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旅游生态补偿研究进展与趋势分析

2017-06-15 14:23张广海师亚哲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关键词:补偿旅游生态

张广海,师亚哲(中国海洋大学 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国内旅游生态补偿研究进展与趋势分析

张广海,师亚哲
(中国海洋大学 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主要以中国知网(CNKI)为资料源,通过检索从2005到2015十年间发表文献资料,进一步分析可知,我国关于旅游领域生态补偿研究总体上还处于比较薄弱的状态,表现为理论研究不深入、研究内容失衡、研究方法单一以及缺乏核心研究团队等不足。旅游生态补偿是生态补偿在旅游领域的应用,客观分析其在国内发展状况及其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这将有助于发展和完善旅游生态补偿理论体系。

旅游生态补偿; 文献;进展

随着对人地关系探索的深入,人类逐渐认识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重要性。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报告中提出要通过“加快资源税改革”“实行资源有偿使用与生态补偿制度”[1],在政策的响应下,生态补偿成为国内研究前沿和热点问题。在此背景下,旅游领域也展开对于生态补偿的相关探索。随着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在产权完善的前提下,将旅游资源引入市场竞争环境中,通过使用旅游资源生态补偿手段,有助于解决环境与产业之间的不断出现和加剧的各类矛盾,促进我国旅游业健康持续地快速发展。但是,我国对旅游生态补偿的研究起步较晚。

长期以来,旅游是无烟工业的观点深入人心,也渗透在了社会经济活动的体制当中。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和产业规模的迅速扩张,旅游活动对生态系统功能的干扰以及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人们开始认识到旅游生态环境的价值,并尝试通过市场手段将其表现出来,旅游生态补偿应用而生。旅游生态补偿通过市场调节手段而实现,可以起到缓和资源与产业发展矛盾、均衡利益相关者的作用,其最终目的是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与可持续发展。因此,分析国内生态补偿在旅游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发展现状,对于生态补偿研究以及旅游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文献检索情况

在中国知网,以“旅游生态补偿”为关键词全文检索,并选择旅游进行学科的设置,一共检索出1028条文献记录,进一步对检索文献设置筛选。通过对检索到的文献进行简单的梳理分析,国内研究主要集中在围绕旅游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的5个关注点(图1),分别是:(1)旅游生态补偿的内涵辨析;(2)旅游生态补偿相关的制度设计;(3)旅游生态补偿标准的测算;(4)旅游生态补偿的方式和手段;(5)主客体对旅游生态补偿的意愿及感知。需要指出的是,一篇文献成果涉及的研究领域往往不止一个。

图1 旅游生态补偿研究领域分布 (注:图表的数量来源于对CNKI检索文献数量整理所得)

二、旅游生态补偿的概念界定

旅游生态补偿研究是在旅游领域对生态补偿研究的探索。国内对生态补偿的研究相对较早,研究体系也较为成熟,而对旅游生态补偿的研究则比较滞后,处于探索期。旅游生态补偿的概念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且研究不全面,导致在研究过程中对旅游生态补偿内涵认识参差不齐,没有达成较为一致的统一。旅游生态补偿的内涵包括其概念的界定、补偿主体与补偿对象等。

就国内研究而言,对旅游生态补偿概念的界定主要从三个角度:第一方面,一种经济调节手段,庄国泰等[2]提出通过经济收费的行为来提供一种减轻对环境损害的经济刺激手段,此后在对生态补偿的研究中,普遍认同生态补偿是一种经济手段;第二方面,不仅认为其对生态环境起到了保护作用,还起到了调节人地关系的作用;第三方面,最终目的是内化外部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三、旅游生态补偿研究特征分析

(一)文献作者的特征分析

1.文献作者分布的地域特征

旅游生态补偿是生态补偿在旅游领域的探索,起步比较晚,但跨学科研究发展迅猛,已经深入到地理学、理论经济学等多个学科,并衍生出多个交叉学科。旅游生态补偿研究课题的开展,与学者所处的高校资源以及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方式和模式密切相关。根据CNKI检索到的文献统计,国内对旅游生态补偿的研究多为单个区域的具体案例研究。就研究区划而言,云南省旅游资源生态补偿问题最早被关注,以云南省哈尼梯田、西双版纳、普者黑、海峰湿地、玉龙雪山等地旅游开发补偿问题为代表;其次是贵州,再之后是海南、广西、湖南等。研究对象的类型涉及到不同地域类型的旅游地、旅游文化补偿两方面,其中不同类型旅游地包括湖泊、山岳、森林、湿地等。

2.文献作者的职称与学历特征

表1是对国内期刊文献作者学历和职称的统计,从表1可以看出,在旅游生态补偿的研究者中,硕士学历和博士学历者居多,其中,硕士学历者所占比例最大(57.32%),硕士论文有10篇,对旅游生态补偿针对不同的研究方向进行了较为深入全面的阐述和研究。由此可以看出,旅游生态补偿的研究力量主要来自于比较资深的学者,研究的后备力量有待于进一步的拓展。

表1 旅游生态补偿研究作者学历与职称统计

注:数据来源于CNKI检索到的文献资料的整理

3.文献的核心作者群特征

核心作者群是指在旅游生态补偿研究领域比较活跃,研究年限比较久,有自己独立研究体系且比较高产的学者[2],发表论文的数量反映了一定时期学科研究的活跃程度。为了科学合理地评估旅游生态补偿研究中的核心作者数量,可以引用文献计量统计学知名学者赖普斯(Reipurth.D)提出的计算公式:

N=0.747(NMAX)1/2

其中,NMAX指数代表在统计特定的时间内所选定的研究领域中最高产作者所发表的论文篇数。研究领域内,学者发表的论文数量大于等于测算的N的数值时,才可以称得上是核心作者。

通过对旅游生态补偿文献的整理过程中,发文最多的篇数为5篇,计算公式N=1.67,即只有发文数量为2篇或者2篇以上的学者可以将其认为是旅游生态研究领域的核心作者。统计结果显示,旅游生态补偿发文量达到两篇的作者为数不多,因此,旅游生态补偿的研究还不成熟,尚未形成明显的核心作者群。

(二)文献研究的时序特征

旅游生态补偿最初的研究是章锦河等(2005)对于自然保护区附近的居民补偿标准的测算,由此展开对于旅游生态补偿其他领域的深入研究。根据发表文献的统计数量,旅游生态补偿相关问题研究热度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最初阶段旅游生态补偿意义以及机制实现的研究在研究中占有较大的比例,蒋姮(2009)[21],杨桂华等(2012)[22]为这一研究领域具有代表性的学者;对于其性质的准确认知对于推动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张一群(2012)[8],刘敏(2013)[3],蒋依依等(2013)[34]对旅游生态补偿性质和内涵进行了辨析。

(三)文献研究方法特征

根据相关的统计,目前研究方法基本继承了有关生态补偿的相关经验,数学模型、数理结构、GIS技术、问卷调查等定量方法虽然得到较好的应用,但是当前的研究仍以定性研究为主。

旅游生态补偿的内涵辨析、相关制度设计以及补偿手段和方式等内容方面的研究多以定性研究的方式展开;标准的测算和感知意愿等内容方面的研究则是以定量研究为主。在旅游生态补偿研究的过程中,要将定性与定量研究结合起来。定性研究是基础,结合必要的定量研究进行精准定位,实现对旅游生态补偿的系统研究并指导现实实践的开展。

四、主要领域研究成果

国内对旅游生态补偿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基于区域和资源的保护视角,即特定的区域或者具体的旅游目的地,从旅游生态补偿的角度关注其可持续发展;二是对旅游生态补偿的相关领域研究,即从相关领域展开对旅游生态补偿的研究。刘敏等[3]通过对旅游生态补偿的含义、利益主体、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渠道与机制的研究的概括和总结,对目前国内已有生态补偿研究的成果有了总体的把握。通过统计梳理检索到的文献,本研究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旅游生态补偿研究进展进行整理。

(一)旅游生态补偿的内涵辨析

1.旅游生态补偿概念

生态补偿的概念,学者们更多的是倾向于一种制度的考量。2007年,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课题组将生态补偿定义为:“生态补偿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4]刘耀宇等[5]将其描述为“旅游生态补偿最终目的是推动目的地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主要利用的手段是经济调控,主要适用的对象是利益的相关群体”。莫延芬等[6]将旅游生态补偿的实质定义为交换,即通过支付手段实现价值供给与受让的平衡。李亚娟等[7]对于旅游生态补偿的定义更多地立足于生态学的角度,指出生态补偿最终出发点是对于生态系统平衡的维护,政府制定相关的政策,通过外部效应的把握,使得污染者进行利益的分割,维护受害者的权益,对生态系统进行补偿。张一群等[8]从“主体说” “途径说”两个方面描述了旅游与生态补偿二者的关系,并对旅游生态补偿的相关概念进行辨析,指出理论研究对于其发展的重要意义。目前对旅游生态补偿概念的界定基于对生态补偿的研究忽略了旅游业独有的产业特性。因此,国内对旅游生态补偿的认识还很模糊,旅游生态补偿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

2.旅游生态补偿的主体界定

目前生态补偿遵循的基本原则“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其中开发者、破坏者以及受益者是从生态中获利的主体,属于需要付费的一方,保护者付出相关的成本或机会成本成为受偿者,需要被进行补偿,从而以此界定生态补偿主客体。对旅游生态补偿主体的研究中,张一群(2012)[8]将旅游开发过程中经营管理者、旅游地所在的地方政府组织、旅游者定义为旅游生态补偿的主体,刘敏(2013)[3]则将补偿的主体界定为政府主体、市场主体和其他组织,张奥佳(2016)认为补偿的主体则是由市场、政府与公益组织。随着旅游生态补偿的发展,补偿主体的类型趋于多样化,对于补偿主体的认识也得到不断丰富与发展。生态旅游补偿客体主要涉及自然和人两个方面,二者都是由于旅游活动的开展而受到干扰。生态系统在运行过程中需要通过补偿使部分受损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并能保持,社区居民由于旅游活动的展开付出成本或者放弃其他机会成本,因此,生态系统与社区居民是旅游生态补偿关注的重要对象。

(二)旅游生态补偿相关的制度设计研究

生态补偿对于制度有较高的需求,在制度趋于完备时,生态补偿的成本会趋于零。国内对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研究相对其他研究方面而言比较丰富,硕博士论文在研究的成果中占有较大的比例。但对自然资源生态补偿的研究不能完全等同于旅游生态补偿研究,二者研究对象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别。

就概念而言,旅游资源是指自然存在和历史文化遗迹以及直接用于旅游目的地的人工创造物,其最主要的特点是对于旅游者的吸引力[9],根据概念可知具有吸引力的自然存在是旅游资源的构成部分,对其进行生态补偿研究与旅游生态补偿研究存在概念上的误区;同时旅游资源在界定的过程中又是一个“动态”概念,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会相应地发生数量、结构或功能性的变化[10],在对旅游生态补偿的研究过程中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观念,以实现对旅游资源充分保护的最终目的。因此在对旅游生态补偿制度建设过程中,除了要与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相结合还要突出旅游资源和旅游活动开展的特点。

在对旅游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研究中,杨一容[11]在对旅游资源生态补偿的研究中,主要的着力点是制度短板,即制度的缺乏对于旅游生态补偿开展的负面作用;王秀卫[12]以海南岛作为国家旅游岛,探讨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国际旅游岛法律制度的相关关系;吴晋阳[13]在其硕士论文论文中指出,科学合理的资源开发和法律制度的保障将会获得生态与经济双赢;周若水[14]经过研究提出了生态旅游补偿法律制度建立的初步构想。

丰富的研究成果表明,生态旅游发展中出现的生态环境以及经济方面的问题的解决依赖于相关的规范与法律制度的完善。

(三)旅游生态补偿标准的测算

我国旅游生态补偿在旅游开发中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标准尚未明确,补偿标准的确立的依据是旅游资源生态功能和市场价值测算两个方面,包括直接与间接价值、潜在与机会成本;综合权衡旅游地居民的收益与损失。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具体科学补偿标准的缺失,以及开发地域的差异加大了旅游生态补偿的难度。根据确立的标准对特定旅游地补偿方案进行设计和测算实施是目前研究中的核心关键问题。根据目前国内对旅游生态补偿核算标准研究的理论成果来看,根据其计算方式大致可分为三类:生态价值分析类,博弈协商法以及具体的模型计算,主要应用的方法有市场价值法、条件价值评估法、机会成本法、成本-费用分析法、生态足迹法、经济计量方法等等。其中,国内比较常用的是机会成本法与生态系统价值测定法。

对于旅游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案例的具体研究中,马勇等[15]对神农架生态旅游标准的核算是比较全面和完整的,从生态补偿过程中居民损失、生态维护和建设机会成本等方面地对神农架生态旅游补偿进行了全面的测算;在对旅游经济损害的评估过程中,张广海等[16]通过旅游经济损害模型对崆峒岛溢油事故造成的旅游经济损失进行了估算;汪运波等[17]以海岛为研究对象,运用生态足迹法对其生态补偿进行了相关方面的测算;石玲等[18]从游客支付意愿的角度出发,对森林旅游公园的生态补偿能力进行相关研究;肖建红[19]尝试运用间接核算的方法对损失量进行估算。

从国内目前旅游生态补偿研究与实践成果来看,森林、草原、自然保护区、流域、海岛、矿产、湿地等是目前研究的主要对象。但缺乏相关案例的具体操作,最直接的后果是缺乏具体的理论指导,容易造成旅游生态补偿资源的浪费,资源运用效率低。除此之外,旅游生态补偿的测算在研究过程中普遍基于完全的影响(土地使用类型被完全转换、资源被彻底污染、森林砍伐殆尽等),而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则需要对测算目的地的资料进行详尽的搜集甚至是后续的检测评估与调查研究。

(四)旅游生态补偿的方式和手段

旅游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选择适合旅游目的地的方法和手段,但目前研究与实践中面临的共性问题是途径的缺乏。[20]实践中,补偿关注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对旅游开发对生态功能环境的影响征收相应的税、费;政府相关财政政策的有力支持与企业的资金技术的大力补偿。随着旅游开发的蓬勃发展,既有的生态补偿途径已不能适应旅游开发出现的新问题,推行生态补偿方式全员化创新化,有利于实现我国生态补偿的长期有效发展。

国内学界针对旅生态补偿的手段与途径展开了一系列的研究。蒋姮[21]通过在生态旅游社区建立利益的分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就业与增加商业机会,实现共赢;杨桂华等[22]建议旅游目的地在建立过程中要将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分离,形成旅游目的地的特许经营制度,并强调制度建立的重要性;刘敏等[4]着重强调了沟通协调在旅游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中的重要作用,为相关学者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

根据补偿过程中的补偿主体的不同,可将旅游生态补偿的类型分为三大类,即政府补偿、市场补偿以及补偿基金资助补偿;根据补偿内容对生态补偿类型进行划分,可分为制度补偿、资金实物补偿和技术补偿。陈海鹰等[23]在其文章中形象地将旅游生态补偿手段用“输血式”和“造血式”描述出来,“输血式”专指资金和实物为主的补偿形式,而“造血式”则更多强调鼓励对旅游生态补偿模式进行创新,发挥社区居民在旅游生态补偿中的重要作用。

旅游生态补偿模式与手段的选择大体上与生态补偿模式无异,如何同时实现旅游生态系统保护和协调社区利益是旅游生态补偿研究的一个首要问题。社区参于旅游经营作为一种补偿模式,理论上具有调动社区居民积极性、协调主体利益的优越性,但实践上受到社区居民经营能力与意识的限制,实现难度大。

(五)旅游生态补偿效应评估

作为促进环境系统保护与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制度手段,旅游生态补偿的概念涉及到生态经济学、环境经济学的内涵,已经从一种简单的社会现象发展为一种复杂的制度机制。

效应评估是对旅游生态补偿实施的政策适应性和具体实施可行性的衡量,是旅游生态补偿研究不能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但相较于对旅游生态补偿实证分析、机制构建和标准测算等方面的侧重研究,旅游生态补偿效应评估研究缺乏相应的关注和投入。

旅游生态补偿的效应评估研究对象为社区居民和旅游者,研究的内容包括补偿效应的表现类型、影响因素、空间差异及评价方法等方面。[24]社区居民在旅游生态补偿中同时扮演着主体和补偿对象两种角色,对于社区居民的意向研究,有助于进一步辨析旅游生态补偿在实施过程中制度合理性以及实施的可行性;旅游活动开展的行为主体主要是指游客,同时游客又是旅游资源的使用对象、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责任承担者同时也是生态环境的主要受益主体[23],因此,在旅游生态补偿中主要的研究对象应该根据此二者的相关特性展开。

杨主泉[25]、孟晓红[26]、李丹丹[27]、关海玲等[28]、陈卓[29]等学者通过CVM(条件价值评估法)以不同的旅游目的地为研究对象对游客的支付意愿进行了相关的研究,根据不同的研究对象得出关于游客支付意愿的相关结论,在实践中具有指导作用。研究中多采用问卷调查法,调查结果一方面会受到问卷设计指标、数据选择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到调查对象的主观意识、认知水平等方面的影响。杨主泉[25]、陈传民[31]、李建华[32]等从社区居民感知角度对旅游生态补偿展开了研究。针对特定的旅游目的地,在对社区居民感知旅游生态的补偿研究中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分析,结论具有客观性。张冰[24]在其硕士论文中在对长白山自然保护区的旅游生态补偿展开调查与分析,研究主要针对游客的支付意愿和受偿意愿两个方面,并结合实际状况从五个方面给出了旅游生态补偿实施的建议。

旅游生态补偿效应评估的研究是基于利益主体感知视角进行探讨,并未提出具体可行的补偿手段建议。 研究中多以单一利益主体作为研究对象,实践指导意义不强。

五、研究展望

国际上惯用PES(payment for ecosystem service)或PEB(payment for ecosystem benefit )描述生态服务付费,与国内狭义的生态补偿含义具有一致性。国际上对生态补偿的研究从自然经济生态补偿和人文经济生态补偿两个方面展开,其中自然经济生态补偿的研究开展的时间要偏早。旅游领域的生态补偿是自然经济补偿与人文补偿二者的相关结合,在具体的实践中具有综合性和复杂性。结合国际上对旅游生态补偿研究,通过分析我国目前旅游生态补偿研究现状,提出以下亟待加强的两个方面:

(一)研究内容亟待规范并不断拓展和丰富

目前国内对旅游生态补偿认识上不统一,相关概念的解释趋于多样化。对于旅游领域生态补偿的研究,使用“旅游生态补偿”进行描述比较少,与之类似的名词如“旅游资源生态补偿”“旅游资源价值生态补偿”“旅游征地补偿”等在研究过程中多有出现,造成研究内容的不一致和侧重点的偏颇。

相关概念的准确统一的认知是旅游生态补偿学科体系的建立基础和重要基石,也是其学科发展的必备条件。旅游生态补偿属于应用性质的研究,其研究最终目的是能够科学有效地指导旅游领域生态补偿活动的开展。因此对于包含旅游生态补偿内涵在内的理论研究要充分结合实践中具体案例,一方面可以通过具体旅游地案例来验证其理论描述的准确性,另一方面需要从大量的案例中总结规律从而概括旅游生态补偿在理论层面的一般性机理。[33]

随着旅游的不断发展到生态旅游的迅速兴起,人们逐渐看到了旅游对环境的影响并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旅游生态补偿旨在研究不同区域、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补偿关系,并通过协调关系与补偿手段预防环境破坏,修复受损环境。

旅游生态补偿标准的测算、技术手段以及补偿框架的构建研究需要结合新方法进行新的突破;面对不断发生变化的内外部环境,利益主体界定、功能区划分、补偿模式的选择以及制度政策法律手段的改进等方面的研究更加深入;基础性相关理论研究作为研究的基础,会成为日后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跨学科式的综合研究

旅游研究具有典型的跨学科性,从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地理学、环境科学、生态学以及经济学等多角度展开对旅游的相关研究是旅游学科发展的大势所趋。[25]旅游生态补偿于生态补偿而言更多基于旅游研究视角,为此,旅游生态补偿在日后的研究有赖于新方法新技术的使用,需要借鉴其他学科领域已取得的经验成果,进一步加强学科的交叉性与融合性。通过多角度的思考和多学科的融合,为生态补偿在旅游领域的展开提供注入新的活力,提供新的机遇与发展。

生态补偿本质属于事后行为,其强调的是一种负责任的主体行为。与生态补偿相比,旅游领域的不同之处在于研究者对旅游活动更加深入的了解,对新兴的旅游现象的敏感观测。旅游生态补偿作为一项处于交叉研究的机制探索,如果可以结合创新思维,那么推动的就不仅仅是旅游学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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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武云侠)

Research of the progress and trend about the domestic tourism ecosystem compensation

Zhang Guanghai, Shi Yazhe

(SchoolofManagement,OceanUniversityofChina,Qingdao266100,China)

The paper analyzes the published papers from 2005 to 2015 from CNKI, and shows that ecosystem compensation research in the field of tourism is inadequate, which is embodied in the shortages of theoretical research, the imbalance of research contents, the singleness of research methods and the lack of core team etc. Tourism ecosystem compensation is the application of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in the field of tourism. The paper displays its development situation in China and its development trend, and then puts forward relevant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which will help develop and perfect the theory of tourism ecosystem compensation.

Tourism ecosystem compensation ; The literature; Progress

2017-03-01

张广海(1963-),男(汉),山东省临沂人,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旅游开发规划与管理、区域经济方面的研究。

F59

A

1671-816X(2017)06-00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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