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鹏举 戴俊骋
[摘要]在新经济和新技术条件下,中国文化体制改革思路从分类推进逐步转向融合创新,文化经济发展的新战略格局随之形成。中国文化科技发展生态日臻优化,数字互联网文化消费新势力迅猛崛起,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的融合催生了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数字创意产业。文化产业与公共文化都在与金融资本积极对接,金融业与资本市场在新时期也把文化领域作为重要的战略性增长点来拓展。融合发展的战略格局在体制机制上得到支撑,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融通在实践与制度层面上都实现了重要突破。
[关键词]文化经济;文化体制;数字创意产业;文化金融;文化创新
[中图分类号]G1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2-4917(2017)03-0019-07
文化经济政策是推动中国文化产业或文化事业发展的基本要素条件,在很大程度上,政策要素甚至比市场要素的作用更为根本、更为有力。当下中国的文化建设是脱胎于一度运行很稳定的文化事业体制,几乎完全的计划性管控与政策性导向直到今天还在发挥着显著的路径效应,况且文化建设的关键资源(比如基础文化设施、主要文物文博资源、文化传媒资产、文化艺术人才等)主要掌控在政府手里,体制改革及其相关政策措施对于中国文化经济的发展战略至关重要,这也是文化经济发展的中国特殊性。
由于文化建设的经济环境、技术条件等在进入“十三五”以来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中国的文化经济发展战略也相应地开启新的模式。文化体制改革从20世纪90年代正式拉开帷幕,主旨是借鉴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按照公共文化与文化产业分类发展的大思路,将一些意识形态属性不太突出、运营比较困难的文化部门及相关行业(比如电影制作放映、图书出版发行、演艺院团等)逐步推向市场。分类改革的意义在于既保障文化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又发挥了市场的积极作用,确实在特定的历史阶段起到了释放制度红利,促进中国文化经济發展繁荣的重要作用。但是,脱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功利性动机,使得文化体制改革从一开始就存在利益团体博弈及公共性失语的问题,艺术表演在一般市场经济国家都属于公共性强而存在市场失灵的文化行业,传统图书出版在英国以“不能向知识征税”为由而始终作为准公共品业态存续,这些行业在中国却率先被改革被推向市场,而具有显著市场竞争优势的电视传媒反而始终保留事业属性,这类文化事业部门利用行政垄断性传媒资源向市场套利。事业单位企业化运营和企业单位事业化管理,这种混合特征表明分类改革的不彻底性以及中国文化经济的特殊性。“十三五”时期前后,在新常态的经济发展语境中,中国文化经济发展格局从中观向微观和宏观延展。微观端日益重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及文化机构的运营问题,宏观端更加重视文化创新与经济转型升级的相互关系。公共文化与文化产业交融、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的文化经济发展战略格局的确立也和数字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飞速发展密切相关。文化传媒的数字融合在中国的发生是如此地突然而猛烈,让掌握广播媒体行政垄断权益的国有文化部门有些措手不及,也令文化体制管理部门猝不及防。大张旗鼓提出“融媒体”的顶层发展思路体现了在新经济和新技术条件下中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新思维,即从分类改革正式转向融合创新。
一、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的融合催生战略性新兴产业
近现代以来,中国对于科技创新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甚至成为民族国家起死回生伟大复兴的最大希冀。“科技救国”“科技兴业”“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等提法层出不穷,公共政策与公共资金都给予科技创新不遗余力的支持。在这样的氛围中,科技创新不仅是不假思索即被认可的正确价值,也是取得政策支持和财政资源的最佳概念。中国很快成为国际上申请专利数量最多的国家,但专利的转化率却低得可怜,这可以称之为中国式科技创新泡沫。文化领域随着大发展大繁荣的号角吹起,科技创新的泡沫同样如同顽固的强大惯性一样蔓延到文化创新的春天故事里。所幸的是,虽然部分急功近利的政策与好大喜功的实践激发起大量的创新泡沫,但无论如何,创新的价值是确切存在的,各界对于创新的意义是有充分共识的,创新的规模效益也随着泡沫一起形成了。更重要的是,创新的环境逐步改善,创新在量上的累积逐渐发生矿化反应,浮泛在表面的泡沫逐渐风干,创新的珍宝浮水而出。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一种政策正确的概念或生拉硬拽的拼凑,但随着中国文化科技发展生态的日臻优化,也随着数字互联网文化消费新势力的迅猛崛起,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的融合便有了化学反应和内生动力,在政策层面,也应运而生类似数字创意产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
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在“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持续增长动力”篇章中首次提出了“大力发展数字创意产业”。在随后正式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绿色低碳、高端装备与材料、数字创意等领域的产业发展壮大。2016年底,数字创意产业正式纳入《“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提出了在未来五年国家要促进数字创意产业蓬勃发展,创造引领新消费。以数字技术和先进理念推动文化创意与创新设计等产业加快发展,促进文化科技深度融合、相关产业相互渗透。到2020年,形成文化引领、技术先进、链条完整的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格局,相关行业产值规模达到8万亿元。
这次中央政府使用了一个特定的专有概念——数字创意产业,没有使用文化科技,这个词有些浮泛模糊,也区别于文化产业的范畴,表明数字创意产业是一个新的交叉范畴,是文化创意、数字科技与相关产业交叉融合具有独立特质的新兴战略性产业。从硬体到软体,从创意到产业,关于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规划总体上周密完整,具体而微,但显然是从供给侧进行的部署,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战略性支持,也是对于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互动影视等新兴数字技术发展以及创意设计日益成为产业核心价值的积极呼应。
其实,从更为现实的动力来看,传统的内容消费快速地向数字创意消费的升级转型是日益显著的市场趋势。在20世纪90年代,全球实体唱片音乐产业严重衰颓,数字音乐及其消费模式对于传统音乐产业产生了本质性的冲击,直到以苹果数字音乐商店为代表的数字音乐盈利模式逐步稳定成熟,音乐产业不仅开始复苏,也逐渐显现更具包容宽度和价值深度的大数字音乐融合经济前景。互联网视频内容业态的兴起很快对电视业形成破坏性冲击,视频消费者几何级累积,而电视开机率严重下滑。以5000万受众规模作为一个标尺,不同媒介实现这一数量所经历的时间,广播用了38年,电视13年,而互联网仅仅用了5年。[1]
数字创意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中国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被提出来,根本的动力是中国的互联网用户及其数字内容消费在需求侧的爆炸式突起形成了对于传统文化传媒产业的剧烈挤压以及对于数字创意供给升级的倒逼。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到2016年12月,中国互联网用户规模达到7.31亿,过去一年新增网民4299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3.2%,较2015年底提升2.9个百分点。预计2017年我国网民规模将达7.72亿,互联网普及率将达55.9%。移动端网络用户是发展主力,截至2016年12月底,手机网民达到6.95亿,网民占比从2015年的90.1%进一步跃升至95.1%。[2]
基于互联网的数字内容消费日益活跃,数字内容版权付费收益模式逐渐成熟。根据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网络新闻、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等典型数字内容行业的单个行业用户规模都达到3亿以上,网民使用率都在45%以上,而且2016年都比前一年有大幅度的增长(参见表1)。新兴的互联网直播,如游戏直播、体育直播、演唱会直播等,用户规模在2016年实现爆发式增长,12月底的用户规模达到3.44亿,比6月份净增长1932万。[2]
另据蓝莲花研究机构发布的关于数字内容付费的研究报告显示,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用户付费意识的觉醒以及企业和内容创作者制作出越来越精美的数字内容,用户对数字内容的付费意愿和实际付费行为正在快速增长起来。从用户付费类型来看,用户付费内容日趋多元,游戏、直播、视频、阅读均为用户付费较大的内容,其中直播、视频、音乐这类视频化和娱乐性的内容增速最为让人瞩目。2016年估计用户数字内容付费规模达2123亿元,同比增长28%。[3]其中游戏是第一大用户付费内容,但非游戏付费规模正在高速增长,达到515亿元,同比增长66%,占比提升至24%,预计2018年这个比例将上升至31%(参见图1)。[3]中国音乐版权付费环境一直饱受诟病,但在最近实现了显著好转,按照《2016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报告》,在2015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版权许可收益达到1.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创历史新高。[4]
面向以创新为内涵的发展新方位,中国文化产业在2016年经历着深度结构性调整,带动文化消费实现结构性释放。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数据表明,2015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68.56亿元人民币,人均GDP为50116.67元人民币,折合约为7258.87美元。我国的文化娱乐消费占比很低,但近些年增长明显。2013年居民文化娱乐消费占比只有4.4%,2014年为4.6%,2015年达到4.8%。[5]
中国文化消费潜力巨大,文化产业在供给侧的结构性调整正在成为最有力的市场红利,数字创意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纳入国家发展战略版图,与正蓄势待发的文化消费市场形成供给与需求的良性呼应。
二、文化金融合作日益深化
文化领域与金融领域的融合是中国文化体制改革深化的重要标志,可经营性文化领域的市场化和资本化在中国几乎是同步发展的,市场化即意味着从政府出资供养到吸纳社会资本自负盈亏。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资本是一种高效的资源配置机制,文化产业的成长与竞争力的提升,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成为必要条件。国有文化企业的市场化发展壮大需要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引入社会资本,非公文化产业与社会资本的对接相对更自由也更迫切。文化产业领域的银行信贷、债券市场、股权市场乃至互联网金融等在国内都有了跨越式的发展。需要注意的是,当前文化金融的融合,不仅活跃在文化产业领域,在具有一定市场失灵性质的非市场化文化领域,文化金融也得以快速发展,比如公共文化设施的政府与社会合作投资,比如博物馆等文化事业单位以资源作为股权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发运营文化创意产品。
文化产业与公共文化的发展需要金融资本的支持,金融业与资本市场在新时期也把文化领域作为重要的战略性增长点来拓展。随着中国金融业在国际化开放以及市场化竞争的体制机制改革日益深入,加上互联网金融来势汹汹的逼迫,银行的垄断优势日渐被侵蚀,生存与竞争的压力推动传统金融业开始关注并探索新兴的文化金融。虽然对于这个行业的特殊性尚未完全理解,这个行业的风险也还有待专业化的管理,但文化领域的战略价值和成长潜力也还是引起了保守的间接金融代表银行业、保险业的高度关注与热情。具有较大风险承受力甚或风险偏好的直接金融与文化领域的融合度就更深入更广泛了,文化类的股权市场、债券市场、互联网金融等都在这些年有着狂飙突进式的发展。2014年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体现了文化与金融领域政府主管部门的战略性共识,也适应了文化金融繁荣的现实诉求。这个意见进一步激励了文化与金融融合发展的热情,文件提出的关于开展文化金融合作示范区的意见得到地方政府的积极响应,成为2016年文化金融合作的重要热点。
国内关于文化金融的统计目前还没有官方的统计体系,从多个数据渠道的综合分析来看,最近几年文化金融的总体规模增长至少超过20%,多元多层次的文化投融资体系正在形成。根据新元智库·中国文化产业投融资数据平台的综合报告《文化产业吸纳资金量迅猛增长,文化产业创富效应凸显》,2016年进入中国文化产业领域的资金規模呈爆发增长,达到其有记录的历史最高3951.08亿元,比起2015年,规模增长了690.93亿元,增幅高达21.19%。而此前的2015年(3260.15亿元)比2014年同期增加7亿左右,增长率只有0.21%。文化产业投融资最为活跃的十大行业分别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旅游业、影视制作发行、软件业、文体娱乐器材制造、网络游戏、出版与发行、体育产业、广告创意与代理、互联网内容制作。债权、股权等直接投融资渠道流入文化产业的资金规模显著,总体上看股权投融资模式是主流,在规模和增速上都更为显著。参见段卓衫:《文化产业吸纳资金量迅猛增长,文化产业创富效应凸显》,http://www.cciresearch.cn/detail.html?id=29656,2017年3月31日。据新元智库中国文化产业投融资数据平台显示,2016年我国文化产业通过债券、信托、IPO、上市后、创投、PE、新三板、股权众筹、奖励众筹融资渠道流入的资金分别为892.6亿元(22.59%)、39.92亿元(1.01%)、250.57亿元(6.34%)、1432.99亿元(36.27%)、238.66亿元(6.04%)、877.12亿元(22.20%)、204.84亿元(5.18%)、3.82亿元(0.10%)、10.54亿元(0.27%)。其中,奖励众筹、信托、IPO、上市后、新三板、创投、PE融资渠道资金流入量对比2015年同期均出现了上涨,且前四者的增长率均保持在60%以上,分别为277.14%、91.00%、88.64%、64.38%,后三个渠道的资金流入规模增长速度相对较低,分别为32.27%、23.30%、0.06%。仅有股权众筹、债券融资渠道的资金流入量相比2015年出现下滑,分别下滑56.83%和10.56%。
从趋势上来看,相比间接金融,直接金融会成为文化产业投融资更有生机的增长方式。中国的直接融资基础相对比较薄弱,制度规范也不够成熟,但创新发展空间巨大。股权投融资的模式一直是主流热点,多年来在资本市场的创新发展很快,甚至出现了过度发展的问题,而债权投融资市场的发展相对比较滞后,文化金融在这个方面的增长还有很大的潜力,比如基于文化类无形资产或收益权的资产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兴未艾。
间接金融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近些年文化领域的信贷规模增速很快,但从最新的数据分析,文化信贷的增速放缓甚至收缩会成为趋势。银行体系占有的存量资本规模最大,也拥有最为充分的信息优势,从2010年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等9个部门发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到2014年文化部等三部委的《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文化金融政策的着力点都指向银行信贷,作为国有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银行业也积极响应,文化领域信贷规模从2010年700多亿人民币快速增长到2015年的2500亿左右的规模,年均增幅高达30%左右(参见图2)。但毕竟银行信贷属于风险厌恶型的资金,文化产业具有典型的轻资产收益不确定特质,加之“新常态”下文化产业总体呈现增长缓滞的现象,2016年文化领域的信贷增长出现下滑迹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2016年6月末,整体服务业的本外币中长期贷款余额25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1%,增速比上季末低1.8个百分点。其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18.9%,增速比上季末低3.4个百分点[6];2016年12月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8.3%,增速比上月末低0.6个百分点[7]。
三、打通事业与产业区隔的文化创新融合发展机制正在形成
文化是人类群体的总体性价值系统,文化创新是文化内部与外部充分交叉融合的综合工程。在普遍的文化事业体制时期,条块分割的文化管理机制严重束缚了文化生产力,导致文化产品与服务短缺,几乎没有文化创新活力。通过文化体制改革,部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在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情况下,国家大力扶持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生产力得到极大地解放和发展,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供给日益丰裕,但低水平同质化的问题显著,出现了有高原缺高峰的文化创新困境。在新时期,文化创新活力的释放需要进一步打破分类改革的平行模式,回归文化建设发展的本位,回归文化的包容与包容的文化。
打通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体制区隔的动力首先来自文化发展与管理的目标性需求。在我国,文化事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本身就包含文化产业部分,狭义是指与文化产业相对应的文化部门统称。在文化体制改革的语境中,一般认为文化事业侧重社会效益,而文化产业偏向经济效益。然而,从最近的文化管理导向来看,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这种约定俗成的区别有混合的趋势,即文化事业要有经营意识,而文化产业强调社会效益优先。2015年9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提出文化企业必须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强调国有文化企业要在推动两个效益相统一中走在前列。文化产业的这种事业化要求导向在2016年得到各级政府与各类文化管理部门的积极贯彻。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统一也体现在总体的文化市场监管方面,文化事业部门产出的文化产品或服务于文化产业领域供给的产品服务在市场领域都是文化消费对象,要求监管的尺度和力度都是一样的。随着互联网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原有的条块体系文化管理机制显得越来越不适应,出现了所谓监管尺度的“不公平论”,比如认为网络文化内容比传统事业性质媒体内容“尺度”更大、更能吸引消费者,因此传统媒体的受众大量流失,经济效益大幅下滑也是由于这种监管的不公平导致的。为了适应“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拓展,文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各类文化市场主体迅速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大量涌现”的新形势,2016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文件明确了综合执法适用范围、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健全综合执法制度机制、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运行机制六大重点任务。
公共文化建设与市场机制的融合在2016年实现了多维度的突破。从文化经济的范畴来看,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是互生互补的有机共同体,文化事业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文化产业是文化事业发展的引擎。诚如人民网上关于“文化事业”的词条所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两翼。文化产业水平反映着文化事业的发展程度,没有高度发达的文化事业为基础,没有原创性的文化成果和大量的知识产权,文化产业就没有发展的基础;而没有发达的文化产业,文化事业也就缺乏发展的动力和资金。”[8]2016年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对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作出部署,明确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文物单位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文化文物单位进行创意产品开发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在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实现公共文化资源市场价值的有益机制,是实现公共文化机构可持续运营的长效机制。与公共文化部门开展合理的市场化创意开发有异曲同工的重要措施是文化领域政府与企业合作投资模式(PPP模式,即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也在2016年有了实质性的推进。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文化领域首次被纳入其中。2016年6月,财政部联合文化部等二十部委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文化部门首次作为工作的推动部门,出现在国家PPP战略实施的文件中。2016年6月27日,为推动文化领域积极申报PPP示范项目,文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第三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补充通知》(简称《补充通知》),提出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800万元。“显而易见,PPP模式可以直接缓解当下的文化产业融资难题。对于具有公益性质和经营性质的文化公共设施,资本市场已成为文化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9]文化领域的PPP模式是當前中国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创新机制,有机融合政府与市场的力量,在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可以发挥极为重要的支持作用,对于公共文化资源的合理保护与长效开发也可有大作为。2017年3月15日,由中文在线与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联合发起的国内首个专注文化PPP领域的研究机构“中央财经大学文化PPP研究中心”正式成立,这标志着中国的文化经济融合创新发展模式进入到学术提升阶段。
文化创新的融合带动效应在特色小镇建设的新浪潮中得到广泛共识和全面实践。2016年,文化产业创新附加值及其辐射带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意义被充分重视。文化创新赋值区域经济增长,文化经济的融合发展模式逐步成为区域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文化+”战略不断凸显,通过延伸文化产业链条,推动文化与经济、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渗透融合,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特色农业、制造业、旅游业、体育产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发展特色文化产业被纳入绝大多数地区发展规划,同时,特色文化也成为区域发展的关键支撑点。比如2016年的另一个焦点——特色小镇的建设就是明证。本课题组研究发现,特色文化旅游成为引领特色小镇发展的核心引擎。在首次入选的127个小镇中,有100个特色小镇开发与文旅产业有关,占到特色小镇的78.74%。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特色小镇,基本上都与文旅产业开发有关。
文化创新的融合协作保障机制在2016年随着财政部文化司的设立而正式开启。2016年11月,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与财政部教科文司的文化处进行职能合并,成立了财政部文化司。财政部表示,财政部专门设立文化司,综合统筹文化行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相关的财政服务职能,集中行使宣传、文化、体育、旅游等相关部门的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资产管理工作。中国文化领域的管理长期存在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的问题,尤其是随着文化经济的融合发展以及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广泛应用,现有的政府管理体制的不适应问题越来越突出,这在很大程度上对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战略实现形成了制约。财政部文化司的设立让人不免憧憬中国的文化大部制早日实现。
[参考文献]
[1]电科技:《Netflix预言电视将消亡 近3万频道何去何从》,http://tech.sina.com.cn/zl/post/detail/i/2017-04-07/pid_8510421.htm。
[2]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http://www.cnnic.cn/gywm/xwzx/rdxw/20172017/201701/t20170122_66448.htm。
[3]卢扬、王嘉敏:《游戏领跑互联网内容付费》,《北京商报》2016年10月13日。
[4]中国音乐财经网:《2016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报告(总报告)》,http://www.chinambn.com/show-3949.html。
[5]国家统计局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司、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和法制办公室:《2016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17年版。
[6]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上半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3105099/index.html。
[7]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四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3240323/index.html。
[8]人民网:《文化事业》,http://cpc.people.com.cn/GB/134999/135000/8104988.html。
[9]魯元珍:《PPP模式为文化产业带来什么》,《光明日报》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