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海军(中国质检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陈伟(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消费品质量安全
儿童玩具
孙海军(中国质检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陈伟(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 1 部分 :基本规范》中玩具的定义为“设计或预定供 14 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所有产品和材料”。目前市面上常见的儿童玩具包括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电玩具、木制玩具、毛布绒玩具、纸质玩具等。
GB 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为儿童的安全提供了周到的保护。
1. 严格要求玩具标识
一些玩具因性能、尺寸和特征等不适合 3 岁以下儿童使用,这类玩具应附加“不适合 3 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安全标识,并说明如果被 3 岁以下儿童使用可能会有哪些危险。对一些小零件和含小零件或者弹珠、小球的玩具,在玩具或者包装上应有明文警告或者直接贴上年龄警告图标。
对于儿童玩的滑板、秋千和吊架、绳索及系在横梁上的类似玩具,要附有必要的说明书:一是提供玩具的正确安装方法,指出如果不正确安装,这些玩具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危险;二是提醒使用者定期对玩具的主要部件如悬架、固定装置、锚式固定装置等进行检查和维修,并指出如果不进行这些检查维修,该玩具可能存在滑落或翻倒的危险。
2. 玩具划分年龄等级
消费者可以根据不同年龄组儿童的平均能力和兴趣及玩具本身的安全情况,选择最合适的玩具。3 岁和 8 岁是年龄分组中比较明显的分界线。3 岁以下儿童的特点是习惯性地把物件送入口中,所以,他们使用的玩具—定要考虑到与小零件有关的潜在的噎塞和窒息危险。8 岁以上儿童的特点在于,他们的阅读能力已有进步,自己能简单阅读、理解和注意说明、警告等。因为在某些情况下使用说明和警告对于安全使用产品是必需的,该类产品应该贴上供 8 岁以上儿童使用的年龄组标识。
除此之外,如果玩具是一些化学装置、用燃料驱动的模型车辆和火箭,里面包含的可能是有害的化学物质,不仅要标明适用的年龄范围,还应该在玩具上标注“在家长的监护下安全使用”。
3. 玩具测试安全双保险
玩具测试的目的是模拟玩具可能受到的、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和损坏,用以发现玩具在这些情况下使用是否会出现潜在危险。测试方法有年龄分组测试、温度和湿度测试。测试的方法因产品类型而异,测试的内容和安全息息相关,不但涉及具体的物品如毛球、小零件、学前玩偶之类,还包括一些容易被忽视的安全细节如锐利边缘、锐利尖端、绳索厚度等。
4. 全部材料都要检测
对制造玩具的几乎全部材料都要检测。用在玩具上的油漆、涂料、油墨、木材、纸布和塑料等,全部纳入标准的检验范围。只要有一类材质不符合重金属含量的规定,就不能在市场上公开销售。
1. 国内标准情况
目前,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 1 部分:基本规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 2 部分 :机械与物理性能》、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 3 部分 :易燃性能》、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 4 部分 :特定元素的迁移》已经发布,该系列标准修改采用 ISO 8124 相应年份的国际标准,于 2016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
玩具类国家标准紧跟国际标准与欧美法规或技术要求,其技术水平的确定结合了我国社会综合发展水平,尤其是消费者安全的需要,同时充分考虑了产业的承受力和技术发展的引领作用,目前国内玩具类部分标准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此外,相关部门还结合国内玩具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不高的情况,也相应制定出一些产品标准,方便企业使用和理解强制性标准要求,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另外,结合我国作为玩具出口大国的实际,为了帮助企业在出口过程中能够应对欧美等国家和地区不断提高的新的技术法规和指令的要求,相关部门结合行业的需要,及时组织制定了一批应对与欧美法规或技术要求有关的测试方法标准。这些方法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企业应对欧美的要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使得我国制定的方法标准已经或正在被欧美等国家和地区认可。
2. 国外相关标准情况
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口的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技术委员会是 ISO/TC 181 玩具安全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有关玩具安全的 ISO 8124 系列标准。目前现行的国际标准共 6 项,见表 1。
表 1 现行的玩具国际标准
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一直以来都积极参与 ISO/TC 181 的活动,近年已实质性组织专家参与了一些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其中,ISO/TC 181 WG 6“玩具增塑剂”是由中国牵头的工作组,负责ISO 8124-6 标准的制定,该标准于 2014 年 8 月发布,目前仍由中国牵头负责进行修订;中国还担任了 ISO/TC 181/WG 1/TG 9 任务组的负责人,牵头负责制定《ASTM F 963、EN 71-1、ISO 8124-1 机械和物理性能差异比对》的技术报告;另外,我国还派出 14 名技术人员参与到 ISO/TC 181 的 12 个工作组的工作中。
3. 国内外相关标准比对
GB 6675.2—2014 在技术要求上等同采用 ISO 8124-1 :2000/Amd1 :2007/Amd2 :2007,ISO 8124-1 :2009/Amd2 :2012《玩具安全 第 1 部分 :机械和物理性能》,GB 6675.3—2014 技术要求上等同 ISO 8124-2 :2007《玩具安全 第 2 部分 :易燃性能》,GB 6675.4—2014 技术要求上等同 ISO 8124-3 :2010《玩具安全 第 3 部分 :特定元素的迁移》,GB 6675.11—2014 技术要求上等同 ISO 8124-4:2010《玩具安全 第 4 部分:家用秋千、滑梯及类似用途室内、室外活动玩具》。
新发布的GB/T 22048—2015《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是修改采用ISO 8124-6 :2014。2015 年立项的《玩具适用年龄判定指南》(计划号 20153465-T-607)参考 ISO/TR 8124-8 :2014 进行修订。
2014 年 ~2015 年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牵头完成了国家标准委“筑篱”专项中《儿童用品领域标准对比分析》部分的研究工作,对玩具类产品的国家标准与国际、欧美等地区标准进行比对,共比对了 5 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 12 项标准 / 法规、78 项安全性能指标。通过这些指标的对比来看,我国玩具标准与国际、欧盟、美国和日本的标准在化学、机械物理与燃烧要求上都存在一定的差异,但由于目前欧、美两大阵营在标准要求上坚决不统一,导致国际标准与欧、美标准也不一致,我国玩具标准的制定还是秉承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的原则。
1. 总体概况
2001 年 ~2015 年,国家质检总局共组织了 21次玩具产品国家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自 2007 年 6 月1 日起国内玩具产品实行了 3C 强制性认证,其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情况见表 2。
表 2 2007 年 ~2015 年国家玩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情况
2. 不同规模企业产品合格率分析
2007 年 ~2015 年,13 次不同规模的玩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见表 3 。
表 3 不同规模生产企业的玩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3. 主要不合格项目分析
(1)总体情况
通过对 2007 年 ~2015 年的 13 次国家玩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材料的统计分析,发现玩具产品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体现在“小零件、锐利尖端、边缘、突出物、绳索、间隙、传动机构外露、圆孔、玩具中的塑料袋薄膜、弹射物”等物理机械性能方面。这些项目不合格率的出现,反映了制造业在产品设计、生产模具、材料选择、生产工艺控制以及自检测过程的控制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在材料选择问题上,大部分生产企业由于缺乏专业检测设备,只能凭借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合格证明来选择材料,而不能通过专业的检测设备来核验、选择材料。
(2)主要不合格项目及其原因分析
1)玩具 4 大类检验项目解析
① 机械和物理性能 ( 正常使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 )
机械和物理性能项目测试的目的,是发现儿童在正常使用状态或非正常使用状态下所产生的机械伤害。正常使用,是模拟儿童玩具的日常使用行为,以发现玩具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潜在危险。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是通过模拟儿童的跌落、拉、扭等可能的滥用行为,将玩具的结构危害显现出来。常见的机械伤害有:小零件摄入的窒息危险、锐利边缘引起的割伤皮肤危险、锐利尖端引起的刺伤皮肤危险、塑料袋或塑料薄膜覆盖口鼻引起的窒息危险、绳索或弹性绳缠绕脖子引起的窒息危险、刚性材料上薄圆孔引起的夹伤和割伤手指的危险等。机械物理性能对儿童所造成的伤害是最直接、最明显的。
② 燃烧性能
燃烧性能的检测,是为了发现因玩具燃烧而引起的伤害。儿童使用玩具的过程中,与玩具接触密切,空间距离很近,因此为了保障儿童的安全,对于一些极易燃烧的材料(如赛璐珞或与其具有相同燃烧特性的材料)是严禁用于玩具之中的。与儿童接触密切的玩具一旦被点燃后,这类玩具或材料燃烧时的火焰蔓延速度应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为儿童提供足够的时间扔下或者离开玩具,以避免造成更严重的伤害。
③ 特定元素的迁移
特定元素迁移项目,是为了检测重金属的含量,分析重金属超标对儿童造成的化学伤害。相关标准中规定了玩具可接触材料中特定金属含量的限值,包括八类重金属元素,分别为铬、砷、硒、镉、锑、钡、铅、汞。重金属危害人类健康的过程,是个化学反应的过程,使蛋白质产生不可逆转的变性。人体里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化学物质,许多物质包括蛋白质,是重金属良好的配体。重金属一旦进入人体,就会与人体内的重要物质发生配位,改变了该物质的正常生理功能,甚至是进入神经系统,干扰神经的正常功能而导致人体病变,甚至致死。
由于玩具上使用的塑料件、涂层、染色剂等均含有重金属成分,这些重金属通过儿童的身体接触等方式很容易进入儿童的体内,对儿童造成隐形的伤害。因此,在玩具安全中控制有害重金属含量显得非常重要。大龄儿童将玩具放入口中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标准中规定特定元素的限量要求仅针对低龄儿童 (6 岁及以下儿童 ) 容易用口接触到的材料,以及所有供放入口中或靠近嘴部的玩具。
④ 标志和使用说明
玩具产品上的标志和使用说明主要是为了指导消费者正确地购买和使用玩具,从而降低相应的危险。在玩具标识和使用说明中最重要的有以下几点:一是“适用年龄范围”,不同年龄段的玩具,安全要求不同,如适合 3 岁以上儿童的玩具可能不适合3 岁以下儿童玩,这主要从使用者的智力发育与安全因素两方面考虑,年龄段标识是指导消费者购买产品的重要指示。二是“安全警示”,这是避免儿童误用或在使用过程中疏忽照顾造成危险的重要指示,所以对“警示”“注意”及内容均有字体要求,目的要醒目,便于消费者看清,真正起到警示的作用。三是“制造商或进口商的名称和商标”,这主要是为了对玩具产品进行监管,当玩具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追溯到生产企业,进而可以有效地采取针对措施。目前仍有很多标识存在未标明安全警示,或者安全警示的字体偏小甚至有些产品该有的信息缺失等问题。
2)主要不合格项目分析
主要不合格项目有小零件、锐利尖端、边缘、突出物、绳索、间隙、传动机构外露、圆孔、玩具中的塑料袋薄膜、弹射物。
① 小零件、小球 :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设计时质量安全未进行合理评估,设计人员对现行国家标准 GB 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理解欠缺,其次是材料选择与生产工艺未进行合理控制。
② 可触及的危险锐利尖端、边缘、突出物 :造成不合格的原因除设计时质量安全未进行合理评估外,还有未严格按生产工艺控制以及模具设计与制造缺陷。
③ 合理滥用后出现的小零件 :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设计缺陷、材料配方、生产工艺三方面问题。
④ 绳索、间隙、传动机构外露、圆孔项目 :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设计缺陷。
⑤ 玩具中的塑料袋薄膜项目 :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预留量保证问题。
⑥ 弹射物项目: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蓄能机构或材料品质未保证,其次是弹射物前端形状风险。
1. 看标牌
在玩具包装上寻找警示信息或其他安全信息,如年龄警示标志、特定危险的警示标志、制造商或销售商的名称及地址、主要材质或成分、执行标准编号、适用年龄范围等。对于电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等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玩具,还应查看包装上是否有 3C 强制性认证的标识。消费者应购买适合儿童年龄范围的玩具,特别是给 3 岁以下的孩子选择玩具尤其要谨慎。
2. 看外观
不要购买带有可能会被吞下或吸入的小部件的玩具,以及那些带有尖端或粗糙边缘的玩具,避免造成儿童刺伤或划伤危险。软体摇铃、挤捏玩具、出牙器等玩具即使是在最大压缩状态下也不能完全塞入儿童的口中,以确保安全。
3. 手感觉
玩具内部填充物应充足,手感柔软,富有弹性,无异味。消费者不应购买内部填充有硬物件的玩具,此类玩具大多是填充了一些劣质材料。避免儿童玩耍过程误食填充物造成伤害危险。
4. 查拼缝
玩具上的拼缝应牢固,填充料不得从拼缝中露出,避免儿童玩耍过程误吸入细微物造成伤害。
5. 查实物
选购毛绒玩具时,应用手拉一下玩具上的鼻子、眼睛、扣子等小零件,看其是否易脱落,避免儿童玩耍过程误食小零件造成伤害危险。
6. 闻气味
选购玩具时,应对玩具进行闻味,若有异味或刺激性气味,则不宜购买,避免儿童玩耍过程中产生呼吸道疾病。
7. 弃包装
选购的玩具配有塑料包装袋或包装物,拆封后应立即收好或丢弃,不要让儿童玩耍,以免出现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