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光斗
契约理论与婚姻合同
文/李光斗
2016年10月,诺贝尔经济学奖被授予哈佛大学的奥利弗•哈特和麻省理工学院的本特•霍姆斯特罗姆,以表彰二人在契约理论方面作出的贡献。
契约理论就如何签署一份完美合同给了人们相关指导。“合同”用汉语的解释来说就是:合在一起,大家同意。俗话说:先小人后君子,这是人们在签署契约时常说的一句话。因为空口无凭,只有白纸黑字、签字画押,人们心里才会觉得未来的事情有了一份保障。于是,人们希望把可能出现的情况都预先写进合同。但完美的合同世间少有,人们总是在需要维权时才发现合同中处处都是漏洞。
相对而言,有契约理论就有不完全契约理论。总的来说,哈特和霍姆斯特罗姆的理论是对传统制度经济学中契约理论的延伸,属于不完全契约派学说。
什么是不完全契约理论?举个简单的例子:在车险中,我们永远看不到可以涵盖所有事故赔偿的万能险种。“不完全契约理论”是这样认为的,如果投保了这样的险种,司机的危机意识就会因此而大大降低,导致车祸层出不穷,一切就是因为他们有保险。
李光斗
中央电视台品牌顾问、著名品牌战略专家、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互联网金融委员会首席顾问、华盛智业·李光斗品牌营销机构创始人
很多开车的人都知道,所谓的“全险”其实并不“全”。比如说,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汽车玻璃碎了,保险公司未必赔偿,因为玻璃险是单独的。除此之外还有爆胎导致的损失,有时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这么做的原因,一方面是维护保险公司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希望提醒人们一定要安全驾驶,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除此之外,契约理论还能解决复杂的公共治理结构问题。比如:
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应该国有还是私有?教师、医生的工资收入应该固定还是视绩效而定?
初看这些问题似乎很枯燥,但实际上,这些内容就隐藏在日常生活中。尤其在公利与私利的取舍中,只有科学严谨的框架设计,才能在避免纠纷和有效激励之间求得平衡。
医生能不能靠绩效来算工资?多做一台手术就多一笔收入?这样的结果往往是萝卜快了不洗泥。如果按做手术的次数来计费的话,医生就可能不会从病人的具体情况去考虑,不该做的手术也做了。
人生最重要的合同是什么?很多人认为是婚姻合同。
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其实是有一定道理的。在男女双方还是情侣的时候,往往都被对方的优点和外表所吸引:约会时,双方都会尽力展现自己最好的方面,给对方一个良好的印象。所以,在很大程度上来说,双方是被对方好的“正面”所吸引,但是能不能接受对方的“背面”,那就是结婚之后的事了。实际上,从这个角度来看,婚姻就是双方在信息高度不对称的情况下签署的终身契约。
在类似的情况下结为夫妇的人,在婚后生活中大部分都会出现各种问题,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婚姻没有规定当事人享有什么样的权利,也没说应该承担什么样的义务。没有规定就会乱,现在很多的年轻人闹离婚,原因甚至是不知道每天该谁洗碗。没有约定,就会积小怨成大恨,最后变为怨偶。
如何签署一份完美的合同?依照契约理论来说就是:
其一,合同不能签得太简单。
其实契约概念在生活中到处都能见到,即使我们随便买一瓶矿泉水,也可以算是履行了一次非常简单的契约。我们会发现,仅仅只买一瓶水,消费者是很难感受到所谓的服务体验的,最明显的地方就是在火车站。有人说,如果你想看一个国家的服务意识好不好,那就去这个国家的火车站买东西。这句话说得其实很有道理,去火车站的人大多都很匆忙,这边是想赶紧上火车离开这个城市的人,那边是从火车上下来想尽快进入市区的人。火车站永远不缺的就是客流,所以火车站那里往往都是价钱贵服务大多不好的一锤子买卖。
其二,一个长期而没有附加合同的契约也是不好契约。
在中国,服务质量最差的行业之一就是物业管理。人们有选择房子的权利,但是却极少有选择物业公司的权利,而且小区的物业公司一旦确定,很少发生改变。业主是什么时候签署了这样的“不平等条约”的?答案就是小区物业管理内容作为房屋的附加合同跟业主签署了。很多预售商品房的开发商,在尚未确定物业公司的维修、管理标准时,就让业主在没有见到任何书面材料的情况下,在签署房屋合同时接受有关物业管理内容及费用标准的条款。所以,甚至都不知道规定了多长时间。
不论明星还是普通人,离婚的故事总是让人感叹。有网友调侃道:既有所谓七年之痒,那我们要不要给婚姻设一个七年的时限?届时,夫妻双方可以就对方在七年中的表现进行考评,像初恋时那样双向选择,一致同意后才能续约。如果一方持有异议,之前的婚约就自动失效。当然,这只是一句玩笑话,现实一定会比这复杂得多。但不能否认的是,这的确给了人们一个启示与思考的方向。2015年中国的离婚率是12年前的3倍,而且其后还在增长。在广东,平均每天就有64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
正是因为离婚会有这样那样的麻烦,所以有很多人在结婚前就定了一个协议,把一些可能的事情定好,有的甚至在结婚前就把离婚的时候该如何划分财产等问题写到婚前协议里面了。
然而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就算协议签得再好,也会出现问题,比如默多克与其前妻的婚姻。默多克的前妻叫帕特,她要求默多克的新妻子不能拥有财产继承权,在此基础上才同意跟他签署离婚协议,默多克同意了。当时默多克已经患了前列腺癌,丧失了生育能力,所以帕特认为默多克答应了她的要求后,就不存在邓文迪再生育的可能。然而就在帕特觉得自己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好的时候,却传来了邓文迪怀孕的消息。
原来,默多克早年的时候曾经把自己的生命精华放到冰箱里保存起来,就是所谓的冻精。后来通过人工授精的方式,邓文迪怀上了他的孩子,生下来两个女儿。邓文迪没有财产继承权,但是这两个女儿却拥有默多克财产的继承权。她作为这两个孩子的监护人,也有使用这些财产的合法权利。
所以说,婚姻合同是最难签署的合同之一,因为它的不确定性实在太多,而牵涉的利益关系又错综复杂。面对这样的情况,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智慧给我们带来的契约理论,是否能成为婚姻的福音,还需要人们的尝试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