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连成
党中央出台文件,专门就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下发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作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范人大行使决定权的重要文件,它细化了人大、政府履职行权中涉及重大事项或决策的法律规定,突破了长期困扰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思想认识障碍,改变了一些地方人大行使决定权问题上简单随意及政府提交走程序走过场的方法模式,方便了操作,规范了工作,意义深远重大,抓好贯彻非常重要。
首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正确把握。实施意见从七个方面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规范,明确了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定位是: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权,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本质是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要求;提出了人大要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制度,政府要做好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工作任务要求;规定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依法治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从国情实际出发的原则;确定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预算为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重点,以及讨论决定计划预算调整、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等具体重大事项;划分了人民代表大会和其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强调要健全党委、人大、政府沟通协商机制和相关工作程序,并对提升行使这一职权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贯彻落实文件规定和加强组织领导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些都是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行权时应当熟悉的方面和必须遵守的原则,要深入学习,正确把握,领会重点内容和原则事项,积极为履行好这一职责做好准备。
其次,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已经三十多年,各级人大在实践探索和依法履职中,多数已经制定了相关法规制度或决议决定,形成了一套好的經验做法。但是,由于认识差异和做法不同,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偏差和问题。正如实施意见所说,一些地方人大行使这项职权时,有“重程序轻实体问题”,有“超越法定职权”“违法决策”“不当决策”的问题,等等。对此,要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在学好弄通文件规定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实施意见提出的新原则、新规范、新要求,强化思想认识,及时对本级人大相关法规制度和决议决定进行研究修改,切实纠正和改进与实施意见不一致和相违背的地方,确保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严格、于法有据、合乎实际和具备操作性。
第三,依法督促检查,指导实施意见的具体落实。实施意见的重点是规范和加强人大这方面的职责行为,落实工作同人大的积极主动、与党委的重视和政府的支持配合关系密切。人大作为具体落实的主要责任者,要及时向党委汇报,与政府沟通,协调研究问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分工,团结协作,并制订抓落实的工作方案,合力促进文件规定的落实,努力实现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履职到位、合法高效。尤其要深入下级人大,开展调研,发现和研究问题,指导和督促各级人大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操作程序,促进职能作用发挥,切实使各级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权始终在法律规定和文件要求范围内,具体工作不出偏、不走样。
(作者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