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东海
湖州盐业引入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思考
■ 姚东海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国务院印发的《盐业改革方案》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浙江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均将“加快国有盐业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转换经营机制,盘活企业资产,增强生机和活力”作为盐业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明确。当前,我省盐业正处于盐业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如何提高浙盐集团竞争能力,发挥职工积极性,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保持主营业务市场份额,增强企业激励机制和盈利生存能力,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我们今后改革发展的路径之一。
当前盐业体制改革已进行了4个月,各地都出现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外省食盐批发企业直接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的现象,实际上增加了食盐批发资质。过渡时期盐改政策的漏洞(赋予盐政管理可操作性不强)与盐改后的应对不当,盐业经营主体大都存在配送服务薄弱、专营期间产品结构性价比高、销售渠道网络建设不完善、市场管控能力差等因素。产生产品销售同质化,加剧行业激烈竞争,市场占有率下降,导致盐业批发企业销量萎缩、盈利空间缩小,对省盐业集团“十三五”发展规划“打造百亿浙盐”有着重大影响。当前的盐业体制改革虽然是“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但由于放开食盐价格和销售区域限制,其实质就是市场化改革。食盐批发企业作为普通商业流通主体,如果没有自己的品牌商品,没有良好的营销渠道,没有清晰的经营理念,没有新形势下的发展思路,企业将难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前粮食体制改革中倒闭的商业企业就是我们的前车之鉴。
盐业混合制改革应从产权开放和产业开放两个方面着手。
从产权开放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该有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立足于国有企业,吸引民营资本、外资与国有资本融合。
第二,立足于民营企业,让国资、外资与民营资本融合。
第三,立足于外资企业,让国资、民资与外资融合。
第四,立足于企业员工,实行员工持股。
在这四种形式中,前两条是重点,而第一种形式是重中之重。第一与第二重点实际是两个思路:一个是瞄准国有企业的“国企改革式”;一个是立足于民营企业的“民企发展式”。二者并不是矛盾和排斥的,而是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
从产业开放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点是推进垄断行业改革。
垄断行业改革应明确“三不破”“三破”。“三不破”是指:真正的自然垄断性环节不破,但要实行一定范围的市场竞争(盐改方案规定专营体制下的改革);真正的法令性垄断(比如烟草行业)不破;在竞争基础上形成的产业集中不破。重点在“三破”:过时的、假冒的或本来就是垄断性行业中的竞争环节,要坚决破;不合理的行政垄断,要坚决破;阻碍和限制竞争的经济性垄断如价格操纵、厂商串谋、垂直约束、纵向一体化、掠夺性定价和搭配销售等,要坚决破。
民营资本如何进入垄断性行业。从战略上看,首先需明确国有资本控制的几条底线:第一,涉及国家安全的产业;第二,真正的自然垄断性环节,指具有网络系统性特征的环节,如电网、通讯网、民航网、铁路网、邮政网等;第三,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服务行业;第四,承担政府特殊任务的企业。在底线之上,应积极推进垄断性行业开放,逐步使民营资本进入垄断性行业,盐业作为专营流通企业就是其中之一。
(一)基本情况简述
湖州地处浙江北部,与苏、皖相邻,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地区的地理中心,市域面积5818平方公里,下辖德清、长兴、安吉三县和吴兴、南浔两区,总人口262万,流动人口39万。
湖州市盐业公司成立于1996年,与湖州市盐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实现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盐业管理体制。于2005年人财物全部上划浙江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是集团下属二级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湖州市盐业公司(包括三县分公司)现有在职职工53名,根据前三年均盐产品销量在5.5万吨左右,其中小包装食盐销量在1.3万吨,其他食品加工用盐、腌制盐、水产养殖盐3万吨,化工、印染、皮革等工业盐1.2万吨,年平均经营商品销售总额10000万元,其中非盐产品经营销售额25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40万元。
组织架构:湖州市盐业公司(湖州市盐务管理局)下辖德清、长兴、安吉三分公司(县盐务局),市公司设总经理室(局长室)、财务处、办公室(党委办)(项目办)、业务运销处(仓库)、市场开发部、盐政处,三县分公司设经理室、综合科(党办)(财务统计)、业务科(仓库)、盐政科。
(二)经营业务及营利能力
主营业务分为二大板块:一是盐产品经营,由小包装食盐、食品加工用盐、水产养殖用盐、小工业盐组成,二是非盐产品经营,由精细化工和基本化工组成,包括元明粉(无水硫酸钠)、纯碱、硫酸镁、医药中间体等。
主要利润产生于盐产品经营业务,特别小包装食盐结构调整,是利润主要来源,占比利润总额2/3;非盐产品经营,完全市场化操作,利润空间较小,占利润总额1/3。
(三)公司优势及竞争分析
优势:在专营体制下,我省盐业集团是全国盐业十强流通企业之一,上交税利始终保持全国同行前列。而且国有独资企业资金集中管理,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资产负债率低,融资信誉度高。我市盐业公司是本级惟一具有食盐批发资质的经营主体,依靠省盐业集团规模化经营,引进高品质澳大利亚海盐、价廉物美印度盐,形成高附加值多品种盐、精品海盐、竹盐和蔬菜加工用盐等多样化产品系列,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做到同品不同质,进行差异化竞争,为我市在盐改后占领主要市场份额起着重要作用。
竞争分析:目前进入我市的食盐品种有:中盐上海盐业公司的精制海盐(江苏银宝生产加工)、精制矿盐、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公司生产的“雪天”精制矿盐、海藻碘盐、四川乐山联峰盐化有限公司生产“嘉州牌”加碘食用盐、久大(应城)盐矿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牌”加碘精制盐,购进价从32元/箱到40元/箱不等,转批价都在50元/箱至70元/箱左右。主要盐品大都是产能过剩的精制矿盐,零售价都是2元。从流通渠道上分析,参与食盐经营的都有自主经营商品,比如酒商、饮料经销商、调味品批发商等等,主要经营食盐的动机都是主营业务不景气、竞争激烈、利润率较小等原因造成,另外一个主要原因是对盐业体制改革政策的理解偏差,认为专营改革了就是放开销售,利用与有资质的食盐批发企业和食盐定点企业签订合同,在我市进行食盐转批经营。虽然目前数量不大,但是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应该加强盐政监管职责,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机制,坚决取缔违法食盐批发经营行为,为盐业改革时期专营企业经营自主品牌保驾护航,也为今后实行混改奠定基础。
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不到两年,如果失去较大的食盐市场份额,就会失去经销商参与混改的决心。我们应充分利用专营政策,提高经销商(社会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信心,运用本省6家食盐定点企业良好的品牌效应,主推省盐业集团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海盐战略,做到同品不同质不同价,进行食盐市场差异化竞争。省盐业集团在盐品结构调整与市场促销策略上和营销政策上向流通渠道倾斜,统筹兼顾多方利益,引领经销商利用海盐优势拓展营销渠道、扩大经销商自主商品销售,达到双赢互利目的。从渠道建设上,应加强对核心经销商与二批商的管控,鼓励多销多利。湖州的地理位置决定着今后发展覆盖面的优势,东可以向上海、苏南发展,西可以向安徽、中南进军,北可以向苏、鲁挺进,只要我们把握机遇,迎难而上,浙盐就能在改革中处于同行前列。
混改目标是选择在我市盐业公司签订安全保障供应协议的89家经销商,也可从我市流通领域中选择自主业绩好、配送能力强、经营管理水平高的经销商,还可考虑当地生产调味品企业的加入,利用他们的营销渠道,拓宽自主品牌流通领域。
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按照《公司法》规定,由省盐业集团作为出资人管理人发起人,成立湖州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称),积极争取政府理解与支持,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在符合改革条件下制定股份制企业章程、管理制度、发展规划等。注册资本由我市现在国有资产总额中考量,股权结构分为:国企持股、流通经销商(民企资本)持股、国企职工持股。国企占比股份51%,流通经销商(民企资本)占比股份39%,职工持股10%。
最后应强调,为了防止有人借发展混合所有制侵吞国资或民资,要严格把好资产评估关、价格确定关、交易透明关、资金到位关,建议省盐业集团成立混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混合所有制经济,努力创新、规范运作、一视同仁,达到混改目标。
(作者单位:浙江省盐业集团湖州市盐业有限公司)
(编辑:李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