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面收费制度下研究生奖助体系构建

2017-06-16 22:27杨志宇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7年5期
关键词:体系构建

杨志宇

[摘要]为探索适应高校研究生全面收费后的奖助体系构建,北京电影学院对研究生进行抽样调查,采用问卷调查法、访谈法结合文献资料进行研究,概括和分析全面收费对相关群体的影响因素。提出如何在新制度下进一步完善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合理配置有限资源,最大限度满足研究生的经济需求,使其能全身心地投入课程学习和专业的科研中,从而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关键词]全面收费制度;研究生奖助;体系构建

研究生是高等人才,所以,在培养研究生的整个过程中,关于对其进行全面收费的制度与政策逐渐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从2013年开始,国家相关文件明确指出,要在2014年广泛实施研究生的教育收费制度,各大高校将对新入学的研究生实施学费收取。在对研究生实施收费制度的同时,对其补助和奖励的相关机制也应当跟随其收费制度的变化而改变。所以,结合我国相关文件的精神,对研究生奖助体系的改革、构建及完善进行探索,已经成为当前研究生教育工作者需进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奖助体系历史形成

从1985年开始,我国开始根据社会对研究生的实际需求,调整和改变对于我国研究生的培养方向,从993年开始,我国一些试点高校开始对自备经费的研究生实施招收政策。对于收取部分费用的政策也进行了试行。从这以后,就有了研究生的分类,其主要分为自筹、委培、定向以及非定向。自费生由受教育者个人进行出资,委培生由委培单位及个人进行出资。在这个时期当中,奖助制度既经历了助学金和奖学金的分化阶段,又经历了助学金、奖学金以及贷款的完善发展阶段。

首先,为了激励努力学习,取得较好成绩的研究生,国家开始改变研究生的助学金政策,将其改变为奖学金。20世纪90年代,国家相关文件做出了研究生奖学金将由国家设立的决定,由于经济条件的改变,在1994年、1996年对其金额实施了两次的调整提高,明确划分奖学金的“奖励”与“补助”。其次,在此基础上,20世纪90年代的《办法》指出“有条件的学校可试行把发放研究生奖学金同他们兼任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报酬结合起来的办法”,《办法》是我国第一次出台政策构建“三助”,这也是研究生“因为参与“三助”的工作,所以得到相关报酬”这一助学金形式的开端和原型。在1994年,国家相关部门针对相关文件对研究生相关的奖学金方案实施了一些修订,明确“积极推进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的改革,把研究生奖学金同兼任‘三助的报酬结合起来”,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三助”的相关政策开始加入研究生奖助制度这一行列,变成其中一部分重要内容。

二、“全面收费”改革下奖助制度改革完善阶段

自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实施本专科生的收费制度后,广大人民群众逐渐关注研究生教育的收费制度及其政策,在2002年的时候,国家教育部也下发了相关的文件,对研究生的收费制度正式提出改革。2006年,以哈尔滨大学为代表的三所高校率先进行试点改革政策。伴随着研究生收费制度的不断改革、不断发展,很多试点高校开始进行一系列的研究生奖助制度改革。首先,提出导师进行研究生资助的制度,其明确把科学研究作为主导,在培养研究生的过程中,把导师的主导作用进行增强。导师要把科研工作作为依托,提供助研岗位与资助给研究生,尽量对学生的学习需求、生活需求进行满足,与此同时,也使得学生将重心放在学习上,例如清华大学,其助研岗位是由导师进行规划和设置,而且岗位的津贴也是由导师负责资助。其次,扩大对于奖助学金进行的覆盖程度及其资助力度。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试点高校的博士奖学金有超过95%的覆盖面,且其奖学金的额度与学费几乎等同,硕士生的奖学金也有超过65%的覆盖面,学生的学费问题几乎不用操心。最后,对“三助”的岗位设置进行完善,加大“三助”的劳务津贴。对“三助”岗位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开始成为各大试点高校对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核心。例如清华大学,其对已有的岗位制度进行完善,把岗位设置的力度进行加大;此外,在同济大学的硕士生当中,有超过80%的学生能得到“三助”岗位。

各大试点学校为我国推行全国高校研究生收费制度提供了有利经验。在2013年3月,我国相关文件指出,从第二年的秋季学期开始,对新入学的全部研究生进行学费的收取工作。该文件对于研究生的奖助制度和政策实施了大规模的规划和调整。第一,进行大规模规划和调整之后的奖助体系,更加能体现出多样化、完整化,不仅设有多种奖、助学金,还有贷款类型以及助研、助教、助管等这些“三助”金类型,更有减免学费、开辟入学“绿色通道”以及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这些多样化的方式。第二,对于奖助学金的力度以及覆盖程度进行大幅度的提高。从我国2013年出台的相关文件中,从其所包含的政策,我们可以明显发现其有明确指出对于博士学费所設置的金额一年不得多于10000元,对于硕士研究生学费所设置的金额一年不得多于8000元。与此同时,对于成绩优异的研究生,对其奖励的幅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提升,国家奖学金:硕士一年2万块,博士一年3万块;国家助学金:硕士一年6000块,博士一年10000块。第三,奖助学金的出处实施中央、地方以及高校的三级承担政策,把主要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的这种政策进行了改变。第四,高校拥有奖助的权利,其可以有效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效调整该校对于研究生的奖助比例以及奖助种类。第五,对以前的导师负责制、资助制进行健全、强化。综上所述,在对研究生的全面收费改革的政策下形成了新型的、比较健全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三、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奖助体系制定

2014年,北京电影学院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要求于同年春季制定《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并针对14级新入学研究生开展实施评审工作。北京电影学院制定细则本着以人为本的准则,公平、公正、公开,制定了翔实的、有着科学认证的《管理实施细则》,在《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后,研究生院组织教学、科研、学生处等相关部门,在进行了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制定了《三助岗位管理办法》。

所谓研究生奖助体系,就是要涵盖了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三助”体系。北京电影学院按照市教委、市财政要求按相应的等级与比例对各方面都特别优秀的研究生进行奖励,把其称之为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而教学助理、管理助理以及科研助理就是研究生的“三助”体系。从中可以体现,研究生奖助体系是对研究生群体起到一种激励作用的用于教育的经费体系,它可以有效保障研究生的学习及生活。

四、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奖助体系构建要素

(一)建立具有激励机制的学业奖学金制

1.第一学年硕士新生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结合复试成绩进行评定;硕士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一年享受学业奖学金,涵盖在50%范围内;博士研究生新生根据博士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结合复试成绩,按照当年招生人数的80%,进行评定。

2.第二、三学年研究生第二及以上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进行评定。结合研究生部发布以及核定的等级与名额,由各院系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学术科研(含作品)、思想政治、学校活动等综合表现等确定。

(二)推进导师资助制度和助研津贴制度

根据北京电影学院自身办学、学科发展、教学规律等特点。学校制定了合乎自身特色的助研津贴管理办法。我校研究生从性质上分类为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原则上学术型招生导师须承担研究生助研津贴;鼓励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承担研究生助研津貼。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全体研究生的“助研”津贴。

五、奖助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研究生的教育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把奖学金对于研究生的激励作用进行充分发挥。有许多研究生明确指出,在我国收费制度还没实施的时候,高校对于研究生的培养力度有很大的不足,满足不了研究生的科研以及生活等方面的需求,从中可以看出高校在培养研究生时,对于资源的配置有着许多的问题存在。为了确保具有科学性及可操作性的奖助评定标准,高校应该结合奖助学金的出处以及奖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有较强针对性的评定标准。

(一)国家投入经费的总量不够、缺失有效机制,对于研究生的资助与研究生的学术贡献不相符;

(二)资助渠道不畅,难以实现教育公平;

(三)对于科研经费中的列支培养经费有着不健全的配套制度。

对于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有效改革,关键在于对研究生进行培养时,要与科学研究以及导师的科研课题进行相结合。对于导师从科研经费中进行支付研究生的培养费用在其高校内应该得到广泛认可,但是在国家以及高校这两个层面上还没有实现统一和衔接的制度。在使用和管理科研经费方面,我国存在着制度不完善、体制不顺的问题,对于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依然无法有效顺应,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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