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收与会计差异探索

2017-05-30 01:59许云
中国商论 2017年16期
关键词:企业

许云

摘 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收与会计差异问题的水平,对我国现代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综合性组织开展质量具有深刻影响,本文围绕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收与会计差异问题,选取三个具体方面展开了分析论述。

关键词:企业 研究开发费用 税收与会计 差异探索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7)06(a)-093-02

为切实鼓励和督导我国现有的各类型企业积极组织参与基础性的技术创新实践工作,中央人民政府早在1996年,就已经开始借由制定实施专门性行政规章的业务实践形式,针对我国各类企业在具体组织开展基础性技术研发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项目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项目。最新修订并且推广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更是将针对我国各类企业技术研发事业领域费用项目的相关政策条文上升到法律高度,充分彰显了我国中央政府对该项政策制度的充分关注。最近几年以来,伴随我国各类企业技术研发实践活动的快速持续深入推进,我国各级人民政府,以及企业性纳税人逐步提升了对该项政策的关注和重视力度,并且督导相关企业纳税人和研究人员接连开展了系统深入研究分析,获取了一系列具有深刻现实影响意义的研究成果,有鉴于此,本文将会围绕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收与会计差异探索展开阐释。

1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项目加计扣除业务领域的现行政策法规条文概述

现阶段,我国指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项目加计扣除业务领域的政策法规条文项目,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具体组成内容。

第一,遵照现行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相关条文规定,我国企业在具体组织新技术研发、新产品研发,以及新工艺研发实践活动过程中,通常可以在针对研究开发费用项目实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处理过程中,展开适当程度的加计扣除业务处理。

第二,遵照我国现行版本《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第九十五条中的相关规定,我国现行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法律条文中规定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问题,泛指我国企业在具体组织实施新技术研发、新产品研发,以及新工艺研发实践活动过程中,所具体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项目,在上述研究开发性费用项目中,针对尚未形成无形资产要素且尚未计入当期损益会计账户的业务情形,应当在严格遵照相关税收性法律法规规定展开据实扣除业务处理前提之下,遵照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项目总体数量规模的50.00%比例实施加计扣除业务处理。根据财税[2017]34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具体组织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未形成无形资产条件下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应当在遵循相关规定据实实施扣除业务员处理环节,而对于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基于上述時间阶段背景,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实施税前摊销业务处理。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制定并且发布实施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官方文件,针对我国各类企业在具体组织开展技术性研发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基础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业务处置活动,构筑和提供了基础性的政策指导支持条件,这一官方性政策指导文件,在基础性条文内容的制定和表述过程中,全面且系统系阐释分析了“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基本内涵”和“影响波及范围”,并且借由对列举说明法的具体运用,系统阐释了能够实施加计扣除业务处理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项目”实际面对的具体化业务开支范围。

2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项目的财务会计处理业务规定

要想实现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项目的财务会计处理业务规定的全面清晰认识,应当通过阅读分析《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等官方文件相关条文的方式,具体加以分析和把握。

遵照现行版本《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官方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在针对企业在具体开展研发项目过程中的支出要素展开分析过程中,应当注意做好技术研究阶段费用支出项目,以及技术开发阶段费用支出项目的严格区分。所谓企业研究开发实践活动的研究工作阶段,泛指企业内部研究开发工作实践人员,为切实学习和获取更大数量规模的科学技术理论性,或者是应用技能性知识要素,而具体组织开展的创造性和有计划性的调查实践工作过程,以及新产品要素项目或者是新技术要素项目的设计形成过程;而企业研究开发实践活动的开发阶段,是在针对企业研发形成的新产品要素展开商业性,或者是市场性生产销售活动之前,将已经形成的研究成果和知识要素应用于某一种计划和设计过程之中,以切实生产形成,并且对外出售基于材料层面、装置层面,以及产品性层面的实质性改良优化。在针对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在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进行会计核算业务处理过程中,应当将其具体计入当期损益会计账户项目之中,而在针对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在开发阶段发生的支出进行会计核算业务处理过程中,如果其严格满足基于资本化考量背景之下的五项基本条件,则应当在具体开展的会计核算业务处理过程中,将其具体计入无形资产会计账户之中,否则应当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会计账户之中。

遵照现行版本《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列示的相关规定,我国现有的各类企业在自身组织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环节,并且在严格遵从相关领域规范性法律程序获取的无形资产项目要素,应当将在具体实施依法获取业务行为实践过程中发生的注册费,以及律师费等基础性费用支出项目,视为其具体化获取过程中所支出的成本要素,而对于在具体组织开展新产品要素、新技术要素,以及工艺要素研究开发实务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材料物资要素采购获取费用、研究开发实务参与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基础福利待遇资金支出等费用项目而言,应当在严格遵循我国企业现有的会计核算业务工作准则背景之下,将其直接核算计量到当期损益会计核算账户之中。

而遵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我国企业具体组织研究开发业务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项目,泛指我国企业在具体组织开展针对产品要素、技术要素、材料要素、工艺要素以及技术标准要素等多个具体方面的研究与开发等业务实践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基础性费用要素项目,与此同时,《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強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还针对我国企业在具体组织开展研究开发业务会计核算处理过程中的实务过程规范性问题展开了系统规定。

3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收与会计差异问题具体分析

第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项目的加计扣除适用范围。遵照现有版本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官方文件,企业研究开发费用项目的加计扣除政策,通常仅仅适用于内部性会计核算监督工作制度建设状态相对健全,以及能够实现对企业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项目展开全面性梳理归纳的居民性企业组织之中。从这一角度展开阐释,说明我国企业在具体组织开展的研究开发业务实践活动过程中,并不是实际发生的所有研究开发费用项目,都可以组织实施加计扣除业务处理行为。

第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基本内涵认识差异。我国现行版本《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官方文件,在具体分析阐释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基本内涵过程中,重点关注了我国企业在具体组织实施科学与技术知识要素学习、科学技术新知识要素运用,以及实质性改良优化技术要素、工艺要素以及产品要素过程中所作出的努力行为,与其他相关规范性指导文件中列示的相关条文相比,本身存在着一定表现程度的相互差异特征。

4 结语

针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收与会计差异探索问题,本文具体择取企业研究开发费用项目加计扣除业务领域的现行政策法规条文概述、企业研究开发费用项目的财务会计处理业务规定、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收与会计差异问题具体分析三个具体方面展开了简要的分析论述,以为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提供参考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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