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开出“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

2017-07-17 15:23
中国总会计师 2017年6期
关键词: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财政部

日前,财政部印发《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简称《通知》),封堵地方政府以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漏洞。

《通知》通过“负面清单”的方式,严格限定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包括严禁将铁路、公路、机场、通信、水电煤气,以及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土地前期開发,农田水利等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类项目与“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行为”也被重点排除在外。

按照《通知》的要求,今后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应当严格限制在属于政府职责范围、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重点是有预算安排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同时,政府建设工程项目确需使用财政资金,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规范实施。

针对此前大量政府购买服务和预算因顺序颠倒出现的各种“擦边球”等问题,《通知》提出,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应当在既有预算中统筹考虑,期限应严格限定在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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