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凡羽+马士正
摘 要:众所周知,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标准,法律与道德既有一定的联系又存在一定的差别。关于法律的定义,在法理上存在着两个派别:实证主义与非实证主义。实证主义在定义法的时候仅仅是包含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没有把道德因素包括进去;而非实证主义不但包括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而且还认为应该包括道德因素。笔者就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展开论述。
关键词:法律;道德;区别;联系;思考
要弄清楚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我们首先得明白法律和道德的概念。法律是国家专门机关制定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切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是人们在长期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从它们的定义来看,法律和道德都是人们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区别在于法律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的,而道德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是一种习惯。这仅仅是对两者之间的关系简单地作了一个描述,下面就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作出更深层次的论述。
在原始社会,人们的社会关系是靠氏族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依靠当地的风俗习惯来调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关系的复杂化,仅仅依靠风俗习惯不能够更好地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这就出现了道德。后来生产力持续发展,单纯仅仅依靠风俗习惯和道德不能满足统治阶级对国家的控制,法律应运而生。
一、区别
法律和道德产生的历史不同。原始社会没有法律,人们仅仅是依靠风俗、习惯和道德来维系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当一个人做出违背人们所共同认可的道德时,这个社会的人们就会相应地对他作出一定的惩罚。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发现单纯依靠道德来维持社会秩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正常发展,需要有一个比道德的强制力更高的控制方式来管理,这就出现了法律。虽然有法律来约束人们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可是并不能否定道德的约束作用,即使是在最文明发达的国家,也有相对应的道德。因此,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道德存在于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而法律却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法律和道德产生的方式不同。道德来源于人们所共同认可的行为准则、思想方式,它是由人们的生活习惯,风俗转化而来的,需要全社会的人们的良心去认可、遵守。而法律却不尽然,法律是由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制定出来的,必然带有阶级性,因此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一旦人们触犯了法律,则必然会受到国家的制裁,并不像道德那样是由全社会的人的良心去评价一个人的行为。
法律和道德的内容不同。我们只要一提到道德,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公平、正义、善良、诚信等等词汇,道德无非就是评价一个人的行为是善或者是恶,它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法律却是评价一个人的行为究竟是合法还是非法,它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主观过错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法律涉及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经济、政治、文化等,规定的内容也比较具体;而道德仅仅是规定的一些原则性的、抽象的行为标准,没有像法律那样要求人们为或者不为、以及禁止人们做什么事情,只是当一个人做了违背道德的事,会受到自己以及全社会人的良心的谴责,以及被人们所孤立。
二、联系
法律虽然和道德存在一定的区别,但是两者在很多方面还是存在联系的。
法律和道德都是属于上层建筑,并且是以社会存在为基础的,并且反作用于社会存在。法律和道德都是管理和控制社会的一种手段和方式,人类社会秩序的建立与维持,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的作用。在古代,我们常常听到以德治国、以德报怨等词语,这就是道德的表现;在现代,我们经常听到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它就是要求我们把法律融入到社会生活管理中的方方面面,人们的行为要符合法律的要求,但是并不否认了道德的作用,遵守了法律就是遵守了基本的道德规范。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人们制定了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但是法律在刚出现的时候,是以人们所普遍认同的道德为基础的,换句话说,就是法律的制定是以道德为前提的,法律只有满足人们的基本的道德准则,人们才会去认可并且遵循它,否则,“恶法”就不是法,人们就不会去遵守,甚至回去推翻它重新制定一部新的法律。因此,法律只有满足了人们的道德标准,它才真正的称得上是一部法律,也就出现了后来所说的“法律是基本的道德”。
三、关于道德和法律的思考
在上面我们提到,法律和道德都是治理国家的两大锐利武器,都是管理和控制人们行为的有效方式。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方面的调整方式上也许会出现矛盾,譬如一个案件如果按照公平正义的要求来审理案件,难免会和法律产生不一致的情形;而如果严格执行法律又失去了法律乃至道德上关于公平正义的要求,与全社会所认可的道德的要求相违背,最终导致人们认为法官的审判不合理,这就会导致法律的尴尬境地。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只要处理好了道德和法律的关系,无疑会对我們的社会秩序的建立与维持产生重要的意义,为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环境。
我国目前提出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也是将道德和法律的作用具体应用到社会实践中的一大体现。法律和道德是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的,不能把两者给割离开来,仅仅只有法律而抛弃道德,社会就会失去了公平,社会就是一个利益社会;仅仅有道德而没有法律,社会的秩序就得不到基本的保障。只有把法治与德治结合起来,才会发挥出法律和道德的作用。法治和德治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使之相互配合,相得益彰,而不能相互割裂,有所偏废。法律和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法治以其强制性和权威性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感召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因此,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的保障。只讲道德不讲法律,道德就没有约束力;只讲法律不讲道德,法律就失去民众的诚服。
作者简介:
陈凡羽,1991年7月,女,汉族,河北保定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现就读于华北电力大学法政系,民商法专业。
马士正,1993年4月,男,汉族,河北邢台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现就读于河北大学法政学院,民商法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