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争艳+李欢欢
摘 要:近年来,随着城乡规划的不断完善,资源环境要素在规划中的重要作用也逐渐凸显出来,社会上不断涌现出可持续发展、生态发展以及低碳城市等规划新理念,所以生态化的取向和内在要求存在于城乡规划中。但是,因为没有现实制度给生态化发展做支撑,对修复保育的生态系统有所轻视,对目标保护有所忽视,导致众多生态环境风险存在于城市发展中,给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落实埋下隐患,因此城乡规划很难实现生态化的目标。本文主要围绕城乡一体化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地位,重点分析了城乡规划环评现状以及城乡规划与规划环评一体化实施的方法,以期能为有关方面的需要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城乡规划;规划环评;一体化实施机制
DOI:10.16640/j.cnki.37-1222/t.2017.11.109
在城乡建设和发展中,城乡规划作为总体纲要,能够在空间上对城乡各种资源进行合理协调和统筹。指导城乡各项建设有序进行是编制和实施规划的主要目的,从而确保在复杂环境下实现城乡的健康与持续发展。在进行下一阶段规划方案进行编制时,对评价城乡规划实施的结果是基本要求,但是难以保证所评价实施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需要相关单位对此加强重视,并不断深入研究,探索出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城乡规划环评体系。
1 城乡一体化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地位
(1)对各级城乡统筹发展和方针政策进行落实是城乡一体化规划的主要作用,从而使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通过城乡统筹的角度得以体现。其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一是整合、反馈和调整现有的各级各类规划;二是对城乡发展中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以及人口用地等要素进行统筹协调,使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得到有效解决;三是编制区域性专项发展和城市总体发展等规划内容。
(2)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将中心城市规划作为编制重点,市域城镇体系規划作为侧重点,两部分同步实施。目前,我国的规划体制被称为“三规”,一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城市总体规划,三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很多学者不断探索和研究于“三规合一”的规划编制方法。但受国情限制,一般在政府事权范围内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进行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规划,很少有人重视全境城乡一体化统筹规划。在当前新的形势下,加强对城乡一体化规划先进,明确规划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意义重大。
2 城乡规划环评现状
(1)滞后的介入时机。现如今,大多时候是在确定规划方案以后才开展城乡规划环评,没有严格落实早期介入原则。因为较晚的介入时间,导致在规划过程中评价技术人员很少参与,具有较为短暂的接触规划时间,没有深刻理解规划内容,评价结果具有片面性。同时,规划方案的优化和形成使评价技术人员很难参与其中,评价技术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及调整建议未能够在规划方案基础上提出,一旦规划形成,基本不可能在调整方案,从而进一步降低了规划环评的有效性。
(2)单一的编制主体。现如今,我国规划环评的机构基本上由环境保护部推荐,在缺乏成熟规划环评技术和经验的情况下,规划环评的实施通过上述方式得到较大的推动。不过,因为城乡规划人才在大部分环评机构极其缺乏,没有充分城乡规划体系和内容要点。另外,环评技术机构不太适合对较大不确定性和较高保密性要求的规划进行评价,其会大幅增加沟通环节所花费的成本,而且会使工作脱节问题频频出现。而环评技术机构在评价相对简单的专项规划时其作用又得不到充分发挥,造成规划中很难融入规划环评结果,很难保障时效性和效果。
(3)成果应用得不到保障。部门和领导意志在很多规划中得到体现,但走形式的情况比较严重,很难保障规划的实施落实。另外,淡薄的环境保护观念存在于规划编制审批部门,很多部门因为过于重视部门利益而忽视了规划环评工作成果的重要性,只是把规划环评作为一道手续,从而导致环评工作中不良环境影响的跟踪监测方法和削减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
3 城乡规划与规划环评一体化实施的方法
为了使规划部门在城乡规划环评工作中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需要在城乡规划生态化中充分发挥规划环评的作用,从而使城乡规划与规划环评一体化实施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加快。
(1)推行一体化的城乡规划环评工作程序。城乡规划编制过程充分融合规划环评过程所形成的一体化的城乡规划环评工作程序,实质上是推进早期介入环评工作,并在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将规划环评工作全面贯穿。在进行规划编制时,要确保规划人员与评价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严格把关规划的每个方案的环境可行性和每一个进程,另外要将其他技术方法作为参考,使整个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原则得到保障,使生态原则得到促进。在进行规划环评成果表达时,环评文件不应该独立于规划之外,需要在规划编制中对环境要素综合考虑,确保在规划内容中有效融入环境保护的内容。
(2)将一体化的城乡规划环评组织机制建立起来。所谓的一体化城乡规划环评组织机制,主要是在委托规划编制工作时要求城乡规划的组织单位将规划环评工作结合里面,同时成立规划环评和规划编制两个小组。在具体操作上,对于具备条件的规划编制单位可以鼓励采用自我评价模式,从而确保一体化实施规划编制与规划环评。
(3)开展多层次城乡规划与规划评一体化实施试点。乡村规划、城镇规划以及城市规划均属于我国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总体规划,另一方面是详细规划。其中,详细规划又分为两部分,一是修建性详细规划,二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体系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规划环评处于起步阶段,需要通过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规划环评与城乡规划的一体化实施。通过试点,对城乡规划环评体系不断完善,另外通过规划部门的相关政策使城乡规划与规划环评的一体化实施得到进一步推进,确保规划实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而全面有序开展城市规划环评。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乡规划与规划环评的一体化实施,不但可以使目前城乡规划环评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而且能够使城乡规划生态化得到促进,使城乡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不断提高,从而给规划和管理和实施提供便利。相关部门要不断探索管理制度,加强工作程序实践力度,最终建立科学完善的一体化实施机制。
参考文献:
[1]周建军.对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思考[J].城市规划汇刊,2011(5):5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