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畏 朱秀英 马彦娟 牛丽丹 李广鹏 陈希妍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急诊科 河南 新乡 453100)
长托宁与阿托品治疗有机磷中毒的效果比较
吴畏 朱秀英 马彦娟 牛丽丹 李广鹏 陈希妍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急诊科 河南 新乡 453100)
目的 分析长托宁与阿托品治疗有机磷中毒的效果。方法 选取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有机磷中毒患者120例,并将其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60例。观察组采用长托宁治疗,对照组采用阿托品治疗,将两组有机磷中毒患者治疗后的各项指标进行对比。结果 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对照组,住院时间、症状消失时间、起效时间、用药次数优于对照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长托宁治疗有机磷中毒,能有效减少不良反应,缩短住院时间、症状消失时间、起效时间,减少用药次数,促进患者恢复,值得推广与应用。
阿托品;长托宁;有机磷中毒
有机磷中毒为临床常见的急性中毒事件,其病死率近年来高达10%以上,严重危害患者的生命健康,而实施一项安全易行的治疗方式极其重要[1]。因此,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对长托宁与阿托品治疗有机磷中毒的效果进行研究,探讨两种药物的治疗效果。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3年5月至2016年7月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收治的有机磷中毒患者120例,均符合临床有机磷中毒诊断标准,排除不接受药物治疗者。并将120例患者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60例。对照组中男32例,女28例,年龄31~55岁,平均(33.21±2.18)岁;其中轻度中毒21例,中度中毒19例,重度中毒20例。观察组中男31例,女29例,年龄30~55岁,平均(32.14±2.15)岁;其中轻度中毒20例,中度中毒20例,重度中毒20例。两组各项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两组有机磷中毒患者入院后均进行清洗体表、洗胃等措施,给予患者建立静脉通道,保持患者呼吸通畅。对照组实施阿托品治疗(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国药准字H62020772),轻度中毒患者首次用药剂量为2 mg,每6 h对患者进行静脉推注,中度中毒患者首次用药剂量为4 mg,每8 h给予患者静脉推注,逐渐减量,其维持时间在4 d左右,其总剂量为82 mg,重度中毒患者首次用药剂量为10 mg,逐渐倍半减量,维持时间在6 d左右。
观察组采用长托宁治疗(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51948),轻度中毒患者首次用药剂量为1 mg,每24 h进行肌内注射、总量为15 mg,中度中毒患者首次用药剂量为1 mg,每8 h进行肌内注射、总量为9 mg,重度中毒患者首次用药剂量为2 mg,每6 h进行肌内注射、总量为32 mg。待患者中毒症状消失后,暂时停止长托宁治疗,密切观察患者病情。
1.3 观察指标 对比两组有机磷中毒患者治疗后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良反应主要包括尿潴留、躁动、心动过速、视力模糊等。对比两组有机磷中毒患者治疗后的平均住院时间、症状消失时间、起效时间、用药次数、总有效率。
1.4 疗效判定标准 显效:治疗后,临床症状全部消失。有效:治疗后,临床症状有效缓解。无效:治疗后,临床症状不断加重。显效率+有效率=总有效率[2]。
2.1 不良反应 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治疗后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n,%)
2.2 各项指标 观察组住院时间、症状消失时间、起效时间、用药次数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2.3 总有效率 对照组显效41例,有效5例,无效14例,总有效率76.67%;观察组显效50例,有效8例,无效2例,总有效率96.6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2 两组住院时间、症状消失时间、起效时间、用药次数比较±s)
有机磷中毒为临床上较为多发的急诊危重症,易导致患者神经肌接头功能发生障碍,从而引起多种器官功能受到损伤,发生心肌损伤、呼吸功能抑制等情况,对有机磷中毒患者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3]。因此,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对长托宁与阿托品治疗有机磷中毒的效果进行研究,将长托宁与阿托品治疗效果进行对比。
阿托品能有效抑制GhE活性,具有阻滞胆碱受体、活化胆碱酯等效果,但是由于阿托品对患者M受体无选择性,对M3、M1、M2均有作用,从而易导致尿潴留、躁动、心动过速、视力模糊等用药后不良反应发生,从而加强患者中毒性心肌炎,易引起多种基础心脏病,导致治疗效果受到严重影响[4]。因此,阿托品治疗有机磷中毒患者效果不及长托宁治疗效果可观。长托宁也可以称为盐酸戊乙奎醚,为选择性胆碱酶抑制剂,不仅对人体外周N、M受体具有作用,同时对患者中枢N、M受体具有显著作用,具有时间持久、作用全面等优点[5]。其能选择性对患者M受体亚型产生作用,不会影响M2受体产生的负反馈作用,能有效阻断有机磷中毒对人体呼吸中枢抑制情况,从而减少患者用药后的尿潴留、躁动、心动过速、视力模糊等不良反应,有效缓解患者躁动和惊厥情况,能促进患者较快恢复,减少用药次数,提高治疗有效率。因此,长托宁为有机磷中毒患者的临床首选用药方式[6]。
本研究表明,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对照组,观察组住院时间、症状消失时间、起效时间、用药次数优于对照组,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综上所述,长托宁与阿托品治疗有机磷中毒相比,不仅能有效减少尿潴留、躁动、心动过速、视力模糊等不良反应,还能缩短平均住院时间、症状消失时间、起效时间,减少用药次数,促进患者恢复,具有安全可靠、疗效显著等优点,值得在临床推广和应用。
[1] 杨建中,高冉冉,孙树强,等.两种不同阿托品给药方式治疗有机磷中毒的临床疗效Meta分析[J].中国全科医学,2014,17(6):671-674,682.
[2] 景慧,刘晓珺,王新春,等.乌司他丁对重症有机磷中毒患者胆碱酯酶活性的影响[J].哈尔滨医科大学学报,2012,46(5):472-474.
[3] 郝学喜,邵明举.重症急性有机磷中毒的阿托品优化治疗[J].中华危重病急救医学,2016,28(10):954-956.
[4] 艾合买提·买买提,王曼丽.长托宁与阿托品治疗有机磷中毒的临床疗效对比[J].中国医药导报,2012,09(18):102-103.
[5] 解金洪,赵敏.长托宁、阿托品联合血液灌流治疗重症有机磷中毒的临床研究[J].中国医药导报,2013,10(28):87-89.
[6] 周宇明.血液灌流与血浆置换联合抢救老年重度有机磷中毒的疗效[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2,32(22):4879-4881.
R 595.4
10.3969/j.issn.1004-437X.2017.10.032
201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