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荣
先是从文字里“认识”了儿子方韵,随之也就知道了乃父方英文。就寻思着此等古灵精怪的小子,其父又有着怎样的奇思妙想呢?按照“虎父无犬子”的老话,倒推过去大概也成立。
后来有幸和方英文在一栋楼里办公,听到了很多关于他的逸闻趣事。其中一则是这样的:
方英文平生厌烦开会。可是开会在中国,那可是最大的“政治”呢。那次会照例很“重要”,可他偏是没有参加。人家后来追查,让没到会的都写检查,说个原因来。他才不写呢,理由是:“我给我妈做饭重要呢,还是开你那个烂怂会重要?”此事之真伪,我没有求证过当事人,但人们眼中的方英文,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吧。
读过这样的话,出处忘了,大意是:水墨和宣纸兴许是人生的一种归宿。中国文化的魅力犹如乡愁,最终使各路的浪子一概回眸眷顾。宣纸就是文化血脉中的故土,那个柔润,那个亲和,不经意间就把你拉扯回来了。作为一个一直和文字打交道的作家,方英文无疑也是这众多“浪子”中的一个。而且,他是这众多“浪子”里回归得最彻底的一个。这,就得说说手札了。
手札有着狭义和广义的双重含义。狭义嘛,手札就是书信;广义说就是近似于书信形式的书写,诸如读书眉批、札记随感、请柬庚帖、契约便条之类。所以手札又有着书札、尺牍的别称,具有强烈的民间性与个性化特点。方英文的书写更是如此。他不是为了书法而书写。他大致是心意忽来随手而书,毫不讲究什么笔啊纸啊的——手边有什么就在什么上写,报纸、信封、请柬,只要那上面有空白处能让他过一把“写瘾”就行。他的这种自然率意的书写,我称其为唯方英文才有的“手札体”。
历观书法史,手札式的书写才是它最精彩的华章。楚帛、秦牍、汉简是这华章的源头,魏晋信札是这华章的高峰。此之前格式未成,此之后却成定格。端着架子的书写自然缺少了原生态的活色生香。民国以降,欧风东渐,鲁迅、茅盾二公之后,这样的华章几成绝响。
当代作家中耍弄书法的人物比比皆是。然而能将书法回归到本来、能将书写一以贯之地落实到自己的文学创作中的作家,方英文先生应该是非常突出的一个。
书写自然是离不开文字的,而驾驭文字自古至今都是文人的事情。说到文字,鲁迅先生在其《汉文学史纲要》中,有过这样的评述:“诵习一字,当识形音义三:口诵耳闻其音,目察其形,心通其义,三识并用,一字之功乃全。其在文章,则写山曰崚嶒嵯峨,状水曰汪洋澎湃;蔽芾葱茏,恍逢丰木;鳟鲂鳗鲤,如见多鱼。故其所函,遂具三美:意美以感心,一也;音美以感耳,二也;形美以感目,三也。”这话虽然说的是文章之事,但也契合书法妙理:一件好的书法首先应该悦目,其次应该赏心。最后因为艺术的相通性,这好的书法便如好的音乐般悦耳,这样的书写才配称为中国文字音形义“三美”之典范。总而言之,一件好的书法是可以让书者身心放松、赏者喜悦快畅的。
奇怪的是,在书法职业化后书法家对于汉字却失去了用心去理解、用耳去倾听、用眼去体察的能力。方英文则不然,因为他懂得汉字美的根结所在。所以作为作家的他,能把汉字之义表达得那么血肉丰满,能把汉字之音捋抹得那么抑扬顿挫,能把汉字之形安排得那么顾盼生辉。心性修为的充盈,让他的书写不着一技而尽显风流。他所写的内容呢,不是唐诗宋词,不是《心经》《道德经》,而是他自家獨创的精短隽永的文字。《世说新语》里讲的“雅人深致”,正是指的方英文这类书写吧!
一次闲谈,方英文抱出一个曾装葡萄酒的皮箱,里面全是他以为写得不错的,剪下来存档的单个字。他请客人点评这些字,说:“我觉得一个个汉字就是一个个生动的人。既然文学是人学,那么汉字本身也理应是‘文学。人的最大性格是什么?是变化多端。一个人与不同的人说话,在不同的场景里行事,那是完全不一样的。以此类推,一个汉字因为左邻右舍的汉字之不同,因为表情达意之内容的不同,这个汉字就会呈现出不同的‘风格。有些字怎么也写不好——估计专业书法家也有各自的‘敌人字——就很烦这个字,怕写这个字!一想到马上要写这个字,手中笔就提前不知所措!可是这没有办法,正如生活里,你命中注定无法躲开与某些人的交往……”
有着这样深刻而独到的见解,再回过头来看方英文对于书法的态度。窃以为,方先生对书法有着一种心平气和的雄心壮志,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我)写字就纯粹是健身娱手之目的,顺带收复古代文人原本就拥有的江山土地。”因为心平气和与雄心壮志兼而有之,所以他的字也就写得“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了”。因此,将简单的书写上升到书品的境界,不仅仅是眼脑手笔墨、单纯锤炼技艺就能解决的问题了,重要的应该是心灵的感悟和文化的涵养。
方英文擅撰联,笔者行文至此,也忍不住胡诌一联,号为赞曰:林下风雅字,纸间俊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