菅浩翔+徐田+安晨林+赵丽敏 许雨飞
摘 要 在收集和分析河北省农户参与低碳新农村建设现状数据的基础上,剖析制约农户参与低碳新农村建设的现实因素,并以此为基础,从提高农村城市化水平、优化财政支持质量、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环保法制四个方面对推进低碳新农村建设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 低碳新农村建设;建设对策;河北省
中图分类号:F323.22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7.09.039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发展现代农业,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1]。建设低碳新农村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低碳经济的发展和低碳社会的建设,已逐渐成为我国社会的共识。将低碳经济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是农村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模式进一步完善的必然结果。
近年来,河北省农村地区的低碳新农村建设已经陆续开展,并取得不少成绩,但依然存在诸如经济基础薄弱、扶持力度不够、传统观念束缚等现实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低碳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开展[2]。因此,从经济、政策和法制等角度出发,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势在必行。
1 调查过程
本次研究调查过程共分为三个阶段。
1.1 文献整理和理论研究
通过对河北省农户参与低碳新农村建设相关理论的研究,确定本次调研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向,并对研究内容进行了初步的框架设计。
1.2 进行预调研
在保定周边地区,团队成员运用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随机选取若干农户进行调查。调研结束后,记录和修改问卷中出现的问题。
1.3 正式调研
考虑到河北省各地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以及低碳新农村建设现状各异等因素,团队成员在保定、石家庄、邢台三个城市中,选取了若干经济发展水平与低碳新农村建设水平分别处于不同阶段的行政村落进行调查研究。调查对象为河北省农村地区18岁以上的居民;调查内容主要为低碳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和制约因素两大方面,其中,制约因素分别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方面进行调查。本次调查共访谈63人,发放问卷368份,收回问卷362份,剔除无效问卷11份,共收回有效问卷351份,回收比例为95.4%。
2 低碳新农村建设的可行性及现状
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能耗、排放和污染等资源环境问题也日益严峻,生态环境面临很大挑战。目前,低碳城市建设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工业方面,节能减排,绿色生产;生活方面,提倡低碳生活,采用低能耗、低排放的生活方式。但低碳新农村建设的受重视程度较低于低碳城市建设,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够、农民低碳发展意识不足等问题,使得牺牲环境发展经济的发展模式长期存在。这种落后的发展模式,使得农村资源日渐枯竭,农村环境日趋恶化。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目前新农村建设面临的根本问题,低碳城市建设为低碳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模板。在低碳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要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牺牲环境发展经济等旧的经济发展模式。在低碳模式下,快速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保护和改善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从而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低碳发展理念是评价低碳新农村建设的理念标准。在低碳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能源的开发利用、农业生产、农村工业化以及农民生活方式等方面,都要注重这一理念标准。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河北省农村的低碳新农村建设也取得了一定成效。部分新农村建设先进村大力推广生态农业,通过轮作耕种、秸秆还田等多种生产方式,提高了土地的使用效率,增加产量。部分行政村落大力发展沼气、太阳能等新能源,满足农户需求的同时,降低了碳排放量,保护了自然环境。同时,专业集群的特色农业和农村旅游业也在河北农村地区得到積极建设和发展[3]。但河北的低碳新农村建设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亟待完善,如低碳建设较晚、低碳进程落后等因素,使部分农村地区特别是落后地区,仍然普遍存在土地利用浪费、生产生活碳排放量较高等问题。
3 低碳新农村建设的制约因素
3.1 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户收入增长缓慢
河北省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第二三产业先天不足、后天缓慢;农业经营模式多为粗放式经营,农业总产值的增加主要依靠耕地面积的扩大;产业集约化和机械化程度相对较低,难以形成规模经济,生产力较落后。河北省的农业产业结构相对单一,抵御外界风险能力较差,而华北地区又是虫害、寒潮、冰雹等自然灾害的多发区,因此,每年造成的农业损失严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4-6]。同时,由于农村地区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农业专业生产和研发能力较弱,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低,产品的附加价值不高。另外,河北省农产品的供给层次较为单调,主要为粮食作物,难以在市场上取得比较优势,市场占有率较低,农户收入增长缓慢。这些经济发展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低碳新农村建设。
3.2 政府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扶持力度有待加强
河北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迫在眉睫。一方面,受城市地区城市规划、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大量高污染产业从城市转移至农村地区。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引发了农村地区大量的环境问题,例如土地的严重污染、水源致病率的提高、物种多样化的大幅减少等;另一方面,农村建设缺乏远见,仅注重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过度开发资源,滥用化肥农药,就地排放污染水源。这种以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增长的发展,使农村环境污染愈加严重,低碳经济的发展受到阻碍。
政府对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农村地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缺乏重视,缺少专业的环境治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环境管理效率低下。同时,由于农村环境治理缺乏经验,多套用城市环境治理措施,“以一法治两案”无论是技术上还是模式上都存在障碍。由于环境治理属于公益性事业,资金消耗大,收益的回报期长、见效慢,农村地方政府资金投入相对较少。另外,农村地区执法整治力度较弱,环境监管力量不足,缺少健全的行政机构进行严厉治理。
3.3 农户受传统生活观念束缚,低碳意识薄弱
农户传统的生活观念根深蒂固,传统的农村生活方式及其思想观念很难被改变。大多数农户并没有考虑到传统生活方式带来的后果,低碳意识薄弱。例如,当前河北省农村有国家实行的低碳家电下乡政策,但受传统消费观念的影响,农村低碳消费需求不足[7]。在低碳经济推广和运行过程中,河北省农村的高碳生活方式成为低碳建设的一大制约因素,由于农村自身粗放型的生活方式而导致的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等问题日益严重。农户生活能源结构单一,除了普遍使用煤炭以外,还存在一些直接燃烧薪柴的方式,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河北省农村的使用率很低。此外,在部分农村地区,露天堆放的草堆柴垛、路边的粪堆以及垃圾堆随处可见,这“三堆”便反映出农户薄弱的低碳意识和环保意识。
3.4 低碳新理念在农户中的宣传力度不足
在低碳经济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城市和农村的“二元低碳”现象。在城市,低碳政策被很好地落实和执行,低碳城市建设进程突飞猛进;但在农村,政府的宣传和知识普及不够深入、全面,宣传方式简单、宣传力度小、宣传面窄,这使得农民对低碳知识不够了解,低碳意识较薄弱[8]。实际上,河北省的低碳农村建设是积极主动的。但由于政策未能及时宣传到农村中去,很多优惠机制没有被农民了解,低碳农村的建设进程受到阻碍。在宣传方式上,大多数农民通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来了解低碳环保知识,宣传方式相对单一,无法满足当前农民对低碳新农村知识的需求。
4 低碳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对策
4.1 提高农村的城市化水平
大力发展河北省的农村经济,有利于小乡镇企业的相对集中和健康发展,满足富裕农民进城创业的愿望,可以极大地调动农户的积极性,促进小乡镇企业的相对集中,提高乡镇企业的生產技术水平。推动河北省传统农区第三产业的发展,也就是加快传统农区农业的现代化进程,又为农村土地逐步向种地能手集中、发展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可以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同时,随着农村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农户的收入将进一步增加。更重要的是,农户的消费模式和消费观念也会随之改变,将会有助于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促进城乡市场的繁荣。在上述前提下,提高农村的城市化水平将间接影响农户的生活模式和生活理念,低碳理念将更加深入到农户的思想中,对于更好地推进农村低碳化进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4.2 以政府为主导,优化财政
在低碳新农村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河北农村的经济体系应向低碳经济方向转型,政府需要在财政方面给予大力扶持丰富河北农村地区的产业结构。在这项工作中,政府应充分发挥其在低碳新农村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加强行政管理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建设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融资机制,为低碳新农村的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丰富河北农村地区产业结构,帮助农户打破自身限制,实现家庭收入来源的多样化,提高生活质量。政府加大财政预算支出,对农户采取低碳消费补贴政策,鼓励农户购买更换节能设备,促进节能环保产品的使用,让清洁能源走进农户的家中。
4.3 加大低碳理念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户低碳新生活的意识
农户是农村生产活动中的主体,更是低碳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导者与参与者,他们对待低碳新生活的态度是建设低碳新农村的关键。在调查中发现,很多农户传统生活观念根深蒂固,低碳意识不够强烈,若想最大限度地改变农户这种传统的生活观念,必须要有针对性的加强低碳理念的宣传力度。在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农户更多专注于低碳新生活带来的切身利益,一旦自身利益有所损害,他们将拒绝做出改变。因此政府应做好引导者的角色,切实从农户利益出发,加大对各个地区的宣讲力度,让宣讲走进基层,使农户深入了解低碳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和进程。丰富宣讲内容,在宣讲中突显出优
惠机制,让农户从根本上意识到低碳经济的益处,进而强化农户心中的低碳理念,调动农户参与低碳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增强农户自信心和环保责任感。
4.4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完善环保法制
目前我国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制还不够健全,没有专门针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尤其是土壤污染、生态补偿等方面还存在法律空白。在低碳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部分农户环保意识淡薄只注重眼前利益、一些执法部门管理混乱,这些现象需要相关的法律去约束去规范,但农村法律法规的建设不能满足现代低碳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需求,不能为相关的政策提供完整的法律保障甚至会损坏农户的合理利益。因此,切实保护农户合理利益并有效制约农户不合理的行为,充分考虑农户的参与诉求以及低碳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需求,出台具体的低碳新农村建设的法律法规,填补农村环保方面法制的空白,推进低碳新农村建设的法制化进程。
参考文献
[1]周建发.我国建设低碳农村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12,40(9):5640-5642.
[2]高成全,赵玉凤.基于农民意愿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以河南省为例[J].农业经济,2015(2):61-62.
[3]于瑞卿,刘倩.河北省农户参与低碳新农村建设现状与问题分析[J].经贸实践,2015(14):5-6.
[4]刘倩,马宇博,于瑞卿,等.农户参与低碳新农村建设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基于河北省464户农民的调查数据[J].经济研究参考,2016(40):75-80.
[5]王祥峰,杨萍,李明辉,等.低碳农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及发展对策[J].山东农业科学,2012,44(1):138-140.
[6]武玉安.基于低碳经济的新农村建设发展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2(3):337.
[7]闫晓静.低碳经济背景下的新农村建设刍议[J].科技经济市场,2015(2):192-193.
[8]赵晓芬.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新农村建设的低碳路径研究[J].农业经济,2015(7):87-88.
(责任编辑:赵中正)
收稿日期:2017-02-12
基金项目:2016年度河北金融学院大学生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项目编号:DXSKYY2016013)。
作者简介:菅浩翔(1995-),男,河北省南宫市人,本科在读,研究方向为市场营销。指导老师:刘倩,于瑞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