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申缃素,洪联英
(长沙理工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我国在线国际贸易新特征及政府监管困境分析
张申缃素,洪联英
(长沙理工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运用2011-2016年的数据进行经验分析发现:我国在线国际贸易呈现出无纸化、批次小、涉及金额小、虚拟性强等新特征,但却存在海关监管困难、税收制度不健全、统计数据缺乏,造成消费者权益屡遭侵犯、责任纠纷频繁、政府监管压力大等现实问题。着力完善税收和海关监管制度,加强建立实名认证信誉认证体系,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积极发展和学习世界先进规定,加强对沿海地区的监管等手段,是确保有效地缓解或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路径。
电子商务;在线国际贸易;政府监管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贸易方式越来越明显的偏向于靠线上贸易来完成。再加上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在线贸易得天独厚的海量商品信息库,使得在线国际贸易成为继传统贸易方式之后的主流贸易方式。在线贸易对我们的日常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小到在购物网站上选购自己喜爱的商品,如淘宝,天猫,京东,都有海外购物的选项,大到国际间与国外公司或企业的进出口买卖,如现在的B2B、B2C、C2C模式,然而,目前我国在线贸易面临的政府监管问题日益凸显:海关监管、税收制度不健全、统计数据困难、消费者权益侵犯、责任纠纷、政府监管压力大,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几座问题“大山”,在线国际贸易的研究已经变得分外迫切和重要。
对于在线国际贸易,许多国内的学者就其可能面对的挑战和目前的情况对其进行分析和解读。廖蓁、王明宇从在线国际贸易的发展出发,对其发展原因、目前的情形以及发展的阻力进行研究,并对其未来发展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建议[1]。邵燕认为,互联网金融在实现普惠金融的同时也因网络技术漏洞、法律不健全、监管政策以及体制缺失的原因产生比传统金融更大的风险[2]。王玉玉、朱妮娜、吴莉的观点则联系到我国“一带一路”政策,以我国首份电子商务城市报告的可靠数据,提出我国跨境电商应该借助“互联网+”的大势发展和完善电子商务法律[3][4]。
关于在线贸易政府监管问题的研究,国外学者主要关注的是在线国际贸易创新贸易模式的积极性给政府监管带来的便捷。C. Freund,D. Weinhold积极地认为,近年来贸易的新方式,即在线国际贸易所得在一个国家的贸易总额中占据了巨大的部分,并且也出现了网络终端增加引起出口总额增加的事实[5]。Surjadjaja与Ghosh & Antony认为,在在线贸易中,消费者的阻碍相比起传统贸易方式少了非常多,无时间限制,无交通不便,在贸易的过程中不需要在意先来后到[6]。Andrew K. Rose提出,“政府使用共同货币才是国际贸易能够作用的关键,要达到监管目的首先要使用共同的国际货币。”[7]这些研究虽然分析了在线国际贸易积极的一面,但没有涉及到其核心问题部分,并没有办法解决根本问题。
综上所述,这些文献为本文研究政府监管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然而对于有效解决在线贸易的监管问题,还存在两大不足:一是世界格局的紧张和政治层面的问题对在线贸易的影响可能导致无法预料的结果;二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完善,纠纷解决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没有成熟的处理体系。
本文通过政府监管的新角度对在线国际贸易所遇到的挑战进行剖析解读,运用数据和资料对现象进行研究,在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应对各种复杂挑战的解决方法。
当前,我国电商行业正处在新常态阶段,具体表现为:跨境电商的发展速度由高速增长逐步转为稳步增长;电商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主要消费人群定型并扩大。由此引出在线贸易作为电子商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
从宏观层面看,在线国际贸易是指由不同的在线国际贸易主体(如ABC、B2B、B2C、C2C、B2M、M2C、O2O等)运用网络交易平台,通过对信息网络技术的操控,结合线上线下支付的多种支付方式,在跨越国界的情况下有效的、实时的进行网上合同的签订,网上订单的制作,网上交易的进行,对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进行相关的买卖从而完成相关的交易或服务的活动,其特点如下。
(一)虚拟化和智能化
从图1中我们看出,通过网络海淘的人群占海淘人群的一半以上,在淘宝上搜寻代购、直接访问商品官网、通过eBay、亚马逊电商购物平台等方式进行商品的购买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支付方式上,虚拟支付手段独占鳌头,几乎很少有跨境购物通过传统的银行转账会或现金交易进行结算,PayPal、支付宝、花呗等功能已经在新生代居民中赢得了独特的优势,凭借方便、安全性强、省时省力的特点成为网购人群的结算方式的宠儿。人们越来越倾向于不费力、不费时的跨境电商购物,使得虚拟化、智能化成为海淘过程中最为明显的特点。
(二)机会均等化
从图2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天猫、京东等巨头企业的份额占比较多,但是整个竞争市场对所有在市场中的企业都给予相同的机会。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5]显示,2016年上半年中国B2C网络零售市场与2015年上半年比较,所占份额前两名并没有发生变化,但前十B2C网络零售市场份额达到92.9%,较2015年上半年的95.1%下降了2.2%,其中天猫上半年交易为6 22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市场份额下降4.5%;京东上半年交易总额达2 897亿元,与2015年上半年相比市场份额下降了0.3%;而一些小微电商,如网易考拉海购、贝贝网、蜜芽等均有占据市场份额的相当能力。这就说明,虽然巨头企业在份额中占据一定的位置,但是中小电商只要保证正品、注重质量、注重售后服务,还是有一定的出路在市场份额中占据较有优势的位置。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5年度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8](P5)
(三)速度快、信息量巨大
从图3可以看出,B2C逐年的增长使得其市场交易规模占比逐年增加以至于超过C2C市场所占份额。从增速来看,B2C市场增长迅猛,2015Q2期间B2C网络购物市场同比增长59.0%,增速远高于C2C市场24.0%的增速。在本年度B2C市场占比反超C2C后,2017年B2C市场占比仍将持续增加。而在《2014年度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9]中提到,随着网购市场的成熟,产品品质及服务水平逐渐成为影响用户网购决策的重要原因,未来这一诉求将推动B2C市场继续高速发展,成为网购行业的主要推动力。而C2C市场具有市场体量大、品类齐全特征,未来也仍有一定增长空间。
图3 2011-2017年中国网购市场交易规模结构
从微观层面来看,在线国际贸易是单纯地指一国的卖方直接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完成订单、结算、支付以及物流的过程,最终将货物或服务交到跨国境的另一国的终端消费者手中。比如人们直接从官方网站上购买国外商品,大部分的在线贸易的对象是个人消费品,而非国际大宗商品,这就体现了狭义在线国际贸易单笔消费金额小、交易物品批次小、批次多、快速便捷的特点。
由于政府监管的范围并不能涉及到国际,特别是微观在线国的际贸易管理难度大、涉及因素多,所以为了我国电子商务和在线贸易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研究微观的在线国际贸易。
目前,我国的在线国际贸易主要以出口个人消费品为主,以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相对于传统的外贸交易来说利润更容易得到也更巨大,但是由于在线国际贸易私有性比较强,所以对政府来说,国内的在线国际监管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而当前,我国的在线国际贸易的发展现状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跨境电商交易规模递增,发展势头良好。据统计, 2015年度,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5.4万亿元,同比增长28.6%,其中跨境出口交易规模达4.49万亿元,进口9 072亿元。我国在线国际贸易占据了电商贸易额的很大一部分,并且正在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方式的新潮流,前景广阔,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同时,海外代购规模的逐年上升为跨境电商添砖加瓦。从2009起,刚开始起步的海外代购逐渐在消费人群中风靡,随着对国外优质产品的需求的升高,海外代购也成为了一些国外采购客、留学生的经营手段。从2011年至2016年这段时间,电商市场交易规模逐年的上涨,增速越来越快,从2011年一开始的6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8.3万亿元。说明目前我国电商交易市场处在一个飞速发展的阶段。而且跨境电商的交易规模也展现出积极向上的面貌,说明国内消费者对于海淘购物的兴趣在不断增长,国内品牌产商如何提高质量和信誉才能与国外名牌商品匹敌,保证自己的销售量和利润是一个问题。
第二,跨境电商进口交易增速大于跨境电商出口交易增速。虽然目前由我国经济现状导致的出口交易规模远大于进口交易规模的情况存在,但是这个差额作为推进进口交易的动力,将会为在线国际贸易添砖加瓦并使其成为我国最为重要的贸易方式之一。
第三,在线国际贸易的不足之处明显,亟待完善和规范。尽管交易金额小、批次多、虚拟化等特点让在线国际贸易变成一种潮流,同时也让许多问题随之暴露出来。在消费者们的投诉中,售后服务、发货迟缓、网络售假、网络诈骗等是投诉热点问题,这都是由于不法商家利用在线贸易的特点对消费者进行欺骗和隐瞒,从而达到自己不法牟利的目的。
政府作为可以管理和监督在线国际贸易的重要力量,在对在线国际贸易进行监管时,面临以下五重监管困境。
第一,对贸易对象征税的监管问题。由于目前国内的在线国际贸易的贸易对象主要是快速个人消费品,单笔交易金额小,纳税人基本上是自然人,在网络上的交易并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者营业执照,基本上买卖双方就像享受着免税政策一样进行着交易,所以由以上几点看来,政府对商品税款的征收问题就显得尤为复杂。而控制税收的难点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进行交易活动时,交易虚拟化使我们并没有确定的厂商或企业提供精确的数据和资料来进行审查分析,从而没有确切的销售额和实际成本、费用、利润来让税务机关征收相关税费。而且,通过网络交易时,签发合同发票等都通过网络被简化成“付款—收货”的流程,无法确定纳税人的身份及征税对象,电子票据可以随意被更改,一些优惠政策难以实施,一些商家就利用这些漏洞避税。
第二,海关监管的问题。由于目前我国在线国际贸易交易额小,对此中国海关还没有一套比较成熟的小额贸易监管体系,所以政府的监管难度尤为明显。比如在海关检查中,由于跨国境贸易的交易额小,交易量大,所以在海关对其进行抽查时,海关检查的工作量加大而且走私物品的检查难度也加大了。或者某些商品可能是侵权产品,甚至违规经营的商品,但由于线上交易的特点省去了许多海关监管部门的检查步骤,且流入国内的渠道被拓宽,使得如今国内盗版物品猖獗,更有不法商家通过海外代购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消费者权益更易被侵犯。跨境电商平台作为进行线上贸易的媒介,由于无法让商家和消费者面对面交流,消费者的购物安全存在极大隐患,而且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时常在发生,但是工商管理部门因为介入有一定难度,退款退货以及索赔诉讼程序难以实施。并且在进行线上交易时,不法商家通过对消费者信息的不法散播和售卖,在一定程度上给消费者带来了生活上的困扰,如通过网络邮箱向消费者发送大量垃圾邮件、短信轰炸、电话骚扰等,但相关法律法规仍旧无法有效管理这些违法犯罪行为,致使消费者的隐私权被侵犯。
第四,数据统计上的困难。线上交易的商家分布广、经营业务范围大,使得统计部门在统计相关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时存在着困难。线上交易使用网络作为结算的载体,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交易的操作流程,但同时也使得统计数据的更改更加容易。 据调查,我国出口跨境电商的主要出口产品以3C电子商品为主,服装饰品、美妆美容紧随其后,家具、鞋帽箱包、母婴产品、汽车配件也占到了一定的份额,同时,其他商品所占比例也比较可观,这就说明商品的种类较多较繁杂,统计数据只能统计到那些交易量大、交易金额多、较易于统计的商品,其他商品中包含的一些细小分类商品难以进行数据收集,只能依靠交易额统计出所占比例。同时,卖家的聚集使得进出口的商品和服务质量良莠不齐,收集数据时也会因为数量繁多、主营业务差异巨大、信息完善程度参差不齐而导致一定程度的困难。
第五,交易双方所处法律环境不同带来的责任追究难点。据2015年电子商务分析报告显示,跨境网购人群的比例远大于无网购人群,而非跨境网购和跨境网购人群所占比例几乎相等,这就说明我国目前对国内外产品的需求量不对等,购买海外产品的消费者人数众多,在网购消费占比大,同时,由于网购对消费者实名信息监测要求不高,购买的产品可能在消费者手中变为“危险品”。这就反映出一个棘手的难题:在线国际贸易的商家和买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国外居民,想要对这种贸易模式进行干预还要考虑到该国外居民所居住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比如在美国售卖大麻合法,但是如果有商家通过在线贸易将在我国规定下是违禁品的大麻售卖给中国公民,追究责任的问题就需要政府谨慎对待。所以,政府的监管的对象还应该包含在国内外均合法的商品和服务。
现在国内在线国际贸易正处在蓬勃发展的阶段上,解决上述问题亟不可待,不仅需要政府作为第三方进行监管,交易双方都有义务维护良好健康的在线贸易环境、促进在线国际贸易健康发展。因此,本文的对策建议如下。
第一,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巨大的网购交易量背后,销售行为管理混乱、假货从生、主题把关不严等因素,导致网购投诉数量越来越多。网购投诉的内容主要涉及延迟发货、商品质量瑕疵、保修期内拒绝维修、网购商品实物与宣传不符、卖家擅自取消订单等行为,但是如今有许多线上交易网站提供实时交易行为的监测以及投诉举报渠道,在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犯后,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解决办法并且给予消费者相应的赔偿。
第二,打击不法商家并建立平台认证体系。线上交易的虚拟、简化交易流程的特点使得线上交易的交易金额和实际金额很难对上号,有的不法商家利用网络技术伪造交易量骗取消费者的信任,将残次品作为一等品售卖给消费者谋取非法利益。各大商家有责任建立实名认证体系,对商家的信息和信誉度进行调查和筛选,严厉打击那些打着“销量第一”“质量保证”的幌子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商贩,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
第三,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现如今,无论是传统贸易还是新式贸易,都不仅仅依靠一个支柱发展,形成依托自贸区、保税区、实验区扎堆的跨境电商聚集区已经势在必得,通过生产、运输、贸易的一站式服务区对跨境贸易的专业化管理,从基础上改善跨境电商的发展环境,并且能够优化和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体验。
第四,积极发展和学习世界先进的规定。在线国际贸易历史里,发展最快的地区和国家要数欧盟和美国,根据他们的经验,我们的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让从事相关行业的相应人才吸取这些规定中适应我国国情的优点。比如,不开新税和附加税,努力使现行税制尤其是增值税更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确立阶段性的贸易目标,对跨境商务进行分类分层管理;保持税收中性的原则,没有绝对的税收,只有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的税收。
第五,加强对沿海地区的监管。跨境电子商务的一个必经平台就是沿海地区,政府应该加强对这些区域的管制,从而获取与合作国家的信息互换、监管认证、执法互助等方面的对接,使我国贸易便利化更上一层楼。比如我国的出口港——青岛港、天津港、广州港,统计各港口的交易国家、交易频次,从而收集这些国家的贸易信息,对贸易对象进行了解和统计,才能更好地进行有中国特色的跨境电子贸易。
[1]廖蓁,王明宇.跨境电商现状分析及趋势探讨[J].中国商贸,2014(2):9-10.
[2]邵燕.互联网金融交易中的消费者风险及对策[J].现代经济探讨,2014年(2):39-43.
[3]王玉玉.“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跨境电商发展相关问题研究[J].全国商情,2015 (12):27-28.
[4]朱妮娜,吴莉.“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我国跨境电商发展潜力及趋势分析[J].改革与战略,2015 (12):134-137.
[5]Freund C L,Diana Weinhold.The effect of the Internet on International trade[J].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2004:62.
[6]Surjadjaja H, Ghosh S&Antony J. Determining and assessing the determinants of e-service operations[J].Managing service Quality,2003:13.
[7]Andrew K Rose. A meta-analysis of the effect of common currencies on international trade[J]. NBER working paper series No.10373,2004.
[8]莫岱青.2015年度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R].杭州: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6.
[9]莫岱青.2014年度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R].杭州: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5.
New Feature of Online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Government Supervision Dilemma in China
ZHANGShen-xiang-su;HONGLian-ying
(SchoolofEconomicsandManagement,Changsha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Changsha,Hunan410004,China)
The results of empirical analysis concerning the data from the year from 2011 to 2016 of online international trade in China, shows its new characteristics of paperlessness, smallness of batch, littleness of related amount, and strong virtualization, etc., and reveals the following existent problems: difficulties of customs supervision, imperfect of tax system, defect of reliable statistic data, constant invasion in customers' rights, frequency of duty issues, high pressure of government supervision, so on and so forth. Basically some efficient countermeasures have been offered to ensure effective remission and/or solve absolutely these issues-Improving tax and customs supervision system, strengthening the real name credibility certification system, constructing industrial chain in cross-border electronic commerce, learning and developing world's advanced regulation, and strengthening the supervision of coastal areas.
electronic commerce; online international trade; government regulation
2017-04-11
张申缃素(1995-),女,湖南永州人,助教,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与投资; 洪联英(1972-),女,湖南怀化人,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国际贸易投资、产业经济研究。
F7
A
1672-934X(2017)03-0104-06
10.16573/j.cnki.1672-934x.2017.0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