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广智
青岛市市北区合肥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摘要:虽然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但是失业仍然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现象。根据均衡理论,失业保障与就业市场是存在联动效应的。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的就业保障现状以及当前的就业市场,分析二者的联动效应。
关键词:失业保障 就业市场 联动效应
近几年,我国的失业率居高不下,失业保障也是在解决失业问题时的基本做法。实施就业保障不仅可以保证目前失业人的正常生活,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稳定社会经济。而失业保障制度对就业市场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我国失业保障制度研究现状和问题
目前,针对我国失业保障制度的研究主要涉及5个方面。覆盖面;保障资金和费率;管理制度;法制法规;再就业。
覆盖面: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失业保障的覆盖面比较窄,很多农村地区的失业人员并不能够享有这个保障,这就导致了农村与城镇劳动者的不公平,也影响了企业竞争的公平性。失业保障应该是每一个合法公民在失业后都可以得到的保障。
保障资金和费率:我国对于失业保障资金的募集存在很多困难。许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对于缴纳失业保险的认识度不够,导致很多企业有偷税漏税的行为发生。除此之外,目前失业保险的费率较低,不能够满足国家对失业保险的支出金额的需求。由于我国的失业保险费率是以工资为缴纳标准的,忽略了不同行业之间的差异,不利于再就业。
管理制度:由于我国对于失业保险资金的管理交给劳动部门独自承担,没有相关的监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导致了资金去向不明,甚至有滥用私权挪用公款的现象出现。
法制法规:到今日为止,我国政府还未颁布有关失业保障的相关法律,主要是下达行政法规等制度。由于上级部门逐层下达到各个下级部门,会导致执行时间和执行的力度不够,并不能够很好的执行相关制度,保障失业人员的相关权益。
再就业:失业保障可以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失业保障的目的就是保证在找到工作前生活能够正常进行。失业保障与就业市场之间是有一定的联动效应的,也可以理解为此消彼长。
二、失业保障对就业市场的影响
失业保障与就业市场之间是具有联动效应的,而且互相影响。
(一)失业保障对再就业的影响
制定有效的失业保障制度可以帮助实现再就业。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减缓用工的负担,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为现代化企业建设提供了机会。另一方面可以为失业人员的生活提供保障,提供的就业技能培训也是为失业人员再次找到合适工作保驾护航,同时也提高了失业人员自身的就业素质。除此之外,失业保障制度的实施,改善了整个就业环境,为从就业→失业→再就业以此循环奠定了基础。
(二)就业市场对失业保障的影响
就业市场的情况是可以直接影响失业保障制度的。一旦就业量大幅增加,为了保证失业保障资金,政府势必会扩大参保范围,并且会将缴纳的费率提高。另一方面,就业率增加意味着失业率降低,那么失业保险的资金压力将会降低,当前失业者的供给资金能力就会提高。
三、国外失业保障经验借鉴
国外失业保障制度在促进再就业方面值得我国借鉴。比如在德国,失业保障金的发放期限小于1年,且失业保障不仅包括失业人员基本的生活保障还有住房保障,除此之外对促进再就业方面,相关的劳动部门会采取调查的方式了解失业人员、企业的状况和需求,保证了工作岗位的稳固。美国的费率是按照经验税率收缴的,大体可以理解为,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税金随着解雇人数的增加而增多,这样可以降低失业率,从而也可以保证失业保险资金的筹集。据有关数据统计,美英两国的对失业保障金的给付的标准更细化;美国对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障金申领要求的更为严苛;韩国对于失业保障制度也颇具它们本国的特色,比如韩国有专门的法律保护失业人员的权益,通过设立就业和失业的基金账户,并且实施分类管理,促进再就业,甚至可以帮助失业人员成立小微公司。综上,以上三国对失业保险制度的方向由保障向防范转变,我国也应该正视这些发展趋势,参考各国值得借鉴的失业保障制度,推动促进我国再就业和预防失业增加。
四、政策建议
根据我国失业保障和就业市场的现状,笔者认为可以总结为以下5点。
(一)增加覆盖率
目前我國的失业保障的受保范围只适用于城镇,很多农村还未在覆盖范围内。覆盖范围越广,失业保障制度就越有效。因此需要扩大覆盖面,保障所有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降低失业带来的风险,促使各个就业平台公平竞争、共同进步,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二)增加失业保险费率
目前我国实施的费率制度是统一制,为了保证公平性,应该分为等级制。不同的行业和不同规格的企业应该制定不同的费率。很多小微企业为了逃避税务的上缴,采用偷税或漏税的行为。费率的等级制可以规避企业的逆向选择,促进再就业,维护社会经济稳步发展。
(三)调整申领保障金条件
调整申领保障金的条件。目前我国采用的方式是只要缴纳了一年,该人员失业使就可以领取保障金,但是我国有很多临时工和季节工,那么这些人可能缴纳失业保险不能够满一年,这对于他们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如果以缴纳的金额总计来计算会更加公平,也提高了这部分人的缴纳积极性,促进失业人员再次就业。
(四)颁布失业保障相关法律
我国应该颁布相关法律及法规规范失业保障和就业制度,保障失业人员的合法权利,保证公平性,促进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生活,提高再次找到工作的能力。
(五)建立监督管理机构
成立相关的监管机制,不应由劳动部门独立监管,让监管机制实时监督管理,以免劳动部门相关人员挪用公款的情况发生。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近些年对于失业保障的深入探讨为我国改革失业保障制度提供了机会,随着失业保障政策的出台,就业市场也会得到相应的改善。
参考文献:
[1]张熙凤.失业保险制度的差异性分析及就业启示[J].特区经济,2010(1)
[2]史璐馨.我国失业保险的制度缺陷及其改革设想[J].现代经济信息,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