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妍
摘 要: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文化+”作为供给侧改革的战略途径,为文化产业的发展融合提供了创新思路,激发了新的消费潜力。在财政政策的扶持下,“文化+”必将使得传统经济加速转型升级,催生文化经济的蓬勃发展,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
关键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文化+” 创新融合 消费 财政政策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7)11(a)-157-03
自2015年11月至2017年,两年半的供给侧改革之路成效持续显现,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文化产业进入难得的发展期。2015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占GDP的比重的3.97%,比上年提高0.16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文化产业在优化经济结构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十三五规划要求,文化产业在2020年要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2017年是供给侧改革的深化之年,为推动十三五规划目标的实现,文化产业急需加速结构深化调整,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文化供给侧改革的实质即是文化创新,而“文化+”的本质就是一种文化的创新融合,是推动改革的强大动力。
1 何为“文化+”
顾名思义,“文化+”要求文化作为本体,积极融入任何其他元素。 因此,“文化+”指的是文化自觉主动地向经济社会各领域渗透的行为,其核心是赋予事物活的文化内核、文化属性,为事物植入文化的DNA[1]。
“文化+”放到产业上来说,即文化产业作为根本凭借,“+”上其他产业,以形成创新优化组合,以求帮助产业度过发展瓶颈期,迎来增长第二春,从而满足新需求、创造新供给。“+”后的产业可以是生活中存在的任何产业——可以是传统行业,也可以是新兴创新产业,甚至还可以是处于萌芽阶段尚未成型的产业,即“文化+N”,以实现“文化+”产业的“双赢”。故而“文化+”下的文化产业,一可输出经济,二可占领市场,三可发挥“软实力”对外输出文化精神与国家意识形态价值观。综上,在当今文化产业有条件充分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文化+”与经济发展无疑形成了一个正比关系——文化劲,则经济强。
2 为何要提出“文化+”这个概念
2.1 文化消费市场抑制严重,消费潜力无法激发
在文化领域供给侧改革的推动下,我国文化领域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文化产业的发展规模和质量也均得到显著的提高。然而,在文化供给侧改革成效显著的同时,文化改革所面临的问题也是应当得到重视的。
需求侧市场缺口大,文化消费潜力无法激发是目前文化产业要保持高水平经济增长最严重的阻碍。据《中国文化消费指数》报告,我国文化消费潜在规模为4.70万亿元,而当前实际文化消费规模仅为1.04万亿元,存在近3.70万亿元的文化消费缺口[2]。文化潜力难以被激发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国没有能够提供适应居民需求的文化产品。因此生产适销对路、高端精致的文化产品为目前改革的当务之急。而“文化+战略”,即文化产业的创新融合能推动文化产业品质的快速提升,创造新的文化消費需求点,释放巨大的消费潜力,提高文化产业附加值,快速壮大文化需求市场。
2.2 国际上文化创新体系发展成熟,中国缺乏竞争力
当今的“文化+”产业能够创造巨大的直接经济价值。以邻国日本为例,日本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动漫制作和输出国,其动漫几乎带动了覆盖整个生活领域的周边产业链。近十年来,日本动漫产业年平均销售额达2000亿日元之多,已成为日本经济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3]。如此可见,“文化+”能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刺激整个国家的产业协同高速发展。
而与国外尤其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文化创新体系尚不完善,仍与发达国家差距显著。一是,虽然国内文化企业数量庞大,但产业内部的融合、整合大都在程度与速率上不尽如人意。二是,产品质量低下,服务范围小的小型文化企业泛滥严重——中国目前90%以上的文化企业都是中小型企业。国家急缺拥有文化创新专利、覆盖领域广、品牌效应较强的龙头大企业来带动整个文化产业的创新转型。因此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运用“文化+”调整文化产业结构,提升我国的文化创新能力十分必要。
3 怎样发展“文化+”产业,以形成优化组合
前文提到过,发展“文化+”产业的根本目的在于刺激消费,早日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目标。下面将列举三个“文化+”优化组合的例子,为如何发展“文化+”以形成新的消费热点提供思路。
3.1 “文化+互联网”
“文化+互联网”对缔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国家文化产业竞争力大有裨益。“文化+”下的“文化+互联网”指的是文化产业为跟上新消费的步伐主动融合互联网产业的行为,要求文化产业利用大数据技术与互联网营销平台等为其拓展生存与发展的新空间,并进行“强强联合、互利共赢”的合作。因此文化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对提高文化消费需求大有裨益,对联通文化产业链,升级整体业态也多有帮助。
例如故宫博物院近年来把文化元素融入产品创意之中,率先研发了约8700种文创产品,并在网络上开设故宫商城和故宫淘宝进行销售,随后开设官方微博、微信进行产品宣传。故宫文创产品总销售额在2015年就超过了10亿人民币。此外,故宫陆续与腾讯天猫达成合作,使之成为故宫文化宣传展示的新窗口。借助移动互联网的力量,故宫已经迅速地吸引了新一代的年轻粉丝,影响力空前高涨。由此可见,“文化+互联网”不仅能创造巨大的文化衍生价值,迅速填补文化消费市场的空白,且能使传统文化产生更强的文化辐射力,吸引更多民众关注传统文化。
3.2 “文化+科技”
促进文化与科技的创新融合是当前我国重要的一项战略任务。文化是文化科技产业的核心,而科技作为社会智力发展的一个方面,是文化的重要体现形式和载体。“文化+”下的“文化+科技”就是文化主动探索与科技融合的多种可能性,丰富文化的内涵,以打造新的消费热点的行为模式。例如可以通过“游戏+科技”成就新兴游戏产业,也可以通过“电影+科技”发展3D电影产业,还可以通过“视频+科技”拓展数字视听产业。因此,“文化+”产业下的科技是一种技术保障,帮助文化创新理念变成现实,促进文化产业的消费手段日益高端化、多样化,满足人们新时代的文化需求。
“文化+科技”通过提升技术含量来提高吸引力,拓宽消费市场,极大程度地刺激消费。以文化消费市场重要构成部分的电影产业为例,世界级科幻大片《阿凡达》正是利用新科技,以前所未有的3D观感体验为噱头吸引观众、赢得市场,成为全球第一部票房突破20亿美元的电影,同时也掀起了一场电影业的革命,加深了电影领域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深度。再以北京市文化产业为例,在“文化+科技”的创新联合下,北京市文化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2011年,北京文化产业收入突破9000亿元,实现增加值1989.9亿元,同比增长14.2% ,占全市GDP比重为12.2% ,成为北京第二大支柱产业[4]。由此可见,文化与科技的创新融合使得文化产业的消费能力快速提升,并使广大消费者更多地享受前沿的文化产品和独特的公共文化服务,从而提升文化的市场影响力。因此,为早日实现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的目标,国家应积极研究“文化+科技”产业的创新模式,推广到全国范围,以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3.3 “文化+金融”
文以载道,金以融通。从颁布《“十二五”规划纲要》至今,国家就一直号召社会各界积极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从而实现将我国建设为文化强国的目标。“文化+金融”下的文化是核心,为魂;金融是助力,为器。“文化+”下的文化产业应主动契合金融业,利用融资完善文化企业制度,借助金融资本加速文化企业市场化的进程。“文化+金融”既是文化经济新的增长点,也是金融业新的利润增长点。
这两者的深度对接对于激活文化产业的现代化基因、促进文化产业升级转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国有文化企业为例,2016年仅8月一个月就有5家国有文化企业积极上市,并在资本市场掀起“文化产业热”——以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为首的这5家国有企业通过IPO共募集近80亿元巨额资金,利用筹得的资金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的创新合作,保持着高速的利润增长。国有文化企业通过上市打破了地区和行业壁垒,引导了优质文化资源的聚集,提高了产业集中度,形成了一批带动整个文化产业迈向现代化的精英企业。可以预见,随着文化领域供给侧改革的纵向推进,文化企业还会迎来新一波的上市浪潮,加速文化融合金融业的步伐。
4 如何完善财政政策以支持“文化+”产业更好的发展
在文化产业的发展历程中,灵活有力的财政政策在推动文化企业转型升级,培育文化消费市场等方面担任了非常重要的角色。随着我国文化领域供给侧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转型的需要,推动“文化+”的创新融合成为各级政府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国相关的财税政策也需适应新的战略任务而进行及时的完善和调整。下面将结合前文提及的“文化+”的优化组合,提出财政完善建议。
4.1 细分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带动作用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为目前我国财政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式。财政部于2016年下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4.2亿元,支持944个文化项目的发展,对支持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构建产生了重大影响。为推进其他相关产业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未来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财政投入,并在全国各地设立“文化+”融合专项经费,细分资金支持方向,例如设立“文化+科技”发展专项经费,“文化+金融”专项经费等,使资金投入具体化、特色化。在充分利用好这项专项资金的同时,财政部门也应扩大其覆盖范围,以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之力统筹资助“文化+”项目,使文化领域的先进技术研究与创新运用得到进一步发展,使文化产业的新消费需求得到满足。
4.2 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健全项目支出标准体系
加强供给侧新形势下文化领域财政预算,对科学高效地支撑“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中资金滞留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因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应摆在财政文化工作的重要位置——尽快分解下达预算,科学细分计算“文化+”产业的预算支出,全面做实全国的“文化+”项目库,完善其支出标准体系。另外,应推进“文化+”产业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设,重点绩效评价中央及地方的“文化+”融合专项资金,以此评价结果作为参考,进行资金分配和重点扶持;同时,应以“文化+”融合的各种产业的特殊性为出发点,合理化相关的评价程序与评价指标,规范化、科学化“文化+”融合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3 制定和落实相关税收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加速“文化+”产业的创新进步,其一要扩大“文化+”产业税收政策的覆盖范围,做好现有政策引导宣传工作。其二,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有助于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大文化融合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以“文化+科技”产业为例,政府一方面应努力帮助文化科技企业使用好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也可以率先在国家级大型科技园区对“文化+科技”企业开展认定工作,对其采用高新企业的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进而促进文化产业往高精尖化的方向发展[4]。同理,“文化+N”企业都可按此模式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4.4 切实转变财政投入方式,更好地发挥财政杠杆作用
一直以来,融资难是阻碍文化企业发展的一大障碍。为更好构建“文化+金融”服务体系,政府应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因此借鉴国外成熟资本市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运行模式是十分必要的,建议财政部门牵头设立“文化+”基金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积极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建立银行贷款、上市融资、政府文化基金等多种融资渠道以解决文化产业融资难问题,构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6]。另外,可尝试打造“文化+”项目孵化平台——对已有的政府扶持、专家库、各类技术平台等资源进行整合,以帮助文化企业突破发展中障碍,实现高效发展为目标,对其提供包括投融资、财务在内的一系列专业服务,并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提供有效指导。
在新常态文化领域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通过“文化+”财政政策的不断改进完善,文化产业定能快速实现与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不断创新提高,带动整个文化领域消费的迅猛提升。如此看来,文化产业实现占GDP5%以上,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1] 郭永辉.“文化+”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路径选择和强大动力[N].光明日报,2016-03-17.
[2] 中國人民大学创意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国文化消费指数(2013)[R].2013.
[3] 吕云.“世界动漫王国”打造日本文化影响力[N].广州日报, 2010-07-14.
[4] 江光华.推进北京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的财政政策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4,34(4).
[5] 范小舰.美国文化产业培育与启示[J].求索,2012(7).
[6] 杨聪杰.助推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地方财政政策浅析[J].新视野,2013(1).
[7] 王学人,杨永忠.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策略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14(4).
[8] 焦斌龙.新常态下我国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考[J].经济问题,2017(5).
[9] 汪振军.广东文化产业崛起的启示[J].新闻界,2012(4).
[10] 徐明亮.文化创意产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研究[J].经济丛刊, 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