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的意识学之初探

2017-06-21 14:09陆帆
戏剧之家 2017年10期
关键词:行为意识思想

陆帆

【摘 要】思想的意识学不关心人们到底该怎么去思考,用何种逻辑去表达,也不是话语的重组给予这种形而上的本体所带来的缤纷色彩,而是在某种意义上,如何去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在思想意识与行为之间建立一种合法化。

【关键词】思想;意识;行为

中图分类号:B8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7)10-0263-02

自古以来,思想家们从来不缺少对这种行而上的研究以及对行而上之上的研究。从认知论的角度上来讲,这就不可能产生两种不同的感知。他们试图从研究基层去诠释这个时代的主题该归为哪一“派别”,从而欣慰地为自己所作的贡献而得到片刻的安宁。然而,他们专注的领域在更多情况下只能够在某些特定的维度里发挥作用,却很难在整个历史社会中使思想意识达到共识和统一。

人们在很小的时候便接受教育,在一个无知的琉璃瓶里灌装无意识的硫酸,这无意识不是因为他受到的是非正统的教育,而是,孰不知这种教化早已淹没在先辈的意识中,要知道,教育者本身也是受教育者。至少,在他們有了这种意识形态之前,受教育者本体是不会有所觉悟的,因为他并不能看到这种液体何时才能溢出,并尝试着在自我之间建立一种契机。当然,并非每一个个体都甘愿沉寂在这所谓的瓶体的束缚中,那些敢于并善于对这个世界产生批评的人,做到思想意识的高度同一,基于这种基础之上才有可能成为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的动力,之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

但这发展的进程在不同的社会或阶层里也绝非相似的,这就意味着迄今为止最直接明显的方式接纳社会或阶层上所有可能的、差异性的也是前所未有的思想方式。那么,这就需要追溯到人的原始状态。

现实的实践中,具有现实意义的是,不是人的思想与行为的不协调而导致的差异化怀疑,而是欲望与意识发生了冲突,进而导致了社会在塑造个人中对人的曲判,对人的动机的消解。除此之外,那些坚信行为之中的具有社会决定性因素的无意识影响的人,他们的行为又受到社会生活的认可了吗?他们尝试在客体世界里建立一种不平衡,他们揭示无意识动机,试图尽可能摆脱这些决定因素带来的种种阻碍,从而使这些先前支配他们的力量越来越转变为有意识的理性决定的对象。

人类拥有欲望已经很久了,现实环境给这种欲望增添了不少色彩,人们尽可能地在行为与欲望之间建立一种均衡。孰不知,却被一股黑暗力量所打败了,这种力量大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对自然的无知、对意识的麻痹以及对科学的不顾。悲哀的是,人们甘愿在这形而上的二次元空间里漂浮,并享受对这个世界的无知带来的不幸。故此,这就需要我们去寻找可以致使我们能够破除这种错觉,并不再让这种黑暗力量把我们引入歧途的方法,及时消除这种非理性导向和过度热情给我们带来的危害,最终使我们恢复到合理的位置,从而不再为沉重的锁链而束缚。

思想的解放是对意识的超越,意识的超越便是在欲望与行为之间建立一种均衡,而集团环境给了这种意识得以超越的契机,并在时间和实践中初步形成。贪婪的人类企图把这一意识上升到一定的高度,那些生活在大环境下的人们在利益的侵蚀下尝试从他的群体里突围出来,这表现为思想动机的无意识影响下的普遍行为。

人是有思想的,更是可以创造意识的,解放思想的过程便是创造意识的过程,但前提是:现代意识与传统意识具有某种纽带之关联,或者说这种意识一定意义上不能够单独存在,这种意识一旦脱离群体意识形态便不复存在了。人们在传统的群体里不知情地遵循并创造着意识。一般来说,这种意识具有五种倾向,分别是意识的积累、意识的感化、意识的渗透、意识的跃升以及思想的意识。意识的积累是教化的过程,但在这个进程中,这种积累具有两种表现形式,分别是传统意识和自我意识,不同于传统意识的是,受意识者本身在这个过程尝试去创造着意识,但这将注定是不完全的、不合理的,因为传统意识和自我意识的最大差异不是合法差异化,而是集体心灵这样可以凌驾于思想之上的思考,而使得本体仅仅是一种思想的复制的形而上的实体而产生的顿挫。那里的人们就如培根所幻想的“洞穴假设”那般,忽视了人们在母体之外可以理性上带来的普遍性结果。现实世界的主体与客体、主体世界与客体世界的相互交错达到了意识感化的目的,区别于意识积累的是,这种感化意识是脱离了主体环境下的特定模式而产生的新的意识的获取方式,这部分意识的产生往往建立在两种前提之下:特定时间和特定环境,基于这两种前提,一般说来,特定环境带来的功效往往更加显著。意识的渗透者更加注重客体世界的威望程度和原始资本,这部分意识由集团部落以及社会组织以外的知识阶层塑造产生,他们享有对该意识的一切解释权,这种企图瓦解他社会的阶层,通过向该时代的水平结构的社会输送包装好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等,从而达到对其阶层思想的控制权,并垄断该阶层成员的行为。那么,在这个被“施压”的阶层成员中,该阶层成员意识有两种发散模式,一种是比例式的吸收渗透的意识,直至彻底成为此种意义上的意识的俘虏;一种是看清该种意识的虚假性而不被双眼蒙蔽,并能够站在此种意识之上从而持有辩证统一的合理化意识,如此,基于第二种情况,便达到了意识的跃升阶段。如果说意识的跃升达到了意识的批判阶段,那么思想的意识便是本体在基于机械意识之上去规范他的行为,使得这种思想意识与行为之间建立合法化机制。

生活着的人们很乐意从自己的思想点出发对除自己之外的他人进行意识的“宣传”,他们渴求这个客体世界能够按照他们所想的那样进行。一个人在这个社会中接受的教化越多,便越可能在以这个思想意识为指导的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他在这个社会中的行为就是越发的得心应手。故而,在一定的程度上,那些站在较高程度的意识者很容易对站在较低水平的人群起决定作用,具体的表现形式便是意识的渗透。然而,在一个稳定的社会中,较低阶层的集团组织很难向较高阶层的集团组织进行意识的渗透,但反之,却很容易实现,该集团的人群意识由该集团的所有者意识形成一个主导的形态,以规范该集团的整体的思想和行为。在社会存在的几种阶层中,总会有一个较为权威的阶层形成,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是这个稳定社会的主导力量,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决定性作用。因此,单凭是基于这种权威的力量,该集团阶层所成就的价值威望就不会有那些让人值得怀疑的、奇怪的社会思想存在。然而,社会的历史进程往往面临着变革,这表现为较低阶层的群体向着较高阶层的过渡,往往在行为上表现为革命。如果低级阶层在某种意义上朝着高级阶层的跃进以使得该阶层具有群体意识,从而获得思想意识的高度统一,就必须遵循一种普遍的民主化为基准。因此,在实现民主化成效的进程中,才有可能使得那些没有群体威望的低级阶层在思想上成为获得奏效的可能,并最终成为主导该阶层的思想。

那么,解释这种前期的主导思想的形成和未来的多样化之外的一个很重要因素便是“霸权知识分子”,任何一个群体社会都有这样的阶层,他们负责在该种族或社会中对该组织结构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塑造,并解释和协调其他阶层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垄断控制权。他们在该社会中拥有具体的身份等级,并享有在该社会的一切话语权,能够做出差异性的补充概念以规范该阶层成员的行为。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M].人民出版社,2003.

[2]大卫·麦克里兰.意识形态[M].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

[3]俞吾金.意识形态论[M].人民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

陆 帆(1990-),男,江苏徐州人,长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当代政治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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