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厂内机动车辆车外最大允许噪声测量

2017-07-01 21:06
中国特种设备安全 2017年5期
关键词:机动车辆限值噪声

徐 亮 曹 明

(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南京 210019)

浅谈厂内机动车辆车外最大允许噪声测量

徐 亮 曹 明

(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南京 210019)

本文针对检验过程中厂内机动车辆车外最大允许噪声测量所存在的问题,结合目前检验规程、标准及规范,从实际检验角度出发,对厂内机动车辆车外最大允许噪声测量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和探讨,并就检测行业在此方面测量的价值和意义,以及今后的发展方向提出了笔者的思路和建议。

厂内机动车辆 车外最大允许噪声 测量

根据《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6号)(以下简称《检规》)中的规定,在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厂内车”)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检规》中涉及噪声测量的项目有2个,分别是:1.8项“车辆的车外最大允许噪声应符合GB 1495的规定”和3.3项“车辆应安装喇叭,且灵敏有效,音量不得超过105dB(A)”。 《检规》中对于相应项目的检验方法有描述,对于车外最大允许噪声《检规》的具体检验方法规定为“按照GB 1496规定测量”。可见,此项目的相应检验方法,使用的对应仪器,以及检验的相关要求应按照GB 1496中的要求操作。

《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制定于2002年,随着检验技术的发展和相关标准的变化,标准中噪声测量所涉及内容已经有了相当大的更改,相关的标准也更新和增加了版本,测量结果和方法均有改变。

1 国标中测量方法

首先,《检规》中车外最大允许噪声的检验内容要求符合GB 1495规定,检验方法按照GB 1496规定。厂内车《检规》制定于2002年4月,因此《检规》所引用的两个标准版本应是79版,即GB 1495—79《机动车辆允许噪声》和GB 1496—79《机动车辆噪声测量方法》,79版标准将车内、车外噪声放在一个标准中。2011年对于车外噪声的测量标准做了一定的修改,颁布了新版标准GB 1495—2002《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将车外噪声的限值要求及测量方法集合在了一个标准中,基本代替了GB 1495—79和GB 1496—79。由于《检规》中未标明标准年限,因此目前对于车辆车外最大允许噪声的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最新标准GB 1495—2002的要求。

其次,标准GB 1495—2002中对于测量车辆的规定了两个时间段出厂车辆的车:生产日期在2002年10月1日至2004年12月30日和2005年1月1日后的车辆根据车型有不同要求,对2002年10月前出厂的车辆并未说明。目前,厂内车辆无明确的报废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四十八条只规定了“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报废......”等要求,相应安全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并无硬性规定,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界定也比较含糊。实际在用的厂内车还存在制造日期在2002年10月1日前的车辆,对于这部分车辆,车外噪声该以何为判定依据?

另外,标准中对声级计校准器、发动机转速表、温度计等都有详细的要求(标准附录A中A1)。如:A1.1.1声级计设置“A”频率计权特性和“F”时间计权特性;A1.2发动机转速及车速监测,要求使用专门的发动机转速表或车速测量仪器,精度小于±2%。

测量条件方面单就场地而言(标准中A2)“以场地中心为基点,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半径50m范围无大的声反射物;2)试验路面和其余场地表面干燥,没有积雪、高槽、松土、炉渣之类的吸声材料;3)传声器附近没有任何影响声场的障碍物,并且声源与传声器之间没有任何人员……”对于测量时场地的要求非常的严格(见图1)。

图1 测量场地示意图

在测量方法上(标准中A3)对于测量区域及传声器的布置也做了详细的规定。对于车辆传动形式,手动变速器和自动变速器的车型分别应该采用的测试方法有详细的要求。

对手动变速器的要求:“车辆接近AA′线(见图1)时的稳定速度应等于以下三者中最小者:1)50km/h;2)对于M1类和发动机功率不大于225kW的其他各类汽车,对应于3/4的发动机额度转速;3)对于M1类和发动机功率大于225kW的各类汽车,对应于1/2的发动机额度转速。”

而自动变速器,对于有档位和无档位的情况,标准中在A3.2.2项中,都作了详细的测量要求说明。

另外,标准规定的测量过程的行驶操作方面,不论是对配合的驾驶人员或是车辆状态监控方面要求都很高,如标准A3.3.2:“车辆以规定车速经过AA′线之后,必须尽可能地迅速将加速踏板踩到底(将节气门或油门全开),并保持不变,直到车辆尾端经过BB′线时再尽快地松开踏板”。

对于测试路面环境要求方面,标准中A2.1.2项有提及:“测量场地基本水平、坚实、平整,路面不能产生过大轮胎噪声”。另在附件AA中有对测试路面做了详细的规定。风速不应超过5m/s。周边环境及背景噪声标准A2.3要求至少比被测噪声低10dB(A)等。

2 实际检验中

1)对于标准要求的限值,2002年10月1日前生产的车辆不在标准要求范围。在用的厂内车辆目前十几年以前生产的车辆还有部分在用,新标准中没有依据可循,旧的GB 1495—79版标准,是以85年1 月1日为界,前后不同时间段划分了两个阶段不同限值,但旧标准中对车辆的分类很粗糙,并不能与GB/T 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的内容相对应,对于厂内车也不易归类。所以,对于2002年10月1日之前的车辆即便以旧标准为依据规定限值也有不妥当之处。

另外,厂内车检验要求不同于普通公路车辆的检验,目前未规定车辆的报废年限,也未提及车辆随使用年限的变化,检验情况随之有何改变,这也是对于年限久的车辆和新车在检验方面不合理的一点。

2)GB 1495—2002对于测量时车辆行驶速度及发动机转速,不同车型及不同测量情况 “都必须要求用精度优于±2%的监测仪器,不得使用车辆上的同类仪表”。对于实际检测的情况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不论是对检测条件的客观可行性上还是从《检规》要求的检验仪器上,距标准中的检测都相差太远。

车辆的年检是对在用车辆的周期性、安全性检验,首先《检规》中所列的仪器并无相关的仪器,即便配备相应仪器,对于年检的过程来讲,此类相应的仪器还需配备一定的仪器监测装置,不论从检验内容的要求上,还是厂内车年检的操作可行性上都很难达到。检验条件上《检规》第八条虽提及了应符合相关标准对检验场地的要求,但很多检验现场根本无法达到标准中要求。

3)另外,测量过程中车辆的操作方面,符合GB 1495—2002的一次完整的测量过程,配合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对相应标准的了解也是有很专业的要求。对日常的厂内机动车检验,一般是由现场持有厂内车辆操作证的作业人员配合驾驶,一般也就是使用单位日常叉车的使用人员,显然和标准中要求的操作者的操作要求是有距离的,此种类型的检验应是有经验的操作人员专门完成,而厂内车的现场使用人员。

4)GB 1495—2002标准对于测量场地的环境和条件要求很高,显然是专门符合此标准的专用场地。如果要求厂内车送检至相应符合要求的场地,受到很多实际的情况制约。毕竟厂内车不同于社会车辆,按照总局第114号公告《特种设备目录》中对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义:“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GB/T 21268—2014《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中对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的定义和最高车速也做了限值规定,标准中规定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的最高车速为30km/h,一般叉车的最高时速也在30km/h左右。所以,厂内车辆多是时速较低,在专有场地专有用途的车辆,由于时速较低,也很少驶出专有作业场所。因此厂内车的检验也是在其实际的作业场地展开,利用便携的检测仪器,在其作业场所或附近区域检验。若要移动至允许范围以外,需要办理相关交管手续、由车辆托运,十分繁杂,难于实现。

此外,目前具备这方面实验条件的实验场地全国也十分有限,多数都分布在华北地区,很多省市都没有相应的实验场所。另一方面,比较现行公路用机动车辆的检验,尽管检验的周期比起厂内车辆要更久(新车现为6年),对车辆年检时也未做此类项目的要求。因此,从以上这几个角度看,此项目的检验必要性应进一步探讨。

3 结论

因此,从标准要求的覆盖范围上、标准要求的测量精度、测量过程需要的环境条件及厂内车辆自身实际情况等方面来讲,按照标准要求检测几乎无法实施。同时《检规》要求的检验周期为1年,对于每年的定期检验来说,做此方面的要求也过于严苛,标准要求的检测方式和严格的实验条件与现实情况中《检规》的检验过程存在较大冲突,致使现实中不能严格实现检验规则制定的初衷。

4 建议

《规程》制定于2002年,当时相关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备,制定《检规》也属于特种设备起步摸索阶段,在很多方面考虑不够完善。自2002年以来,厂车相关标准已增加和更新了很多,比较另外2类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的检规已做了多次改版。

针对厂内车辆检验的特殊情况,以及车外噪音的测量的实际要求,笔者建议厂内车辆在此方面检验应放在厂家型式试验或出场实验为主。如检验中确有必要测量,应考虑实际实施情况。从车外噪声的产生影响方面看,该数值的大小主要是受车辆噪声源的工况(如:动力源、排气系统等)或相关的隔音结构材料(如发动机机舱、相关部件隔声材料等)的影响,例如车辆降噪系统(车辆排气消声所必须的整套部件,如排气管、膨胀室、消声器等),或发动机基本状况、发动机罩盖密闭组件完好程度等等。调整为侧重于对相关噪声源以及相应降噪隔音系统完好性做判定更便于操作。虽然各个车型的降噪系统及其部件的组成可能各有不同,但从这个角度便于有效的具体实施检测,对于判断出噪声声源系统、降噪系统基本功能的完好程度,也可以对车辆车外噪声有一个大致的把握。

[1] GB 1495—2002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S].

[2] GB/T 21268—2014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S].

Talking on Measurement of Maximum Allowable External Noise for In-plant Motor Vehicle

Xu Liang Cao Ming
(Nanjing Special Equipment Inspection Institute Nanjing 210019)

Refer to the problem of in-plant motor vehicle maximum allowable external noise measure in the inspection process, combining with the current inspection procedures, standards and specifications, from the angle of the actual inspection, this paper made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for inspection procedures of in-plant motor vehicle maximum allowable external noise measurement, and put forward the author's understanding for the industry value and significance and the future development direction.

In-plant motor vehicle Vehicle maximum allowable external noise Measurement

X941

B

1673-257X(2017)05-0032-03

10.3969/j.issn.1673-257X.2017.05.007

徐亮(1981~),男,本科,工程师,从事厂内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电梯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工作。

徐亮,E-mail: NJxuliang@163.com。

20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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