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蕾
摘要: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一直被高度重视,很多业内学者将其视为立法执法的首要原则。本文中,笔者分析了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在此基础上着重探讨了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完善路径,希望能够为今后的相关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民商法 诚实信用 内涵 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7)07-0063-01
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各企业间的竞争日益加剧,部分企业为了促进自身的发展,通过各种手段来提升经济效益,不合法手段的出现,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民商法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产物,它的出现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尤其是其中涉及的诚实守信原则,有利于維护市场秩序,保证市场的稳定。
一、民商法中诚实守信原则的内涵
诚实守信原则是民商法中的基本原则,源于罗马法中的善意原则。自改革开放之后,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建立和完善,企业之间交往、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频率越来越高,在当前社会失信现象不断曝出的情况下,诚实守信原则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诚实守信已经作为一种原则被纳入到民商法中。
对于诚实守信原则,各界人士说法不一,有的认为在民商法中,诚实守信原则只是一般性条款,并没有实质性的效果;有的认为在民商法中,诚实守信原则具有双重功能,对社会的发展意义很大。无论是哪一种说法,它们都不具有说服力。在我国民商法中,诚实守信的原则约定了当事人的民事活动行为规范,可以权衡各种利益矛盾,还能补充法律漏洞。以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为例,诚实守信原则的引入,可以实现对民事行为的调整,使得最终的判决公平公正。
因此,通过上述的描述可知,诚实守信原则是指人们民事活动的时候要诚实守信,不能将自己的利益的实现建立在损害他人利益的基础上,无论是在行使权力还是履行义务的时候,都需要真诚沟通,诚信对待。[1]这说明了诚实守信原则既有道德约束的作用,又有法律规范的功能。
二、如何对民商法中诚实守信原则进行完善
民商法中,诚实守信原则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内涵和适用界定不明、位置过于靠后、保障性法律制度不完善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诚实守信原则功能作用的发挥。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接下来,笔者在参考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就民商法中诚实守信原则的完善措施进行探讨。
(一)诚实守信原则内涵和适用标准的界定
世间存在的每一事物要想被世人熟知,就必须有明确的定义和概念,认知事物的基础是判断标准,所以诚实守信原则的存在,要想充分发挥出其社会价值,应当赋予它明确的定义和概念,并且就其适用标准加以明确。[2]也就是说,对诚实守信原则,要从法律的角度对其进行定义,赋予其法律概念,即法律所应具备的条件,或者说是法律术语组成的能够表达该事物存在价值的综合性语言。只有这样,诚实守信原则才能够发挥自身的实质性作用。诚实守信原则内涵和适用标准的界定,可以让司法工作者在审判案件的时候具有清晰的依据,同时还能够使得市场中的企业和个人都能够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市场的稳定,从而实现社会公平。[3]
(二)提升诚实守信原则在民商法中的地位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市场运行的稳定离不开配套设施的保证,也就是说要有完善的经济法律体系作为保障。《民法典》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变化,《民法典》中的内容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了,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并不协调,特别诚实守信原则在《民法典》中的位置比较靠后,这已经满足不了市场对诚实守信的需要。因此,在《民法典》中。应当重视诚实守信原则,调整其位置,将其放置在第一顺位,同时用具体的法律形式给予明确的规定,使得民事活动能够按照诚实守信原则进行。
(三)完善政府的监督约束机制
在民商法中,对诚实守信原则的重要性予以了确立,在其指导性意义方面也作出规定。然而,需要明白的是,尽管建立起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如果缺乏监督,诚信体系也只能是纸上谈兵。所以,必须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督,切实落实诚实守信原则,保证诚实守信原则社会价值的发挥。在当前社会环境日益复杂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不确定因素威胁着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政府监督机制的建立,严格落实相关的惩罚制度,倡导社会诚信,对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结语
诚实守信原则已经获得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和认可,要想维护市场的稳定,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诚实守信原则的坚持和落实非常关键。有关部门一定要清楚地认识到民商法中诚实守信原则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策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提升全民的素质水平,保证诚实守信原则的功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1]邵文娟.试析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J].法制与社会,2013,12(7):13-14.
[2]张琳.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J].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12(4):108-109.
[3]张昕.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J].法制与社会,2016,18(7):16-17.
责任编辑:杨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