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散落在夜里

2017-06-05 15:22文◎孙
家庭生活指南 2017年4期
关键词:秒钟

文◎孙 丽

星星散落在夜里

文◎孙 丽

有很多人,即使生年满百,也未尝会怀上看星的忧愁,因为他们从不仰望天空。

遥远的春夜,天边升起一颗冰凉的大星

她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英国伦敦,格林尼治天文台。

天文台里有个馆叫子午馆。子午馆里有条线,东西半球分界线。

这条线把地球分成了东西两半。那一天,她站在线的西边,他站在线的东边。她一眼就认出了他,但是,他没看到她。

他在一个旅行团里,跟大伙儿一起拍照,摆出V字手势,好多只快乐的螃蟹啊。

当天阳光分外的好,溪水一样浸着每一个人。嫩亮春阳,这在英国是极其难得的事。她交抱手臂,远远地端详了他一会儿。然后,她眯眼看看天空,想了几句开场白。就五秒钟。

再转过头,他已离去。

她接着去参观了哈雷廊。三百年前,爱德蒙·哈雷预言说:那颗大星在 76年后会再回来一次。说这话时,哈雷26岁,被当作大逆不道的典型,又因年轻而遭到嘲笑。哈雷在有生之年,未能见到那颗星的回归。但怀着某种坚信死去,也未尝不是一件更加幸福的事。

最近一次的哈雷彗星出现在1986年。假如 1986年,你 15岁,抬头看到它,爱上了它,无法忘了它,还想再见它,你就要努力活到91岁。

然而有很多人,即使生年满百,也未尝会怀上看星的忧愁。

因为他们从不仰望天空。

十几年的旧故事,讲起来不过就是一场夜雨

灰雨,落在白衫上,干透后就是一朵朵浅淡的蔷薇。城市很脏,秋末宜撑黑伞防雨,也防尘埃。十几年前的一个夜里,他开着车,第一次遇见她。她是街角一个暗红色的影子,迟疑片刻,向他招手。

上车以后他问她要去哪里?

她没回答,从皮包里摸到烟跟打火机,点上了,吐口烟。

“想去哪里?”他又问。

“只要您方便。”她简单、温和、职业性地说。

“我是说……该送你到什么地方去?”

她看了他一秒。之后马上向他道歉。“我误会了!”她涨红着脸,随即就在街口的拐弯处下了车。雨更大,她走在路上的身影很狼狈——其实她根本不必这样,那些女子一般不都从容得很吗?甚至有些还会开开玩笑,有什么好窘的。他从她的羞窘、落拓和荒不择路中,看到了她小小的倔强的自尊。

那个晚上他载了三个乘客,兜转复又回到原来的街口。有一个小商店还在营业,他下车去买烟,又遇见了她,她好像一直在商店里躲雨,吃空了一个面杯,坐在小桌子前吸烟。这种天气,显然她没有客人。

他看到她跟他吸同一个牌子的香烟,她也注意到了。这次她对他笑笑,出于礼貌和友好。接着没有讲话。她低头把塑料叉子、撕开的调料包投进面杯里,再把锡纸盖儿仔细地合上,那只面杯就被她还原为原来的整齐样子,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会这样对待一只用过的一次性餐具。她不看他,嘴角浅浅的笑很慢才褪去,有一只梨涡,很好看。下巴不尖,是梯型。不算漂亮但看上去十分清毅的脸,年轻女子的脸。

她把面杯放进垃圾筒,就和他并排站在窗前吸烟,小商店老板一家在货橱后面吃火锅,听粤曲,哀音在耳,李煜对小周后唱道:难舍江南杏雨天 /哭太庙 /心如万箭穿……

他问她:

“何时开始的?”

“去年。”

“你呢?”

“也是。”

然后是黑丝绸一样的沉默,温柔,没有一点摩擦的默契的沉默,像是烟草跟肺一般的互相了解。雨停,她推门走了。临走时说了一句:“不会一直这样的。”他承认,她的笑容是让人心直痒痒地楚楚动人。

人说落魄时的相遇最难忘,对于他来说,确实如此。

有一句谶语是,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

在此之前,他的故事是这样的:读着一所很好的学府,研究方向工程物理,是优等生,是师长和父母的骄傲。跟大伙儿一样,每天上课,下课,做实验,年节时去导师家拜访,谈论的话题无外乎就是学业,闲暇时打球、游泳听听音乐。他甚至都没有交女朋友,没时间,也不觉得有那个必要。他一直以为这样的生活很不错,有种苦行僧般单纯的快乐。可是忽然有一天,从研究所出来的黄昏,他抬头望天,天色真好,于是决定再也不回到那间六人寝室了。

隔了很久很久,他的失踪才被人们发现。那时桌上盛了茶水的杯子已经长了绿霉,被室友拿走扔掉。

后来,他的父母费了很大的劲儿才找到他,苦口婆心劝他,没用。他是把学费跟后来用空白支票提取的十几万元人民币合在一起买了辆车。他很喜欢车,喜欢开车时那恣意的自由,也喜欢那蜗壳般的安全感。白天闭门不出,晚上闲着,出来载客,当成消遣,也靠那些小费生活。

听到一个比喻说,人像一根管子,快乐、悲伤,从它里面流过。有些人管壁厚,快乐与悲伤于是来得慢去得也慢,有些人管壁薄,充满弹性,那是健康和有生机的人。而管壁阻滞,或管子破裂,种种情感郁结于此,这样的人被叫作神经病。

他对父亲说:“我没有病。”身为政客一直以成功的家教自豪的父亲,拿出他从不动用的食指,指着他的脸,质问道:“可你凭什么这样?你,凭什么?”

他没有回答,因为他答不出他凭什么。他真心觉得对不起父亲,这样倒霉地摊上了他这样一个逆子。在人情的体系里面,他在逃避长子的责任、男人的义务,社会人的角色,他是个懦夫。但是,每个人都只有一个一生,有时短暂得甚至等不到看见第二次光临地球的哈雷彗星。于是,他对父亲说:“不凭什么。”一个耳光甩在脸上,他看到父母因暴怒而几近痉挛的脸。

他熟知的玻尔兹曼,是风度翩翩、仪表堂堂的奥地利大物理学家,生性幽默,倾心于科学与艺术之美,也爱哲学以及同狐朋狗友聚会,每星期举办的家庭音乐会上,还常常要自己弹上一曲。1906年夏日,独自潜入森林,自杀。

管子破裂的人何止他一个。自杀与当活死人,说穿了一句话,皆因厌世吧。

什么样的人容易厌世呢?答案是:灵魂出尘的那些。

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如果非要给他那乖谬的行为一个理由,不谋而合的就是这句谶语。他小的时候读《红楼梦》,从不爱看公子小姐卿卿我我,却对里面的禅机相当痴迷,过目不忘。

她则恰好相反。非常入世的人,对生命有担当,对自己尽责。需要钱,也知道钱的重要。家里有年老的妈妈,幼小的妹妹,她想赶快念完书出来工作。还差一笔学费,筹不到就要前功尽弃,她不能放弃。

她的同学里有并不缺钱的女生,但夜夜晏归,是自愿的。被迫的并不会比自愿的更纯洁,她知道她不需要对谁解释什么。甚至,也不需要对神哭诉委屈。把眼影和口红重重地涂上,尽量把脸弄脏,看上去不太像自己是最好,她需要那样的壳一样的妆扮。

他们后来又遇见了一次。不知为什么,感觉就像是老友了。他载她游车河。跟她谈起小时候的事情。他说,小的时候,很讨厌自家大人,他们又虚伪又功利,不论是爸爸还是妈妈,你不哭,才奖励零用钱或者玩具,如果哭了就什么都没有。长大一点点,还是如此这般的情形,只不过那些刺激也升级了,如果考到他们满意的学府,就介绍同僚的漂亮女儿认识和交往,考不到他们满意的学府,就一直复读直到考上。

这世界上太多一厢情愿的家长,和一厢情愿的情缘。

彗星划过夜只需五秒钟

他跟那个书香门第的女孩并没交往,女孩儿骨子里其实很俗气,只懂谈论名牌和吃喝,她适合嫁有钱人,却错误地被他出众的气质吸引,同时又畏惧他的贫穷也识破他的散淡,那么约会了两三次,就结束了。

他搬出来住的第一个冬天,找了间四合院住着,升煤炉取暖,睡着以后,渐觉呼吸困难,喊不出来,意识里依稀有人推开门进来,带进清凉的空气——不是房东,而是她。她拉着他的手,想把他从床上拉起来,他觉得自己好重,重得羞耻。然而也感知到无以躲藏的快感……就在这时惊醒了。

玻璃窗上的霜花,像遥远的史前森林,有巨大的裸子植物和野兽在出没。冬天下午的雪后,一棵落光了叶子的柿子树,最高的枝头有一颗红色果子已经风干。

梦里她手的感觉,是一颗软而糯的柿子。

想再见到她。可是,再也没有见到她。那年整个的冬天,在认错了几个女人以后,他不再寻找了。

与此同时,她攒够了学费,完成学业。安置好家人,而后出国,嫁人。丈夫当然不是他。

两年以后,她离婚,从北美漂流到东欧,辗转过几个职业,但始终独自生活。独居的日子里遇到流氓骚扰,她也想过找一个伴侣,但是她知道所谓伴侣不是当成保护伞、取暖毛毯和进餐饭伴的……既然不会好好爱人家,又何必害人呢。

她爱过谁,年少时代爱过梁家辉。爱他在《火烧圆明园》里吐血的画面,爱看他被刘晓庆勾引,跟她一起玩儿布手绢小老鼠的样子。赢弱的男子,文质彬彬的咸丰皇帝,应该是个有心人。爱有心人就是因为这世上无心人太多了,大多数人坐下来,喜欢和你讨论的就是房子、车、薪水和女人,她觉得厌倦。

还爱过谁呢?爱没爱过现实中的男人?

似乎有一个,夜雨中开一辆旧车,开得飞快,路过她身边时停了,载她在乌亮的深夜经过一个又一个十字路,跟她讲过他童年的不快乐。

那个人有双漂亮的手,那样的手,和梁家辉的手相似。那不是粗人的手,那手是直接通往心里去的手。

又五年,一个平常的下午,她来到伦敦的第七天,去参观博物馆。嫩绿春阳里,她与他再度相遇。

五秒钟的犹豫,她没有走上前去。她并不知道,此时的他,口袋里习惯装着一枚钻戒。因为磨擦太久,戒盒的丝绒已经光秃。那是为未来妻子准备的,确切地说,就是为她准备的。40岁这一年的他,已不再是从前那个忧郁的青年人,他是个稳妥的先生。世事终究改变了他,被磨圆了,也认命了,人真的不能脱离这个俗世做个野人。他从买股票开始,到囤出第一桶金,到开创了自己的事业,这期间,从前所学尽数荒废,能记住的只有玻尔兹曼的几条定理。

现在,他什么都有,就缺一位妻子。是什么让他从一个厌世者变成了入世者,从没责任变成了有担当,从一根破裂的管子又恢复为最初的弹性?他只记得她说过的那句话:“不会一直这样的。”

也许是她的人生观感动了他的人生观。铁锤子无法敲破的头盖骨,几株黄豆芽却可以顶破。这就是柔和刚的博弈,他被无端说服,毫无怨意走向她的那一方。

常常想象妻子的模样,脸上应该有一枚小梨涡,不算漂亮,但清毅坚决。是个好女子。

他总觉得还可以跟她遇上。

如果遇上,就马上求婚,他时刻准备着。

但很可惜那天他走早了五秒钟,仅仅五秒钟。

哈雷彗星划过夜空也不过就是五秒钟的事,但却要人足足等上 76年。

哈雷算是高寿,活到 86岁,仍没有等到自己伟大的预言成真。世界上有很多事辜负着人的等待,爱情也常常玩儿这花招,毫无办法。

直到老哈雷死后的第16年,那颗冰凉的大星,才拖着奇长奇亮的尾巴,闪过 1785年的黑暗夜空。

编辑/徐金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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