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薇
摘 要:作为汉语的载体,汉字也像西方字母一样,是一套具有形音义的符号系统。然而,与拼音文字相比,汉字最突出的一个特点是其理据性。“六书”中的象形字、指事字、会意字和形声字的音义形之间有很强的理据性。汉字是由图画发展而来的,是一种表意文字,具有很强的理据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汉字的形音义之间也发生了变化,导致汉字理据性丧失或发生变化,形成新的理据。在对外汉语教学中,我们可以充分利用汉字理据性的特点为学生讲解汉字,使复杂难学的内容变得简单容易化。
关键词:汉字 理据性 对外汉语教学
一、汉字的理据性
(一)汉字自身的特点
汉字具有非常明显的民族特色,而且历史悠久,是我们中华民族自己创造出来的文字。从已经比较成熟的汉字甲骨文算起,距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甲骨文与古代苏密尔人的楔形文字(后称为丁头字)、古埃及的圣书字合称为三大古典文字。丁头字和圣书字已经消失,唯有汉字仍然在使用,而且还影响到了中国的周边国家,如朝鲜、日本、新加坡等。汉字作为汉语的书写符号体系,无论在语音层次还是在词汇层次上都有其独特之处。汉语的语音大多数为单音节,体现在汉字上则是每一个汉字往往代表一个语音,这种单音节的汉字也促进了音韵的发展。这种一字一音的汉字在运用上比较灵活,“为文学创造提供了一种优越灵活的物质材料,它使文学发展了一类四言、五言、七言等字数整齐划一的诗歌,并且便于对仗,特别是每字的发音是各有一个声母,一个韵母,并且有声调的不同韵母也就比较丰富。这又使汉文学许多诗歌、词曲以至文赋,可以讲求声律和押韵,字句抑扬顿挫,音韵铿锵,倍增美感。”(郑廷植,2006:14)。汉语的词汇有很强的构词能力,有自己独自的一套造字法——“六书”,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和假借(我们一般认为转注和假借是用字法)。特别是形声字,既有音,又有义,巧妙地做到了音义兼表,是一种精妙高超的造字法,体现了中华民族伟大的智慧。汉字的笔画也使汉字成为了一种更加具有艺术性的文字,发展了中国自己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即书法。汉字字体从甲骨文、金文、小篆到隶书、楷书、行书和草书,逐渐由图画文字转为符号文字,由繁到简,每一种字体都体现着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和社会底蕴,而且,甲骨文和金文中的某些象形文字可以反映当时的社会状况,比西欧的拼音文字更具有考古价值。汉字的语境效应也很强,也就是说,一个汉字在实际的语境中成句的机率非常高,因为在中国人的思维中,一个汉字往往代表着一种观念,常常是人们体验客观世界的一个单位,负载着很多信息。汉字的意义非常丰富和灵活,在区分同义词和同音词时,语境起到了很强的作用。相对于拼音文字,汉字对语境的依赖性更强。汉语是一种没有形态变化的语言,从共时的角度看,汉字字形只要形成,无论用在何种句子中,都是没有词尾变化的,而不像拼音文字那样必须有表示时态和语态的词缀。这样汉字就可以保持自身很强的独立形式,从而减少了对汉字表义功能的破坏,所以,语法对汉字的影响也非常少。
(二)理据性是汉字最突出的特点
与拼音文字相比,汉字有很多自身的特点,其中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理据性非常明显。“汉字不但是汉语的书写形式,而且是汉语语义、汉语理据的积极表现手段。所以,帕默尔认为:‘在中国,一如在埃及,文字不过是一种程式化了的、简化了的图画的系统。就是说,视觉符号直接表示概念。——所以,汉字是中国通用的唯一交际工具,惟其如此,它是中国文化的脊梁。”(王艾录、司富珍,2002:69)。汉字由音、义、形三部分构成:音是指汉字的语音;义是指汉字所指代的意义,形是指汉字的书写形式,而形又是由许多个部件构成,这些部分有的表音,称为音符;有的表义,称为义符;有的表实物之形,称为形符;有的仅作为构词部件,称为标记符。汉字的理据往往是指一个汉字的音义、音形或形义的关系。汉字是由图画发展而来的,是一种表意文字。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仅是完全表意的文字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在假借辅助造字法的影响下,产生了大量的形声字,其半主义、半主声,构字能力强,逐渐成了汉字系统的主体。汉字有自己独特的造字方法——六书,这是前人分析汉字的结构总结出来的六种造字方法,一直为众多学者所推崇。可以說,绝大多数的汉字都是这些造字法的结果,而“六书”中的象形字、指事字、会意字和形声字的音义形之间有很强的理据性。象形字的形义关系最强。“象形文字起源于图画而又异于图画,它是由单体图像,记事图形逐渐发展而来,这是众所共识的。”(郑廷植,2006:80)。象形文字是临摹客观事物的,给人一种直观、具体的感觉。如“子”,甲骨文像两手上下活动、下肢裹在襁褓里的幼儿形,头部与身体的比例较大,与婴儿的特点相合;“又”的甲骨文像右手形,这是基本的手形,由此翻、覆、反、侧,变化出多种有关手形的字。象形文字虽然无法考证音与义的联系,仅可看出形义之间的直观联系,但我们不可否认音义之间的联系。音往往比义率先产生。人们在给原始字找形体时,通过自身对自然的体验,确定了字形,同样道理,人们在给音找发音形式时,也是通过自身对自然的体验而得到的,只不过音的形式极易变化,而且在原始的状态下,不同客体发同一个音时,差异也非常大。同时,一个原始个体在最初给一种事物命名时,它自身的知识体系是音义联系的根本。对于其他的该音接受者来说,这个音就是任意的,就如同一个画家,创造出了一幅极其抽象的图画一样,他根据自身的知识体系创造出了这幅画,他知道这幅画的内在逻辑和涵义,而对于观赏者来说,他们并不知道这幅画的内在理据性,只是根据自己的经验体系,创造出一个内在理据性。指事字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加一个指示符号,它是介于象形字和会意字之间的,如“刃”,于刀形上锋利的一边加点来指代;“寸”于人手腕下一寸之处加小画以明之。指事字也具有很强的理据性,只不过是指事字比象形字更加抽象一些。象形字往往临摹自然物的具体形象,而指事字往往可以指代抽象事物。会意字在意义上则更加抽象,它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往往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能够表示独立意义的部件或汉字构成。从发展的角度来看,象形字与指事字构成汉字发展的第一个阶段,会意字与形声字构成汉字发展的第二个阶段。会意字的成义方式是意合。意合,就是把两个或三个客体拼在一起,然后合成一个新的意义,具有很强的理据性,所追求的最大目标是力图达到形象、直观、明了的图像效果。比如“休”,表示一个人靠在树旁休息;“明”表示日月相映的光明;“普”是日与并相合,表示天无他色,白色同一之义;有的像叙述一个清晰的图画,如“寒”,上面的宝字盖表示房子,在房子里面,屈卧着一个人,在他的周围堆埋着草,下面两点以示冰冻至极,以这么一幅逼真的图画会意出了抽象的“寒冷”之义,可以说形义理据达到极高的水平。“比类合谊”的会意字内含极强的理据性,形声字现在已经成为汉字体系的主体,义符和声符是组成形声字的两大构字部件,形声字一半部件主义,一半部件主音,此时,音与形的联系开始加强。形声字的形旁往往是具有表义的功能,成为义符,如“耆、氓”等由转注字产生的形声字,其形旁“老、亡”都是与本字之间存在“同意相受”的关系;有的形旁表示词义的类属,如“铜、铁、锌”的形旁表示其为金属的一种。形声字的音旁,其主要功能是表音,但是现在形声字的声旁表音功能不是很强,“声符真正具有表音作用的形声字大约占形声字总数的四分之一,这就是现代汉字中形声字声符的有效表音率”(周文德,2000)。然而,形声字力求达到音、形、义三者兼备,是一种很发达的文字,其构字方法具有很强的理据性,正是这种理据性使它成为汉字体系中的主体。endprint
二、理据性的丧失和重构
汉字是表意文字,在造字之初,汉字的内部结构具有很强的理据性。在形义音三者相互联系中,最直观、最明了的联系就是形和义之间的联系。这是汉字直接体现出来的最强理据性,从最古老的象形文字可以看到这一点。随着人们观点的不断转变,汉字作为汉语的载体,在记录着人们对客观世界认识的同时,汉字本身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人们对同一汉字的理解和认识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和其他文字一样,汉字也是由形、音、义三部分组成,而汉字理据性的丧失,是其中任何一方面因素发生变化所导致的。汉字的字形不断地发生变化,从先秦时的甲骨文、金文到隶书、楷书、行书和草书,汉字字形变化的目的就是追求“明、快、简”。隶书的产生破坏了汉字的理据性,汉字的字体由象形性开始向符号性转变,虽然提高了书写的速度,但形义联系开始淡化。如“果”,在古文字中,上半部分像果子的形状,下边是一个“木”字,在演变过程中逐渐笔势化,上部的果子形状变成了方形,象物性丧失,形义联系丢失;还有一种字形变异是书写变异,也导致了理据性的丧失。在印刷术发明之前,书主要是靠手抄写,我们在看古籍时会看到许多书法不同的汉字字形,即使在印刷术发明之后也没法阻止汉字的书写变异,这又使字体上丧失了理据性。汉字字体的变化,造成了汉字理据性的丧失。语言的变化也使汉字的理据性丧失。音的变化使汉字理据性丧失主要体现在形声字上,“对于形声字来说,字音的理据来源于声符”(齐元涛,2006:89)。如果全字的读音与声符的读音相差甚远,就表明理据性已模糊或已经丧失。“辈”从“非”得音,“辈”和“非”在上古时期都应属于邦母微韵,后来“辈”和“非”的声母发生了轻唇、重唇的分化,二者读音拉远,“非”提供声音的理据性丧失。字义的变化也会造成汉字理据性的缺失。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在不断地加深,需要描写表达的事物不断地增多,人们往往不断地给一个汉字增加意义或改变意义,这样就造成成了汉字最初本义的丧失,形义联系丢失,人们再想找出这种原始意义就不那么容易。如“竟”,本义为乐曲终结,后发展出“边境”之义。字形“竟”与“边境”联系不明显。另外,构成汉字的表意部件发生了意义变化,使全字字义与表意部件的意义相差甚远,造成了汉字理据性的缺失。所以,汉字形、音、义的改变是汉字理据性丧失的根本原因。
汉字是表意文字,是“形、音、义”的结合体,三者缺一不可。随着汉字形、音、义在共时和历时上的发展变化,其理据性也会随之丧失,或发生一定的变化,形成了新的理据,即理据重构。王宁指出,汉字理据的重构就是根据文字所记录的词的音和义对字形进行调整和改造,使形与义或形与音达到新的统一。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当汉字的能指与所指之间失去了理据这条纽带时,我们便会对其进行理据重构,使新的形与音或形与义相结合,重新建立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
三、汉字理据性与对外汉语教学
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学习汉语的外国人越来越多,“汉语热”正在持续升温。在对外汉语教学中,汉字教学是很重要的内容,同时也是一个老大难问题。留学生往往认为汉字是最难学的一部分内容,特别是欧美学生。他们之所以会认为汉字难学,归根到底是因为他们没有掌握汉字的理据性和规律性,所以只能一个个死记硬背,这样势必会造成大量的汉字都记不住、背不下来。如果在教学中,老师能够根据汉字的理据性去讲解这个字的字形與字音或字义之间的关系,使学生了解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那么,不但汉字教学会变得相对简单,而且学生也会对汉字学习越来越感兴趣。
参考文献:
[1]李宝贵.汉字理据性与对外汉字教学[J].汉字文化,2005,(1).
[2]齐元涛,符渝.汉字的理据缺失与重构[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3]唐月乔,刘昭.从汉字的发展历程看理据性及影响[J].现代语文(语言研究版),2013,(2).
[4]赵妍.现代汉字的理据性与对外汉字教学[J].语言文字应用,2006,(S2).
[5]王艾录,司富珍.汉语的语词理据[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6]王艾录,司富珍.语言理据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7]郑继娥.汉字的理据性与汉字教学[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6).
[8]郑廷植.汉字学通论[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
[9]周文德.现行汉字形近字分析[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