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俊,陈新新
(1.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2.湖南大学,湖南 长沙 410082)
论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的理论基础
肖 俊1,陈新新2
(1.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2.湖南大学,湖南 长沙 410082)
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的思想精髓和本质内涵有着悠久而深厚的理论基础,但目前对这方面缺乏系统论述。纵观中国共产党各个时期的章程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言论,可以将其“进口”与“出口”的思想归纳为四个方面:党员退出机制的三种类型及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的原因、目的和路径。现阶段,中国共产党党员数量过于庞大,党员素质参差不齐,大量不合格党员滞留党内等非正常现象给党建工作带来了巨大困难。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是有效解决困难,保障党员质量和改进党建工作的必然举措。
党员;能进能出机制;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
党的十八大政治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党员能进能出机制是中国共产党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进口”与“出口”两种机制,着重点是健全党员退出机制,本质上是要求改变群众中“党员不党员,相差几块钱(指党费)”的党员先进性不强现状,要求改变党员大“进”小“出”,甚至只“进”不“出”的“出口不畅”形势,要求党员工作符合新陈代谢、优胜劣汰的进化规律,从而形成生机勃勃、创新争优的良好局面。
党员能进能出机制是十八大的一个新提法,但其思想精髓和本质内涵却有着悠久而深厚的理论基础。纵观党各个时期的章程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言论,可以将其党员进与出思想归纳为四个方面: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的类型、原因、目的和路径。
中国共产党自二大订立第一份党章至今,所有的党章都充分考虑到了党员“出口”的情况,并为之制定了相应条例。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章程既对党员“入口”进行明确要求,也对党员“出口”作了明确规定。二大党章第二十五条就明确规定六类不合格党员可清除出党:一是其言论行动与党的宣言相违背者、与党的章程相违背者、与党的大会各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案相违背者;二是无故不参加党的会议者,次数在连续2次及其以上;三是不缴纳党费满三个月者;四是无故不为党服务者,时间是连续4个星期;五是留党察看不知改悟者;六是泄漏党的秘密者。地方执行委员会有权清除不合格党员。由地方委员会直接开除六类不合格党员的规定一直延续至党的四大所修订的党章。
1927年6月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党章进行了修改,这次修改有两点明显进步:一是把开除党员的权力收归为省一级委员会;二是首次区分开自愿退党和开除出党两种类型。此后,1928年党的六大通过了党的章程,其章程规定党员具有申诉辩解的权利,即党员对开除处分存在不服的情况,可以向最高党的机关提出申诉辩解。直到1977年党的十一大通过的章程才基本完善了党员退出的机制:一是健全了退出机制的三种类型:自愿退党;规劝退党;开除党籍;二是规范了开除党员的程序,经支部大会决定,报上级党委批准。
此后的党章中有关党员能进能出的思想基本与十一大一致,都包含了三个要点:一是退党分为三类,自行脱党、规劝退党、开除党籍,其中开除党籍是最高处分,性质与其他两类不同;二是不管哪一类都必须由支部大会决定,经上级组织慎重批准,而不是党员自主随意决定;三是决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组织生活或者不接受监督考评的特殊党员,一经发现即予以党纪处分。
表1:中国共产党一大至十七大党员总数
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从建党时五、六十人发展到党的十八大召开时的8000多万人,可以说从一个小党变成一个大党、从一个革命党变成了执政党、从一个幼稚的党变成了成熟的党,但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的类型从未改变,其要求只能提高、不能降低。
马克思恩格斯在探索党建理论中,列宁、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在长期从事党员工作实践中,提出了党要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质量立党;谨慎“敞门”,保持适度规模等重要思想和方针。
(一)党的组织优势要求每个党员都过硬,不合格党员势必影响整体作用的发挥
马克思认为,工人人数固然重要,但把工人组织起来并“获得知识的指导”更重要,只有这样,工人“人数才能起举足轻重的作用”。[1]这里的“知识”指的是马克思主义真理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共产党员要取得成功,必须组织和武装广大群众,但在这之前,必须加强共产党员“知识”教育,因为群众组织工作依靠的是已经接受过“知识”培训的共产党员。这就是为什么必须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必须首先确保共产党员具备无产阶级思想,才能与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作斗争,才能教育和动员工农群众,从而保障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
列宁认为,党不是党员个体简单相加的群体,不是乌合之众,党是有组织的整体,是有组织的部队。[2]102在此,列宁认识到共产党不是党员拼凑在一起的散兵游勇式的群体,而是一个具有战斗力的,能够发挥“1+1〉2”整体作用的有组织有纪律的队伍。此后,列宁还提出党员必须过硬,要务实、真正办实事,决不允许懒散、傲慢的人混进党的队伍,哪怕是十个办实事的人没有入党,也决不让一个说空话的人成为党员。[3]272
刘少奇长期从事党建理论与实践工作,他也提出了与列宁相似的观点。党的组织或党的结构不是简单的相加,不是“一个党员加两个党员等于三个党员”这样简单的相加。[4]共产党人要结合成一个有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强大组织就要求每个党员都合格乃至优秀,如果有投机分子或腐化蜕变分子留在党内,势必会削弱党组织的整体实力,以致出现“1+1〈2”的现象。因此,既要引进合格、优秀的党员,又要及时清除不合格党员,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进模范作用。
(二)一定数量是保障质量的前提,但党的力量和作用关键在质量,要坚持质量立党原则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告诉我们,量变与质变是辩证统一的,是相互相存,互为条件,相互转化的。没有量变也就没有质变,没有质变也就没有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前提与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要求与必然结果。数量庞大但能力一般的党员最多只是量变,党组织的质变依靠的是精兵强将,即使少而精也比大而弱更有利于增强党的战斗力。截止2012年底,我们党已经拥有8000多万党员,如何甄别和锻炼这数量如此庞大的党员,健全党员“进口”与“出口”机制是摆在新时期各级党组织面前的难题。
列宁将马克思主义量变质变原理运用于党员发展理论中。他认为,发展共产党员不能一味追求量的增加,而要注意质的提高。列宁在《工人国家和征收党员周》中指出,作为工人阶级政党,作为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执政党,不会单纯追求党员数量的增加,而是会注重党员质量的提高,注重“清洗‘混进党里来的人’”[2]222。根据列宁的指示和俄共(布)八大的决议,苏俄对党员进行了重新登记,毅然开除了五类不合格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者、临阵脱逃者、违背党员称号的行为者(酗酒、腐败、以权谋私等)、违反党的决议者、不交党费者。
毛泽东总结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时,发现存在党员数量减少战斗力反而增强的现象。毛泽东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时期,就对党员进行严格考察,甚至对永新、宁冈两县的党组织进行重新登记,来了一次“厉行洗党”活动,结果党员人数减少了,但战斗力大大增强了。[5]此外,建国后的1956年西欧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了退党风潮,毛泽东辩证地看待了这一现象,“在许多国家里,有一批人在这个风潮里退出了党。”这既是坏事,又是好事。是坏事,是因为党的人数有所减少;是好事,是因为减少的是“那些动摇分子”,留下的是“坚定的党员”,可以“更好团结奋斗,为什么不好呢?”[6]397从毛泽东最后一句的反问可以看出他是肯定了适时让一部分党员退出组织的做法。历史和实践证明,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把“身在曹营心在汉”者和“老鼠屎”们及时清理出党很有必要,利远大于弊。
邓小平也认为党员在于质量,不单纯在于数量,如果这个党人数多但没有战斗力肯定比不上人数少但战斗力强的党。[7]348党的战斗力主要依靠的是党员的素质而非数量,健全能进能出机制针对的就是处理好党员数量与质量、规模与实力的关系问题。通过建章立制有效清退不合格党员无疑有利于保证中国共产党员的多而精。
(三)共产党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后,更要注意党员发展工作,大门不能随意敞开或敞得过开,宜保持适度规模
列宁在《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中高瞻远瞩地断言,布尔什维克党执政之后,“一定会有许多有害的分子混到党里来。”作为工人阶级政党,不能容许有害分子混进党内且有立足之地。[2]236为此,“党不能敞开大门”,要接受久经考验的积极分子进入党内。[2]236。列宁在俄共(布)九大闭幕词中进一步强调,布尔什维克党成为执政党后,有些人在权力欲望的支配下会积极争取入党,有些坏分子、“旧资本主义的渣滓”会想尽千方百计“钻入和混入执政党里来。”[8]因此,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后,党员就是国家和人民的管理者、组织者、领导者,这时更要严守“大门”,注意从入党动机等方面甄别入党积极分子,尤其要甄别哪些是异己分子、哪些是投机分子、哪些是间谍分子、哪些是党内的蜕化变质分子,要防止他们混入党内。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要把“进口关”,健全“出口关”。
(一)留住合格党员,及时处理异己分子、投机分子、蜕变分子等不合格党员
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它不仅要代表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还要比一般工人阶级、普通人民群众要先进。但难免会出现徇私枉法、与民争利的不合格党员,对他们该怎么处理呢?列宁在《关于清党》中列举了多类值得清理的坏分子。他认为,必须把党内不忠诚分子、欺骗党组织分子、搞官僚主义的分子以及孟什维克清除出去,从而使党更加纯洁,更加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9]
毛泽东在指导1951年的整党工作时将党员划分为四类,并对不同类型的党员采取不同的处理方针,做到了科学合理。他要求,首先清洗“第四部分人”,即坚决清除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坚决清除混入党内的叛变分子、坚决清除混入党内的投机分子、坚决清除混入党内的蜕化变质分子。然后要对“第三部分人”加强教育,即对消极落后分子着重从思想上加强教育,如果经教育不改的要将其劝退。对“第二部分人”也要加强教育,促进其进步,即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要通过教育使其符合党的要求,对有较严重的毛病、必须加以改造提高的要加强思想改造,促使其改正错误,如果经教育与改造仍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劝其退党,并且做到其自愿退党,不要伤感情,不要重复一九四八年“搬石头”的经验。[6]36对具备党员资格的“第一部分人”自然是使其安心留在党内。
邓小平也提出过教育和清洗两种处理手段,即对不完全合格者加强教育,对坏分子加以清洗。[7]246这种区别对待、宽大处理的方式值得继承与发扬。
(二)提高党员的素质和作用,使党员继续保持谦虚谨慎和活力干劲
列宁根据残酷的革命斗争经验认识到,要维护党的战斗力就必须提高党员的素质和作用。列宁强调,不仅要保持党的革命坚定性,也要保持党的革命彻底性,更要保持党的纯洁性,作为党员要充分发挥其作用,要做名副其实的真正的党员,要把党员“作用提高,提高,再提高。”[3]272列宁根据经济领域(各大工厂、农庄等)的党建工作经验认识到党的战斗力来源于组织性,而组织性要求不但数量上在工人阶级中占优势,而且要具有更占优势的影响力、要具有更高的觉悟程度和更强的斗争能力。[2]109由此,列宁十分看重布尔什维克党员这个光荣称号背后所应具备的条件、觉悟、素质。
毛泽东总是在革命关键时刻和历史转折关头对党员的素质有着清醒的认识。他在共产党即将“进京赶考”时告诫全党同志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否则,如果有些共产党人发生骄傲自满和思想腐化的情形,那么,他们就会重蹈覆辙、犯上大错。[10]什么错误呢?极有可能是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或李自成“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的历史性错误。党“进京”执政之后,毛泽东又告诫共产党员要有朝气、保持革命意志和建设热情。作为一个名符其实、真正的共产党员,不仅要有朝气,也要有坚如磐石的革命意志,要有克服任何困难的精神,也要有百折不挠的意志,要能克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缺陷,要不犯本位主义、绝对平均主义错误。[6]460针对丧失朝气、意志薄弱又屡教不改的人,毛泽东不反对予以清理,还要求将“重者绳之以纪律”[6]460。
周恩来认为,做一个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就是要对革命充满热情,要朝气蓬勃,要干劲十足。“革命热情一衰退,政治上就要蜕化了。”[11]为了防止党员干部的蜕化变质,必须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进行约束,不断重振广大党员,尤其是基层党员的活力。
在邓小平看来,真正的共产党员必须加强品德修养和作风建设,切实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具体地讲,共产党员要成为全面执行共同纲领的模范,要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要有实事求是的作风,要有谦虚谨慎、艰苦朴素的作风,还要有不怕麻烦的作风,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7]157
(三)党员能进能出机制有利于保障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明确指出,共产党人是推动历史向前发展的先进力量,在理论方面,共产党人认识到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在实践方面,能领导和推动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向前发展,是“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12]。列宁提出了共产党的战斗力来源于党的严密组织性的思想,着重从组织上建党。毛泽东提出了着重从思想上建设以保障组织优势的思想。邓小平则是强调了制度建设对于保障党组织战斗力的重要性。江泽民提出要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思想,提出“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开展“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活动。胡锦涛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思想,提出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习近平以反腐倡廉建设为突破口,着重从思想建设与制度建设两方面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提出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来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关于如何健全党员“进出口”机制,从列宁、斯大林、邓小平、习近平等社会主义国家领导人在国家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也能找到答案:邓小平提出前提是要保证和提高领导干部的质量;列宁和邓小平强调要加强监督;习近平则要求走群众路线,健全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机制。
(一)领导干部和党委班子质量的保障和提高是改善党员素质的前提条件
邓小平在党的八大中指出,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委班子的质量要不断提高,只有如此,才能为全体党员质量的提高创造主要条件。[7]251此后,他又指出,关键在于整顿好领导班子,只有抓好了这个关键,党员问题就会迎刃而解。[13]35-36上梁不正则下梁歪,正是因为领导干部对一个部门、一个组织的氛围和作风影响极大,所以邓小平对领导干部的素质要求很高。当前开展反“四风”运动,就要从干部和党员抓起。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以身作则,自觉践行党章党纪,增强党性,消除派性,为普通党员和广大群众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邓小平还认为,领导干部必须讲党性,要讲团结,不能搞地方主义、宗派主义和山头主义。搞地方主义、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的党员要严肃处理,不允许扩大其影响,“更不能让他们当领导。”[13]390搞派性斗争,实质上就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存在问题,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蔑视党的长远大计和群众根本利益。搞派性的同志就是那颗损坏一锅粥的“老鼠屎”,不但不能当领导,而且不能继续留在党内。
(二)依靠各方力量,完善来自党内与党外的监督考核制度,逐步形成全方位多领域的监督体系
列宁坚决反对党内存在“奥勃洛摩夫习气”和官僚主义现象,为此,他主张加强“下层”监督。列宁认为,党的公开活动要与党的领导和监督成正比,并且这种领导与监督是全方位的,既要“受党的‘上层’的监督和领导”,也“要受党的‘下层’”即工人阶级的“监督和领导。”[14]针对队伍不纯现象,列宁认为解决方法也是要加强监督考核,正如他在致莫洛托夫的信中建议,要将新党员的预备期适时延长,对新党员的各种表现进行严格监督考核,通过把好“入口关“来保证党组织的先进性,同时建议把握好“出口关”,即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时清除不合格的党员,从而纯洁党的组织。
邓小平根据工作经验创造性地提出了加强同级之间监督的思想。邓小平认为,在一个党小组中,伙夫、勤杂人员等对领导同志的监督作用是不大的,“起不了多少监督作用”;对领导人有效的监督是同级监督,如党委员之间的监督、书记处本身的监督、常委会本身的监督;同级之间的同志一起工作、互相了解,在一起交心的时间与机会也比较多,“这个监督作用可能更好一些。”[7]309-310同级之间知根知底、彼此熟知,他们之间的监督能有效弥补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监督存在的“漏洞”。
(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畅通党员联系群众和群众批评检举渠道
列宁认为,仅仅依靠党内监督考核效果有限,还要善于发动群众参与检举检查,通过扩大民主来纯洁队伍。他指出必须畅通党员联系群众和群众批评检举渠道,扩大民主,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形式的官僚主义,要充分动员群众,依靠群众,“检举、揭发和驱逐混进党内来的分子”。[2]296-297
斯大林认为,让党员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是有效消除官僚主义,切实践行为民服务不可或缺的举措。惟其如此,才能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党与国家机关才能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才能成为“劳动群众所亲近的机关”,才能铲除官僚主义残余,才能让官僚主义在国家机关中无立足之地。[15]
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新一届领导集体对党员发展工作十分重视,既在党员名额配置、入党条件、党员管理和吐故纳新方面都更为严谨科学,还通过在全党上下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扩充群众批评检举渠道来强化性质宗旨“补钙”和监督问题,要畅通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和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纠正一切不良习气,竭力使每一位党员干部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称职公仆。
总之,在各个时期的党章党纪和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无不流露出重在发展党员质量、及时清理不合格分子、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的思想。中国共产党的历届领导集体更是在长期党建实践工作基础上探索和总结出既各具特点又一脉相承的关于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的理论。以习近平为核心的新一届领导集体的党员能进能出理论集中在防止党员得“软骨病”,强化思想“补钙”和组织管理,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和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
苏联布尔什维克党亡党亡国的历史教训是沉痛的,苏联的实例表明:其一,党员数量是基础,但质量才是根本;其二,树大有枯枝,党员光进不出,整体战斗力无法保证,结果就会变成曾被我们嘲笑的“纸老虎”;其三,“千里江堤,毁以蚁穴”,如果不及时清理“害群之马”势必会腐蚀整个队伍,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经过九十几年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党员从屈指可数的50多人迅猛扩展为相当于好几个国家人口的8000多万人,规模之大,前所未有。建国以来,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之后,党员的数量、结构、成分、分布、主体特性都有了深刻剧变。随着世情国情党情日新月异的变化,出现了党员数量庞大,党员流动性加大,老龄党员比例偏高,党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不合格党员滞留党内等现象,给新时期的党建工作带来了困难。对党组织进行适当“瘦身”,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是有效解决当前困难,避免重蹈苏联覆辙,保障8000多万党员质量和改进党建工作的必然举措。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3-14.
[2]列宁专题文集:论无产阶级政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列宁全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刘少奇论党的建设[M].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320.
[5]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75.
[6]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7]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8]列宁全集(第3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311.
[9]列宁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147.
[10]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60.
[11]周恩来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421-422.
[1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4.
[13]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4]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78.
[15]斯大林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358.
责任编辑:周育平
D2
A
1004-3160(2017)04-0055-06
2017-03-20
1.肖俊,女,湖南长沙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思政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主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2.陈新新,女,湖南长沙人,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