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成书于东汉年间的《说文解字》是我国现存最古老而成系统的字书,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创立部首、系统分析字形、说解字义、辨识声读的字书。在《说文解字》对字形的分析及字义的说明中,蕴含着大量的远古的文化信息,因此对《说文》每一个部进行专门的研究,显得意义重大。文章以《说文解字》斗部字为研究对象,采用统计和分类的方法,对“斗”部字进行详尽的分析和考察,力争对每个字的形、音、义都有细致的描述,并对其反映的文化内涵进行说明。
关键词:《说文解字》 《斗部》字 文化
一、“斗”部字的意义分类
(一)器具类
1.量器、量具
斗,《说文》:“十升也。象形,有柄。凡斗之属皆从斗。”
许慎没有见到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形,因此只能根据小篆的字形来解释“斗”在汉代的意思,故《说文解字》中将其解释为一种量器,即“升斗”的“斗”,并释为“斗,十升也”。《庄子·胠箧》:“掊斗折衡,而民不争。”此处的“斗”就解释为量器,剖开量物的斗,折断称物的衡,指废除让人争多论少的斗衡。《汉书·律历志上》:“十升为斗……斗者,聚升之量也。”《新唐书·食货志一》:“而百姓残于兵盗,米斗至钱七千,鬻籺为粮,民行乞食者属路。”《晋书·陶潜传》:“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
段注:“上象斗形,下象其柄也。”“斗”是象形文字,甲骨文作,象一个舀酒的器具之形,上部为斗杯,下部为手柄,即为手持部分。金文作,其构字原理与甲骨文一脉相承。篆文进一步变形,其形状就不明显了。根据“斗”字的形体,我们可以知道“斗”的本义是指挹酒的器具。《诗经·大雅·行苇》:“酌以大斗,以祈黄耇。”毛传:“大斗,长三尺也。”陆德明释文:“三尺,谓大斗之柄也。”《穆天子传》卷六:“佐者承斗而器。”郭璞注:“斗,酌水杓也。”《南史·谢瀹传》:“(瀹)与刘瑱、沈昭略交饮,各至数斗。”《镜花缘》第一回:“左手执笔,右手执斗。”
后来,“斗”字的含义进一步引申,把形如斗状的器物都可以叫做“斗”。例如:墨斗、拖斗、烟斗。《淮南子·齐俗》:“炮烙生乎热斗。”《晋书·韩伯传》:“母方为作襦,令伯捉熨斗。”《诗经·小雅·大东》:“维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这里说的“斗”是指不能用来舀酒的排列形状如斗的北斗七星。
朱骏声《通训定声》:“北斗七星、南斗六星、又天市垣小斗五星,皆象斗形,故以为名。”由于北斗七星的七颗星连接起来的样子像舀酒的勺形,且位于北方,所以古人称这七颗星为“北斗星”。“斗”的含义自然引申指星宿。《滕王阁序》中便有:“物华天宝,龙光射斗牛之虚。”《易·礼》:“日中见斗。”《新唐书·历志一》:“斗极南,去人最远,故寒。”也用作星的通名,如清石达开《白龙洞题壁诗》:“剑气冲星斗。”
斛,《说文》:“十斗也。从斗,角声。”
斛与斗、升一样,都是古代重要的量器。段注:“律曆志曰。量者,躍於龠。合於合。登於升。聚於斗。角於斛。考工記。豆實三而成觳。受斗二升。鬲部亦曰。斗二升曰觳。然則謂觳即斛者,謬也。胡谷切。”
“斛”的篆文作“”。“”为动物头上的尖角,一般做成盛具,“”为斗,也是一种器具。由此可见,斛是旧时量器,且容积较大。《庄子·胠箧》:“为之斗斛以量之,则并与斗斛而窃之。”《说文》:“十斗为一斛。”旧制:南宋以前,十斗为一斛,南宋末年改作五斗为一斛。《正字通·斗部》:“斛,今制:五斗曰斛,十斗曰石。”“斛”后引申为计量单位。
升,《说文》:“十合也。从斗,象形。合龠为合,龠容千二百黍。”
“升”是古代量器名,后用作容器单位。段注:“十合各本作十龠。誤。今正。律曆志曰。合龠爲合。十合爲升。十升爲斗。十斗爲斛。”《广雅·释器》:“合十为升。”
至于“升”后来表示上升、进献、进奉,那都是其后起之义了。如《诗经·小雅·天保》:“如月之恒,如日之升。”毛传:“升,出也。”《论衡·道虚》:“人无毛羽,何用飞升?”唐白居易《祭卢虔文》:“名因文著,位以才升。”其中的“升”都是上升之义。又引申为登、上的意思。《正字通·十部》:“升,登也。”《论语·先进》:“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汉书·成帝纪》:“成帝善修容仪,升车正立,不内顾,不疾言,不亲指。”又如《集韵·蒸韵》:“升,进也。”《吕氏春秋·孟秋纪》:“是月也,农乃升毂,天子尝新,先荐寝庙。”高诱注:“升,进也。”又《孟夏纪》:“是月也,驱兽无害无毂,无大田猎,农乃升麦。”高诱注:“升,献。”《文选·张衡<西京赋>》:“升觞举燧,既釂鸣钟。”李善注:“升,进也。”
,《说文》:“量物分半也。从斗半。半亦声。”
量物取其容器单位的一半叫作“”。段注:“量之而分其半、故字从斗半。漢書。士卒食半菽。孟康曰。半、五斗器名也。王邵曰。言半、量器名。容半升也。今按半卽也。博幔切。”后多用作容积单位。王(邵)云半升;《广韵》云五升,即半斗;孟(康)云五斗,即半斛也;《集韵》云五十升。
斞,《说文》:“量也。从斗,臾声。周禮曰,桼三斞。”
段注:“此量讀五量之量。以主切。”
古代“五量”是指龠、合、升、斗、斛。按段玉裁之說,“斞”最早也是一种量器,孙诒让正义:“斞,蓋斗之属。”后多作为量度单位。《玉篇·斗部》:“斞,量也。今作庾。”“斞”的量度不明。《周礼·冬官·弓人》:“絲三邸,桼三斞。”郑玄注:“斞,轻重未闻。”
斠,《说文》:“平斗斛量也。从斗,冓聲。”
段注:“今俗謂之校。音如教。因有書校讎字作此者。音義雖近。亦大好奇矣。古岳切。”
“斠”是古代量谷物时,用来使谷物与斗斛平齐的器具。徐锴系传:“斠,平斗斛,量也。”王筠句读:“龠、合、升、斗、斛谓之五量,而平斗斛之器,亦因以得量之名也。”《玉篇·斗部》:“斠,量也。”清梁同书《直语补正》:“今人持方木尺平量斗斛曰斗斠。”
亦说“斠”通“校”,因而引申为校正。清孙诒让《古籀拾遗自叙》:“修学之儒,研斠篆籀,輒以证于金文。”徐珂《清禆类钞·鉴赏类》:“藏书十数万卷,丹黄斠画,皆精審。”
2.盛器
斝,《说文》:“玉爵也。夏曰醆。殷曰斝。周曰爵。从吅斗,冂象形。与爵同意。或说斝受六升。”
段注:“鄭云。先王之爵。惟魯與王者之後得用之。其餘諸侯用時王之器而已。大雅。洗爵奠斝。箋云。用殷爵者,尊兄弟也。明堂位注曰。斝畫禾稼也。古雅切。”《广雅·释器》:“斝,爵也。”《正字通》:“两柱交似禾稼,故曰斝。”斝是古代的一种盛酒器,用于温酒,后也被用作礼器。《诗经·大雅·行苇》:“或献或酢,洗爵奠斝。”南朝齐王融《游仙诗》之二:“金卮浮水翠,玉斝挹泉珠。”
3.舀具
魁,《说文》:“羹斗也。从斗,鬼声。”
段注:“斗當作枓。古斗枓通用。然許例以義爲別。枓,勺也。抒羮之勺也。史記趙襄子使廚人操銅枓以食代王及從者。行斟。陰令宰人以枓擊殺代王。斟者,羹汁也。魁頭大而柄長。毛詩傳曰大斗長三尺是也。引申之,凡物大皆曰魁。如檀弓不爲魁,游俠傳曰閭里之俠原涉爲魁,翟方進傳芋魁,百官志里有里魁皆是。北斗七星。魁方杓曲。魁象首,杓象柄也。若國語注小阜曰魁。苦回切。”
魁是一种头大而柄长的羹抖,即用于舀汤的器具。晋郭璞《易洞林》:“太子洗马荀子骥家中以龙铜魁作食欻鸣。”《齐民要术·种榆》:“(梜榆)十年之后,魁、椀、瓶、榼、器皿,无所不任。”
凡物大皆曰魁。“魁”由本义便引申为“大,壮伟”的意思。《广雅·释诂一》:“魁,大也。”《吕氏春秋·劝学》:“不疾学而能为魁士名人者,未之尝有也。”高诱注:“魁大之士,名德之人。”《史记·孟尝君列传》:“始以薛公为魁然也,今视之,乃眇小丈夫耳。”
“魁”也是北斗星名。“北斗七星的第一至第四星为“魁”,一说“魁”为北斗第一星。《玉篇·鬼部》:“魁,北斗名。”《史记·天官书》:“北斗七星……魁枕参首。”司马贞索隐引《春秋运斗枢》云:“第一至第四为魁。”张守节正义:“魁,斗第一星也。”
,《说文》:“抒屚也。从斗,声。”
段注:“屚各本作滿。誤。玄應作漏爲是。依許義當作屚。謂抒而屚之有所注也。元和汪元亮曰。今賣酒家汲酒於甕中之器,名曰酒端。傾入於屚篼。而注於酒缾。是其物也。通俗文曰。汲取曰。俱願切。”
“”是一种舀具,即酒舀子。它的用途是将酒从甕中舀出后倒入漏斗,然后使酒注入酒缸。钱桂森钞案:“,即今之舀子,一名酒旋是也。依许君说,则似今酒溜子。”
(二)表“度量”义的字
料,《说文》:“量也。从米在斗中。读若遼。”
“料”的篆文作“”,从米从斗,即米在斗中,以斗量米。段注:“量者,稱輕重也。稱其輕重曰量。稱其多少曰料。其義一也。知其多少,斯知其輕重矣。如稻重一爲粟二十斗是也。讀去聲。米在斗中,非盈斗也。視其淺深而可料其多少。洛蕭切。”通过观察斗中米的深浅而称量米的多少,因此“料”的本义为量、称量。后引申为预测、揣度、估量之义。段注:“凡所量度豫備之物曰料。”《广韵·啸韵》:“料,度量也。”宋玉《对楚王问》:“夫蕃籬之鷃,豈能與之料天下之高哉?”
斣,《说文》:“相易物俱等为斣。从斗。蜀声。”
“斣”指交换物相等。钱坫斠诠:“今人易物等平云对者,即此字也。”《玉篇·斗部》:“斣,物等也。”段注:“昌六切。三部。今南俗有此語。而篇,韵皆丁豆切。”既“斣”指物等,必然通过称量、比较,因此笔者将“斣”划分到表“度量”义的一类中。
(三)表“挹取”义的字
斜,《说文》:“抒也。从斗,余声。读若荼。”
段注:“抒各本从木。今正。手部曰。抒者,挹也。挹者,抒也。水部浚,抒也。臼部舀,抒臼也。凡以斗挹出之謂之斜。故字从斗。荼當作余。今似嗟切。”“斜”的本义是舀出,倾出。章炳麟《新方言·释言》:“今浙江谓自壶中注酒抒之佗器曰斜酒。”因舀酒的过程中,斗柄必然倾斜,遂引申为不正、倾斜之义。《玉篇·斗部》:“斜,不正也。”
,《说文》:“挹也。从斗聲。”
段注:“挹亦抒也。詩箋、禮注皆用。皆謂挹酒於尊中也。如鄭說、則賔筵之仇乃此字之叚借。舉朱切。”“”与“斜”本义相同,均表示“挹取”。《广雅·释诂二》:“,抒也。”又《释诂四》:“,酌也。”抒、挹、酌三字同义。《诗经·小雅·大东》:“维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毛传:“挹,也。”汉张衡《思玄赋》:“屑瑶药以为糇兮,白水以为浆。”
斟,《说文》:“勺也。从斗,甚声。”
段注:“勺,玉篇、廣韵作酌。按許以盛酒行觴爲酌。則水漿不曰酌。枓曰勺。用枓挹注亦曰勺。詩。泂酌彼行潦。挹彼注茲。則勺酌古通也。勺之謂之斟。职深切。”《广雅》:“斟,酌也。”古时“勺”通“酌”,而“酌”与“抒挹”同义。因此,“斟”的本义是用勺子舀取。《吕氏春秋·任数》:“孔子穷乎陈、蔡之间,藜羹不斟,七日不尝粒。”高诱注:“无藜羹可斟,无粒可食,故曰不斟不尝。”
段注亦云:“引申之盛於勺者亦謂之斟。”此意即将盛在汤勺的里的羹汁称为“斟”。《史记·张仪列传》:“于是酒酣乐,进热啜,厨人进斟,因反斗以击代王,杀之。”
《玉篇·斗部》:“斟,取也,计也。”段玉裁注《说文·斗部》:“勺之斟之多少在己,故凡处分曰斟勺,今多用斟酌。”“斟”由本义引申为考虑、忖度、择取之义。今多用“斟酌”来表示反复考虑某一件事情。《荀子·富国》:“故明主必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时斟酌焉。”《国语·周语上》:“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韦昭注:“斟,取也;酌,行也。”
(四)其他
,《说文》:“斛旁有庣也。从斗,庣声。一曰突也。一曰,利也。爾雅曰,謂之疀。古田器也。”
段注:“斛旁有庣、謂斛中有寬於方尺之處。若作有、是斛外有物名矣。漢律曆志曰。量者、龠合升斗斛也。其法用銅。方一尺而圜其外。旁有庣焉。鄭氏曰。庣、過也、算方一尺。所受一斛。過九氂五豪。然後成斛。形聲中包會意也。從斗,庣會意。土雕切。”
庣即“过”之义。古时制斛,算来一尺见方,可容十斗,但制斛时须加九厘五毫,这样才能实容十斗。就是制斛超过方尺的部分。
“”字有另外一个意思,指古代一种农具。《尔雅·释器》:“,谓之疀,古田器也。”郭璞注:“皆古锹、锸字。”《尔雅·释诂三》:“,穿也。”王念孙疏证:“《说文》:‘,突也。突与穿同义。《尔雅》:‘谓之疀。郑注《少牢下篇》作‘挑谓之歃。疀、歃并与鍤同,所以穿地者也。疀、歃、鍤三字音近,意义都是穿地的用具。《尔雅》中说“谓之疀。”可见,“”也为插入土中的农具,即今日所说的“锹”。
斡,《说文》:“蠡柄也。从斗,倝聲。楊雄,杜林說皆爲軺車輪斡也。”
段注:“楊雄曰。瓢也。郭云。瓠勺也。判瓠爲瓢以爲勺。必執其柄而後可以挹物。執其柄則運旋在我。故謂之斡。引申之,凡執柄樞轉運皆謂之斡。乌括切。”
蠡即“瓠瓢”。将瓠瓜切半做为瓢勺,舀东西时必须抓着瓢勺的柄,因此“斡”的本义即瓢把、斗柄。因取酒食时,需来回运转斗柄,后引申为“运转、运作”之义。《广雅·释诂四》:“斡,转也。”《楚辞·天问》:“斡维焉系?”王逸注:“斡,转也。”《说文》段注:“轺车者,小车也。小车之轮曰斡,亦取善转运之意。”
,《说文》:“量旁溢也。从斗。旁声。”
谷物装满量器直至溢出称为“”。朱骏声《通训定声》:“量米旁溢。”段注:“旁者、溥也。形聲包會意。普郎切。”也指一斗为一。清桂馥《说文解字义证》:“,今云南顺宁以一斗为。”
《说文·斗部》共17个字,笔者根据其本义将它们分成4类,第一类为器具类,其中包括了量器及量具、盛器、舀具这几种,第二类为表“挹取”义的字,第三类为表“度量”义的字,第四类为其他类。对于《说文》的结构,前人已经作了较多探讨。许慎将9353个字分为540部,每一部首的字大多遵循这样的排列规律:部首字置于首位,与部首意义相反的字、叠部首为字者必在部末。先实后虚,先近后远,意义相近或相关的字放在一起。斗部字亦然,如“料”“斞”均为“量也”,二字放在一起。又如“斡”“”等不同于“斗”本义的字则放在部末。
“斗”部字形声字最多,这也正说明了汉字表意的特点。“斗”字代表意义范畴,从而造出许多与“斗”意义相同或相似的汉字。象形字主要是整体象形,因为器具的整体性较强,器具各部分的独立性相对较弱,难以用部分代替整体,所以将器具的整体轮廓画出,便于识记和探求本义。
二、《说文》斗部字的文化内涵
(一)量器文化
量器主要用于计量农产品的多少,在新时期遗址中就发现陶罐、陶钵等容器,可见古量器起源之早。在氏族社会中,人们没有私人财产,大家过着共同生产、统一分配的原始共产的生活。氏族首领为将农产品平均分配到氏族的每一个成员,于是制造出各种大小不同的陶罐、陶钵等生活用具,这些大小适当的陶器大概就是最早的“标准量器”。
到了商代,农业工具有了很大的改进,生产率也大大提高,粮食产量也相应增多。如殷墟等地发现贮藏粮食的窖穴,甲骨文出现“”(即“廪”,米仓)字,商代遗址出土许多陶大口尊。大口尊的口沿上刻有符号,可能是为计量尊内粮食数量而作的标记。商代以及西周时期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必然要制造出用于储存和计量的器具。
战国时期制造的“栗氏量”,是中国最早的度量衡标准器。《考工记》记载:“栗氏為量,改煎金錫則不耗,不耗然後權之,權之然後準之,準之然後量之,量之以為鬴,深尺,內方尺而圓其外,其實一鬴。其臀(屯)一寸,其實一豆。其耳三寸,其實一升。重一鈞,其聲中黃鐘之宮,概而不稅。其銘曰,時文思索,允臻其極,嘉量既成,以觀四周,永啟厥后,茲器維則。”这段话介绍了制作“栗氏量”的技术要求、工艺过程、量器的规格、尺寸、容积以及校准方法等。“栗氏量”包括鬴、豆、升三量,现已失传。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关系发生了变革,新兴地主阶级为争取民众,积聚人力,常常利用度量衡来收买人心。如齐国田氏采用“家量”来取代姜姓齐国的“公量”,最后成功夺取齐国政权。《左传·昭公三年》:“此季世也,吾弗知齐其为陈氏矣。公弃其民,而归于陈氏。齐旧四量,豆、区、釜、钟。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钟。陈氏三量皆登一也,钟乃大矣。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此段说明了“家量”大于“公量”,齐国田氏取得政权,从而使“家量”成为齐国量制。
到了秦国时期,士大夫阶层扩充自己的势力,使得度量衡难以统一,给经济发展造成了困难。随后商鞅推行了变法,便监制标准量器,用以保证国家赋税收入。大良造鞅监制的标准量器,容积为十六寸又五分之一为一升。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不仅将商鞅制定的标准量器推广至全国,制造大量有统一量值的器具外,还建立了严格的检定制度,这些政策加强了秦国内部联系,推动了秦国经济发展,巩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权,同时也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汉代继承了前代的基础,在标准的建立、单位制的制定、量器的制造等方面取得了很高的成就。《汉书·律历志》:“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概。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其法用铜,方尺而圆其外,旁有庣焉,其上为斛,其下为斗,左耳为升,右耳为合、龠……职在太仓,大司农掌之。”汉代五量,即龠、合、升、斗、斛,五量的容积有明确的规定,成为嘉量。嘉是好的意思,嘉量就是标准量器。汉代最具代表性的标准量器如“新莽嘉量”“大司农平斛”等,这些量器进一步统一了汉代的量制。
在中国度量衡发展史上,唐宋在管理、单位革新等方面占有重要地位,促进了我国古代度量衡制度的发展。南北朝以来,容量单位量值不断增长,隋唐三倍于古,这种大幅度的增长,致使斛所盛谷物量大,使用起来非常不方便。宋代对此进行了改进,将十斗为一斛,改为五斗为一斛,十斗(二斛)为一石。宋代改制使得古代度量衡更趋完善。
在古代,分田、制禄、贡赋是巩固奴隶制国家政权的大事,量制、量值的多与少关系到各阶层利益,因此度量衡显得尤为重要。各朝各代各地区量器、量制的混乱,又制法统一完善,恰恰说明量器在我国古代的地位显著,对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
(二)星辰崇拜文化
前文提到,由于北斗七星的七颗星连接起来的样子像舀酒的勺形,即“斗”形,所以古人称这七颗星为“北斗星”。“斗”部字中也有与星宿有关的字,如“魁”。“魁”是北斗星名,通常被看作是北斗第一星。根据对《说文·斗部》字的研究,我们就能发现古人对于星辰的崇拜由来已久,在人们的信仰世界里,北斗信仰更是其中起源早、流传广且影响较大的一种。
北斗信仰起源于先秦,兴盛于唐宋。人们其实很早就发现北斗七星的运行规律,并以它作为制定时令、辨别方向的参照。同时,它的神秘激起了人们的幻想,成为人们预测吉凶祸福的根据。对于北斗的崇信,主要有两个观念:
一是认为北斗为“帝车”,是上天之主宰,是生死之主宰。《尚书》中就有“旋、玑、玉衡,主宰日、月、五星运行”的说法,在北斗信仰的奠基时期,人们认为北斗的功能是主宰日月五星。随着人们对北斗的进一步认识,又将北斗与阴阳、五行联系起来。《史记·天官书》云“斗为帝车,运于中央,临制四乡。分阴阳、建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皆系于斗。”道教文化对北斗信仰有着重要的影响。道教的兴起及占星相术的盛行,人们对于神秘的北斗星更是充满了敬畏之心,不仅认为北斗有主宰日月五星、吉凶五行,更能主宰人间,甚至人的生死。道教宣扬运用占星术预测吉凶,他们用祈斗消灾的方法帮助人们趋利避害,一方面使得道教得到空前的礼遇与信奉,另一方面也使北斗七星成为人们深信祭拜的对象。唐宋时代,儒释道并重,儒家思想逐渐成为主流思想,道教为求发展,尤为推崇北斗星本命说,《太上玄灵北斗本命延生真经》中就说北斗是造化之枢机,人神之主宰,有回死注生之功,消灾度厄之力。
二是北斗为司命主神,人死后归北斗掌管,其司职类似于后世所说的泰山府君、地狱阎罗。如《老子中经》:“璇玑者,北斗君也,天之侯王也,主制二千神,持人命籍。”《真灵位业图》中有“鬼官北斗君周武王”一说,这些说法都显示人们已将北斗星看作是“持人命籍”的鬼官,认为北斗为司命帝君。《西京杂记》中也有“竹下围棋,胜者终年有福,负者终年疾病,取丝缕就北辰星求长命乃免”的习俗;再如墓葬石像中多次出现的北斗星图案,陕北土葬中出现的“身披北斗,头带三台”的字符……这些都是千百年来北斗信仰在传承中沉积下来的,在今天残留的民俗事项中仍有体现。
汉字里贮藏着诸多古代的文化信息、民族传统文化精神,因此,透视汉字的構建可以揭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些奥秘,利用其多维文化价值取向,了解先祖,认识自己,服务当代,以利后人。本文从字形、字义入手,对《说文解字》斗部字进行归类分析,不仅让我们对《说文解字》斗部字有更加深入、全面的了解,也帮助我们了解“斗”部字所蕴含的文化信息。“斗”部字反映了我国古代度量衡制度中的“量器文化”;通过对“斗”的字形解读,还展现了古人浓烈的星辰崇拜观。
参考文献:
[1]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
[2]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3]王宁.说文解字与汉字学[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
[4]王贵元.汉字与历史文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5]丘光明.中国古代度量衡[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6]潘越.《说文解字》食部字研究[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6,(4).
[7]刘绪义.《说文解字》水部字的文化阐释[J].语文学刊(高教版),2006,(1).
[8]郭正忠.隋唐宋元之际的量器与量制[J].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1).
[9]祝秀丽.北斗七星信仰探微[J].辽宁大学学报,1999,(01).
[10]张黎明.汉代的北斗信仰考[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2009,(2)
(蒋倩 江苏扬州 扬州大学文学院 22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