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在纽约》中有一句台词:“如果你喜欢一个人,送他到纽约,纽约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送他到纽约,纽约是地狱。”这句话转接到项目经理身上也适用,即“如果你喜欢一个人,让他去当项目经理,因为项目成功了他的业绩很明显;如果你恨一个人,让他去当项目经理,因为项目经常会失败”。
“项目经理是最希望成为总经理的人”“让听得见炮声的人指挥炮火”“项目管理将站到21世纪舞台的中央”……这样激动人心的话经常出现在各种书籍、大会报告或领导讲话中,但在现实的场景却是除非项目经理还兼任着企业其他重要的行政职务,否则他们的权限是十分有限的,且不说项目经理并无选择项目的决策权,就连制订项目计划的权限也不能充分掌握,因为计划受到来自客户的合同限制、来自职能部门的资源和规程限制、来自上司不切实际的要求限制等。因为有“项目经理负责制”,一旦项目失败,人们理所当然地会将项目失败的责任归结到项目经理身上,“项目经理负责制”的含义就变成“项目经理为项目失败而负责的制度”了。
有效的项目治理环境是采取“項目经理负责制”的前提条件。据统计,项目总体成功率依然徘徊在30%左右,而在造成项目失败的原因中,项目决策错误、项目目标不合理、缺乏高层经理的支持、职能部门配合不够等原因占60%以上,这些都是项目治理的问题。如果说项目管理代表项目生产力,那么项目治理则代表项目生产关系;如果说项目管理代表项目成功的内因,那么项目治理则代表项目成功的外因。内因是基础,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打仗打的不仅是前方,更是后援,缺乏有效项目治理环境支撑的项目团队会陷入无后方作战的困难境地。
1911年,泰勒在其《科学管理原理》中将“只要你有合适的人,那么一切都可以放心地交给他去办好了”作为旧的观点来看待。他说:“过去人是第一位的,将来系统必须是第一位的”“老的管理模式是‘积极性加刺激性,实际上全部问题由工人解决,而在科学管理下,问题的一半由资方负责”。在急剧变化的社会环境中,将项目成功的责任完全交给项目经理的旧观念也必须改变,也需要树立“项目问题的一半由项目治理负责”的新观念,只有这样,才能提高项目成功率,才能避免项目经理流汗又流泪,才能走向项目多赢的局面。
丁荣贵教授的《项目治理:实现可控的创新》是国际上较早专门讨论项目治理各种情境的著作,其中讨论了企业高管对项目的责任、企业项目治理平台的建设、企业项目决策机制、企业与政府合作开展项目的治理方式等多项内容。近十年来,该书多次印刷,颇受读者欢迎。现经更新修订,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第2版,以满足读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