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怀中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模式的探讨
■杨怀中
目前,国内集团公司对资金的管理有成立财务公司和设立资金结算中心两种管理模式,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笔者在资金管理岗位上任职多年,对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有些思考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资金管理模式分为两类:一是组建财务公司。通过国家批准组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利用财务公司各项职能促进企业集团资金的集约化管理,培养融资功能,为集团集聚资金、调节余缺、提高资金效益服务;二是集团公司内部成立资金结算中心。由资金结算中心来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盘活存量资金,资金结算中心成为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中心。
目前江西省省内某大型国有矿业集团采用设立财务公司的形式对整个集团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而笔者曾经任职的某大型国有集团公司则采取的是成立结算中心方式管理资金。对于这两种资金的管理模式笔者进行了一些对比,认为各有利、弊。
1.某大型国有矿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功能。
集团公司依托财务公司进行资金集中结算和代理支付,建立集团统一的“资金池”,实现收入全面归集、支出全面管控。各成员单位按集团统一规定在全省范围内的建行或工行开立结算户(未经集团批准下不得私自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并于每日下午4∶30执行日终归集。仅此一项,整个集团的日均资金归集额达60亿元,资金归集率占80%~85%,实现了闲散资金的有效归集。成员单位的资金需求在各自可用余额范围内的,实行直接拨付;超出可用余额范围的,由财务公司统一进行融资。
2.笔者曾经任职的某大型国有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的功能。
资金结算中心负责集团公司资金调剂和资金管理内部职能。其基本运作模式是各成员单位取消其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全部到资金结算中心开户存款,通过结算中心统一对外办理结算。该中心可以将各成员单位暂时闲置的资金,调剂给符合条件的其它成员单位使用。
3.两种管理模式优点是有利于用活资金,加速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资金集中管理,还能将结余资金根据用款计划进行分期理财,降低资金成本。采取财务公司管理模式容易形成集团内部利益冲突。因为资金由集团公司统一管控,下属单位的资金支配权相对削弱,这样不可避免在一定程度上与下属单位形成利益冲突;而采取资金结算中心管理模式下,则在对外融资、中介服务、投资等功能上与财务公司相比较欠缺,因为资金结算中心仅仅是一个集团企业的内设机构,不是独立法人。
1.鉴于财务公司与结算中心两种机制各有千秋,可以同时设立财务公司与资金结算中心。财务公司与资金结算中心依赖各自的特点,为集团发挥资金规模效益。
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现基础财务管理规范化。公司统一制定规范的财务制度,实行核算办法统一,会计制度统一。
3.实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委派的会计负责人发挥会计监督职能,严把财务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作者单位:江西日报社计划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