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科技体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非营利科技中介机构应运而生。在中介服务市场中,中介机构的出现,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的公共职能,且能够提高公共服务有效性。但我国非营利科技中介机构存在着独立性较差、核心竞争力较为薄弱等问题,究其根本是发展政策方面不够完善,如何完善相关政策成为确保中介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文章从非营利科技中介机构内涵及重要性入手,对政策选择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非营利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政策;政策选择
近年来,非营利科技中介机构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以一种全新的发展模式运行,推动中介市场快速发展,对我国公共服务给予了极大的补充。但当前国内科技中介机构市场发展存在滞后性,科技中介机构能力较为薄弱,且发展模式、运行机制等无法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需求,导致供需方面陷入困境当中。对此需要政府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给予政策方面的支持,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1 非营利科技中介机构内涵及重要性
所谓非营利科技中介机构,是指在创新、政府职能转变环境中,以专业化、系统化知识及科技手段,为政府、社会等主体提供创新决策等方面的服务。其在运行中,有别于企业利润动机、政府权力,建立在志愿精神基础之上,强调利他、互助主义。
从根本上来看,中介机构属于独立于政府的第三部门,能够实现对政府公共服务的补偿,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同时在运行中以微观层面入手,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知识服务,能够加快我国自主创新进程。同时,与营利性中介机构不同,此类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利用科技资源,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如现实生活中,针对一些风险大、周期长的科技成果,一些营利性机构并不愿意参与其中,而此时非营利中介机构能够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促进技术创新和发展。
2 我国非营利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政策选择
对于政策的选择,是政府针对机构未来发展价值进行评估,在综合分析基础上进行的政策框架与内容选择。为了确保中介机构综合效益充分发挥,在实践中,对于政策的选择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2.1 战略性政策选择
对于战略性的选择,可以分阶段地实施相应的战略政策选择。在实践中,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中介机构内涵及本质,逐步明确各类非营利科技中介机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等,引导其能够积极履行自身义务。部分中介机构获取项目、市场业务后,将会朝着更为广阔的市场发展,为此,政府要制定辐射效应战略政策,为中介机构之间的经验交流等活动提供更多支持。此外,还要尽快完善风险投资体系、投融资担保体系以及资金、税收等方面的政策,为中介机构能够稳定、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1]。现如今,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介机构要建立良好的信誉体系,创立自身服务品牌,加快中介机构在国际竞争中的发展进程,形成战略性政策,从而为中介机构未来发展指明方向。
2.2 应用性政策选择
应用性政策选择在战略性政策选择指导下,主要是为了解决生活、生产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强调可操作性、现实性。通常来说,战略政策一旦失去了应用性政策的支持,將失去实质含义。
2.2.1 资金政策
对于一些经过认证、具有重大贡献的非营利科技中介机构而言,应由财政提供专项资金支持。2014年泉州市引入了华中科技大学,投入1亿元经费共建“泉州华中科技大学智能制造研究院”,全力打造具有强大的制造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为了确保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要明确规定资金申请条件及程序,确保中介机构具备相应的资格才能够拨款,使资金能够发挥实质意义。
2.2.2 税收政策
针对从事技术转让、开发及服务的各类组织及个人,应免收营业税。另外,针对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对其个人所得税也要给予相应的减除。针对投资风险较高的组织,要实施减免、退税等办法。但政府要制定并完善优惠政策制度体系,为实践提供支撑。
2.2.3 人才政策
人才是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核心,因此要从战略层面上强调人才重要性,优先构建其人才选拔、培养等激励机制,吸引专业人才参与工作。同时,在政策的指导下,加快人才流动,不断优化人才结构。如泉州制定的人才“港湾计划”,旨在健全完善充满活力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形成系统高效、开放共享的人才成长生态链。对于近三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给予100~30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优化人才引进政策,改进人才引进方式,畅通海内外引才引智渠道,建立人才举荐制度。
2.2.4 信息政策
信息时代背景下,越来越多的科技成果与信息技术密切相关,对此在政策选择上要倾向于信息政策。政府要承担部分软硬件设施建设成本,并实施对信息资源动态化管理,定期组织科技成果信息交流。同时引进数据库技术,构建信息库,实现信息共享,为中介机构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2]。如泉州主办了《侨乡科技报》,建设了“泉州科技云”、“泉州科技两新推广信息化平台”、“产业科技信息服务系统”、“泉州农村科技信息网”等特色网站,对科技新闻、产品创新、科技金融、信息检索、科技成果交流等进行集中展示。
2.2.5 投资政策
针对中介机构自身特点,在现有《公益事业捐赠法》基础之上,出台专门的社会募集资金办法,拓展资金渠道,既能够实现投资多元,且能够分散风险,确保中介机构能够持续、稳定运行。对于政策的选择,要以动态化理念为主,实现对现有制度体系的更新,满足中介机构发展需求。
3 结论
根据上文所述,非营利科技中介机构作为市场经济产物,其重要性愈发突出。政策是此类机构持续发展基础和前提,但由于在国内起步较晚,发展不够完善,政策体系尚未形成,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机构进一步发展。因此各级政府要明确自身职责,针对本地区中介机构发展现状,从战略性和应用性两个角度加强对制度的完善,逐渐形成制度体系,从而促进中介机构综合效益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1]刘翠翠,卫平.我国非营利性科技中介机构发展邹议[J].科学管理研究,2012,30(03):13-16.
[2]陈德权,司晓悦,王作宝.我国非营利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模式探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7,(01):29-32.
作者简介:陈晓聪(1984-),女,福建泉州人,本科,研究方向:科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