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芳杰
一、引言
我国在消费税实施以来,进行过两次重要改革,也起到了调节经济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消费水平上升,其结构发生变化以及“营改增”的推进,我国现行消费税也随之暴露出存在的问题。征税范围不合理、不利于发挥调节作用、部分应税消费品的税率结构不合理,我国现行消费税亟待完善和改革。2016年9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和《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48号)两个文件。103号文件主要是取消了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而将高档类化妆品的税率由30%降低一半至15%。48号文件则是对进口化妆品消费税进行了相同的调整。自此揭开了消费税改革的序幕。
二、研究内容
(一)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历史延革
1994年是我国消费税发展的一个重要节点,自1994年起,我国的流转税制度进行了结构性的改革和调整,将原属于特别消费税的征税对象纳入到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正式开征消费税。
在2006年,国家对消费税进行了第二次大调整,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五大税目,并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而高档护肤护发品被列入了化妆品税目征收30%的化妆品消费税。
从2006年至今,消费税政策又经历了多次调整,从调整内容来看,主要是进一步贯彻实施2006年节约能源及合理引导消费的理念。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行后48号及103号文件的出台意味着国家将开始推进新的经济背景下消费税政策的深化改革。
(二)化妆品消费税改革的影响
1.對国内化妆品生产制造商的影响
对于国内化妆品生产制造商来说,化妆品消费税的降低是非常大的挑战。从化妆品市场来看,国内化妆品的价格比较低廉,消费税税负并不算很重。而国外化妆品在负担高额的进口关税和消费税两重税负后,和国内化妆品相比是完全不具价格优势的。化妆品进口消费税降至15%后,欧美品牌进口化妆品的国内专柜价格可能会下降,从而冲击到国内化妆品的市场占有率。相关调查显示,价格差距不大的情况下,大多数化妆品消费者都会选择国外的化妆品。这次消费税的改革,使国内化妆品品牌的价格优势不再那么明显,他们将会面临一个更激烈的竞争环境。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一政策的颁布也会使国内化妆品品牌生产商紧张起来,努力研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的品质,形成自己的品牌特色,以出众的化妆品而不是低廉的价格来吸引消费者购买,这样更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而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对于中国能创造出优秀的化妆品品牌也是非常乐见其成的。
2.对化妆品消费者的影响
对于国内众多的化妆品消费者而言,这项政策是大众期盼已久的福音。消费税属于价内税,购买应税消费品时其价格内所包含的消费税实际上都是由广大消费者来负担的。化妆品消费税征收范围的缩减以及对税率降低50%的调整,正是在减轻消费者的税收负担。
对于普通型化妆品消费者而言,减轻了30%的税负使其能够以同样的消费水平获得更多的商品,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其购物的愉悦感,从而刺激消费。而站在高档型化妆品消费者的角度上,她们在购买时最看重的因素往往不是价格而是产品的品质,但价格仍然是影响其购买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减轻其50%的税负同样会使得她们在“掏荷包”时更加心甘情愿。
3.对海外代购的影响
财关税2016年3月24日颁布的(2016)18号文件中提出,从2016年4月8日起,通过跨境电子商务网站从国外购买货物将会开征关税。18号文件的出台使得小红书、网易考拉海购等各大跨境电商的保税仓需要在普通消费品原来价格的基础上征收70%的增值税,即增加11.9%的税款,而化妆品等类目在增值税的基础上还需缴纳消费税,其涨价幅度高达32.9%。跨境电商的保税仓价格优势在18号文件的出台下受到了极大的冲击,这次化妆品消费税的政策调整将会对海外代购造成第二次强烈冲击。
48号文件以及103号文件政策出台前,进口消费品的高额税费直接促进了跨境电商、直邮代购等代购相关产业的兴起,沉重的税负使得国人在购买国外产品时常常会选择海外代购。代购将大量化妆品的消费引导到国外去,反而增加了其他国家的GDP。此次化妆品消费税改革响应了国人对减轻消费税税负的呼吁,能够引导化妆品消费行为的回流,使国内化妆品消费市场更加健康发展。
之后,国家税务总局在2016年10月19日颁布了第66号公告——关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管理事项。其中规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纳税人以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继续生产高档化妆品,准予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高档化妆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纳税人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已税化妆品用于生产高档化妆品的,其取得2016年10月1日前开具的抵扣凭证,应于2016年11月30日前按原化妆品消费税税率计提待抵扣消费税,逾期不得计提。消费税不同于增值税,采取的是一次课税方式,66号文件的规定与外购已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抵扣的政策相一致。66号文件中还要求设立高档化妆品消费税抵扣税款台账,这是为了防止国家税款的流失。
三、研究结论
国人购买应税消费品需要承担增值税和消费税双重负担,而国家在全面推行“营改增”后,已经开始施行能够减轻消费者税负的消费税改革。化妆品消费税改革首当其冲,是因为国内化妆品行业增速迅猛,在未来也能够保持中高速增长的趋势,而化妆品消费群体遍布大众,现已属于常规消费品,适时调整其消费税征收政策是十分有必要的。此次改革加大了国内化妆品生产制造商的压力,减轻了化妆品消费者的税收负担,进一步冲击了海外代购市场。毋庸置疑,未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应该会逐渐取消现如今变成人们生活必需品的消费品,同时强调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从而引导大众消费方式的转变。化妆品消费税新政策的推出已拉开消费税改革的序幕,笔者也会持续关注消费税更深层次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