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系统税收收入质量管理问题研究

2017-06-23 13:50:00席七万
税收经济研究 2017年2期
关键词:税源税收收入征管

◆席七万 ◆王 农 ◆张 莹

国税系统税收收入质量管理问题研究

◆席七万 ◆王 农 ◆张 莹

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是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两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成。但是,由于税务机关没有按照税源决定税收的规律,遵循从税源管理到税收管理的原则对税收收入质量进行有效管理,导致现实工作中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不协调现象时有发生。文章借用企业质量管理的概念,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界定税收收入质量管理的含义,根据全面质量控制、税收职能理论,就狭义的税收收入质量管理,构建针对国税系统的税收收入质量测量指标体系,并依托陕西省2012年1月—2017年2月相关经济信息,通过实证分析,反映陕西省国税系统近几年税收收入质量状况,查找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以期为国税机关提高税收收入质量管理水平提供思路和方法。

税收收入;质量管理;指标体系

一、问题提出

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是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税收计划是国家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体税务人员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奋斗目标。它既是财政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国家对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与积累水平的需求,又是税务机关对未来组织收入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是检查和考核税收工作成果的重要依据,是实现目标管理的有效途径。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和税收管理的结合,要求税收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程序、机构、岗位和人员在税收管理整个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从本质上讲,两者都是税收管理的手段,从理论上讲,两者由共同的经济基础决定,为经济发展服务,目标一致,可以并行不悖。具体表现在:

从我国现阶段经济性质看,我国实行的是市场经济,需要计划调节才能有序进行。税收计划正是国家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国家对财政的需求量,满足财政需求是税法制定和调整的依据之一,所以依法治税是税收计划完成的保障。

从税收职能看,税收的首要职能是筹集财政资金,其次是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税收计划确定筹资额,依法治税确保税收职能的实现,调控作用显现,经济发展,税收计划圆满完成。

从税收工作实践看,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互相促进。首先,依法治税、应收尽收,是税收计划完成的保障;其次,税收计划本质上是一种税收管理方式,其编制依据现行税收政策及近期经济发展状况,收入预期具有一定的可实现性,是考核税收征管质量的重要依据,有利于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处理,提高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的水平。

但是,在现实工作中,时常出现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不协调,如税收计划执行中出现偏差,入库税额的大幅度波动等,给税收管理带来诸多困难。究其原因,在于税务机关没有按照税源决定税收的规律,遵循从税源管理到税收管理的原则对税收收入质量进行有效管理,没有在准确把握经济税收需求状况的基础上,协调发挥好税收组织收入与调控经济的职能,化解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之间的矛盾,实现税收管理从单纯追求数量增长到全面追求质量提升的跨越。目前,税收收入质量管理研究是一个空白点,既没有界定其含义,也没有设定其核心内容,即没有测量税收收入质量优劣的指标体系。

本文将针对税收收入质量管理的含义和核心内容进行研究:一是借用企业质量管理的概念,结合税收工作的实际,采用归纳整理的方法,界定税收收入质量管理的含义;二是以税收收入质量管理的含义为指导,根据全面质量控制、税收职能理论,采用现存统计资料研究方法,结合国税工作实际,构建测量税收收入质量优劣的指标体系,并且通过实证分析,查找近几年陕西省国税系统税收收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以期为国税机关提高税收收入质量管理水平提供思路和方法。本文研究思路与框架如下:

图1 研究思路与框架

二、问题研究

(一)税收收入质量管理含义的研究

什么是税收收入质量管理?目前虽然没有一个权威性的定义,但是可以结合相关定义进行推演:

首先,税收收入是指国家依据其政治权力向纳税人强制征收的收入,历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具有组织收入、调节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

其次,质量在ISO质量体系中被定义为: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可以看作是产品和服务满足顾客需求的能力,也就是产品或工作的优劣程度。

再次,质量管理是指为了实现质量目标,而进行的所有指挥和控制活动,通常包括制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其中核心内容是“质量策划”,即确定所生产产品或所提供劳务的标准,用以测量产品或服务的优劣程度。

将上述内容与税务管理工作实际相结合,抽取税务工作相关信息,如目标、要求、标准等内容,得到以下启示:税务机关的中心工作是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原则是“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也就是依据税法规定足额征税,既不能多,也不能少,税收与税源应该合理匹配。税源与税收收入之间差距越大,税收收入流失的可能性就越大,说明税收收入质量管理的水平越低;反之,说明税收收入质量管理的水平越高,但是这一差距有一个合理的区间,下限要确保财政需求,上限要保证经济增长。衡量税源与税收收入之间差距的核心指标有两个:税负和弹性,税负反映报告期内单位税源产生的税收收入;弹性反映与基期相比,报告期内税收收入增长与税源增长的同步程度。

由此,比照质量管理,本文将“税收收入质量管理”定义为:为了实现税收收入与税源合理匹配,税务机关在组织税收收入过程中,进行的所有指挥和控制活动。包括建立以税负和弹性为核心的指标体系,确定各项税收工作应达到的标准,通过分析测算衡量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现状,查找问题、采取措施,达到税收收入与税源合理匹配的过程。

组织税收收入是税务机关的中心工作,收入规划核算部门的首要职能是协调组织收入、辅助领导决策,确保税收收入任务圆满完成。因此,税收收入质量管理的含义极其丰富,狭义上,它是指收入规划核算工作内容,包括税源监控、税款缴库、税收核算、税收分析、收入预测等;广义上,则涵盖了税务管理的全部工作,包括税政、征管、稽查、统计等。

(二)税收收入质量测量指标体系的研究

鉴于收入规划核算部门与组织收入工作联系的紧密性,工作职能的综合性(包括积极推动组织收入、加强征管、税制改革、宏观调控等方面),工作内容的广泛性(包括协调组织收入、实施税源监控、规范税款缴库、开展税收核算、综合税收分析等具体事项),为了提高解决现实工作问题的针对性,有效消除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的不协调,本文研究狭义的税收收入质量管理问题,即就收入规划核算工作,研究建立税收收入质量测量指标体系。收入规划核算工作实践包含税源监控、税收分析、收入预测三项内容,其中税源监控是基础,税收分析是关键,收入预测既是上一年工作的结点,又是下一年工作的起点,三者密切相关。

图2 税源监控、税收分析、收入预测的关系

税源底子清、税收分析透彻、收入预测准确,是税收计划合理制定、税收征管到位的保证,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将和谐共生;反之,税源底子不清、税收分析不透彻、收入预测不准确,导致税收计划制定不合理、税收征管不到位,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之间将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因此,围绕收入规划核算部门三项工作内容,研究建立测量税收收入质量优劣的指标体系。

1.测量税收收入质量的理论依据

(1)全面质量控制理论

全面质量控制是指为了保证和提高工作质量,要对所有的质量形成过程进行全面控制和实时控制。按照“全面”、“实时”控制的要求,税收收入质量测量应该从企业申报形成的“应征税金”开始,其指标体系建立要遵循从“应征税金”到“入库税金”的原则,对应征税金的监控是税收收入质量管理的起点和关键点。

(2)税收职能理论

税收的首要职能是筹集财政收入,税务机关征收税款要遵循两点: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即依法治税;二是符合财政稳定与发展经济的职能对税收收入的内在要求,即经济稳定且发展,税收收入稳定且持续增长,两者互相促进。依法治税与财政职能对税收收入的内在要求以经济与税收的良性互动为基础,紧密联系,相辅相成。

“依法治税”要求税务机关的管理必须符合“依法办事、依率计征”和“促进生产发展”。从“依法办事、依率计征”看,税源监控与企业计算和申报应交税金紧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企业纳税申报的根本要求是“如实申报”。因此,测量应征税金的真实性,是衡量税源监控工作质量优劣的重要标准;从“促进生产发展”看,在按照收入预测完成税收收入任务的情况下,经济是否持续发展,是衡量收入预测工作质量优劣的标准。

财政的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要求经济稳定且发展,税收收入稳定且持续增长,而税收源于经济,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源泉,也是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杠杆。因此,反映税收与经济良性互动,也是衡量税源监控、税收分析、收入预测工作质量优劣的标准,即税收与经济相匹配,随经济的发展而增长,并且税收增长之后还接续着经济的发展,说明税收收入质量良好。就税源监控而言,这一标准体现在指标设计时要遵循经济决定税收的规律;就税收分析而言,这一标准体现在高质量的税收分析不仅要分析经济对税收的影响,还要分析税收政策对经济的影响;就收入预测而言,这一标准体现在税收计划完成之后接续着经济增长。

2.影响税收收入质量的因素

税收收入质量管理要顺应“税源发展——依法治税——税收增长——税源发展”的客观要求,实现经济与税收的良性互动。因此,税收收入质量管理要从税源管理入手,为税源发展服务。从税收管理角度看,影响税源发展的因素有三个:一是经济,主要表现在经济结构,其核心是产业结构,产业是资源与经济发展的连接器,产业细化为行业,资源配置高效、盈利水平高的行业所占比重大,则经济结构优化,社会纯收入增加,在生产领域,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的利润增加,在消费领域,劳动者用于消费的工资增加,经济增长,税源发展;二是税收政策,集中表现在税负,税收政策调整使税负处于合理区间,经济增长速度加快,税源随之发展;三是税收征管,表现在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税收政策是税收职能实现的载体,税收政策落实到位,经济稳定并增长,税源发展。因此,衡量税收收入质量的优劣,要看行业结构是否优化、税负是否合理、税收征管是否到位。

3.税收收入质量测量指标体系设计的原则和方法

(1)税收收入质量测量指标体系设计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总体到局部。从宏观着眼、微观着手,按照宏观上发现问题,微观上查找原因的基本思路有序进行。

二是经济到应征。经济产生税收,税收与企业经营高度相关,与入库税收相比,应征税收与经济指标间存在更加精密的数理统计关系。因此,数据模型中只涉及经济指标与应征税收指标。

三是应征到入库。通过对欠税的分析将应征税收与入库税收联系起来,使指标体系更加系统化。

四是分税种设计。各税种涉及行业、计税依据、计算方法、征收环节不同,使得各税种征管重点、难点以及税收增减变化的原因有差异,因此指标设计分税种展开,才能达到深入、完备、清晰的分析效果。

(2)税收收入质量测量指标体系设计主要采用投入产出、逻辑关系、数据规律特征引证三种分析方法。

4.税收收入质量测量指标体系的设计

本文将以全面质量控制理论、税收职能理论为指导,遵循经济、税政、征管影响税源进而影响税收的原则,按照税种、地区、行业、经济类型纬度,分税源监控、税收分析、收入预测三部分,采用三种分析方法设计指标模型,构建针对国税系统的税收收入质量测量指标体系。

(1)税源监控指标体系设计

税源监控指标体系的作用在于:一是通过对足够样本量企业经营纳税情况的分析,反映整体、局部(税种、地区、行业、经济类型)经济税收关系,分析经济、税政、征管对税收收入的影响程度,以及税收对经济的反作用,预测税收发展趋势;二是通过应征税负、应征弹性的纵向趋势比较、横向规律分析,查找差异存在的原因,发现征管问题,聚焦问题可能存在的地区、行业、企业。结合国税系统工作实际,设计以下五类指标模型:

第一类,经济税收相关度模型。通过“调整后应征弹性”值所处的区间,判断经济与税收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如果“调整后应征弹性”值属于区间[0.75,1.25],表明经济与税收高度相关,离此区间越远,经济与税收的相关度越低。

第二类,经济结构指标模型。通过高效益行业、采矿业“应征税收比重”报告期与基期对比,反映经济结构变化的优劣情况。如果报告期高效益行业应征税收比重上升或采矿业应征税收比重下降,表明经济结构优化,反之,则经济结构亟待调整。

第三类,税收政策指标模型。通过“应征税负差异”和“工资利润环比增长率差异”,反映税收政策变化对税收收入以及经济运行的影响。实施减税政策,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实施增税政策,税收对经济的影响要看应征税负的合理性。如果经济加速发展,表明税负仍处于合理区间;如果经济增长速度下降,表明税负偏重,必须实施减税政策。

第四类,征管力度指标模型。通过“加强征管增收额”的测算,反映国税系统税收征管水平变化的程度。如果加强征管增收额为正数,表明征管力度加强;如果加强征管增收额为零,表明征管力度不变;如果加强征管增收额为负数,表明征管力度下降。

第五类,征管风险指标模型。通过逻辑关系分析、数据规律特征引证分析反映地区、企业的税收征管情况,筛选征管力度欠缺的地区,聚焦纳税疑点企业。

(2)税收分析指标体系设计

税收分析可分为宏观税收分析和微观税收分析。

宏观税收分析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促进宏观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保持税收收入与国民经济同步增长”。因此,宏观税收分析指标体系的核心内容类似于税源监控指标体系的前四类,只是指标替换为宏观指标(国内生产总值、入库税额等),维度包括产业,“工资利润增长率”采用不变价计算,“加强征管增收额”的计算还应剔除一次性因素。主要作用在于反映税收收入与国民经济之间的关系,包括相关程度以及影响相关程度的经济、税政、征管因素。

微观税收分析是从微观的角度出发,研究具体纳税人的经济行为,分析其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依法缴纳税款情况。微观税收分析旨在解决“应收尽收”问题,因此微观税收分析指标体系的核心内容为税源监控指标体系的“征管风险指标模型”。

(3)收入预测指标体系设计

收入预测指标体系的主要作用在于:一是测量税收计划的准确性,为组织收入工作决策服务;二是测量税收计划的合理性,如果税收计划完成之后接续着经济增长,说明税收计划符合经济情况、征管状况,收入预测工作质量优良。

三、实际应用

(一)样本选择

鉴于陕西省国税系统管辖的近千户重点税源企业入库国税收入已占到同口径国税收入的70%,且遍布12个市、涉及15个大类48个中类行业以及各种经济类型,能够在较大程度上反映陕西省国税系统税源税收管理状况,加之其数据库包含的经济税收信息准确性高、全面性强、连续性好,能够满足税源监控、税收分析质量评价指标的提取和模型的运算,因此本文将以陕西省国税系统管辖的近千户重点税源企业为对象,以其2012年1月—2017年2月经济税收信息为样本,应用税源监控、税收分析指标体系进行分析测算,评价陕西省国税系统近几年税源监控、税收分析质量。收入预测涉及宏观指标,为了保证分析测算的整体一致性,本文将以经济税收宏观信息为样本,应用收入预测质量测量指标体系进行分析测算,评价陕西省国税系统税收计划的准确性、合理性。

(二)指标测算及结果分析

1.经济税收相关度测算

表1 2012—2016年实际发生的营业收入与应征税额 单位:万元

表2 2012—2016年剔除营改增影响的营业收入与应征税额 单位:万元

表3 2012—2016年应征税额因非营改增税收政策调整增减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表4 2012—2016年调整后应征弹性 单位:万元

注:0.75≤调整后应征弹性≤1.25,表明税收与经济高度相关。

经测算,2013—2015年相邻两年间税收收入与经济的相关度较高,但是2013年与2012年、2016年与2015年几乎不相关,这主要是受营改增的影响。其中2013年和2012年税收收入与营业收入的弹性为-0.12,即营业收入每增加1元,税收收入反而减少0.12元,是因为陕西省在2013年8月1日实施营改增前从已经实施营改增的地区取得的营改增行业进项税允许抵扣,使得实际抵扣进项税增加,应征税收减少;2015年和2016年税收收入与营业收入的弹性为41.3,即税收收入的降幅是营业收入降幅的41.3倍,是因为为了保证数据可比,测算时剔除了2016年5月1日起实施营改增的四大行业,但是其他行业取自该四大行业的进项税无法剔除,导致销项税减少且实际抵扣进项税增加,应征税收大幅减少。因此,相比较而言,2013—2015年间的税收收入与经济的相关度测算更为客观,更能反映陕西省的真实情况,即陕西省的税收与经济发展基本同步,两者密切相关。

2.税收结构测算

表5 2012—2016年应征税额分行业比重 单位:%

其中:石油加工及炼焦业 28.02 24.25 24.44 31.14 27.35医药制造业 1.20 1.24 1.37 1.62 2.19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0.33 0.52 0.10 0.09 0.09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0.22 0.15 0.28 0.24 0.40装备制造业 3.83 3.92 4.22 4.32 4.87其中:金属制品业 0.11 0.12 0.08 0.09 0.11通用设备制造业 0.62 0.69 0.42 0.39 0.59专用设备制造业 0.62 0.46 0.48 0.59 0.55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1.75 1.78 2.22 2.19 2.56其中:汽车制造业 1.28 1.28 1.45 1.29 1.72铁路运输设备制造业 0.29 0.21 0.54 0.45 0.53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 0.16 0.13 0.22 0.43 0.26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0.65 0.79 0.93 0.92 0.91仪器仪表制造业 0.08 0.08 0.09 0.15 0.14电子设备制造业 0.16 0.18 0.33 0.34 0.4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 5.42 5.87 6.80 6.06 6.64 3.建筑业 0.12 0.11 0.11 0.13 0.65第三产业 9.07 10.77 12.51 17.45 21.26其中:商业 6.42 7.32 8.13 10.27 11.73软件和信息传输及技术服务业 1.25 1.11 0.78 1.64 1.92金融业 0.78 1.24 1.39 2.31 4.39房地产业 0.22 0.31 0.93 0.72 0.3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0.21 0.28 0.62 0.82 1.16住宿和餐饮业 0.01 0.02 0.05

测算结果表明,陕西省经济结构日趋合理,高效益行业应征税额比重随高新技术行业的发展而提高。2012—2016年,高效益行业应征税额比重持续上升,其中高新技术行业上升2.35个百分点,基础行业上升0.49个百分点。高新技术行业中装备制造业上升1.04个百分点,由3.83%稳增至4.87%,增幅最高,其次是医药制造业和电子设备制造业,分别提高0.99个百分点和0.32个百分点。基础行业中除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比重略有上升外,其他传统行业的比重均下降,其中下降最多的是石油加工及炼焦业,虽然2014年末至2015年初国家三次调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该行业应征税额比重仍下降0.67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因矿产品价量齐跌,采矿业应征税额比重下降16.95个百分点,其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降幅达到15.54个百分点,为最高,其次是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下降1.34个百分点,陕西省第二产业经济结构明显优化。随着营改增全面推开,重复征税消除,第三产业税负进一步下降,第三产业的发展步伐将更快更稳,陕西省的产业结构将日趋合理。

3.税收政策测算

实施减税政策,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只是影响程度不同。因此,研究税收政策更加关注增税政策对经济的影响,焦点是增税后形成的应征税负合理性。结合2012—2016年税收政策调整情况,2015年税收增加最多,现以其为对象测算剔除营改增因素后2015年增税政策对税收及经济的影响。

应征税负差异的计算:

2015年应征税负=10605054/146239380×100%=7.25%

2016年应征税负=9812214/145953113×100%=6.72%

应征税负差异=6.72%-7.25%=-0.53%<0

依据测算结果,2016年应征税负下降,说明2015年实行增税政策后,税负仍然处于合理区间,还有提高的空间。

4.征管力度测算(以2014年为例)

2014年应征税额=10,356,549万元

2014年推算应征税额=10304666×(1+1.15%)=10,423,170(万元)

2014年加强征管增收额=10356549-10423170+79097=12,476(万元)

2014年征管力度=12476/10423170×100%=0.12%>0

经测算,2014年征管力度大于零,说明2014年陕西省国税系统总体征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征管水平进一步提高。

5.征管风险测算(以2014年为例)

(1)地区征管风险测算

①效能位差测算

注:位差为负数,说明当地税收征管力度不够。

②增值税征收力度测算

表7 增值税征收力度

经测算,2014年,延安、咸阳、渭南征管力度大,省直属分局位差为负数,且增值税行业平均指数小于1,说明其征管力度尚有提高的空间。

(2)企业征管风险测算

①匹配测算,筛选增值税疑点企业21户,消费税疑点企业2户。

②倒推增加值测算,筛选疑点企业22户。

③预警测算,筛选疑点企业51户。

上述疑点企业应作为评估、稽查的重点。

6.收入预测质量测算(以2017年为例)

准确性测算:

1—2月税收计划完成进度=425.77亿元/1700亿元×100%=25%

1—2月税收计划时间进度=2/12×100%=16.67%

税收计划偏差率=︱25%-16.67%︱=8.33%

从1—2月税收计划执行情况看,2017年税收计划偏差率较大,说明收入预测不够准确。

(三)工作建议

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1.政府应统筹规划,继续优化经济结构,从以能源为经济结构的重心,逐步向以信息为经济结构的重心转变,提高基础产业技术水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增加值,为税收收入稳定持续增长奠定经济基础。

首先,加大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业投入,加快技术升级,进一步提升陕西省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改变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一枝独秀的局面,实现百花齐放,增强装备制造业整体竞争力。

其次,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研发新产品发展医药制造业;引进技术先进的电子企业,发展电子设备制造业;充分利用陕西省高校优势、人才优势,扶持发展信息传输及技术服务业和软件业。

2.国家要继续加大鼓励企业科技研究与开发投入的税收政策力度。科技研究与开发支出是产业升级的关键,对这部分直接与间接的支出,均应予以充分的税收优惠。如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技术转让费按产品实际摊销的数额,从产品销售收入中据实扣除,不计征增值税;奖金、分红收入再投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科技研究与开发,个人所得税准予返还;用于高新技术产业研究与开发的进口仪器、仪表、检测设备、材料等技术资料免征关税。

3.国家应适度调高个别税种税率,开征环境保护税。西部地区矿产资源丰富,多数中小型工业企业以资源初级加工为主,能耗高、污染大,应调高“寓禁于征”消费税税目和高档消费品税目的税率,根据资源行业利润水平调高资源税税率,保障资源地区的经济利益。也可以限制高污染行业扩张蔓延,保护西部地区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4.通过企业征管风险测算,提高征管水平。各地要按年度做好纳税疑点企业筛查工作,尤其是税收征管力度有待加强的地区,要及时将纳税疑点企业移交评估、稽查部门,寻找原因、查深查透。通过案例分析,针对个性问题,纠正企业违法行为;针对共性问题,归纳整理原因,提出管理对策,开展专项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征收力度,提高征管水平。

5.收入规划核算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预测水平。一方面,根据影响税收收入的因素,结合工作经验分析现有税收收入预测方法的优缺点,去伪存真、综合提炼,依托历史信息掌握规律性数据,研究设计有效的税收收入预测指标模型,通过实际应用,不断修正偏差,提高其效度;另一方面,充分吸纳基层预测信息,了解实际情况,校正预测结果,编制高质量的税收收入计划,牢牢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为领导决策服务。

四、下一步研究方向

一是进一步优化税收收入质量测量指标体系。个别指标模型,如“增值税征收力度指标模型”,还应加入行业税收比重系数,进一步剔除地区间行业差异对增值税税负的影响,使测算结果更加准确。二是扩大税收收入质量管理研究范围,立足国税系统全局工作,开展广义的税收收入质量管理应用研究。细分工作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全面吸收信息,归纳整理研究,优化税收收入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切实提高税收收入质量管理水平,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服务。

[1]王向东.税务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2]李晓蔓,张 智.加强税源管理的几项措施[J].税务研究,2006,(10).

[3]吴新联,舒启明,李长军,焦瑞进.微观税收分析指标体系及方法[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6.

[4]吴新联,焦瑞进.税源监控管理及其数据应用分析[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5.

[5]舒启明,王道树,焦瑞进.宏观税收分析指标体系及方法[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7.

[6]郝昭成.税收执法基础知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7]曾国祥.税收管理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8]张大龙,胡彦炜,赵迎春.国家税收[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

(责任编辑:盛桢)

F812.423

A

2095-1280(2017)02-0009-11

席七万,男,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局长;王 农,男,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张 莹,女,陕西省国家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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