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风险视角下的平台契约选择

2017-07-04 07:46夏宜君姜奇平
现代管理科学 2017年7期
关键词:平台经济

夏宜君++姜奇平

摘要:平台经济中的契约选择问题类似于农业经济中的租佃问题,平台和生产者并非雇佣关系,而是在双方选择中确定的契约关系。双方在契约选择时受到激励和风险双重因素的影响,其中生产者契约选择中的影响因素主要是收益激励和能力决定的风险偏好,平台契约选择的影响因素主要是监督成本和生产者规模,在这种情况下,分成制体现了一种激励和风险的平衡关系。

关键词:平台经济;风险激励;契约选择

一、 引言

平台经济的核心问题是定价机制,而契约选择是平台经济定价机制的基础,本文基于激励风险的视角,对平台与生产者双方对契约选择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最终对分成制契约的合理性进行解释。

二、 对平台经济契约的解释

1. 平台经济的特点。本文中讨论的平台是指一种提供大量的分散而零碎的契约服务的载体和数据的组合。其中,载体是指平台应用到的信息技术以及设备支持等,数据是指平台提供的一系列的信息数据,契约服务包括制定交易规则、规定交易手段、提供双方信用信息。在这类平台中,平台提供促成用户之间交易的服务,并制定相关的契约,通过契约从每一笔交易中收取费用。

平台的特点包括:第一,提供服务而不提供产品,分担用户交易成本中的信息成本;第二,平台的收益由用户交易的数量决定,这是因为资本的价值是越切分越小,而信息的价值是越分享越高;第三,平台制定分利少的价格契约,平台分利体现在每一笔交易中,利益偏向用户而非平台。第四,具有双重契约的形式,平台契约包括交易契约和关系契约。

在互联网平台中,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平台为双方提供的风险分担服务,不仅能够利用信息系统优化闲置资源配置,还能够通过自身信用体系以承担产权分离时的风险,为互联网平台能够成功聚拢双边用户起到了重要作用。任何一次交易的完成都需经历契约选择和议定、契约执行和监督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围绕契约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供求信息及其带来的讨价还价等等契约相关的信息共同构成了交易费用。在工业化时代,无法达到某种规模的生产者由于交易费用过高而无法达成交易。

在平台经济中,平台通过与双方用户制定契约规定双方的成本和收益范围,大多时候,平台可以通过契约来调整在平台上的用户数量。

2. 平台经济中的契约模式。平台经济中目前存在三种契约模式:定租制、工资制和分成制契约。不同的互联网子行业有着不同的契约形式,而从目前观察到的现象来看,分成制契约在平台经济中应用最为广泛,具体表现为平台在每一笔交易中或直接或间接的获益(分成)。

如果把契约用公式来表达,可以得到:

其中,Y代表收入水平,R为租金,F为租金中的固定部分。

当α=1,且F<0时,平台和用户选擇纯工资契约,不管销售状况如何,平台都支付给用户同样的工资,同时保有所有的收益,产出与用户无关(风险也与用户无关)。这种契约模式在工业经济生产中更为常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公司制,企业雇佣职工劳动,职工只领取固定工资,对收益完全没有支配权。由于工资制契约与收入无关,存在较高的监督成本问题,而平台经济往往是虚拟空间,用户的劳动是不可观测的,因此没有平台会选择工资制契约。

当α=1,且F>0时,平台和用户选择定租契约,不管收入水平如何,用户都要支付给平台一个固定数量的租金,而同时用户也可以保有剩余的所有收入,收入水平与平台无关。

三、 平台经济中双方的契约选择

1. 激励因素下的契约选择。为简化问题,假设用户在平台的使用过程中主要投入的是劳动要素,其他要素忽略不计。可以画出代表的生产函数OA曲线,如图1,生产函数主要取决于劳动投入。另一方面,用户的劳动成本用OC曲线表示,代表用户为了取得收入而付出的成本,用户的劳动可以投入在平台上,也可以在其他方面获益(闲暇对于劳动者也是一种获益)。图1代表固定租金安排能够带来多少经济剩余,对于平台来说,定租契约就是对每一个用户收取租金EF。对于用户来说,定租契约是在劳动成本上增加一个固定成本,只有在收入大于成本时才能有正的收入。另一方面,虽然随着生产成本的投入越多,收入也就越多,但是在到达某一点之后,成本增长速度已经高于收入增加速度,因此,对于生产者来说,并不会选择最大化收入,而是会选择最大化经济剩余。当劳动的边际收入等于劳动的边际成本时,生产者获得最大经济剩余DE,此时劳动投入为L',D点为生产函数切点的斜率与劳动成本曲线OC斜率相等的点。

当0<α<1,且F=0时,平台和用户选择分成制契约,平台和用户之间没有固定的租金或工资,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取决于α值)对收入进行分成,分成制契约模式更类似于合作模式。用户与平台按照约定比例分割收入,用户具有主要的收入支配权。因此,用户按照比例拿到收入的一部分,原有收入曲线OA以一定的比例α形成另一条收入曲线OE。从图2可以清晰地看到,分成制契约下用户的最大剩余为GH,而非定租制契约生产曲线下的DF。对于用户来说,能够达到最大收入的劳动投入水平就是L2。从劳动投入上来看,显然分成制契约下的劳动投入L2不如定租制契约下的L1,要素供给偏离了最优水平,产生了扭曲。

选择分成制契约会导致生产者劳动投入不足,因此,在其他因素影响不大的情况下,生产者和平台都不会选择分成制契约。从收入的角度来说,在同等风险条件下,劳动者的收入在定租制契约下最高,其次是分成制,而在工资契约下收入最低。然而在契约选择上,影响劳动者决策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收入,还需要考虑不确定风险。从风险分担的角度考虑,工资契约承担的风险最低,其次是分成制,定租制契约风险最大。因此,三种契约的选择反映的是劳动者和平台在激励和风险两方面作用下的平衡关系。

2. 风险和激励因素下的契约选择。对生产者而言,影响他进行契约选择的因素是:激励和风险。其中,风险因素取决于外部环境,而风险偏好取决于生产者自身能力。生产者能力决定投入的范围,激励因素决定投入的多少,风险的大小和不确定性的强弱决定生产者愿意让渡多少利益去分担风险。

平台与生产者通过谈判共同选择契约,生产者的租金也符合公式R=(1-α)Y-F。在生产者租金公式中,分成比例α越高,对生产者的激励就越强,α的最大值是1,即定租制对生产者激励最大。而契约选择时,生产者的投入并不一定总是最高的,这不一定是生产者存在偷懒现象,也可以用阶梯理论中能力的差异来解释。生产者的投入差异导致其在面对不同契约的时候,会进行不同的选择。

图3中R曲线代表定租制下生产者投入收益状况,在具备大于E2的投入能力时,曲线上的生产者只要控制投入大于E2,收益就会大于其他契约形式下的生产者收益。如果能力小于E2,生产者不会选择定租制契约。代表分成制的S曲线与定租制的R曲线趋势一致,在投入大于E1小于E2时,生产者倾向于分成制,能力在这个区间内的生产者倾向于选择分成制。代表固定工资制的W是一条直线,表示它对生产者无激励,无论投入多少都会有同样的收获,因此在收入小于Y1时,生产者会选择固定工资制,而只有在收入大于Y1时,才会被激励采用分成制或定租制,相对应的是,在能力小于E1时,生产者只会选择固定工资制契约。

3. 基于能力的风险偏好对契约选择的影响。在契约选择的过程中,生产者的能力和风险偏好也影响着最终决策。对于生产者而言,生产者需要选择一种契约形式来平衡风险与激励之间的矛盾。根据农业阶梯理论,生产者的能力和风险偏好有相关性,观察互联网平台经济的特性可以看出,由于平台并不占据物理空间,在虚拟空间中增加单位用户的成本极低(可视作零),因此平台通常不会对生产者进行精挑细选,而是为了聚拢用户将进入门槛设置的很低,自由进出带来庞大数量的用户。如果平台上生产者数量足够大,则生产者能力符合正态分布,即在能力阶梯上两端的生产者很少,大部分生产者是能力中等者,也就意味着生产者在对风险分担的问题上,倾向于与平台共同承担风险,而选择固定工资制和分成制。为了分担风险,平台中的生产者通常选择让渡部分利益,虽然在收益高的情况下降低了自身收益,但是也保障了在收益低的情况下,不需要再支付给平台租金,即收益越高越吃亏,收益越低越保险。在缺乏监督的条件下,固定工资制是生产者的最优选择。

四、 平台经济中平台的契约选择

1. 进入门槛对契约选择的影响。在网络平台上,生产者在进入时并无显著特征,平台很难区分生产者的能力大小,并且对其工作也无法实施连续监督无法保证工作投入,只有等产品售出之后通过产品效果确定生产者的投入。对于互联网平台来说,生产者的人数需要超过一定数量才能形成平台的良性运营,为了增加生产者的数量,平台采取了提供多种便利和降低准入门槛的方式,随着准入门槛的降低,生产者大量的涌现,平台才能够保证另一边用户的数量呈现增长趋势。聚拢用户的作用之下,生产者的人数如此众多,这一数量远远大于人力能够监控的范围,相比于企业的几百上千人,无门槛平台的生产者可能达到千万级别(如淘宝店主、网络小说作者等),这种差别使得监督成本高昂到平台无法支付。在这种情况下,伴随固定工资制的道德风险问题和搭便车效应变得不可避免,导致大多数网络平台都不选择固定工资契约,只有在部分平台发展初期为了吸引用户进行的低价策略中,邀请具有号召力的用户时短期采用。

2. 用户数量对契约选择的影响。在面对人数众多的平台生产者时,互联网平台通常选择统一的分成制契约,表现为在平台中制定交易规则。每一位进入平台的生产者必须按照规则进行交易,这让大部分生产者失去了谈判的权利,只能接受平台制定的契约。而由于互联网平台不具备垄断性的自然资源,其自由进出的特性,导致平台并没有强大的垄断力量,一旦平台抬高价格,立刻会被其他同类平台抢走用户(岳中刚,2006)。平台的分成以各种形式存在,相同之处就是平台的获益依附在每一笔交易中,只是每个平台的分成比重不同。淘宝这类电商平台中,平台虽然不直接与生产者签订分成契约,然而平台制定的支付规则依然体现了分成制的特点,平台获益为每笔交易中的货款在支付平台中的时间收益。

平台的收益如果按照公式表达应该是:

其中R为平台收益,β为每笔交易的分成比例,客流量以λ的概率进行交易,n为生产者数量,pi为第i个生产者的交易价格,mi为第i个生产者面对的消费客流量。

由于在互联网平台上,生产者数量n的数量级远高于价格p,举例来说,在较成熟的电商平台中,交易价格通常低于万元,而平台每天的交易量能达到百万级别,因此平台的收益主要取决于交易量的大小。对于平台而言,交易价格是由生产者制定的,是平台无法控制的部分,平台能够改变的就是分成比例β。β同时也代表着平台的进入门槛,直接影响到生产者数量n,β越低,生产者数量n就越高。在制定规则时,会为了增加n而降低分成比例β。因此,平台为了同时聚拢生產者和消费者,通常会制定符合双边用户双方利益的规则。

3. 生产者的谈判能力。虽然大部分生产者都要按照平台制定的规则进行交易,生产者也并不是完全没有自主权。考虑到平台经济的另一方用户——消费者,生产者在消费者之间的影响力也是决定契约选择的因素之一。在公式(2)中可以看出,总收益不仅与生产者数量相关,还与消费客流量相关。平台经济理论认为,一边用户数量影响着另一边用户的收益,同时也影响着平台收益,这种效应被称为交叉网络外部性。生产者被动接受平台制定的契约是因为需要平台提供的市场环境和用户,如果生产者能够有自己的市场力量,情况就会发生变化。有能力的生产者通常会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如品牌效应),这种影响力能够对平台另一边的用户(消费者)数量产生作用,使得这类生产者能够与平台进行谈判,平台也会因为生产者吸引用户的能力而让渡一部分权益,在双边市场理论中最典型的做法是商场为口碑品牌减免摊位费,而在互联网平台中,平台会折价或者免费替平台中的口碑品牌进行宣传。

五、 总结

本文通过风险和激励理论,对平台经济中出现的三种契约类型进行了解释,认为平台经济的契约缔结中,契约是由生产者和平台双方共同选择的结果,其中,激励和风险共同影响着生产者对契约的选择,道德风险问题和平台用户数量影响着平台对契约的选择。

在生产者能力约束下的风险和激励问题是契约选择的重要影响因素,有能力的生产者倾向于选择定租制,此时生产者收益最大,但同时也要承担全部风险。而能力低的生产者通常选择固定工资制,无需承担风险,因为缺乏激励,需要平台增加监督成本。分成制处于二者之间,能力中间者更倾向于选择在风险分担情况下接受激励,在平台上,能力中庸者占据的比重最大,因此生产者会倾向于选择分成制。在这种情况下,分成制可以视为生产者对激励和风险平衡关系的反应。

在契约选择中,平台有以下特点:第一,面对庞大用户所需的监督成本过高问题,固定工资制产生的道德风险无法避免,网络平台不会选择固定工资制契约。第二,由于占据比重最大的中等能力者通常会倾向与平台分担风险而不是承担定租制中的全部风险,因此平台在契约选择中会为了增加用户数量而降低进入门槛,选择对用户有利的分成制契约。第三,当生产者的能力能够影响平台经济中用户数量时,由此带来的交叉网络外部性能让生产者在与平台进行契约谈判时获得更多主动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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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张五常.佃农理论——应用于亚洲的农业和台湾的土地改革[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重点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项目“分享经濟研究”。

作者简介:姜奇平(1962-),男,汉族,四川省资中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信息化与网络经济研究室主任、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信息化与网络经济;夏宜君(1984-),女,汉族,湖南省邵阳市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信息化与网络经济。

收稿日期:20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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