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钟质
了解贯彻实施情况 围绕突出症结矛盾 督促采取有效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在全国开展《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
文 钟质
为全面了解《产品质量法》贯彻实施情况,围绕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督促法律实施机关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法律有关制度和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多个省区市开展《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3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标志着《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正式启动。这是自1993年《产品质量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也是对2009年进行个别条款修改后的《产品质量法》首次开展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一项重要监督工作。
当前,我国已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运行中产能过剩和需求结构升级矛盾突出,人民群众对产品需求正在由满足基本功能向追求更高安全、更高品质转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指出,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企业生存发展,关系国家形象。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从质量强国、质量惠民的高度认识质量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质量标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找准症结,推动《产品质量法》有效实施。要提前熟悉情况,确保检查质量,加强协调配合,使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据了解,在全面检查《产品质量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执法检查组将对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监管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正司法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产品质量标准建设情况,检验检测等中介机构建设和对政府、司法机关以及对各市场主体的专业技术支持和服务作用发挥情况以及《产品质量法》需要修改完善的主要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组分成4个小组,于3月下旬至4月下旬前往天津、河北、上海、浙江、湖北、广东、重庆、甘肃等8个省(市)开展检查,同时还委托辽宁、吉林、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西、宁夏等8个省(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据悉,5月下旬,检查组还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修改执法检查报告。6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据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产品质量法》颁布实施以来,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规范产品质量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在《产品质量法》的有力保障和推动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从保障生产秩序和公共利益来看,还存在明显差距。突出表现在:部分产品档次偏低,标准水平和可靠性不高,关键核心技术对外依存度高;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不强,总体处于国际产业链分工的中低端;缺乏世界知名品牌,目前中国进入世界品牌500强的制造业品牌数量仅占2%;假冒伪劣屡打不绝,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社会公正,劣质产品滋生泛滥、屡打不绝,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社会公正,损害国家信誉和形象。开展《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有利于推动企业更好地落实《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更好地履行保证质量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生产和销售更多安全优质的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质量权益。该负责人指出,质检系统要利用人大执法检查的契机,加强法制建设,推动《产品质量法》修法工作,完善相关制度,抓好整改落实。全系统要通过认真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走出了一条品牌带动、标准引领、技术创新、检测支撑的质量工作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