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元文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和制度安排,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如何准确把握人大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做到不越权、不失职,既是一个老问题,又是一个新问题。特别是地方人大,如何理解和认识,是做好新时期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前提条件。
一、人大监督工作基本遵循的提出
什么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多年来,一直没有系统的总结概括,也没有明确提法,在实践中,还处在探索阶段,迫切需要理论的指导和服务。
2017年,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
张德江委员长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切实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把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不断深化对人大监督工作定位和规律的认识。
实行正确监督,关键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導,坚持全国一盘棋,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
实行有效监督,关键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加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跟踪问效、一抓到底,推动解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二、人大监督工作基本遵循产生的历史背景
笔者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也是新时期对人大监督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即: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梦的第一个宏伟目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中国梦的第二个宏伟目标。实现中国梦的实践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制度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动力基础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面对“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如何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发挥人大的重要职能作用,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做好新时期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职责和使命。
三、人大监督工作基本遵循的内涵
重点是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实行正确监督,另一个方面是实行有效监督,正确监督是出发点和立足点,有效监督是目的和效果的要求。其中,两个关键尤其重要。
如何实行正确监督,需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关键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因此,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监督工作始终。要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党委请示报告的制度,对监督的议题、时间、方法以及监督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等,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切忌不要想当然,盲目行事。二是要坚持全国一盘棋。监督的目的是推动工作。如果推动的工作仅从地区和本位出发,那就不是正确监督了。这就要求立足国家发展大战略、大趋势、大格局、大背景,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既推动地方工作,又服务国家改革发展。也就是监督的政治站位一定要高,一定要有政治思维和意识。这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三是要严格坚持依法按程序。这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需要把握的基本原则,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人大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人大工作的法律性非常强,也就是监督要依法行使职权,要坚持按法律程序进行。法无授权不可为。集体有权,个人无权。四是要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也就是要正确处理好监督和支持的关系。人大和“一府两院”职责不同,目标相同,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大在行使监督职权中,要注意把握监督的时机和艺术,要寓监督于支持之中,通过监督,增强合力,推动“一府两院”的工作。
如何实行有效监督,也需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关键要坚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人大监督工作,一定要有大局意识,要着眼于推动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地方党委的要求落到实处,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谋划和思考监督工作,要通过监督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人大的人员和力量十分有限,不可能也没必要对“一府两院”所有的工作进行监督。这就要求,监督工作要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抓住关键。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三是要坚持找准加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也就是要选准监督议题。什么问题党委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社会关切,人大就监督什么。这样,人大监督才能得到党委重视和人民群众支持,才能事半功倍,才能取得党委和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四是要坚持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虽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手段,法律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如何运用好这些手段,做好监督工作,发挥监督作用,也需要在路径和方式方法上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创新,与时俱进。比如,综合运用监督手段,不断增强监督合力;借助社会力量,不断增强监督的实效;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通过互联网,搜集筛选监督信息,精准选择监督议题等等。五是要坚持跟踪问效。人大监督的实效问题,是目前说不清、道不明的一个普遍问题。因此,人大监督不能搞形式、走程序,会完事了,要立足增强监督实效,持续关注监督事项涉及的有关事宜,推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要支持和督促“一府两院”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
(作者单位: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