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东+宋帅官
[摘 要]当前,辽宁重化工产业普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特别是煤炭行业的困难和问题尤为突出,已经影响到企业生存和职工就业稳定。目前看来,整个煤炭行业的下行仍未见底,市场低迷短期内难以回暖。“十三五”时期,在产能过剩的背景下,辽宁煤炭行业如何实现转型发展?这不仅需要政府多措并举,采取财税、金融等多方政策支持,还需要煤炭企业主动加强经营管理,推进结构调整,实现转型升级。
[关键词]去产能;国有煤炭企业;转型升级;职工安置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7)05-0031-05
一、辽宁煤炭行业基本情况
煤炭是辽宁主要能源矿产,产量占一次能源总产量60%以上。截止到2015年末,辽宁尚有煤炭地质储量54.6亿吨,其中国家规划矿区45.6亿吨,占全国保有储量的1%。在籍煤矿289个,国有重点煤矿30个,集中在阜矿集团、沈煤集团、抚顺矿业集团、铁法能源公司、南票煤电等五户国有煤炭企业当中,产量占全部的85%,地方国有及民营煤矿259个,其中年产30万吨及以上矿井41个,30万吨以下矿井248个。全省煤矿现有从业人员共20.4万人,其中省属国有煤炭企业15.5万人,占全部职工的76%。地方煤矿4.9万人。
自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辽宁对煤炭需求量一直保持较快速度增长,发电用煤和冶金用煤消费量占煤炭消费总量的80%左右,省内煤炭产量长期供不应求,自给率仅为34%。在市场需求的带动下,辽宁煤炭产量稳步提高,年均生产6148万吨,并在2011年达到峰值(6890万吨)。然而近几年,受赋存条件、资源枯竭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煤炭产量逐年下降。2015年生产原煤4824.19万吨,同比减少206.62万吨,下降4.3%,总产量仅占全国1.3%。其中5家省属煤炭企业生产原煤4091.93万吨,占全部产量的85%。如表1,与全国主要产煤省份的比较来看,辽宁产煤量处于中游,煤炭资源枯竭形势严峻。
从煤炭行业产能利用和库存情况来看,如表2。由于辽宁煤炭需求对外依存度较高,煤炭本省开采量供不应求,因此,无论是煤炭行业产销量还是产能利用率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5年,全省国有煤炭行业的产能利用率达到70%以上,高于全国煤炭行业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其中沈煤集团、阜矿集团等几家省属煤炭企业产能利用率为77%。
二、当前辽宁煤炭行业存在的问题
1.企业经营面临较大困难和风险。虽然受去产能影响,煤炭市场供求结构有所缓和,但从长远来看,煤炭供大于求的局面难以改变,煤炭价格处于低位,因此,辽宁煤炭企业亏损依然较为严重。五大国有煤炭企业产品收入大幅缩减,月均总亏损3亿元,流动资金除维持职工基本工资外,仅能保证必备的生产安全投入。由于煤炭上下游行业不景气,多数煤炭相关企业应收账款无法回收,资金周转相对困难。例如,沈煤集团2015年应收账款余额已达20亿元,资金缺口10亿元。与此同时,辽宁煤炭行业普遍存在信用风险,负债率不断上升,金融机构抽贷、压贷可能性加大,容易引发企业破产风险和局部債务风险。2015年,全省国有煤炭企业负债率平均为68%,高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负债率,尤其是阜矿集团负债率高达75%,已经超过国际警戒线。
2.煤炭“去产能”压力较大。从政府层面看,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的总体要求,产能在30万吨以下的247个地方矿井全部引导退出,省属国有煤炭企业未来5年内因资源枯竭而关闭的煤矿最少7家。这些煤矿在环境生态治理、资源补偿等方面历史欠账较多,社会负担重,退出成本很高,预计总费用超过110亿元,这些成本除国家一部分用于职工安置等专项资金弥补外,还需要省、市政府大量配套资金支付,形成巨大财政压力。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煤矿企业是当地政府主要税收来源,去产能化过程势必造成地方税收下降,影响地方财力。从民生层面来看,煤炭行业去产能不可避免转移出大量富余人员,造成巨大的职工分流安置压力。初步测算,未来3—5年内,政策引导退出和主动退出的煤矿涉及人员8.8万人,其中省属国有煤炭企业涉及人员6.3万人,这一庞大的潜在失业大军若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从企业层面来看,绝大多数煤炭企业已经采取降薪、减少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解聘临时工和派遣工等方式缩减开支,但由于三高一低(开采成本高,人工成本高,企业负债率高,煤炭价格低),企业不得不面临边亏损边生产的两难境况。
3.历史包袱沉重。辽宁煤炭行业的历史包袱仍然未减,尤其是五户煤炭企业承担着巨大的社会责任。截至2015年,辽宁5户国有煤炭企业拥有15.3万人的厂办大集体职工群体,这些群体年龄结构偏大,绝大多数处于失业状态。这些企业普遍存在承担社会职能,额外支付高昂费用,如“三供一业”费用支出、退休人员及职工工伤保险的统筹外支出、厂办集体的管理费用以及为集体企业提供的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支出。据不完全统计,这5户企业涉及这部分的费用支出(或缺口)近14亿元,让本已不堪重负的煤企更加“)上加霜”。
4.提高煤炭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难度大。近几年来,辽宁煤炭企业积极探索多元化发展,不仅涉及煤炭开采、煤化工、电力、造纸、机械制造、物流、工程、地产等,还涉及建材、商贸物流、新型环保、页岩油化工及煤层气开发等。但多数企业过度依赖煤炭主业,非煤产业规模优势不明显,资源配置效率不高,非煤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不明确。煤炭主业优势也相对不明显,多数集中在资源开采环节,缺乏核心技术,煤炭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很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差,技术研发意识不足,影响了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和效益的提高。
三、“十三五”时期辽宁煤炭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发展机遇。“十三五时期”,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能源需求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煤炭的能源主体地位短时间内难以改变。未来我国将着力推动能源革命,为煤炭行业转型升级增添动力。国务院印发的国发[2016]7号文件确定了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的主要任务,国家有关部门也陆续出台了包括金融支持、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职工安置等在内的8个配套政策措施,为推动煤炭行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中共中央国务院7号文件为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必将提速能源工业发展,为煤炭需求带来发展空间。辽宁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将进一步推动煤炭行业资源整合、企业兼并重组。
2.面临挑战。当前辽宁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重化工业发展遭遇瓶颈期,辽宁煤炭进入需求增速放缓阶段,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的态势短期难以改变。辽宁煤炭企业虽坚持多元化经营,但仍缺少理念创新,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思路尚不清晰,对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特征认识不足,对结构调整、速度换挡,动力转换的理解力不够,按照市场规律组织生产经营的理念远没有树立,表现出企业主动转型升级的动力不足。由于资源枯竭、企业冗员等问题,辽宁煤炭行业生产效率较低,运行质量不高,很难在“十三五”时期彻底扭转。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五大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国家对环境治理突出更高更严的要求,这必将对辽宁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带来挑战,对传统的发展模式形成倒逼。
四、辽宁煤炭行业转型发展对策
1.完善煤炭行业转型动力机制,提高市场竞争力。一是对开发矿区资源采取保护性开发,稳定全省煤炭产量。逐年产量要控制在5000万吨以内,域外企业煤炭产量达到3500万吨以上。严格控制煤炭生产能力,“十三五”期間要禁止新增煤和核增产煤能力。充分发挥生产能力的基础优势,优化煤炭生产布局和生产系统,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企业效益。提高煤炭工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推动煤炭行业转型升级。二是深入推进两化融合,加快智慧矿山建设,建立现代煤炭安全生产体系。三是加快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努力建设权责明确、管理高效、决策科学的动态控制体系。四是加快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引导辽宁有实力国有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弱势煤矿,提高煤炭行业集中度,促进企业上档升级。积极吸收民营资本,探索与国有资本联合组建2-3家大型煤炭开采集团,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定价,形成根据需求合理释放产能的良性供应格局强力整合现有散乱的供应格局。五是推进煤炭技术创新。建成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支撑、政府为推动力的政产学研相结合的煤炭行业科技创新体系。以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和建设沈大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机遇,积极创建一批国家级工程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依托辽宁与江苏、沈阳与北京对口合作,建设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支持煤炭企业研发中心以及相关科研院所围绕煤矿安全生产、煤炭深加工、煤炭装备制造等进行相关技术和课题攻关。六是创新煤炭企业商业模式。推动煤炭企业由生产型向服务型转变。探索互联网+煤炭行业的发展模式,打造煤炭企业技术咨询服务、设计建设与技术改造服务、专业化技术服务、专业化生产服务、经营管理服务于一体的新型商业模式。
2.加快推进煤电一体化进程,实现煤炭上下游企业共赢发展。鼓励属地发电企业与区域煤炭生产企业互保共建。借鉴内蒙古、宁夏等省区做法,实施“煤电联动、互保共建”。协调省内煤电企业建立互保联动机制,立足企业自主协商为主、政府积极协商为辅,合理确定电煤价格,严禁电厂擅自压价行为,采取火电机组采购本土煤与发电量挂钩政策,引导电力企业有序采购属地煤炭,采取适当措施限制属地外劣质低价煤入市,支持省内发电企业就近选用燃煤,鼓励大型煤炭、电力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鼓励煤电联营,确保属地煤炭市场稳定。积极推动电价形成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辽宁电力用户直接交易政策,引导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企业与发电企业通过市场手段形成最终用电价格。积极推进煤电冶化一体化重组,鼓励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冶金企业实现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关闭非法矿井和小煤窑,支持环保、质优及安全有保障的大矿达产生产。
3.做优做强非煤产业,增强煤炭企业抗风险能力。加快非煤产业发展,拉长非煤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形成煤炭行业转型发展的主导产业。政府在政策和资金加大对煤炭企业“二次创业”的扶持。对煤机装备制造、煤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要加快推进技术装备更新升级、工艺优化升级和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培育有影响力的品牌。做大做强油母页岩等优良产业,提高技术含量,延长、加粗产业链条,要做实做优煤矸石烧结砖、石头纸、高效洁净煤粉等环保产业。促进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培育和发展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健康养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打造一批大型产业基地、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
4.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矿区生态环境。辽宁多个地区煤炭资源即将枯竭,要切实加大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要由事后治理转为事前预防,由被动治理转为主动治理,煤炭开采地区要依法开展环保测评,对不合格的矿区要依法整改或取缔。
煤炭企业要按时编制本矿区环保与生态治理方案,加快矿井废弃物、矿区塌陷地区以及水土流失的治理,鼓励废弃矿区和水土流失地区种植植物和粮食进行覆盖。积极开发矿区旅游资源,将煤矿治理与生态旅游结合起来,提高矿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对生态环境治理要加大资金投入,对因矿区开采导致的大气污染、植被破坏、水质污染以及人体健康损坏等督促企业及时补偿。积极建立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用于解决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和新兴产业发展
5.发挥企业优势,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政府应主动为企业提供信息、对接项目,帮助其“走出去”发展项目、开发资源,在更广阔的区域参与竞争和产业分工,实现产业聚集和资源的有效配置。鼓励支持阜矿、沈煤、铁煤、抚煤、南票煤电等煤炭企业与国外和省外煤炭资源丰富地区合作开发资源,引导企业加强自身企业风险自控建设,提高省外资源开发能力。积极扶持和鼓励阜矿集团等企业依托内蒙古、山西等地区的资源优势和国家政策优势,大力发展煤炭转化项目。加强煤炭行业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发展煤炭相关物流贸易产业。突出发挥巴新铁路、阜盘铁路等交通优势,依托中蒙俄经济走廊新通道,统筹优化煤炭资源开采开发和消费布局。围绕煤炭主要需求地区、沿海主要港口和重要铁路枢纽地区,建设区域性煤炭物流园区,形成集公路、港口、铁路、航运于一体的综合物流服务体系。
6.坚持政府托底,促进矿区和谐稳定。一是要尽快出台全省化解煤炭行业产能过剩就业与职工安置实施方案,在政策上要有一定突破,如资金来源、设置专项、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等。对于去产能较为集中的国有企业,要给予一定的操作空间,制定符合自身企业实际情况的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职工转岗就业安置实施办法,政府加强舆情和进展跟踪和监督管理。二是对受影响的职工制定专项政策。将化解煤炭产能过剩受影响的职工统一纳入目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享受现有的促进就业政策。与此同时,针对他们的特殊情况,要研究制定解决企业拖欠社会保险费和经济补偿金政策和办法,以及社会保险转送接续细化政策。有条件的要适当降低相对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率,着力减轻企业的负担,基金缺口要由各级财政给予补贴。对于因去产能而关停企业的中小型矿产企业要鼓励他们进行二次创业,在创业培训、小额信贷、技术转让、经营场所等方面要给予援助和支持。三是着力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对全省厂办大集体进行摸底调查,周密制订改革实施意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从省财政拨付一定专项资金,各市按一定比例配套,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扶持。建议政府选择厂办大集体问题比较集中的城市作为改革试点区域,督促试点企业制订改革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债务和解协议,着手对厂办集体企业和职工身份进行认定,做好社保接续工作和补偿金发放工作。要把握试点节奏,边推广、边总结,为整体改革摸索经验,避免走弯路,改革不彻底。
7.多举措降成本,助力煤炭企业度过“严冬”。一是清理税费,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国家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和扭亏脱困有关精神,借鉴有关省份的有效做法,出台扶持煤炭行业脱困的短期应急性减负政策,适度减免或缓缴环境治理保证金、资源税、水资源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等税费,尤其对开展重大技术攻关、技术改造的企业实施减税或免税方面的激励政策,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二是出台激励政策,解决煤炭企业资金难题,引导各大银行尤其是省内银行加大对煤炭企业的信贷支持,重资源储量和市场前景而不过多考量目前经营状况,增加授信放贷额度,减少抽贷缩贷,规避资金断链风险。充分利用贷款担保、贴息、借款、3P等多种形式,支持企业抢抓机遇,推动技改、升级,助力企业度过“严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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