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慧
摘要:新形势下,我国房地产交易中出现的风险不仅会损害到购房人的利益,而且对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也带来了不小的影响。防范房地产交易中存在的风险,要规避房地产交易合同风险;构建完善的房地产法制制度;强化房地产市场信息体系的建设力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交易人员的综合素质;树立诚信理念。
关键词:新形势;房地产交易;风险;防范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7)04-m16-02
引起房地产交易风险的因素有很多,这些因素若不及时处理好,将会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极大的损害,同时也阻碍了房地产业的市场发展进程。因此深入分析研究房地产交易中存在的风险,并提出有效的防范对策,为购房者的利益提供保障,具有现实意义。
一、房地产交易特点、交易规则
(一)交易特点
所谓房地产交易,指的是将房地产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相关权益进行转让。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公司,都承担着房地产的交易任务。交易平台的多样化是房地产交易活动中最突出的特点。房地产交易是一项庞大的活动,需要大量的交易资金,需要签订繁杂的交易手续,在市场因素的影响下,无法短期内完成交易活动。随着我国颁布实施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了房地产交易的基本特点;要求交易主体应具备平等的民事权,负责有关的民事义务;交易双方就房地产交易规定进行商讨确定;房地产交易必须满足有关法规的要求。要想保证房地产交易活动的顺利完成,就必须及时找出房地产交易中存在的风险,制定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
(二)交易规则
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应考虑好以下几项规则:一是房产权和地产权同时交易规则;房地产转让、抵押过程中,将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一同转让、抵押。房产权和地产权是紧密相连的,同一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只能由同一主体同时享有。这样,房地产交易才真正具备公平性、安全性。二是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房地产权利人在房地产的转让过程中,必须及时向上级政府部门具体申报房地产成交价,禁止有瞒报或者申报不实的行为。总体而言,房地产交易中应按相关法规缴纳所有税费,当事人必须真实申报成交价格,为计算税费提供有力依据。若当事人申报价格不实,那么国家将依法委托有关部门评估,在评估价格基础上计算税费。三是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者应按相关法规办理权属变更或抵押登记,房屋租赁当事者应按相关法规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我国相关法律中这样规定:房地产转让和抵押时若没有办理相关的权属登记,那么该转让、抵押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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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地产交易中存在的风险
(一)房地产交易合同无效
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如果存在卖方主体缺乏合理性、转让不合法、侵犯购房者的购买权等问题,都将削弱交易活动的有效性。若双方签订的合同一开始就没有任何效力,那么由此带来的不确定性将严重影响到双方各自利益,如当房价猛涨时,房地产卖方可能会反悔;当房价下降时,购房者会有退房的念头。
(二)缺乏完善的诚信评价机制
由于目前我國房地产业实施的社会诚信评价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没有一套系统的评估方法,导致结果的独立性、公正性得不到社会的大力支持;诚信管理无法紧跟现代市场的发展,给各项规定的完善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三)开发商存在欺诈的可能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大了房地产建筑的投资力度,为此,带动了房地产业的发展进程。而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房地产建筑市场中出现了一大批资质低下的开发商,实际开发中没有清晰标准的要求,为了获取更高的经济利益,使用一些非法的手段参与投标,忽视了城市建设工作,只注重对房地产的改造建设,致使城市绿地和公共生活空间被大面积占用,严重影响了城市全面发展。有的开发商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在房地产建设中经常使用质量差的材料,安全问题严重,如楼基不够稳定、墙体发生下降等,对民众的居住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同时,房地产销售中还存在诸多的欺诈行为,比如发放虚假的广告或者与实际不符的人住条款等欺诈行为。
(四)房地产中介公司存在欺诈的可能
房地产中介公司主要负责房地产的评估销售工作,或者负责有关于房地产的所有活动。当前,仍有一部分中介公司为了提商自身的利润水平,根据购房人不了解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情况,对其实施欺诈行为,最终引起购房人的经济损失。通常情况下,房地产中介公司的欺诈行为体现于缺乏经营执照、经营不合法、权力以外的经营等。
三、风险防范对策
(一)规避房地产交易合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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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签订的房地产交易合同才具备法律效力,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在合同的物权行为范围内,不会影响到合同关系的确立。购房者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由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文本,认真分析签订的各项条款,确保文字的清晰表达,并充分了解条款内容;合同签订中,必须划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双方违约合同规定所负的责任,比如交房时间逾期、达不到合同中质量要求等,防止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及时了解交易合同的法律特征,如果条件允许可聘请专家或专业律师加强合同的审核工作,若对合同某项内容存在疑问,交易双方不能不情愿的签订,切实维护好自身利益。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还缺乏一套健全的运行机制,加之相关法规比较陈旧,因此房地产交易中经常会发生合同风险问题,而购房者实际承担的风险要大得多。怎样有效防范交易中合同风险的发生,必须根据当前房地产性质、交易双方类型等来具体对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必须掌握房源信息,查看商品房的相关证书;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必须详细核查卖方的实际情况,特别要查看有无抵押、出租等不完整产权情况,保证房地产交易主体的合理性、转让的合法性、购房者的购房权等,发挥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构建完善的房地产法制制度
相较于我国其他产业,房地产业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还不够长,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所以,政府部门应积极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与市场、企业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结合市场当前的需求和有关问题,采用传媒监督、听证会等诸多手段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房地产法制制度,并严格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按该制度办事,凡是发现有违纪违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予以严厉的惩处,切实保证制度功能作用的全面发挥。
(三)强化房地产市场信息体系的建设力度
现阶段,加快构建房地产市场信息体系,切实增强房地产在市场中发展的监测力度。房地产监管机关应与有关部门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并将各有关信息集中整合,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土地供应、住房价格增减等信息,采用科学合理的手段引导正确的舆论方向,加强政策实施的透明化,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交易人员的综合素质
树立良好的风险防范意识能将风险抵制在萌芽之中,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对房地产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所以培养全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及综合素质,已经成为了现代房地产业的核心任务之一。相关管理者应结合之前的风险案例,对实际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加强全员间的交流,同时积极了解和掌握同行丰富的风险防范经验,切实保证全员的综合素质水平,从而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树立诚信理念
强化诚信道德建设力度,落实诚信为本的基本原则,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政府部门及有关管理者应清楚认识到自己的职责权限,做好房地产开发商和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培训活动,尤其要加强培训其思想道德素质及诚信理念,促进有关人员的思想价值观,在交易中以诚信为首,保证房地产交易率。如果开发商、销售商、中介公司经营中存在与诚信意识背道而驰的行为,那么,政府及有關管理者必须第一时间给予严厉的处罚,促使其对问题及时整改,若再有该问题发生,应终身禁止其接触与房地产有关的事项,切实保障房地产交易顺利安全进行下去。
(六)建立健全房地产安全信息工作体系
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加快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进程,为了更好地拓宽房地产的发展范围,应建立健全适应房地产交易活动的信息安全体系,通过先进的信息技术综合各类交易信息,实现信息的及时共享,一旦发现交易中存在不合法的行为,必须第一时间加以整改,促进房地产交易的安全性。交易中,应公布相关的政策规定,政府部门及有关管理者应做好自身的职责义务,为广大的民众提供房地产交易信息,以免交易中受到不良欺诈。对于购房人而言,应具备必要的防范意识及危机意识,充分掌握房屋信息,能及时辨别信息的真假,维护自身利益。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必须和购房人签订相关的诚信协议,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和房地产质量水平,严厉打击违法欺诈行为,切实保证交易信息的安全性,满足购房人的购房要求。
综上所述可知,房地产交易内容丰富,除了涵盖经济方面的问题外,还涵盖了民生发展方面的问题。房地产交易中不同程度会发生风险问题,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所以提高对房地产交易工作的重视度,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对策成为了当前必须完成的任务。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群众的价值观一定程度上发生了转变,将经济利益作为终身追求目标,交易中忽视了诚信意识的重要性,并且开发商、中介公司经常做一些欺诈民众的事,直接阻碍了房地产市场的有效运转;政府及有关管理者应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责作用,加强房地产信息的安全性,培养房地产作业人员的诚信理念,切实防范房地产交易中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