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诚
摘 要:近年来,国家大力倡导和推广PPP商业模式,相继出台系列配套意见和制度,在政策带动和引导下,PPP模式已成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产品的主要方式。该模式不仅因显著缓解政府债务压力而受欢迎,也在建筑市场总体产值连续下滑的形势下为各类建企打开了一个广阔的增量空间。而要适应和运用好PPP模式,建筑企业必须加快转变角色,全面提升产融结合能力。因此,对产融结合进行分析,并对建筑企业如何推动实现产业和资本融合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PPP模式;建筑企业;产融结合
中图分类号:F407.9;F830.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14-0017-02
一、产融结合的概念分析
产融结合,即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指两者以股权关系为纽带,通过参股、控股和人事参与等合作方式而进行的结合。从两种资本(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的载体来看,产业资本一般是指工商企业等非金融机构占有和控制的货币资本及实体资本;金融资本一般是指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占有和控制的货币及虚拟资本。从其产生的动因来看,产融结合是产业资本发展到一定程度,寻求经营多元化、资本虚拟化,從而提升资本运营档次的一种趋势。我们常见的银行贷款、企业上市、发行债券、信托融资、股权融资以及正在获得较快发展的资产证券化等,都属于产融结合的范畴。
当前,各大建企以及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都在利用各自占有的资源禀赋积极介入PPP项目,一方面助推了国内基建市场的再度活跃,另一方面使产业和资本融合力度进一步加大。从当前形势看,几乎所有建筑企业,尤其是中央建筑企业,都将资本作为了拉动产业增长的新动能,使产融结合越来越成为带动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但是,对产融结合的认识应避免一种误区,即资本对产业的拉动作用再明显,它仍然只是一种手段,是服务于产业而不能脱离产业的,因此,绝不能将手段异化为目的,比如,为上市而上市、为发行债券而发行债券等等;也不能认为一个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就简单判定其实现了产融结合,真正的结合要看其是否可以最终将金融力量融入产业发展。正如一些专家所概括的那样,“资本运营中蕴含着产融结合,但产融结合绝不仅仅是简单的资本运营。产融结合的实质在于以金融产品、金融信息、金融人才、金融服务来服务于实体的运作,改造其价值链、供应链,乃至产业链、生态链。”相信这也是建筑企业看待和推进产融结合应有的基本认知。
二、建筑企业推动产融结合的必要性
“十一五”到“十二五”前期,国家加大了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尤其是2008年为应对金融危机所投放的4万亿元,在短短几年内集中释放了基建市场需求,其中以铁路、公路、港口、电力等基础设施领域体现最为明显。在这种超前投入也是空前投入的背景下,一些大型建筑企业取得了快速的增长和发展,特别是建筑央企当中的中铁建、中铁工、中建、中交等企业还在世界500强企业中占有一席之地。但是,从这些企业近些年的报表分析来看,在营业额、利润额成倍增长、规模急速扩张的同时,这些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又回升至较高水平,有的更是接近85%的水平,同时经营性现金流量也出现下滑。相信这也是国资委连续多年开展“提质增效”工作,压降“两金”,加大建筑央企运营质量考核力度的重要原因。
然而,规模的持续增长虽然为企业赢得了一些掌声和一定的市场地位,但是并没有改变建筑企业面临的根本问题。用个较为形象的比喻就是,“体格普遍长大了,但体质并没有增强,甚至还有些虚胖。”尤其是建筑行业产业集中度低、同质化竞争严重、无法长期定向积累能力等情况没有获得根本改善,被动依靠国家政策和资本投入的“靠天吃饭”式发展窘境没有获得根本扭转。可以肯定地说,建筑行业整体上依然没有获得发展战略的主导权和主动权。
笔者认为,要彻底转变建筑企业发展方式,就必须痛下决心摆脱“大投入、大产出”的路径依赖,摒弃饮鸩止渴式的“需求侧”拉动思维,从企业自身这一“供给侧”下工夫。只有通过产融结合这一关键手段,才能够倒逼企业注重提升能力的全面性,打通和延伸产业链,从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系统性的服务和一揽子的解决方案。近年来,建筑央企中交、中建等企业发展势头迅猛,就在于这些企业能够充分参与和融入各地区经济发展建设,以优秀的产融结合能力,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公共服务产品,相信这些企业的发展经验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三、建筑企业产融结合存在的隐忧
有人将产融结合形容为“带刺的玫瑰”,这对于建筑企业来讲是十分恰当的描述,如何摘取“玫瑰”而不被“刺伤”考验着各大建企的智慧和能力。概括当前建筑企业产融结合能力现状,主要存在以下隐忧。
一是金融管理能力普遍不足。产融结合的关键在于资本运作,而在传统现汇项目的模式下,建筑企业更多的是关注施工能力建设,即使涉及资本运作,也只是局限于项目贷款和企业存量资金的管理,金融基本上只发挥辅助和保障的作用,仅仅是一种融通资金的手段。从各大建企总部金融管理职能的设置就可以反映出,仍有不少建企将金融职能纳入财务工作体系,没有独立设置金融部门,未与产业形成良性互动,真正发挥金融引领和融促产业发展的作用。
二是普遍以建筑企业作为项目投资主体。从目前各大建企参与并签订合同的PPP项目看,有的是建筑企业直接投资,有的是借款(贷款)投资,有的是合作投资(合作方投资由建筑企业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整体来看,各大建企无论是出于抢占市场和资源的考虑,还是盲目跟风的缘故,以上投资模式的风险最终都是由建筑企业来承担。然而,面对体量巨大的PPP项目,单纯依托建筑企业进行债务投资或股权投资都是不现实的,也是风险巨大的。
三是建筑企业角色转变与PPP模式发展速度不匹配。PPP模式的推广和普及已经如火如荼,甚至有些地方政府为了跟风,将原本不适宜通过PPP模式实施的项目纳入项目库,产生了一大批“伪PPP”或“类PPP”项目。在这种大背景下,建筑企业作为社会资本方,必须要从工程承包商向项目投资商快速转变,使产业链快速拉长,这对建筑企业的产融一体化管理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然而,客观审视各大建企的现状,这种角色的转变还有待进一步加快,“工程师”文化思维和习惯仍然占据主导地位,比如,有的建企将控股的项目公司与项目部混淆甚至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致使“代甲方”的作用无法有效发挥,也易造成身份混同、职责不清,最终导致项目的失败;有的建企仅仅将PPP当做融资的一种模式,未将项目运营和资本运作当做核心能力进行建设,管控重点依然放在了项目建设期和施工效益,这完全有悖于投资商的角色。
四是全生命周期的风险识别与控制能力亟待加强。为抢占市场而盲目投资的冲动、产融结合人才的短缺、投资业务体系的不完善等诸多原因,导致各大建企对PPP项目风险的把控并不充分,现汇模式下的短期思维仍占主导,要么盲目乐观,要么过于保守,这使得很多项目在社会资本方中标时“锣鼓喧天”,后续推进时又“偃旗息鼓”甚至放弃中标资格。PPP项目10—30年的合作期对于建筑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风险把控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这也关乎项目最终的成败和企业发展的安危。
因此,借助金融的力量,建筑企业可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但我们也必须审视,高风险下什么样的资本运营才是对企业长久有利的,如何才能建设一个完善的产融结合风险预控体系,助推产业获得良性发展。
四、建筑企业推进产融结合的几点思考
当企业的发展遇到了“天花板”时,就必须要考虑发展动力的转换问题。产融结合就如同为企业的再增长、再发展增加了一个新的驱动装置。如何让这个驱动装置充分发力,需要科学的设计和谋划。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在推进产融结合过程中至少应注意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产融结合在企业发展战略中的定位和功能。应将产融结合纳入企业发展战略,从企业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高度进行筹划。比如,为提高产融结合能力,就必须完善相应风险防控体系、必须培养适量的金融人才、必须选择适宜的产融结合方式和市场平台等等,统筹谋划才能占领先机、厚积薄发。还应注意的是,产融结合作为手段的定位必须明确,不能本末倒置,為产融结合而搞产融结合,使产融结合游离于总体战略之外。
二是推进产融结合与提升管控能力应做到同步。在推进产融结合的过程中,各种创新的商业模式不断出现,如何有效进行全周期投资管理、如何严格把控住过程风险,这是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比如,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控主体应该是谁、如何避免和解决好角色混同的问题等等,都需要从管控的角度进行完善,一旦管控能力跟不上,一个产融结合的项目所产生的风险远远高于一个传统的现汇项目。因此,管控能力的全面提升极其关键,特别是企业同时运营管理多个PPP项目时,更是对企业生存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加强战略、资本和业务三者间的协同。具有高度协同能力的企业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资源创造出超常效益,而且这种协同能力一旦形成则很难被竞争对手模仿和追赶。应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差异化和协同一体化策略,实现内外部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利用。比如,发展环保产业,该产业属于典型的资本和科技依赖型,那么在战略引领和顶层设计方面就需要统筹考虑,引导资源、资本向环保产业倾斜。因此,只有战略、资本和业务三者间实现协同,资本才会发挥出最高的效率,产融结合的优势才能得以显现。
四是以联合投资的模式尽力规避项目风险。单纯以建筑企业作为投资主体不可持续,与金融机构进行联合投资才是破解之道和必然选择。当建筑企业的施工优势与金融机构的资本优势紧密结合时,可以最大限度实现共赢,尤其是一些项目建成后,金融机构可以更容易地将具备条件的项目包装成证券化产品实现退身而出。虽然当前多数金融机构在惯性主导下仍然更倾向于选择债权投资而非股权投资,但随着PPP模式的深度推广,可以预见,金融机构作为大股东,与建筑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项目投资必将得到推广和普及。此外,对于计划培育的陌生市场和陌生业务,也可考虑与项目所在地优势企业进行联合投资,尽可能将一些关键风险进行规避。
总之,产融结合已成为大势所趋,在此方面建筑企业还有很多的功课要补,期望各大建企在不断的尝试和积极探索中,能够最终走出一条适合企业自身的产融结合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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