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岭++陈万会
摘要:提出话语形态分析这一概念,并认为卡冈《艺术形态学》的形态观对话语形态研究具有元理论意义。话语形态分析也应关注话语的“结构”、“外部特征”、“形式”及各部分间“生动的”关系。传统的体裁研究、文体学、语体学以及文章学所谓的“体”都与具体语篇的形态无涉,是有名无实的“体”。话语形态分析应真正关注具体话语实在的形态或形狀,打破形而上与形而下的界限,突破二元对立的传统逻辑的局限,采取模糊逻辑的观点,将不同的结构类型(从形而上的到形而下的)与形态看作一个连续统,并在语相形态、语音形态和语义形态三个维度考察话语的整体形态。
关键词:艺术形态学;话语形态;话语结构
中图分类号:H030
文献标识码:A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7.03.0030
一、语言研究中形态的普遍重要性
有的学者认为,话语之形状或形式(form)很重要[1]363,有的认为,体裁架构(genre framing)在跨文化话语研究中非常重要[2]75,有的指出话语分析应关注话题的框架或文本的边框[3]120。Firth则强调话语和文本的整体性,且认为整个世界构成一个文本。Firth还提出[4]214,要关注语篇形状方面的风格(shape stylistics)。DiYanni将structure等同于form[5]76。王宏印在讨论翻译理论时提到,理论形态与原文和译文的体制问题[6]226,280。以上这些研究说明:其一,话语的整体框架(frame)、形状(shape)、形式(form)、体制(form或scheme)是很重要的;其二,各家术语不同,但都指向话语的直观性整体结构;其三,应对话语整体结构加以专门研究,包括探讨和提出一个专门的定义。
语言研究对形式、形状的关注有悠久的历史。约公元前1600年时,古巴比伦泥版书已按词形变化(形态或结构特征)归纳苏美尔语词类的语法规律。语言学的morphology(形态学)一词中,源于希腊语的“morph”,就是指form(形式)或shape(形状)。故morphology首先是关于形式、形状的研究,关注词的形式、内部构成模式、分类学意义的结构比较,以及不同语言词汇结构模式的类型学比较,并在此基础上实现语言类型学的分类[7]3。Firth认为,“没有形态学就没有语义学。”[8]实际上也可以说,没有形态学也就没有语言学,因为语言研究的核心正是其形式或形态。
参照词汇的形态学来看,语言研究也应该有专门的话语形态分析,以关注话语的形态或整体结构。这种研究参照、参考高一级层面,乃至整体的形态或结构,对话语的细节进行阐释;同时,把话语高层的形态看作是以低层的结构或细节为物质基础建构而成的,并将话语整体形态(overall form)看作话语意义的一部分。如此,作为意义的形态,与说者和听者赋予词语序列的意义同样重要[1]361。况且,人们也只能通过形式或具有一定形态的言语进行交际。人类是制造符号形式的动物,通过制造具有一定形式的符号来把握世界[9]3,17。所以,话语形态研究的关键是要确定Brown & Yule所关注的话语中“所说、所写内容的整体模式”(overall pattern)[2]5,而这种整体模式就是话语的形态。
二、卡冈《艺术形态学》的形态观
顾名思义,形态研究(morphology)是形式(form)取向的,或关于形式的研究[10]。它关注并揭示整体是如何由基本单位、由什么样的基本单位结构而成的。据卡冈的《艺术形态学》,18世纪以前,艺术形态研究一直以分类研究为主。18世纪末,德国哲学家拉察鲁斯·本·大卫提出艺术形态学的结构法[11]62,其从艺术符号的本质出发,关注符号物质结构的类型,认为艺术符号构成艺术作品的结合方式可能有三种:一是纸、或画布上某些要素的排列;二是诸如词这样的要素按次序交替;三是以上两种类型的结合。
以上三点已将注意力指向艺术符号的排列、符号次序的交替等艺术品的内部结构和宏观结构。这对话语形态分析具有直接的借鉴意义。因为,这种意义上的艺术形态学正是“关于结构的学说。”[11]15本·大卫的结构法,强调关注艺术符号物质结构的类型。这种形态观指向的是符号及其组合方式,即艺术形态本体。这里有明显的侧重形而下的倾向,是对长期居于统治地位的形而上倾向的反动。但是还欠缺一步,就是打破形而上与形而下的界限,突破二元对立的传统逻辑的局限,而采取模糊逻辑的观点,将(从形而上的到形而下的)不同的结构类型与形态看作一个连续统,以探索一种系统的,并且以形态的系统为目标的分析方法。
19世纪,俄国美学家纳杰日金把所有的艺术分为“象征的”和“人的”两类,即:艺术家为艺术所确定的形式,要么从“外部自然界”选取,要么“从自身”选取。从外部自然选取形式,则艺术品本身的形式与现实对象的形式具有一致性,二者因而具有像似性关系。而“从自身选取的”、“人的”或“诗”艺术形式,则与作者对现实的认识或认知有直接关系。但是,无论哪种形式,在别林斯基看来,都是诗学所涉及的外部特征,都是假定的形式,这种形式脱离开思想抽象地存在着,但任何形式都必须产生于思想[11]7888。
别林斯基的观点意味着:第一,任何艺术品的形式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是高出于(即“脱离开”)现实(包括现实对象和思想本身)的创造物;第二,形式与内容(艺术品的思想)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都必须产生于思想),形式的根本理据在于思想。乍看起来,纳杰日金与别林斯基的区别在于,纳杰日金关注艺术品形式的直接来源,别林斯基则突出形式的独立性、创造性及形式与内容的辩证关系。纳杰日金的艺术形态观确定了艺术形式的唯物主义属性,别林斯基则昭示了一种辩证的艺术形态观。更深入地看,二者又是一致的:在纳杰日金的“从外部选取”和“从自身选取”中,“选取”本身就是一种创造性;而别林斯基的“任何形式都必须产生于思想”,实际上也蕴含了艺术形态或形式的选择这一特殊的创造性。
总体上看,在18—19世纪,艺术形态学已提出并关注艺术品的“外部特征”和“形式”等形态研究的元话语词汇,致力于揭示“艺术创作的所有具体形式以及它们的相互联系、一种形式向另一种形式的过渡、它们的相互影响和交叉的质的特点;结果,其中每一种形式的质的特点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稳定的,是活动的,而不是静止的,是善于变化的,而不是停滞的和僵死的。”[11]182所以,其目的是“显示和说明艺术创作所有形式间关系的这种生动的活动性”[11]182。 “艺术作品首先作为某种物质结构——声音、体积、颜色斑点、词汇、动作的组合,也就是说,作为具有空间特征、或者时间特征、或者空间—时间特征的对象被创作出来,存在并出现在知觉面前。……当然,不能把艺术作品归结为这种物质结构,但是,没有它、离开它、独立于它、不依赖于它,艺术作品就不会存在;艺术作品作为精神形成物蕴涵在这种结构中,处在这种结构中,不脱离于它,只有通过它才被感知。因此,艺术作品的物质结构方面是它的本体论状态,是它的现实存在的主要基础和条件,同时是它的直接的感性的可感的面貌。”[11]278
这样的形态观同样适用于话语形态分析,并具有理论基础意义。话语形态分析也应关注话语的“结构”、“外部特征”、“形式”以及话语形式间“生动的”关系。不过,需要说明的是,与卡冈不同的是,我们所关心的,不是所谓“艺术世界的结构”,而是专门关注“艺术作品的结构”[11]15。同时,话语形态分析应真正关注具体话语实在的形态或形状,打破形而上与形而下的界限,突破二元对立的传统逻辑的局限,而采取模糊逻辑的观点,将(从形而上到形而下的)不同的结构类型与形态看作一个连续统,并在语相形态、语音形态和语义形态三个维度考察话语的整体形态,而不是像黑格尔所说的“哲学的研究”,只“限于由概念本身决定的差异,把真正符合这类差异的形态结构掌握住并加以说明”[11]75——从概念出发,并归结为对不同类型的概念,或为概念而概念——而是要生动地揭示、显现具体话语的具体形态。换言之,我们关注的不是不同类型话语的形态方面的普遍性,而是具体话语的具有特殊性意义的形态。因为,正如列宁所说,事物的具体属性总比其一般性丰富。因此,样式、种类、体裁结构的一般特征的定义总是不能充分地说明具体艺术作品世界的性质。[11]175当然,我们也并不否认,如果不理解一般性,事物的具体性往往也是不可知的。
三、话语形态与几种有名无实的话语之“体”
借鉴张志公先生的观点(张氏将“话语discourse”大体等同于“篇章”)[12] ,这里,我们将话语、篇章及语篇统称为话语。
(一)类型学、体裁与话语形态研究
从国外来看,体裁问题是诗学研究中最古老的问题之一,且往往与类型研究联系在一起。[13]而分类学性质的话语体裁本身具有形而上的性质,属于语言学或语言的范畴,即布鲁姆所说的“语言学模式(没有任何话语是自主的)”[14],是语言在篇章或话语层面的历时发展和约定俗成的结果。说体裁是语言的范畴,也是指它与词和句法结构一样,都是现成的、复现的、社会共用的,因而也数量有限,相对稳定的[15],是对不同类型文本的结构特点进行概括和总结的结果。[2]61
国内传统的体裁研究所形成的文章之学,也属此类,并主要为指导文学写作服务,目的在于对语篇,特别是文学语篇进行分类,并概括不同类型语篇的结构特点。我国远在晋代就有了讨论文体的专著,如李充的《翰林论》、挚虞的《文章流别志论》。刘勰在继承这类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文体论的集大成之作《文心雕龙》。[16]1这些传统上被称为文章之学的著作,实际上都是对文学文本进行分类的体裁类型学研究。
概而言之,体裁研究具有分类学性质,其方法主要是分类和概括。这种研究若分类太细,得出种类太多,则将失去其宏观指导意义。例如,我国明代学者徐师曾把文体分为127类,《四库全书提要》即讥之为“千条万绪,无复体例可求,所谓治丝而棼。”[16]3但话语研究似乎很难从这一概括性和归纳性的研究思路与模式中跳出来。甚至近年来出版的书名中包含了“形态”这一字眼的书,也主要是分类学或类型学性质的归纳,如《现代散文话语形态与审美》(杨安翔,2006),《中国古代文体形态研究》(吴承学,2002)等。
但话语的形态分析不但要确定话语类型学性质的体裁,更要分析话语中具体融入、混合、创造了什么样的话语形态(特点),包括句子形态特点和语篇整体的形态结构,而这实际上与布鲁姆所说的“语言学模式”形成对照,属于具体言语的、当下的和在线的具体“话语/言语模式”。
以上分析说明,传统的话语体裁研究与话语形态分析对体裁的考察有本质性区别。传统的话语体裁研究,是在分类的基础上对同类话语宏观特征的概括,具有类型学性质,并且属于语言学研究,是对语言在话语层面的特征所进行的形而上性质的概括。而话语形态分析的体裁之维,则以话语体裁类型作为分析的前提和基础,以确定具体话语在体裁方面的归属和其中所涉及的体裁的混合为目标。换言之,分类学性质的体裁研究结束之處,正是话语形态分析意义的体裁考察开始之时。话语形态研究中的体裁分析也是既涉及归纳、又涉及演绎,是对整体结构的形态考察。话语体裁分析要在话语研究中真正有所作为,就必须跳出简单化的对号入座的传统分类学研究范式。关键是如何从话语研究的语言学模式中跳出来,在真正意义上开始言语/话语研究模式的话语形态分析。如果跳不出这种模式的限制,就无法改变话语分析中“体”(即我们所说的形态)这一概念的有名无实,或实际意义上失语的状况。
(二)文体、风格与话语形态研究
现代意义的stylistics研究写作或言语的风格(style)。我国学界一般称之为“文体学”。但又有学者将文体等同于文章体裁 [17],这实际上是沿用了中国传统文章学对“文体”这一概念的用法[18]。文章学的确以研究现代意义的体裁为主要内容之一(其他还有写作方法、作者的学养、体裁演变的规律等),且将研究对象名之为“文体”或文章之体,如刘勰的《文心雕龙》、明代吴纳的《文章辩体序说》、徐师曾的《文体明辨序说》、许学夷的《诗源辩体》等。还有一门学问,叫语体学,研究言语的功能变体,又名功能风格,指不同语境中所形成的言语变体及其发生、发展的规律,包括语体划分的标准、各种语体的特征等。[19]但现代文体学的切入点和焦点主要是词语和句子层面,而体裁研究的焦点是作为类型的话语的整体。两种研究在此有内涵上的差异。还有学者把语体学等同于文体学或风格学,且认为“无论如何称呼,都没有一个共同公认的内涵,不过一般又都认为与文学作品的用语有关。”[20]
本文不讨论以上命名的得失问题,而仅就文体学、语体学以及文章学等的“体”与话语形态的关系略作分析。客观地说,语言风格研究主要关注用词、造句层面上的分析,即大多属于微观考察;而文章学、语体学关于“体”的研究,则是在概括、归纳的基础上分类,进而在分类的基础上,再对不同类别的话语或语篇的语言特点进行概括和归纳,属于分类学性质的研究(systematical/ taxonomical study),并且一般归结为对不同类型语篇整体结构特点的归纳。这里的重点永远是类型,即prototype的语言特点——而不是具体语篇或个人言语的特点(linguistic idiosyncrasy),也不针对具体话语直观性的整体结构形态。
换言之,以上诸种情况都没有给话语形态一个本体论意义的专门的位置。在这些研究中,话语整体的形态或“体”基本处于一种有名无实的存在状态。风格不等于形态,话语的类型及类型学属性也不等于形态,更不属于具体话语的形态。所以,话语的“体(形态)”这个概念还没有被真正唤醒。话语形态研究所关注的是话语或语篇及其各层面的结构形态。对于话语形态研究而言,体裁、语体、个人或具体语篇的语言风格等,是研究手段和路径,而不是研究目的本身。概言之,话语形态分析要做的是真正关注具体话语语篇的“体”,即实在的形态或形状(substantive form or shape)。
四、语言的“金身诸相”与话语形态
许国璋先生曾提到“语形相(语相学graphetics)”“语音相”“语义相”“语篇相”等语言的“七相”,认为这些是语言本体的“金身诸相”。许先生认为:“……音系学、语法学、语义学是语言的静态描写;语用学和语篇分析是语言的动态描写;语相学和类型学是语言的外相描写,称为外相,是因为它是语言外部的东西,不是本质。……懂得语言的七相,可以说懂得语言研究的一个全貌。懂得七相中的前五相,可以说懂得了语言研究的一个概貌。”[21]
所谓“相”,就是事物具体的形状或结构。就话语形态而言,“语形相”和“语篇相”可以合并为“话语/语篇的语形相”,我们将称之为话语的语相形态,指话语较具直观性的形状、结构方面的特征。而语音相、语义相在话语层面的对应物自然是话语的语音相和语义相,我们将称之为话语的语音形态和语义形态,三者构成话语形态分析之三维:语相、语音与语义形态。
当然,许先生的诸“相”中只有“语形相”等同于我们所强调的“形态”,也与我们所理解的“相”相同,其他的“相”则不同。这一点本文存而不论。但由许先生的论述可见,正如文艺美学可以研究艺术品的形态,语言学则可以研究话语的形态。形态实际上可以化约为结构,只不过侧重与落脚不同,前者更关注整体结构,而后者一般主要关注内部各成分的关系。话语形态研究可参照词汇形态学的框架,考察语言形式、语音、语义三个维度的形态,分别构成话语的语相形态、语音形态和语义形态。
言谈或话语一方面通过有限的词来表现自身(即来自语言系统),另一方面消失在无限的世界(即复归于语言系统)之中。但是,词语作为可视的“图”,从难以尽述的、无限的“地”中产生出来。“图”以“地”为基础产生。[22]话语的形态分析正是要让话语之“图”尽可能生动地显现。作为形态的话语之“图”,其本质是一种直观性,又有其固有的相对性,表现为一种连续统:一端是类似图画的直观性,另一端是一种抽象的但非常突出的结构关系,分别对应于话语的语相形态和语义形态,居于中间位置的应当是话语的语音形态。
五、话语形态分析的三个维度:语相、语音、语义
如上述,按语言的语形、语音和语义三维,话语形态也可分语相形态、语音形态和语义形态。
(一)话语的语相形态
我们所说的话语形态指话语具有直观性的(visual)结构方面的特征,故分类的依据首先是看直观性的有无及直观性的程度,即据其在从图画性结构到抽象的关系性结构这一连续统上所处的相关位置而归类。就话语的语相或语形而言,居于该连续统最高端的是类似所谓形体诗的一类话语,可称之为图像型语相形态;其次是以话语各部分的位置及其关系来拟象话语内容的一类,我们称之为关系型语相形态;直观性更低的一类,是由话语的体裁或体裁混合构成的话语的形态结构,可表示为:图像型语相形态>关系型语相形态>体裁型语相形态。
这几类语相形态,按纳杰日金的艺术品形态来源分类,也可大体分为从“外部自然界”选取的和“从自身”选取的。具体而言,图像型语相形态最适合归为从“外部自然界”选取的这一类。关系型语相形态属于“从自身”选取的形态——是言者或作者思想观念的关系映射为话语结构的结果。体裁型语相形态一方面属于别林斯基所说的“假定的形式”。它们“脱离开思想抽象地存在着”,但“产生于思想”;另一方面,这类语相形态是对规约化了的各种体裁(即语篇层“语言学模式”)选择、运用的结果。
(二)话语的语音形态
1.作为意义回声的语音。明朝的陈洪谟认为:“文莫先于辩体,体正而后,意以经之,气以实之,辞以饰之。”[16]80即首先要明确,文章属于哪种体裁或哪几种体裁之混合;然后,“意以经之”,即以话语的目的、态度、意图(即语义内容)统领全篇;而态度等又必须以“气”加以充实,即以语气、语调、声气来实现和充实;再以修辞美化具体的语言形式。陈氏之文章体裁和修辞形式对应于我们所说的话语之语相形态,而“意以经之”、“气以实之”之所涉分别对应于我们所关注的语义形态和语音形态。
之所以声气或语音是重要的,是因为,正如语音象征主义者所说,诗歌中词语的声音应听起来像意义的回响。[23]不但诗歌,在所有话语中,语音都应听起来像意义的回響。所有的话语,从词、句,直到话语整体,各层面都表现出语义与语音同一律的倾向。譬如,权威话语往往以明证的语调表明主张(如“这根本不是偶然的”、“很清楚的是”、“当然”、“并非偶然的是”,等等)。[24]简言之,存在一种宽泛意义上的话语语音像似性:话语不同层面普遍存在语音形态与话语意义之间的对应关系。对这种关系的体认和分析,无论对于话语分析,还是话语的理解,都既是关键,也是非常有效的检验。
2.话语诸层面语音形态的构成。我们把话语的语音形态定义为:话语诸层面的语音材料及其相互关系和展开方式。如此,话语各层面语音形态分别由以下要素组成。
(1)音段语音形态:元音/辅音+音长、音质、音强
(2)超音段语音形态:
(3)词的语音形态:音节数目+音节结构+声调+重音+音长(即节奏)
(4)短语的语音形态:单词数+单词语音形态(音节数目+音节结构+声调+重音+音长(即节奏))+语调+重音+语速/节奏
(5)小句的语音形态:词与短语的数目+词与短语的语音形态+语调+重音+语速/节奏
(6)句子的语音形态:小句与附加成分的数目+小句与附加成分的语音形态+语调+重音+语速/节奏……
(7)话语的语音形态:段落数目+段落语音形态+语调+重音+语速/节奏
分析各层面语音形态的构成可以发现,词以上各层面的语音形态可以化约为词的语音形态+语调+重音+语速/节奏。所以,话语的语音形态分析中,词是关键的一层。
(三)话语的语义形态
1.形态学、语义学以及话语的语义形态。前文提到,Firth认为,“没有形态学就没有语义学。”[8]反之亦然,二者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是符号的两面:意义是形式的依据、内容和基础;形式是意义的手段、载体和表现或存在方式。形态学与语义学的关系也适用于话语。对话语的语相形态与语义形态分别加以探讨,既是认知话语形式与意义两个维度的需要,也可使二者相得益彰。
同时,话语的语义结构或语义形态分析又有其特殊意义,因为对语义的认知需要考察其形态(即语义之构成要素的关系)。话语意义各组成部分之间存在复杂多样的关系,即话语语义形态。它同时又与语相形态存在辩证的关系:后者反应、体现前者;但前者也并非完全被动,而是对后者具有映射效应。从更严格的意义上讲,语义形态总是在一定程度上对语相形态施加一种塑形的压力。二者之间的常规匹配属于语言的范畴,表现为体裁类型。但在现实的言语中,二者的匹配关系总会发生一定程度的偏离。偏离动力的来源之一是语义形态对语相形态的压力。当压力大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话语典型语相的变形,即陌生化和反讽的效果。话语语义形态分析就是要揭示这种压力,明确语义形态与语相形态之间的匹配状态,从而也提升和验证对语相形态的认知。
2.作为话语语义信息标记的话题。John I. Saeed在讨论话语的语义信息时,区分了几种语义信息标记(marker),包括冠词(区分新旧信息)、语调中的重读(区分信息凸显程度,并确定焦点分布)、以及话语的话题(topic)。Saeed将话题定义为话语建构和展开过程中所围绕的观念。[25]199,191细看起来,这三种语义标记的功能各有侧重,并有联系和重叠。冠词等标记确定的主要是语义信息的时间先后关系,语调及重读侧重语义信息的内在逻辑关系、心理意象及其语音表现。相对而言,只有话题是直接关涉语义本体的标记。所以,范戴克(Teun A. van Dijk)探讨话语宏观结构(macrostructure)的语义连贯时,才选取了话题这一切入角度。[26]130139韩礼德与哈桑也认为,要建构和理解话语,正确地选择和确认话语语义信息标记是关键的一步[25]200 。
3.话语语义形态与话题结构。话题是话语的语义焦点,也显示话语语义内容的成分及其关系。所以,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话题是具有本体论意义的话语语义信息标记。话语的话题也因此成为话语语义形态研究最合适的角度和切入点。而且,要明确话语的语义结构或语义形态,关键是弄清楚话语是关于什么的,即话语的话题。话语话题是由句子话题展开、支撑、架构而成的,也表现为话语以下各层级的从属话题,直至话语最低层,即句子或小句的话题。按范戴克的观点,一个话语,或话语的部分(譬如句列)如果连贯,则其中每一个句子共有一个话题,或“满足”这个共有的话题。即:所谓连贯,总是相对于某个话题,或在更宽泛的意义上说,相对于一个语义“宏观结构(macrostructure)”而言的连贯[26]138。我们认为,更严格地说,话语及其各层级话题的系统与结构构成了话语的语义结构或形态。因而也可以说,话语的话题结构即话语语义形态的标记。
六、结语
正如形态学研究语词内部语素的结构模式一样,话语分析也应关注话语构成要素的结构模式,包括体裁或不同体裁的混合情况。词的形态研究要兼顾语音层面和语义层面,话语分析也应兼顾其语音模式和语义建构模式,即话语语调的总体走向和话题层级结构。把握语言形式及其语音和语义三个层面的总体形态,既有利于对话语的全面理解,也反过来能够加深对细节的把握,特别是有利于明确细节的地位和作用或其功能与意义。
强调宏观与直观形态的话语分析模式,既能避免因局限于微观考察而出现的挂一漏万、以偏概全问题,又能避免为形式而形式之弊端。最重要的是,这种关注整体形态的话语研究模式,有助于从语言学模式中跳出来,在真正意义上开始言语或话语模式的话语分析。只有既兼顾语言学模式,又能从中跳出来;既借鉴传统的体裁研究,而又能摆脱其限制,才能有效避免话语分析中“体(即我们所说的形态)”这一概念的有名无实,真正唤醒话語之形态或话语之“体”这一概念,结束这一概念真实意义上的失语状态,让话语的“物质结构方面”,也是“它的现实存在的主要基础和条件”,以及“直接的感性的可感的面貌”得以澄明地显现。
毕竟,我们不能离开映像而思维,正如我们不能离开概念去直观一样。“概念无直观则空,直观无概念则盲。”[27]“物质必须具有形式,而形式必须物质化。”“形式就是本质自身的表露,是本质固有的自己的反思。”“本质应当(通过现象)表现出来。”[28]125,129“现象比规律丰富。”而之所以“哲学应当证明和推论一切,而不应当局限于下定义” [28]225,原因即在于此。同理,话语分析也要关注具体的、直观的形态,而不应仅局限于给话语分配和确定类型学意义上的分类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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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文格)
The Morphology of Art and the Morphological Analysis of Discourse
LI Zhiling, CHEN Wanhui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Liaocheng University, Liaocheng 252059, Shandong, 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introduced M. S. Kagans The Morphology of Art, holding that its concept of form has metatheoretical importance for the morphological study of discourse, and the morphological analysis of discourse should also lay stress on the structure, the external features, and the form of discourse, including the dynamic relations between its different parts. The socalled “Ti(体)”in traditional studies of genre type, stylistics, linguistic varieties, and Chinese text studies(文章学)is only “Ti(体)”in name, and has all but nothing to do with the overall form of discourse. The morphological analysis of discourse should deal with the actual form or shape of individual discourses, breaking through the demarcation between the metaphysical and the substantive forms, and the limit of binary opposition of traditional logic. And by following the principle of fuzzy logic, the different structural types and forms of discourses can be regarded as a continuum ranging from the abstract structures to the concrete and visual forms, hence the morphological analysis of discourse in three dimensions: the graphetical form, the phonological form, and the semantic form.
Key words:the morphology of art;discourse form; discourse struc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