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艳
多方破解企业跨境并购融资难题
文/刘艳
随着中国民营企业的规模和自身实力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民企开始将目光转向海外。同时,在“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指引下,民营企业主导海外并购市场的趋势愈发明显,2016年交易数量达到了上年的三倍,并且第一次在金额上以大约两倍的量级超过国有企业的交易总额。尽管参与海外并购的民企大多属于相对有实力的企业,并且多是扎根于本行业的佼佼者,但是,海外并购所需的巨额资金仍是首要问题,面临“民企融资难,民企海外融资更难”的窘迫局面。民企走出国门去并购,显然单靠企业自身积累的资金是远远不够的,融资问题正在成为制约民企海外并的瓶颈问题。
目前民企海外并购融资主要面临四个问题:一是融资方式以内部融资为主且融资的限制条件较多;二是资金大多来自于国内,没有实现资金来源的国际化;三是偏向于采取常规融资方式,风控能力较弱。总体来讲,当前民企并购融资方式过于单一,而发达国家并购融资方式则非常多样,除了贷款、股票之外,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杠杆收购等方式都应用得十分广泛。更关键的是,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
刘 艳
青年学者,知名财经评论员,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情况设计出最适合自己的由多种融资方式组合起来的定制化并购融资方案。相比之下,中国民企的融资渠道单一,直接导致了融资成本的上升,也进一步加剧了后期融资风险。资本市场是企业并购中迅速获得大量资金的重要外部平台,融资方式的多样化以及融资成本的降低,都有赖于资本市场的发展与成熟。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企业融资方式有限,企业融资大多以银行贷款为主,融资成本不容易通过多种融资渠道降低。而且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成熟,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导致融资程序比较复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融资的成本与风险。另外,真正能为企业海外并购提供高品质服务的中介机构并不多,投资银行参与较少也是短板之一,这就导致企业难以对并购目标企业价值作出准确的判断。
为破解企业海外并购融资难的问题,在以下两个方面必须练好基本功:
一方面是借力增强企业自身实力,寻找战略投资者。
民企作为海外并购的融资主体,其企业经营内部状况的优劣是决定融资成败的主导因素。首先是融资能力,从内部来看,这主要取决于该企业可以获得的自有资金水平及有关的税收、折旧政策等,一般内源性融资资金成本较低。但受企业自身盈利水平的限制,而且过多地运用内源性融资,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因此,除了要提升自身内源性融资能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努力提升信誉品牌之外,学会借助外力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现阶段民企的海外并购,绝大部分是由单一企业独立完成的,这直接增加了企业的融资压力,并伴随着财务风险的加剧。因此民企需要积极寻找合适的跨国战略合作投资者,通过与海外企业结成战略同盟来完成对目标企业的并购,进而减少企业资金压力,分散并购风险。这种结盟合作是双赢的,企业从中可以积累与海外公司合作的经验,通过结成战略同盟来共同完成并购,实现企业的战略性发展。例如,中国化工集团旗下的蓝星集团成功引入美国百仕通集团作为其战略投资者,同时百仕通出资6亿美元购入蓝星集团2%的股份。百仕通对化工领域非常熟悉,了解这一行业的收购与合资机会,成为蓝星集团在国际化道路上阔步前进的一个重要支援力量。同时,在引入百仕通后,蓝星成为具有一家国际背景的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还可避免政治风险。
另一方面是破解海外并购融资从防范融资风险开始。
对于很多企业来讲,海外并购所需外部资金量较大,部分企业为了短期内迅速获得资金,容易忽视企业金融风险,最终欲速则不达。其实并购的融资风险控制是并购活动最终能否成功的关键,而融资风险在并购活动的语境下又特指企业能否按时、足额地筹集到资金,渠道是否顺畅,因此并购的融资风控至关重要。与发生在我国境内的企业项目并购活动相比较,海外并购活动所面临的融资风险要更加复杂多变。例如在一个政治不稳定的国家,并购一家企业的融资风险要比在政治稳定的国家高得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的利率和风险回报相对也要高得多,毕竟他国银行也害怕自己的投资无法收回。
融资是企业跨境并购的基础条件
具体而言,一般企业的海外并购融资风险主要包括并购企业的资金结构不合理、企业负债经营过度、财务筹资条件恶化、汇率波动、国际税收情况变动等方面。融资风险主要体现在融资安排和融资结构上,因为跨国并购需要大量资金。一旦融资出现滞后状况,并购计划就会落空。另一方面,如果融资结构以股权为中心,经营不善将会有损企业形象;如果以债务资本为核心,又将会承担沉重的还本付息负担。确定融资结构,应遵循资本成本最低和风险最小化原则。并购融资结构中的自有资本、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要保持适当的比例,在选择融资方式时,企业在综合考虑融资成本、风险程度以及资本结构的基础上,应该以先内后外、先简后繁、先快后慢为融资原则。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落后和不成熟,因此进行海外并购的企业不能通过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以发行股票和债券的方式筹得资金,从而陷入无法融资的困境,这已经成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一大阻力。企业的海外并购融资还面临着重重障碍,企业在积极开拓国内外多种融资渠道的同时,可以通过融资方式的创新,完成海外并购行为。随着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与健全融资制度,未来在国家立法层面上有望针对并购融资制度专门的法律法规,在规范的前提下打破政策壁垒限制,让更多种类的社会资本在进入海外并购的融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