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法人》记者 吕斌
转型中的政商关系
文 《法人》记者 吕斌
对于企业来说,政商关系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政商关系把握得好,或助企业快速发展;把握得不好,企业家或将和官员一起锒铛入狱
近一段时间,我国经济正处转型升级的重要关口,一些传统优势产业增长乏力,很多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因此受到影响。这是短期内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所导致,越是经济转型期,企业家涉案风险越高。
长期以来,政府和市场的定位不准确,造就了一批既掌握了垄断既得利益,又掌握了资源既得利益的行业老大。近年来频繁曝出的官商勾结腐败窝案,正是缘于企业定位不准确以及经济改革不彻底,以及改革过程中的政策缺失。
对于企业来说,政商关系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政商关系把握得好,或助企业快速发展;把握得不好,企业家或许将和官员一起锒铛入狱。
从党的十四大即提出,“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着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使经济发展更多依靠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拉动。此外,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对市场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凸显了中央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决心。
近年来,党和国家针对经济体制改革做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改革进一步向市场放权。市场化改革走入纵深,国务院发令精简审批程序、放开贷款利率管制、上海自贸区挂牌等,都释放出强烈信号,过去一些领域“有形之手”过长现象有望改变。同时,政府也在转变思想,试图对经济发挥应有的、更恰当的作用。
经济的转型升级,对广大企业来说既是机遇,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转型关乎中国企业生死,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转型阵痛在所难免,一些企业传统的销售模式和渠道,已经不能适应转型期的要求。在这一背景下,一些企业不得不谋求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因此,越是在经济转型升级期间,官商勾结的现象可能越严重,与此同时,企业家涉法的现象越可能有所增加。改革本身就伴随着试错的过程,一些政策、模式、渠道和结构要在摸索中慢慢找对方向,其间发生的监管不完善、政策缺失、执法不到位等损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为必然会出现,无非是程度的深浅。
多年来,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市场地位不平等方面的讨论,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尽管一直以来,各方对于此问题都在努力,但截至目前,尚未从根本上解决。
经济违规行为的产生,其内在动因是市场经济的逐利性与经济主体的自利性,这二者都天然地带有破坏规则的倾向,尤其是在立法如果本身就是基于对不同市场主体保护程度不同的立场下做出的选择,立法的不平等保护,加之司法的有限性所导致的选择性执法问题,增加了企业合规运行的成本,使其不得不寻求制度外的保护来换取本应平等的对待。
在现有市场环境下,国有企业无疑拥有更大的天然优势。相较而言,民营企业缺乏这一便利条件,为了取得和国有企业家同等的成绩,民营企业家往往要付出更多努力和心血。由此,部分企业和企业家难免产生“走捷径”的意识,一些官商同盟由此成型。
对于企业家来说,如何拿捏与政府和官员的机会,是个十分微妙的技巧。为了企业的长治久安,为了企业家个人的自由和幸福,基本的红线显然不可碰触,基本的底线也必须遵循。
面对经济转型升级,种种问题需要客观看待,清醒认识,企业家要勇于面对挑战,带领企业勇渡难关。而不是利用非常规甚至非法的手段,将自己和企业置于法律风险之中。同样,政府的观念和职能也应在经济转型升级的档口,寻求更为合理的变革和调整。只有企业家和官员都转变自我,提升自我,新型的政商关系才会逐步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