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新
“村霸”一词,一度成为个别村干部的代名词,群众对其深恶痛绝。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城东乡城南村村委会原主任邓春生,就是其中的典型。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邓春生仗着背后庞大的宗族势力支持,长期架空该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把持着村务重要事项决策权和资金审批使用权,对不服管的村“两委”干部进行恐吓、威胁等。“本村我最大”,他私自定下“三不”规矩——“开会不通知、账册不让看、意见不让提”,俨然将城南村视为“私人领地”。他不满足于吃吃喝喝,把“黑手”伸向了辖区服务对象,刁难办事村民,追求“权力变现”……邓春生近日被立案查处,当地村民无不拍手叫好,“‘村霸倒了,我们安心了!”
当下在部分农村,“村霸”、宗族恶势力猖獗,土皇帝横行一方,违反党纪国法、操纵选举、开设赌场、暴力抗法、霸占资源等现象时有发生,已经到了不整治不足以平民愤的地步。为此,中纪委近年来在全国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突出打击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大得人心。新农村建设,既包括物质建设,也包括精神建设,既要山清水秀,更要风清气正。针对当前部分农村社会出现的问题,清除毒瘤很有必要,有利于巩固基层政权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农村政治生态建设亟待加强,通过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社会文明,焕发农村社会活力,促进农村全面发展。
农村生活需要加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和文明祥和”的功能。加强农村政治生态建设,就要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等组织的作用,通过村民自治章程等规章制度,从社会事务、经济建设、个人行为等方面,对村民的生活秩序、村容村貌、人居环境、社会治安等实施有效治理。
农村基层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是农村政治生态的基石。加强农村政治生态建设,就是不让农村成为“村霸”产生的温床。农村基层政治文明建设,要完善以“四个自我”和“四个民主”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坚持让村民按照法律程序组织起来,凡是涉及到广大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由村民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使決策真正反映民意、代表民心。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生动活泼、愿意奉献,既有民主自由,又有集中统一的“共和体”。除了建好基层党组织、选好用好“领头羊”外,还要建立合理有效监督机制,发挥好农村群众社团和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的作用,讲民主、讲法制、讲团结,促进农村社区良好乡风的形成,促成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蝇贪”泛滥,其害如“虎”。中纪委七次全会报告指出,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 决不允许“村霸”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找准要害,紧盯严重影响农村基层稳定、群众安居乐业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问题,整治基层“微腐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作者单位:江苏省启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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