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欢
【摘要】现阶段,我国企业年金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但其内在发展动力不足,以至于其一直呈现“政府热、企业冷”的态势,主要是由于企业年金的顺利实施太依赖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企业年金制度不仅是社会养老保险的有益补充,更是构建多次养老保障体系不可缺少的支柱。本文就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现状、发展动力不足的原因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企业年金 发展动力 改进措施
在国际上企业年金又称为企业退休年金计划、企业年金计划,是指在政府基本养老保养制度之外,雇主为了进一步提高雇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而建立的一种补充性养老保险制度,通常被称为私营养老金。企业年金在我国多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自愿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作为员工福利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参与员工整体薪酬组成,属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范畴。从属性上来看,企业年金是企业为实现其经营管理目标而向员工提供的一种养老保险,所以说企业年金的发展离不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和完善。
一、企业年金发展现状分析
(一)覆盖面狭窄,基金规模偏小
2004年4月,劳动保障部发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同月,劳动保障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两个办法的出台初步确立了我国信托型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框架,明确了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的大方向和规则。至今,我国企业年金已投资运营了10余年,但其发展规模仍相对较小。截至2015年底,我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数量仅为75454家,不到企业法人单位的1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不到40%以上的水平。年金规模9525亿元,受惠员工也只有2316万人。而且建立企业年金也多为垄断性和高盈利的国企,中小型企业的参保比例很低。另外,在我国城镇职工养老金中基本养老保险占50%以上,商业养老保险也比较低,剩余多是依靠个人储蓄,形成了对基本养老保险和储蓄的双重依赖。
(二)地区和行业间发展不平衡
2013年底时,我国共有66120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包括地方企业48284家,国企26352家,国企约占地方企业总数的54.6%。2014年和2015年企业数量虽有所增加,但仍未改变之前的结构比例。且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国企之中,多是集中在石油、民航、铁路、烟草、电信等效益好且经济实力雄厚的垄断性行业。另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多分布在北京、上海、浙江等发达省份和沿海地区,而我国中西部地区也仅是有部分大型国企才有的企业年金福利,企业年金计划在我国地区之间发展极为不平衡。
(三)投资范围相对较窄
我国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仅限于境内投资,包含的投资品种也相对有限。同时对于其风险管理亦不够成熟,对投资风险的防范措施相对薄弱。另外,投资收益率十分低下,对于企业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极为不利。在我国未来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的时候,很可能面临着支付困难问题,进而会危机到整个社保三支柱体系且严重制约着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企业年金发展动力不足原因分析以及政策分析
(一)缺乏企业年金计划的全面认识
人力资源是各国、各类组织等公认的第一战略资源,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更是为了如何吸引、挽留和稳住优秀人才。而我国企业对年金计划认识不足,以致其在对年金的设立方面采取观望态度,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企业未能认识到企业年金制度作为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未能主动的建立和实施企业年金计划作为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的手段,因此其在理念、制度设计等方面的不足,导致了大量人才的流失和企业竞争力的缺失。
(二)企业及员工对于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积极性不高
在我国企业经营管理之中,部分企业出现产能过剩与负债现象,特别是2014年以来,我国煤炭、钢铁企业产能过剩情况尤为突出,很多国有大型、特大型煤炭、钢铁企业甚至出现经营亏损的现象。这直接导致企业不能及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作为养老保障体系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更是无法得到保障。国有大型企业尚且如此,抵御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就更缺乏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动力了。
另外,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金额中企业缴费占比20%,而在社会各类保障金的成本中,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已经超过40%,以至于企业和个人在缴纳企业年金及购买商险方面显得意愿不足。
(三)其企业年金奖励机制及企业内部制度不完善
企业年金奖励机制的建立,不仅需要国家和金融机构的认可,同时需要企业共同协作才能实现理想的实行效果。奖励机制的建立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密切相连,但目前我国多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不完善,在绩效方面所采取的措施还存在很大的不足,薪酬和绩效呈现一刀切的形式,导致年金计划没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也使得激励政策过于形式化,激励效果并不明显。
(四)加大企业年金吸引力度
为了更好的促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健康发展,应在风险上给予相关受益人一定程度上的保障,减少不必要的管理成本,在具体负责年金设计和管理上要以受益人为主。通过改善原有制度中全部风险都由受益人个人承担的规定,提高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动力;通过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来加强对企业年金当事人的监督和管理,对于泄露交易信息的人员,建立投诉和责任追究制度,以此来进一步加强对受益人整体利益的保护,这一政策的有效实施,不仅能加大企业年金政策的吸引力度,也能促进企业年金的良性发展,并未企业年金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扎实基础。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针对企业年金的政策已有十多年,但现阶段,多数企业对于企业年金的优惠政策了解的并不充实。因此,为了实现理想的企业年金发展标准,国家应重视培训工作,并且通过媒体宣传、网络技术等形式加大企业年金发展的宣传力度,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的年金制度,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从而加强企业凝聚力,提高企业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形象,同时为促进企业和国家健康和谐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付月娇.企业年金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對策分析[J].科学与财富,2016.
[2]狄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背景下的企业年金发展分析[J].企业文化旬刊,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