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涛
以供给侧结构改革深化为契机,破解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融资难问题,对于激活创新创业活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无疑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科技创新本身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小微型科技企业对融资方案和风险缓释措施有着更高的要求,而传统的融资模式缺乏相应的技术手段和风险分担机制,往往存在着资金需求与供给不匹配的问题,无法满足科技创新的融资需求,因此,在供给侧改革深化以及“双创”背景下,科技金融发展面临着新的更高要求和挑战。
一、河南省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融资问题分析
(一)知识产权体系不健全,抵押物不足
小微型科技企业在创业初期主要是以轻资产为主,最大的资产就是以科技创新为主的科技成果,但是,目前国内针对小微型科技企业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价值评估体系还不够健全,导致企业最有价值的抵押物难以成为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的抵押标的。当前,河南省已经启动了针对中小企业以专利权为核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尚无针对小微型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融资,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融资缺乏一定的制度保障。
(二)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融资服务不足
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融资服务不足,是困扰当前河南省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融资的重要问题。在实地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者主要以理工科出身,自身缺乏一定的融资经验与知识,对河南省最新的金融服务支持政策了解程度不高,导致难以获得有效的融资服务。同时,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大部分银行、孵化器等平台仅对优质的小微型科技企业提供创业融资服务,而将一些风险较高的创业企业排除在外,从而导致这些企业转向民间金融机构获得融资服务,增加创业经营成本。
(三)创业融资金融机构数量不多
来自2016年郑州大学企业研究中心发布的创业与投资基金发展报告显示,在评估期间河南省创业投资基金发展明显滞后于全国同期水平,发展潜力较大。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发展不仅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更需要的是以创业投资为主的金融服务支撑。当前,以产业基金、天使基金等为代表的创业投资基金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浙江等国内发达地区,河南省此类基金的数量投资较少。2016年河南省私募基金项目仅有60多起,金额规模为17.52亿元,数量仅占北京同期的10%,金额仅占北京同期的1.76%,差距较明显。
二、破解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融资的区域实践
(一)北京模式
作为国内科技创新中心,中关村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融资模式是北京模式的典型代表。为了助力小微型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中关村发展集团紧紧围绕创新链来进行资金链的布局,为企业提供一体化的“投保贷租”服务,推出了“双领创”系列产品。一是借力大数据技术。树立金融孵化器的新理念,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精准地为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提供无担保、无抵押的金融支持。二是搭建中关村“互联网+”创新网络平台。利用“互联网+”整合人才、资本、技术、平台、市场等要素,搭建线下实体服务空间与线上虚拟服务平台有机结合的创客载体。三是发挥创投密集性優势。以中关村现有的“百千万”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吸纳社会资本,扩大创投规模,持续扩大为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融资、担保、租赁等业务能力。四是持续推进国际化合作。依托一司(海外子公司)、一金(丹华基金)、一中心(中关村硅谷创新中心)平台,整合北美,尤其是硅谷小微型科技创新企业融资等方面的优势资源,打通中关村前沿科技创新与全球互通的创新创业生态链,融入全球创业创新网络。
(二)杭州模式
作为国内创新创业发展活力极强的区域中心,杭州科技金融模式创新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逐步构建了“创投引导基金+天使引导基金+硅谷引导基金”的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体系,有效地解决了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融资难问题。一是科技金融服务链模式。作为全方位服务于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新模式,杭州坚持“空间+基金”的众创发展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服务于小微型科技企业发展,逐步形成“无偿资助—政策担保—科技贷款—还贷周转—天使基金—引导基金—上市培育”的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链模式,其中,“无偿资助—政策担保—科技贷款—还贷周转—天使基金”可以有效地解决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融资难问题。同时,科技金融服务链和科技金融服务联盟作为组织支撑。科技金融联盟是金融和科技的创新性结合,科技金融联盟吸纳了银行、天使投资、科技担保、小额贷款、科技型企业、风险投资(PE/VC)、保险及中介机构等,实现科技金融资源与科技金融创新要素之间有效对接。二是西湖模式。西湖模式,是以杭州西湖区财政局、科技局为主,有效引导辖区内银行、担保公司的参与,形成小企业集合信托债权基金来实现西湖区企业成长引导基金的模式,该模式最大的特点在于着重解决的是经营业绩较好,但是却无法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的小微型企业。该模式实现了增信,提高了资金规范运作的效率。
(三)上海模式
上海市致力于打造全球金融中心,小微型科技金融服务实践成效显著,于2013年成功建成了“3+X”科技信贷架构体系,其中,“X”分别表示“履约贷”“微贷通”“信用贷”及其他个性化产品,实现了科技型企业在初创期、成长早中期、成长中后期融资需求的全覆盖,逐步形成了服务于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融资的上海模式。
“张江模式”是上海市小微型科技金融服务的典型代表,“张江模式”的特点在于:一是建立小微型科技企业的信用体系。通过与中国银行、浦发银行等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合作,搭建了包含企业经营状况、信用等级、信用记录、融资能力等相关的小微型科技企业信用体系,有效地解决了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搭建小微型科技企业信用数据库。利用辖区内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信息,建立起了涵盖园区内2000家科技型企业的信用数据,实现对辖区内小微型科技企业保姆式照看。三是创新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引导金融机构依据小微型科技企业发展实际,创新“差异化产品组合”和“多样化融资产品”,先后推出了银政合作“科保通”、信用贷款“微贷通”、抵押加成授信“企担通”、银保合作“企保通”、商票加保授信“商票通”等适合小微型科技企业的金融产品。同时,在充分考虑小微科技型企业非线性、爆炸式增长特点的情况下,引入科技专家评审机制,通过有效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在肯定企业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前提下,为小微型科技企业融资开辟绿色通道。
三、区域实践对河南的启示
(一)建立和完善小微型科技企业信用体系
信息不对称是小微型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核心,因而,建立和完善小微型科技企业信用体系是解决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举措。依据不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应有序建立符合区域特色的小微型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对于广东、江苏、浙江等东部发达地区,应该依靠第三方力量建立市场化机制运行的小微型科技企业信用体系,重点依靠政府征信体系、银行交易系统等大数据,运用“云计算”等高科技手段构建小微型科技企业信用条件的自主甄别平台等。而对于中西部地区,则需要政府机构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建立起以政府为主的小微型科技企业信用体系,重点依靠政府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以及银行信贷平台,如上海的“张江模式”等,通过管委会等政府机构与商业性金融机构合作搭建区域性的小微型科技企业信用数据库,解决创业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加快建立小微型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知识产权是小微型科技企业重要的产权,加快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解决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融资轻资产、担保品不足的有效措施。英美发达国家以及国内的上海、北京等地正在积极探索“投连贷”模式,这种模式的关键就是依靠小微型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由于小微型科技企业资产轻,知识产权在所有资产中的比重较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可以作为有效的抵押品。北京、上海、深圳、宁波、杭州等发达地区可以在完善本地知识产权认定、价值评估等小微型科技企业无形资产认定与评估体系的基础上,在本地发展成熟的科技园区(如中关村、张江等)积极尝试投联贷模式以及相关的模式创新,不断完善投联贷产品体系。中西部地区则主要是建立知识产权等小微型科技企业无形资产认定与评估体系,其中,武汉、郑州、成都、重庆等具备投联贷模式实践的地区也应该积极地在本地新设立的国家自由贸易区及综合实验改革区(如光谷、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试验区、天府新区等)进行区域实践,有效地引领中西部地区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融资模式创新发展。
(三)建立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融资容错机制
一是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担保机制。从新加坡、日本、英国等地区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阶段融资模式来看,政府在其创业融资的担保比例在75%~85%之间,而国内政府担保比例还偏低,主要是依靠财政背书放大贷款倍数。为此,需要建立起以政府为风险损失主体的担保机制以及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通过配套相关保险产品,实现政府—保险—银行三方互动,从而降低银行融资风险,提高融资比例。二是搭建小微型科技企业贷款风险预警机制。通过评估小微型科技企业产品研发周期以及研发市场价值,结合银行系统的征信系统以及税务部门的纳税及经营性材料,实现对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融资贷款—使用的全周期性评估,一方面,容许小微科技企业创业失败,另一方面,对于符合市场需求的科技产品可以及时地进行资金支持。从国内区域实践来看,东部发达地区的國家自由贸易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及国家高科技园区等成熟的园区,可以加大政府在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融资阶段的风险损失补偿比例,降低银行的借贷风险,提高银行的融资积极性。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间非正式金融组织借贷行为及借贷风险控制研究”(15CSH040)、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课题“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破解河南小微型科技企业融资困境的路径与对策建议”(2016B12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