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江 周雨农
[摘要]儒家诚信思想作为儒家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丰富的道德伦理内涵,对当代高校“立德树人”教育任务的实施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但在此过程中,需要辩证地看待其与当代社会以及高校发展的适应性问题,做好儒家诚信思想在当代高校“立德树人”任务中的扬弃和转化。
[关键词]儒家诚信思想;高校;立德树人
[中图分类号]G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7)02-0015-04
诚信是人道德品德的重要组成部分,诚信教育是道德教育的重要环节。诚信教育的目的就是通过各种教育手段使人将外在的道德规范内化成自律和自觉的道德感知,使之成为真正的人。由此可见,诚信教育具有“立德树人”的意义。传统儒家诚信观与当代高校“立德树人”理念在一定程度上相契合,对“立德树人”教育任务的实施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
一、儒家诚信思想对高校“立德树人”的作用
高校“立德树人”的真正目的绝不局限于促使教师和学生对道德规范的遵从,而是希望通过非知识性理念的教育和引导,在高校范围内形成道德的氛围,使师生养成内省和慎独的自律自觉,“言必行,行必果”,从而具有内化于心的良知。
(一)传统儒家诚信思想为高校“立德树人”提供了理论依据
所谓“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中庸》)诚实的人既明白至善的道德,又会身体力行地对其进行推动。孔子在面对学生“怎样才算全人”的提问时说:“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成人矣”(《论语》)。可见,孔子认为那些即使在经过长时间仍能记得并遵守当日所许的诺言的人,才能被称之为“完全的人”。又如孔子所说“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主忠信”(《论语》),说的则是君子如果不庄重,就会丧失威严,学问也不可能达到精深的地步。孔子认为君子安身立命、为人处事都要以忠诚和守信两种道德品质为主。“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古人对诚信的追求是无条件的、不求回报的。“所谓诚其意者,勿自欺也”(《中庸》),君子将道德内化于此,才是真的至诚。总之,当代高校“立德树人”的建设与儒家诚信思想都要求个人顺从自己的心意、表里如一、不自欺也不欺人;并且在个人独处独居的时候,依然能够谨慎地、有道德地思考和行动。
(二)传统儒家诚信思想为高校“立德树人”提供了教育内容
对诚信观念的培养实则为对道德认知的培养,“而道德认知的培养是具有整体性的品格教育的内容之一”。在传统儒家文化中,“诚”和“信”都隶属于道德范畴,都有“诚实不欺”的所指,虽然二者在很长一段时期是分开阐述的,但是不可否认它们依然有着相近的意蕴。孔子认为教授学生要围绕所谓“文、行、忠、信”(《论语》)四项内容进行。其中,“信”指的是“行之者一”(《中庸》),即言行上的统一、对待他人的忠诚以及与人交往时的诚信。传统儒家思想中,“诚”与“信”是相似的,均是对内心至诚的追求。此外,尽管由于时代和社会背景的不同,传统儒家道德体系与当代社会所推崇的道德体系无法等同,但诚信作为具有普遍价值意义的道德规范,仍然是当下社会高校“立德树人”的重要部分。诚信作为道德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借助社会交往中的各种人伦关系得以显现。究其根本,人不是抽象的、独立寡居的存在,而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在进行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所建立起的各种关系都脱离不了“诚”与“信”相关的道德品行及行为规范的影响。
二、儒家诚信思想与高校“立德树人”的适应性问题
对儒家诚信思想的借鉴有利于高校“立德树人”任务的实施。但需要辩证地看待其在此传承与发展过程中的适应性问题,做好儒家诚信思想在当代高校“立德树人”中的扬弃和转化。
儒家文化经历封建社会长达两千年之久,故在其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沾染上中国封建社会的色彩,在传统农业社会以及家族宗法统治历史背景下,儒家思想也必定带有当时制度和文化的影响。“在形成儒教伦理以降的封建社会,诚信始终发挥着规范人们行为、维系社会秩序的重要功能”,在封建社会中,诚信更多地作为社会控制和维系封建礼法的工具性伦理存在,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在封建等级制度森严的背景下,诚信关系需要屈从于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所涉及到的众多主体也并不是建立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可以说,传统的儒家诚信教育是以封建社会为背景的一种道德教育,是一种“以规范历史发展目标为目的的道德教育,其实质是以成就历史而教化人”,这种教育致力于对统治阶级和历史任务负责,而非面向现实中活生生的人。此外,传统的儒家文化是建立在封建制度上的“熟人社会”中,这对违背诚信后果也产生相应影响。当熟人社会中的个人违背了诚信,其经受的代价是较大的。因为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多集中在有限的空间范围内,个人活动的范围是一个较为狭小的社群空间,当有人做出了违背诚信的行为,他的这种行为会在人际空间中快速地扩散,从而使其受到巨大的负面影响。再次,在传统儒家文化中,君臣、父母、兄弟,夫妻在关系均处于朋友关系之上,代表朋友平等关系的“信”等级也就处于儒家中心思想、提倡封建等级尊卑的“礼”、“仁”之下。当“信”与其他代表主流儒家道德价值观念相冲突的时候,由于其级别较低,它必须要屈从于“仁”、“礼”、“孝”、“义”等其他的道德规范;且当面对现实矛盾需要进行道德规范的取舍时,儒家思想多认为要首先确保“仁”、“义”、“禮”、“智”道德规范的实施,甚至不惜以完全舍弃“信”为代价。也就是所谓在“大人物,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孟子》)。总之,在传统儒家道德中,言行一致、诚实守信是最普通人应该具有的道德准则。但是它的地位并不像其他主流道德规范那么显著,而是排在其他道德要求之后,且并不用以衡量君子所代表的上层社会成员。
如今无论是社会性质、经济发展甚至上层建筑都与传统的儒家文化所依托的背景有着极大的差别。我国的社会性质也从封建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也不再存在统治和剥削,而是处于平等与自由的价值体系之上的和谐人际关系。加之包括师生关系在内的众多人际关系是建立在自由民主基础之上的人格平等,人际关系也早已不同于封建社会中的“熟人”范畴,更多地是倾向与基于陌生人范围的道德规范要求。当有人违背诚信规则的情况发生后,其对于违规后果的承担相对变少,其所受到的负面影响也相对有限。在这种情况下,传统儒家社会中的“朋友有信”的范围和影响都大大减少,当代社会中人际关系中相互制约和监督的成分也逐渐下降。相比古代传统社会中存在于朋友之间“私德”,当代高校乃至社会中的基本道德规范由传统儒家道德体系中的“身份伦理”转变为“契约伦理”;有关“诚信”的观念也从传统文化中“熟人社会”的被动“道德”他律的约束转变为主动的、对道德自律的追求。儒家所强调的道德规范,是适应统治阶级的道德规范;而现代社会中,“诚信的价值支撑已由狭隘、等级的特权形式转变为普遍性的平等、自由。”当下,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个人层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诚信,更加倾向个人层面的道德修养,倾向于道德主体内在的修为和自律性的要求。所以必须对其进行一定程度上的现代转化,使传统诚信美德与当下现实接轨,方能建立一种从单纯个人的品德的追求发展到向树立主体责任意识的层次。
三、高校“立德树人”要融入儒家诚信思想
“立德树人”是高校建设中重要且迫切的环节之一,也是高等教育根本目的所在。充分发挥儒家诚信思想在其中的作用,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一)培养师生的内外言行的统一以及倡导其坚守学术道德
我国传统儒家文化中,诚信多指“诚实守信”;诚信是人得以修身立命之根本。内外言行的统一是衡量个人思想道德修养的重要标准,属于个人层面的道德品质。“诚”字的首要含义是“诚实”以及言行上的“真实”;是一种人作为道德伦理的主体的内在追寻;更多地表达的是一种对人内心至诚的追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言行与内心思想一致”始終是一种显著的个人美德。当然,由于社会类型差异以及历史背景等的不同,人们对于诚信的理解不尽相同,但是大体看来,对其内外言行一致的要求是被普遍承认的价值认同。高校“立德树人”首要任务是培养师生形成言行一致、内外统一在道德修养。此外,对学术精神的坚守是学术活动得以正常运行的有力保障、是学术成果发展的基本和前提,是学术活动的生命。它主要体现为对学术规范的遵守,“署名规范、引文规范、道德规范”等都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到了诚信的要素。目前高校存在的学术道德失范现象主要为论文、专著的抄袭、研究过程中伪造数据、夸大事实等等。这些严重干扰了本应纯粹的学术环境,导致了学术腐败等现象的发生,给高校发展以及道德环境带来不良影响。所以,加强高校学术道德建设刻不容缓,要加强对师生学术规范的教育,并以此帮助高校师生养成自觉遵守学术道德的认知与行为习惯。总之,引导师生形成学术道德自律是高校“立德树人”在重要途径之一。
(二)建立人际关系的良好信任
相比倾向于个人道德素质层面的“诚”,“信”更加倾向于外在的人际关系的表达;它是一种内在至诚的外化显现;强调的是一种“外信于人”的状态。在儒家文化中,朋友关系区别于其他关系,并作为唯一的除君主以及宗法关系以外的人际关系而存在。当下社会的人际关系,均可归为儒家“与朋友交”的范畴。“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论语》),是一切人际交往的关系中的道德伦理规范的基点所在。“信”又包括两个部分:“不轻诺”和“有诺必守”。“不轻诺”指的是不轻易、随便地许诺,这就需要在承诺前进行慎重的思考,在没有绝对把握的情况下不许诺或少许诺。一旦许诺,实际上就有了契约关系,就必须履行协议、兑现诺言。当今高校“立德树人”任务中,诚信作为人际交往中的重要原则,有助于高校人际之间形成信任的情感;有助于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生生关系。总之,诚信是教师之间和谐相处及紧密合作、学生之间团结友爱以及互帮互助、师生之间坦诚相待以及相互信任的基础。一旦失去了诚信,这三种关系都将不复存在。
(三)促进道德诚信氛围的养成
良好的道德氛围是潜在的教育推动力,也是个人道德品质提高的强大动力。“在许多情况下,道德教育的最好方法是努力改进个人做出道德决定时的道德气氛”。内诚于心才能外信于行,诚信氛围有助于师生诚信品格的形成。“道之以德”目的就在于让教育回归其本来应有的面目,让师生在诚信氛围中形成主体性的道德自觉,进而养成诚信品格。当下高校“立德树人”过程中,应当合理借鉴传统文化中的“德法并重”(《管子》)的理念,并将其体现在奖惩机制的建设中。当代高校“立德树人”必须将诚实守信的内在价值要求与遵守相应规定的外在规范结合起来。近年来,高校诚信问题愈发严重:考试违纪、助学贷款还款拖欠、学术论文抄袭等现象频繁出现。缺少完善的监督和奖惩机制实则是对非诚信理念和行为的纵容。完善的高校师生诚信建设机制是高校诚信教育的坚定的保障。奖励诚实守信者,以实际的制度法规保障其合理的利益,鼓励其诚实守信的行为,进而带动整体社会诚信氛围,建立诚信文化;同时,严惩不遵守诚信规则的人,建立健全的高校内部征信系统,加大违约成本,使不守诚信规则者付出的代价大于铤而走险的收获。
总之,建立儒家诚信思想与当代高校“立德树人”的关联并不是单一地照搬传统儒家各项伦理纲常,而是在将传统儒家诚信思想与当代高校“立德树人”进行整合的时候,充分顾及当代中国社会的性质、高校发展的形势以及当代高校学生的道德形成规律,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必须对影响高校“立德树人”的各个方面加以考虑,对儒家诚信思想为当下高校道德育人提供的借鉴作用予以充分的、积极地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