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德宝
自1971年旅美学者陈世骧提出“抒情传统论”以来,很多学者将此一论述“自然化”“抒情传统”成为研究中国古典文学的一个基本预设,甚至由一种论述而变成一个事实,这很像内藤湖南所提出的“唐宋变革论”在史学界的现状。王德威、李欧梵等人又将“抒情传统论”引入现代文学研究领域,相较于以往“现代性”追问中隐含着的中国现代文学的“中外”的视角,“抒情传统论”则突显出“古今”的联系,更丰富了中国文学古今演变研究。在这些“自然化”的立场外,当然也有一些反思性批评,如黄锦树根据霍布斯鲍姆、兰格的《被发明的传统》中对“传统”的解构思路和方法,认为“抒情传统”是被发明出来的;龚鹏程则着眼于“抒情”,以《不存在的传统》为题否定陈世骧的判断,还抨击高友工的“美典”为“成体系的戏论”,对“抒情传统”作了釜底抽薪式的批评。
众说纷纭之中,陈国球新著《香港抒情史》(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则重新思考“中国文学”,指出“文学”是一个现代的概念,也正是在这个“现代”的视野下,与“西方”并置相对的“中国”之意义才能生成,于是“中国”的“文学传统”就在“西方文学传统”的映照下得到体认,或者说得以“建构”。在这样的“中国文学”认识下,他重建了“抒情传统论述”的谱系,以后设的立场论述了“抒情传统论”的历史。
《香港的抒情史》所收《放逐抒情》一文就是这一类型的研究。1938年徐迟在香港发表《抒情的放逐》一文,招致陈残云、胡风等人的抨击。陈国球《放逐抒情》一文分析了徐迟及当时文艺界对“抒情”的理解,又以评论卞之琳《慰劳信集》为中心,将徐迟、穆旦、陈世骧等人的“抒情观”作了比较,指出:“陈世骧与徐迟都看到‘抒情的意义,即使在战时。由是,徐迟又何需‘放逐抒情呢?再者,‘情之转注流动,本就能适时应变;这样,又何需强调‘新的抒情呢?或者可以说:‘抒情可譬诸日月,虽终古常见,而光景常新;而‘抒情传统,应该是一个动态的传统,一个活的传统。”摘出一般抒情传统论者不太注意的徐迟,发掘出现代学术史上关于“抒情”的在某些时间节点上可能的进路,如果用以比对观照陈世骧的“抒情传统论”的渊源,徐迟很具有标本意义。
我认为本书最值得介绍的是“文学地理”研究的开拓。“文学地理”研究历史颇久,如刘师培《南北文学不同论》、汪辟疆《近代诗派与地域》等,早已发其端绪,但受到地理决定论的影响,早期的文学地理研究者,往往以为某地的地理风貌与文学特征形成一种紧密的关系,如北方土厚水深,民尚实际,其文也厚重,而南方水势荡洋,民尚虚无,多有屈、宋之遗风云云,这自然在逻辑上不能自洽。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文学地理研究开始关注“区域”,出版了多部区域文学史,也有学者沿着唐圭璋《宋代词人占籍考》的方向,作了文学家的地理分布研究,这些研究不再坚持地质地貌与文学风格的关系,转而论述区域文化与文学关系,所论较民国时期有所进步,但是同样也留下了不少问题。自城市研究兴起,文学作品中的城市书写一度广受关注,但对文学地理研究并没有多少推进,因为这些研究秉持“反映论”的思路,实则将文学作品视为史料而已,排比考索,徘徊在真实与虚构之间,其重点在于城市而非文学。
《香港的抒情史》虽不是专门的文学地理研究之作,但作者还是为文学地理研究提供了一些工具性的概念,最值得指出的是“地方感”,这是段义孚所倡导的人文地理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这一派学者认为我们所处的“空间”(space),会因为我们赋予其特殊的意义而转成我们的“地方”(place)。故此“地方”除了是物理上或者地志上的定点空间外,还是身处其中的人寄寓其情感、记忆、信念,以至相应的态度行为之所。“地方感”体现的是人在情感上与“地方”的深切连结,是人与环境互动的产物。从文学地理研究的角度看,相较于“环境决定论”和“反映论”,“地方感”侧重于人地之互动,很具有超越前兩者的学术史意义。从抒情传统的研究史看,“地方感”为“抒情”的发生机制提供了新的视角,我们甚至可以联想到“登高赋诗”、“江山之助”、“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等传统文论也可由此得到新的阐释。
《香港的抒情史》中直接以“地方感”为关键词的论文是《抒情 在弥敦道上》,此文以鲸鲸《弥敦道》(2001)和华盖《弥敦道抒情》(1964)两个文本为中心,说明同样抒情于“弥敦道”,但因所站立的时空位置不同,其间的感情结构就有了差异,“华盖因应‘现代性而对‘抒情的内涵有所开拓或者改造,从而建立当下的‘地方感;而鲸鲸则以‘抒情接通往昔,重认/重构已属过去的‘地方,从‘地方感的历史维度以抗衡‘现代性的侵逼。这两种抒情的态度,都具有转化的力量,足以把‘过去、‘现代,以至‘未来的弥敦道,或者任何我们厕身的‘空间,打造成属于我们的‘地方”。至于《书写浮城的文学史》一文指出,随着本土意识的改变、转向,香港文学史的书写可能也会以不同的方式传述流播。这自然也注意到地方意识与书写之间的互动,书中部分文章借由文字来展示香港风貌,似乎是上面提到的那种城市研究中“反映论”的表现,其实行文论述中,作者一直重视地方与书写之互动,强调“地方感”。
《香港的抒情史》界定了“香港文学”的范围。作者指出“香港”属性从来就是流动不居的,香港这一文化空间可以容纳某些可能在别一文化环境不能容许的文学内容或形式,或者促进文学观念与文本的流转和传播。香港文学应该是与这一文化空间形成共构关系的文学。
综观全书,借由作家、作品所体现地方意识,打破了读者对香港“文化沙漠”、“东西文化混杂”等的刻板印象,“香港很文学”呼之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