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制定并印发

2017-07-21 16:31
商业会计 2017年11期
关键词:基本准则待售准则

最近,財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执行。此前发布的有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以本准则为准。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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