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政府组织的意义

2017-06-16 12:30王红权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7年6期
关键词:治安管理组织政府

王红权

[摘要]本文通过对治安管理概念和特征的解释,对当前我国社会治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阐述,从而提出政府组织治安管理的重要意义,以期为我国的治安管理工作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治安管理;政府;组织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7)06-0075-02

一、治安管理的概念和特征

(一)治安管理

治安管理是指为了维护国家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良好生活,由国家公安机关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各种策略和方式,对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科学管理的行政执法管理活动。治安管理组织包括治安管理社会组织、治安管理市场组织和治安管理政府组织。治安管理作为国家政府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有机组成部分,政府机关有义务促进所处地区的社会治安。治安管理政府组织则是指履行治安管理职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防控违法犯罪,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以保障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主要行政目标的政府组织。

(二)治安管理的特征

治安管理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明显的社会性。针对这个特征,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讲。一方面来说,治安管理的主体主要是社会化明显的人,管理的目标是实现社会规范深入每个人的心中。另一方面,治安管理的主要成果就是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繁琐的关联性。治安管理工作内容繁多、形式多样,与社会中的其他多个领域存在相互之间的关联性。治安管理的成果能否实现、治安管理工作实现进度的顺利与否,都要受到这些因素的干扰。

典型的区域性。治安管理工作是维系一个地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治安管理的好坏,和每个地区人口的基数、教育文化程度、生活方式、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关系密切。由此可见,因为治安管理工作是国家行政机关人为划分的原因,所以就使得其实施具有典型的区域性。

充分的系统性。治安管理活动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系统工程,一方面它是整个社会管理过程的重要一环,另一方面又是由不同部分组合而成的系统性工作。

二、目前形势下我国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广大农村中,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层出不穷

目前,伴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动下,农民的生活条件正逐步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但随之而来的农村治安问题,日趋突出。究其原因,第一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困难大、难度高。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很难全部被沿海发达地区的工厂、企业所吸纳,这就使得部分滞留在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成为不稳定的因素,大量案件表明发生在农村地区的刑事案件都和这个群体有关系。第二,农村的家族势力开始有所抬头。

(二)邪教组织在边远地区有抬头的局势

在一些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较低的西部地区、偏远地区,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较低、当地基层政权组织不完善,使得一些早就被国家明令静止的邪教组织,找到了死灰复燃的土壤,结合目前邪教案件的实例来看,大有卷土重来之势。

(三)违法犯罪活动开始有了新的动向,治安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继续推进,我国的对外开放也逐步推进,不仅包括经济的开放还包括文化、思想方面的开放,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吸收国外的优秀文化和知识技术的同时,也间接使得外国资本主义的不良思想包括拜金主义思想、享乐主义思想等逐步抬头。基层政府,在注重经济建设的同时,对于人民群众的思想文化建设有所放松,这就造成社会治安事件的不断发生。这些案件涉及经济、生活等各个方面,也就增加了政府治安管理的难度。网络应用的推广,使得网上金融服务、网上购物等活动的普遍开展,以计算机为载体的新型犯罪活动层出不穷,主要以网络诈骗为主,使得社会违法活动呈现出多样化、多渠道的发展状态,治安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四)流动人口罪犯成为新常态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以及土地改革的政策的落实,越来越多的人口开始涌入城市,流动人口数量不断激增。流动人口主要是指离开了原来的户籍所在地,到别的行政区域开展务工、经商等活动,在该地区进行暂住的人员。流动人口一般具有流动性大、临时居住性强、住所不固定等特征。由于这一系列的不确定性使得暂住所在地法律法规很难对其实施监管,加之流动人口的教育水平一般较低、民风民俗与当地大相径庭,使得居住所在地的基层治安组织很难对该群体开展管理。

三、治安管理政府组织对于当前我国治安管理的建设意义

目前我国的治安管理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各种问题,但总体上向着长治久安的目标有序迈进。在治安管理的过程中,我们既要发挥治安管理社会组织和治安管理市场组织的辅助作用,还要不断突出治安管理政府组织的主导作用。加强治安管理政府组织建设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事业也具有深远影响。治安管理政府组织的建设对于我国的治安管理具有以下意义。

(一)有利于優化治安管理政府组织结构,实现警力下沉

从理论上讲任何一个组织,其效率的有效发挥都离不开组织机构的有条不紊的运行。对于治安管理政府组织来讲,最有效合适的组织结构是领导层人员要精简、基层执法人员要扩编,尤其是直接负责具体治安管理的基层治安管理组织成员,从而形成一个“金字塔”形状的健康发展的组织结构。但目前的治安管理形势恰好与理想状态大相径庭,机关领导层人员编制臃肿、基层治安机构的一线民警稀缺,结构十分不合理,尤其是乡镇一级的基层公安派出机构警力缺乏更是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治安管理政府组织要从大政方针上给予政策倾斜,在待遇、职位晋升等方面提供优厚条件,鼓励民警到乡镇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开展治安管理工作。

(二)有利于履行核心职能,实现治安管理到治安管理的转变

当前一个时期,各级政府组织要不断地创新治安管理的方式方法,按照其职能可以将其划分为核心职能和附属职能两个方面。对于治安管理的核心职能和附属职能,从理论上来讲可以做两个区分,第一是把在治安管理活动中需求警力的权力大小作为区分的标准,需要的警察权力越大,则该职能就越属于核心职能,需要的警察权力越小,则该职能就属于附属职能。第二是从治安管理工作过程中对专业性的要求,对专业性要求越高,对警务人员的个人素质要求越高,则这项职能就可以被称为核心职能,对专业性要求不高的职能则可以认定为附属职能。治安管理政府组织要认真执行核心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核心的公共治安服务,而且要从各个渠道积极鼓励市场组织、社会组织等其他治安组织配合履行附属职能,参与到附属职能范围的公共治安之中,不断扩展政府组织向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购买治安服务的规模和范围,从而达到从治安管理到治理的转换过程。

(三)有利于治安管理政府组织的运行,提高治安行政管理的效率

当前我国的治安管理政府组织,给予人民群众提供的是一种无可替代的公共治安服务,在其进行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对于成本意识认识的不到位,往往使得“重预算、轻成本”的情况出现。政府组织要积极改进工作程序,缩减行政开支,提升治安管理工作的效能。针对政府组织在治安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多个措施。一是要缩减不必要的行政许可程序,对于必须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可以进行适当的简化,从而提高行政项目的效率。二是要不断完善治安管理决策能力,提升决策的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缩减不科学的管理项目,以情报信息为依据,不断增强治安管理活动的效果。

(四)有利于提高治安管理政府组织对公众需求的回應性

治安管理政府组织主要职能之一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对与公共治安管理的需要。要实现人民群众对治安管理的需要,就需要改变治安管理政府组织一味根据本单位的需要提高治安服务的惯例,逐步建立起以群众需要为支持,积极收集和相应的工作方针。具体来说就是需要,第一,积极利用公开电话、意见信箱等为载体,不断收集人民群众对于公共治安管理的各种需求和异议,并及时受理、给予正面解答。二是要建立行业问政机制,通过定期开展例会,主动征求各级各类行业团体对与公共治安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治安管理,以便提高更好的服务质量。三是加强与联防队员、热心治安的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听取人民群众的要求。通过不同渠道做好治安管理建议收集工作,做好警务人员和人民群众的交流和沟通,从而实现治安管理政府组织和基层的有效互动。

(五)有利于明确治安管理辅助机构的法律地位和立法保障

对于治安管理辅助机关的法律地位,一直存在不明确的界定。从法理上来说,治安管理辅助机构是治安管理政府组织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究其原因,因为辅助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公共空间履行职责,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开展服务工作,其工资由公安机关予以筹措,所以其所在的组织也应该属于治安管理政府机构即公安机关。但由于缺少相应的法律规范,辅助机构所处地位十分尴尬。要将治安管理辅助机构认定为治安管理政府机构,这就需要,法律明文规定对其身份进行确认,规范治安管理辅助机关是政府治安管理组织的一部分,建立相应的工作规范、工伤、医保、退休制度,切实解决辅助机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问题,提升人员素质、稳定队伍成员、提升业务水平、明确权责界限以及执法权力行使等问题。

(责任编辑:封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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