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我国个人征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2017-06-22 14:13胡佳琪
时代金融 2017年15期
关键词:机遇与挑战大数据

【摘要】随着2015年8张互联网个人征信公司牌照的申报验收,我国的个人征信业务正式迈入大数据征信的新阶段。本文详细分析了大数据征信时代我国个人征信行业面临的数据来源广泛、市场发展多元化和产品应用场景多样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信用主体权益的保护、信用评价的准确性及信用机构的准入与评价等方面的挑战,并对个人征信业务今后在我国的发展提出推动征信标准化建设、建立征信机構评价标准及完善征信法律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大数据 个人征信 机遇与挑战

我国个人征信系统自2006年1月实现全国联网以来,在化解信贷风险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近几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传统的征信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一种新的征信方式——大数据征信走进人们的视野。大数据征信是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征信业务,能够极大提升信用信息的采集维度和处理效率。随着2015年8张互联网个人征信公司牌照的申报验收,我国的个人征信业务正式迈入大数据征信的新阶段。采用大数据征信模式,一方面使我国个人征信行业在非金融领域信息的获取、信用产品的应用等方面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我国个人征信业务起步较晚,相关法律制度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大数据技术在我国个人征信业务中的应用又会面临诸多挑战。本文以大数据征信为出发点,分析大数据时代我国个人征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对个人征信业务今后在我国的发展提出一定的政策建议。

一、大数据时代我国个人征信发展的机遇

(一)征信数据的来源广泛

与传统征信模式相比,大数据时代个人征信数据的来源广泛而多样。就征信对象而言,截至2015年4月底,央行征信中心有效覆盖了8.6亿自然人的信息,而其中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仅为3.61亿人。而我国目前已有7亿网民,其中使用移动互联网的网民达到5亿,移动支付前景广阔,在大数据时代利用互联网平台能够有效扩大征信对象的范围,从横向上增加征信数据的范围,是对目前央行征信系统很好的补充。就征信数据的内容而言,大数据征信收集的数据除传统个人征信依靠的信贷信息和部分公共信息,还包括征信对象的消费、社交及网络行为等信息,其获取的数据具有海量性、实时性、结构复杂等特征,通过对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可以从多个维度对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在纵向上增加了征信数据的广泛性。

(二)征信市场的发展多元化

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基本覆盖全国的传统信贷市场,是我国个人征信体系的基础。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央行征信系统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已不能满足某些企业的定制性产品需求,大数据时代的个人征信市场处公共征信机构外,还要有民营的市场第三方机构作为有力补充,2015年八家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机构名单的公布标志着我国个人征信市场打破了政府主导的局面,开始进入多元化的发展阶段。市场第三方征信机构重点服务于中下游市场,在这8家入选个人征信试点的机构中,有以互联网企业为背景的,也有以金融机构和传统征信机构为背景的,各家机构依据各自的优势充分发挥自身特长。2015年,我国个人征信行业潜在市场规模为1623.6亿元,而实际市场规模仅为151.4亿元,个人征信市场成长空间巨大。未来,随着行业的进一步开放,更多的机构会进入个人征信行业,个人征信市场将会呈现更加多元化的发展。

(三)征信产品的应用场景多样

与传统征信产品的种类和应用相比,大数据时代个人征信机构将会提供满足不同需求的多样化征信产品和服务,如各种评分、信用报告、反欺诈服务及其他增值服务等。随着信审效率的提高和用户体验的增加、征信业务执行方及授信模式的变化,征信产品的应用场景将会不断扩展。除金融领域外,个人征信产品可用于租房、快速安检等多个生活场景,以及通过征信产品对客户进行行为研究、精准营销、画像等拓展性应用。以芝麻信用为例,其将客户的信用历史、行为偏好、履约能力、身份特质及人脉关系信息进行加工、整理、计算后得出信用评分,即芝麻分,分数越高代表信用水平越好,可应用的场景越丰富。目前芝麻分已经能够在购物、金融、出行、住宿等多个场景中应用。

二、大数据时代我国个人征信面临的挑战

(一)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

大数据时代个人征信的核心是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利用互联网技术能够收集到大量复杂且多样的数据,这些数据涵盖信息主体在信贷、购物、社交等多个领域的活动,对某些敏感信息的采集可能会侵犯信息主体的隐私权。同时,个人征信所需的数据除征信机构自身积累的数据外,还有部分来自于社交平台或电商平台提供的数据,以及来自于信用主体自身提交的数据。在这些数据的获取中,要有效解决信息主体对数据使用的知情权问题。此外,大数据征信高度依赖于互联网技术,对网络信息的安全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一旦信息被泄露或信息主体权益被侵犯,采取何种途径进行有效救济也是个人征信所面临的挑战。

(二)信用评价的准确性

在大数据征信模式下,将收集的数据划分维度并赋予相应权重的信用评价技术是个人征信机构竞争力的核心,也决定着对个人信用评价的准确性。目前我国还未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统一数据标准,个人征信机构获取的数据源不同,处理数据时各自有所侧重,评价指标各有不同,可能无法对主体的信用状况作出全面准确的评价。此外,个人征信行业并没有统一的信用评分标准,首次获得批准筹备的8家民营个人征信机构在打分范围上各有不同,如芝麻信用的打分范围是350-950,前海征信和考拉征信的打分范围是300-850,而华道征信的打分上限则为1000分,各家机构之间无法进行横向比较,不易通过各种征信产品综合判断主体信用状况。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各种评分模型应不断在实践中被验证、调整和丰富,提高信用评价的准确性。

(三)征信机构的准入与评价

目前我国个人征信市场还不成熟,参与个人征信市场的机构较少。但我国个人征信市场发展空间巨大,除首批8家个人征信公司牌照的发放验收,京东金融、拍拍贷等机构均有意申请个人征信牌照,今后越来越多的个人征信机构会参与到市场中。由于个人信用信息的敏感性,个人征信机构必须既能满足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个人信用信息的要求,又要加强对个人信用信息的保护,因此,对个人征信机构的管理要相对严格。而目前,我国并没有设立个人征信机构的准入门槛和评价标准,既不能满足对个人征信机构监管的要求,也不能帮助非专业人士了解个人征信机构。

(四)法律制度与监管政策的不完善

作为征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征信受到《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在个人征信业务在数据的收集、处理和使用方面有些已超出了现有法律制度規制的范围,而捆绑式服务等的出现更是利用用户安全保护意识的不足采取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其途径隐蔽且能避开监管。随着征信在个人生活全方面的深入,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和监管的不到位将会制约个人征信行业的发展,并极大的影响个人生活。在大数据时代下,个人征信行业相关法律制度与监管政策的健全与完善,以及失信惩罚制度的明确,对于我国个人征信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我国个人征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推动征信标准化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为了全面客观的反应个人的信用状况,应推动征信标准化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个人征信行业内制定征信统一标准,统一数据的收集和格式的规范等,便于统一信用评价标准,使信用评价在行业内部具有可比性,提高信用评价的准确性。同时,建立全国性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格式规范统一的多渠道信用数据接入平台中,便于实现征信信息共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接入已有征信系统数据外,要逐步纳入包括金融、工商、通讯、交通、社交、互联网数据在内的反映个人生活的全方面信息。同时,可以建立从地方到全国的多层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既能覆盖全面数据又能服务地方特色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二)建立征信机构评价标准,鼓励征信市场多元化发展

为促进个人征信市场的发展,应充分发挥大数据的征信优势,鼓励民营个人征信机构利用自身数据覆盖广、实用程度高等的特点进入征信市场,使征信市场呈现百花齐放的发展状态。同时为了规范个人征信市场,应建立统一的个人征信机构评价体系,本着合理性、系统性、可控性的原则,在个人征信机构的合规性、经营的稳健性、信息的安全性等方面建立多层次的评价指标,加大对个人征信机构的评价力度,并根据征信行业的不断发展,对个人征信机构评价指标进行动态的调整,促进个人征信机构规范的发展。

(三)完善征信法律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大数据时代,为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应在个人征信行业建立健全个人征信信息收集及使用、信息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法律规范,采取网络实名制、电子签名及信息收集、使用的授权等措施保护个人隐私不被侵犯,建立起多层次、精细化、全方面的个人征信法律体系。同时建立全国性的个人征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在制定行业的统一标准、维护行业良性竞争氛围等方面作为政府监管的有力补充。此外,要建立主体权益救济的有效途径,当个人信息被泄露或权益受到侵犯时,应在信息的扩散与应用、授权限制等方面采取有力的救济措施,使信用主体权益损害最小化。

(四)拓展征信产品应用场景,形成良好的征信文化

未来个人征信市场发展前景广泛,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拓展个人征信产品的应用场景,实现个人征信产品在金融、购物、社交、交通、租车租房、就业等各方面的应用,将征信渗透到个人生活的全方面。同时,加强个人征信建设的宣传,建立明确的个人征信奖惩制度,做到有信有奖、失信必惩,形成良好的征信文化。同时,征信产品应用场景的广泛会使人们意识到个人信用的重要性,促进良好征信文化的形成,而良好的征信文化又会有助于扫除个人征信产品推行与应用的障碍,进一步拓宽征信产品应用的场景,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个人征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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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胡佳琪(1989-),女,汉族,河北衡水人,任职于天津天狮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研究方向:风险管理、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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