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光 黄博
摘 要: 勤理政务,妥善协调民族关系;灵活执法,合理减税;为官廉洁,克己奉公;热情爱民,仗义行事是广东科举清官在广西民族地区政绩的主要表现。广东科举人才辈出;封建朝廷对广东官员在职期间的严格考核;两广均有客家移民群体;广东官办学府及家庭注重“淡泊寡欲”的思想陶冶,是广东科举清官在广西民族地区取得政绩的人才、任官制度、民族人口及教育原因。同时,一些“清官”假借朝廷名义增加税收,成为广西民族起义比广东数量多的原因之一。
关键词: 广东; 封建社会; 清官; 广西; 民族
中图分类号: K206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1-2153(2017)06-0062-05
我国封建科举清官,指清廉的政府官员,又称廉吏、良吏、循吏。按学术界的观点,清官具有以下特点:其一,忠实执法。这些人对封建法律体系及儒家伦理能严格贯彻,在维护法律的外表公平、社会稳定、民心维系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其二,律己。清官是封建官僚团队中严格按照封建纲常要求自己的楷模。清官志向远大,严于律己,品德端正。其三,勤政。勤于事务,精心办差,日夜操劳,不畏艰辛;在国家大局上,审时度势,顾全大局。这些清官的所作所为无疑是应该肯定的。
我国学术界对“清官”研究论文繁多。例如,陈旭《孝亲、忠君、爱民—清官政治思想模式》(1)、 魏琼《清官论考》(2)、颖之《清官研究综述》(3)。广东地区研究封建清官的文章,笔者仅见雷州地区。如,曾國富《古代雷州籍清官事迹述论》(4)。缺少整体宏观探讨。因此,对广东科举清官做整体探讨,将广东封建官员在广西民族地区的政绩做一探索,对加深两广地方文化交流研究及二十一世纪我国政府反腐败倡廉活动,具有历史与现实意义,这也是本文的创新点。
一、广东科举清官政绩
广东“清官”政绩,表现在妥善处理民族关系、严于执法、廉洁奉公、关心民生等方面。
(一)勤理政务,妥善处事
运用灵活措施,妥善协调民族关系,是广东“清官”的主要政绩之一。
秦朝统一六国后,岭南地区少数民族杂居。正确处理民族矛盾,是朝廷官员面临的一大难题。除采用武力镇压之外,一些官员运用怀柔安抚措施,避免了暴力流血。早在科举制度之前,察举人才,如番禺人唐颂,汉朝任桂林郡布山县(今广西桂平地)令。该地因壮族、瑶族民众多,“号称难治”。唐颂到任后,运用怀柔措施安抚民众,“民感其仁,无梗化者”。唐颂去世之后,布山县“民报祀之”(5)。明朝广西民族矛盾十分尖锐。《明史·广西土司传》记载:瑶、壮、苗族众多,分布于六十三山、三江之地,散居柳州、庆远诸府。其中又以泗城、田州尤为“强悍”。民族起义,叛服无常,令朝廷困惑不堪。在朝廷军队镇压的同时,部分广东籍官员也力主安抚起义民众。如正统年间,南海人胡济任平南县知县时,汉族军队将领韩观镇压大藤峡瑶民起兵,错误抓捕平南县朋化、大同两地瑶民入狱。胡济出面为无辜民众解释,使二千余名壮、瑶民得以无罪释放。(6)弘治十八年,海南人曾昞任上思县同知一职。过去,地方土官为争夺世袭官位,造成少数民族之间互相残杀。曾昞到任后,率领地方官员向朝廷上奏,改土归流,避免了少数民族之间的残杀。又,广州人张祐,明朝正德年间任广西武职。壮族人王受、卢苏聚众在田州武装起兵。总督王守仁奉命镇压,张祐主张:“可不烦兵而下”,提倡采用仁义安抚起兵的少数民族。后王守仁采纳了张祐的建议,王受、卢苏帅民众归顺了朝廷。田州民众为报答他的功绩,设立祠坛祭祀张祐。(7)
(二)灵活执法,合理减税
我国封建社会,地方行政官员同时掌握司法、征收赋税等多项权力。因此,秉公执政对维护地方社会稳定,非常重要。因封建官员队伍中,有部分人不能公平施政,因此,广东籍官员能结合民族地区特色情况,做出成绩的,自然受到了广西少数民众的赞扬,获取清官的美誉。科举制度之前,有察举人才,如东汉永建年间,南海人陈临任苍梧太守,注意用刑与人情结合。一年,官吏逮住某杀人犯,准备处死。当陈临知道其家中无后代时,令犯人妻子入狱。待妻子产一子后,才将犯人处死。此事让苍梧少数民族佩服陈太守的治理。(8)
在征收赋税方面,一些广东官员改变暴力征收的手段,运用理性说服的策略,取得了良好效果,赢得了少数民众之心。如新会人萧嘉祐,永乐年间在恭城任县令,对地方瑶民实行儒家诚信管理,使民众信服。凡朝廷有赋税,萧嘉祐不需武力征收,仅以“片纸招之”,发布告示,壮瑶各族群众,会按期完成,“无有后者”。(9)嘉靖年间,梧州府一些官吏借征收官府赋税之间,豪取民利,祸害百姓。顺德人刘士奇到知府官位后,按照朝廷律令减轻,并公示全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打击梧州境内违法犯罪。一强盗偷得巨额金银,被捕后拒绝认罪。刘知府密派人前往其家中取得赃物,使罪犯认罪。(10)
(三)为官廉洁,克己奉公
崇尚清贫节俭是我国封建社会道德与经济思想的一项内容。古代思想家孔子提倡饮食不“求饱”,住房不“求安”,他赞扬学生颜回清贫乐观行为(《论语·雍也》)。荀子把清贫节俭视为与自然界作斗争、获取财富的一大措施。他说:“强本节用”,人们则不会贫穷。(《荀子·天论》)。墨家也主张节俭清贫,认为节约“则财足”(《墨子·辞过》)。在广西民族地区任职的部分广东籍官员反对统治者和贵族、官吏生活奢侈的作风,他们为官清廉。具体表现在其一,拒绝贿赂。如南海县进士吴让,在临桂县任官以清廉著名。天顺年间,升庆远府知府。下属州县均为土官。到任后,土官献三百银作见面礼,坚决不收。南丹州知州莫氏误解吴知府,加倍馈银,吴氏留下“暮夜怀金岂不知”诗句,表明了自己清廉的立场。(11)又,番禺人龚遂,景泰年间任柳州知府,因政绩突出受到朝廷奖励。田州土官岑镛修建祠堂,龚知府为他写了“祠堂记”,岑镛回送礼物,被拒绝。龚遂任满归乡,中途遭强盗抢劫,因行囊尽为图书,无分文可劫夺,强盗只好放弃离去。灵川位于广西通往中原要道。过去,县令对过境的高级官员,均备礼物贿赂。嘉靖年间,东莞人李衷同为县令后,对过境官员仅饭菜招待,有人劝李知县备礼品接待,遭他拒绝。(12)其二,捐献俸禄,施恩于民。例如,新会人谭虬,万历四十年,任恭城县令。对县内少数民族生活疾苦,深入了解“务得其状”。某年县内饥荒,谭知县用自己俸禄,在万寿寺开设粥棚,挽救了千余饥民的生命。(13)其三,辛勤执教。宣德年间,潮阳人萧銮。宣德年间主持广西学政,勤俭持教,学风改善,回归广东时,“囊无长物”。桂林地区生员路过潮阳,仍然登门求教,萧銮照旧认真教导,不求分文回报。(14)
(四)热情爱民,仗义行事
《论语》中,孔子提出“仁义”思想。孟子进一步发挥这一主张,形成“以民为本”政治理论。倡导宽厚待民,广施恩惠,当官以德的政治理念。在儒家“爱民”思想的影响下,一些广东籍官员在施政过程中,做了一些对少数民族群众有益的事情。生产方面为地方百姓除弊兴利;生活方面关心民众疾苦。元朝,遂溪人孙希武任在广西宾州(今广西宾阳县)、贺县等地为官,除“守己廉洁”外,还努力关心民族群众生活疾苦。(15)海康人张昊,永乐年间任广西平乐知县,将官兵侵占的土地退还给民族群众,使无住房群众得以安居。当地“人祠祀之”。归居家乡后,仍家居清淡。(16)番禺人余用讷,景泰六年任郁林州知州,关爱少数民族疾苦。一年洪灾,农田无收,农民流离失所。余知州报奏朝廷,减免民众税米五千余石,灾民获得再生。后升浔州知府。(17)又,景泰年间,新会人区昌任岑溪典史。当时瑶民兵战不断,民众无法安稳耕田。区昌奏请朝廷,派土司官兵防守在永、连乡两地,从此,当地能够安心耕田。各族民众“甚德之”。(18)又,弘治年间,海南人曾昞任上思县同知时,发动民众修建城池,广招各族民众千余人,给土地,让民众安心耕种。曾昞的抚民措施获得少数民族群众的赞扬。
二、积极作用成因探索
(一)广东科举精英辈出,是人才原因
从人才学角度分析,广东科举人才比广西强势积极作用,表现在以下两点:第一,明清时期,广东省科举精英比广西人数多。明代广东官府共举办乡试91次,产生举人约6 900名(19)。明代广东省考中853名进士,占全国总数的3.5%(20)。明代广东各府进士人数为:广州府462人;潮州府154人;惠州府有44人;琼州府58人;肇庆府53人;高州府39人。(21)清朝广东省进士数量,据学者沈登苗最新统计,共计1 014人。其中顺治34人;康熙91人;雍正61人;乾隆255人;嘉庆106人;道光139人;咸丰36人;同治79人;光绪205人。广西共计568人,位居全国第17位,远在广东之后(22)。因此,许多广东举人、进士入仕以后,到广西任官。
第二,广东部分官员到广西任职前,已在官场积累了成功的管理经验,为他们日后在广西取得良好政绩,奠定了基础。明朝潮阳人萧銮,宣德年间进士,初任官“行人”,出使甘肃,拒受地方官员私下馈赠物品,并告知来人:吾奉朝廷之命,宣谕地方,岂能受他人贿赂?升江西道“监察御史”期间,无畏贪官强权,某地出现冤案,株连无辜平民百人,不怕左都御史等势力威胁,将冤情报奏朝廷,让冤案平反。后授广西提学佥事(23)。海康县人冯彬,进士出身,初任平阳、上海二县,为官认真执法,严惩不法奸商。注重教化,安民以儒家礼仪。他洞察细微,办案严谨,施政惠民。因政绩卓异,嘉靖二十五年任广西监察御史(24)。南海县人霍与瑕,进士,初授慈溪县、鄞县等知县,官至兵部员外郎。后因政绩卓异,万历年间改任广西佥事(25)。
(二)封建朝廷对广东官员在职期间的严格考核,是考核与用人制度原因
封建王朝对地方官员的考核,有“功”者升官,无“功”者受贬罚。例如,汉代有“上计”的考核地方官员制。每年一次考核名为“上计”。每三年一次考核,叫“大课”。封建皇帝对地方官员的考核,有一套体系。如唐朝制定了“四善”(指官员品德考核的四项标准)、“二十七最”(是各官衙管理职权不同而制定的具体问责标准)(宋人洪迈《容斋随笔·容斋四笔》)。明代正统初年出台了“宪纲条例”,弘治年间又制定了“会典”,完善了明朝考核官员的法规与细则。清朝乾隆制定了“钦定台规”这些对各级官员的考核制度,规范了官吏施政言行,提高了封建官员品德约束、纪律约束,坚守封建道德,严格执政的觉悟,可推进官员儒家价值观、加速他们优秀道德的培养。广东地区的清官是经过多次挑选才能步入官场,特别是清贫出身的官员深知获得科举功名及官职来之艰辛。因此,这部分人对官场非常警惕,为官一任仍坚持于闲暇之时攻读儒家经典,追求心中为国为民的远大抱负。在数十年的时间中,形成了崇尚廉俭、克己奉公、自觉守法、励精图强的卓越人品(26)。
广东籍官员能到广西地区任官,与朝廷选官制度密切相关。如乾隆十七年(1752年),规定连续三次考进士不中的各地举人,吏部根据举人外貌与语言两项条件进行选择,分两等授官。上等任县令,次等授官学教职。其选官人数,按照各省大小,分别为四十至二十人。这样使落榜举人有更宽的为官途径,称为大挑(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五三《礼部贡举》)。遂溪人黄炳,乾隆年间大挑,以知县录用,授官广西,先后在兴业、博白、贵县、武缘等县为官,廉介爱民。卒于官时,“囊橐萧然”,依靠朋友出资,才得以埋葬。
(三)两广均有客家移民群体,是民族人口原因
广东籍官员到广西地区任官,与广西已移居许多广东客家人民族人口有一定关系。
学者郑维宽等人认为,宋朝广东客家开始移居广西(27)。例如,东莞客家人钟宜万,南宋时帅兵抗元兵败后,在广西郁林州农村隐居,成为现在玉林钟姓客家人始祖。《桂平县志》载:明代,广东客家人迁移到广西地区人数“弥繁”。据明人霍与瑕《霍勉斋集》卷20记载,明代年间,广西左、右江地区人口50%为广东客家人。又,民国《广西通志稿·氏族二》记录,明代从广东客家移民到广西定居的有江、王、吴、梁、钟、陈、甘等七种姓氏。清代前期,广东客家人采取西江水路、欽州等地陆路并进的路线,向广西西南、东南、东北部、中部等沿江地区移居,各地山区成为客家人定居点。到咸丰初年,广西总人数中,本地壮、瑶族族人口只占30%~40%,广东客家人数居多。据清代宣统二年(1910年)官方统计,广东客家约有890 000人(28)。
当代学者刘加洪认为,客家人在移民过程中形成了“勤劳节俭”的生活习惯。西晋末年,客家人为了不屈服外民族的统治,从中原向南方移民。经过了无数次战祸、灾害、伤病、饥饿等磨难。无数前辈缺吃少穿,过着艰苦的移居生活。许多客家人在移民时培养了吃苦耐劳的作风,并把这种作风中原儒家中,养成了廉洁奉公、老实做人、冒险进取的生活、工作风气,构成了客家人显著的“清正廉洁、积极进取”的光荣传统(29)。
(四)广东官办学府及家庭“淡泊寡欲”思想熏陶成绩突出,是教育原因
到广西地区任职的广东籍官员,许多年轻志士出生寒门,盼望通过读书、应考来改变低微的命运。但封建朝廷选拔官员品德放在第一位。因此,一些广东籍清官在参加科举考试前,接受官办学府的教育,熟读四书五经,饱受儒家传统思想及廉洁道德的熏陶。成人之后,依据封建朝廷对官员的要求,修炼自己的品德,长期培养了勤恳劳动、言行谨慎、大公无私等优秀品德,胸有为国为民的远大理想,给日后在朝廷为官打下品德基础。以雷州地区为例。宋代开始,雷州各地的官办学府已有,至明清两朝各类学府、书院数量增多。富家子弟与部分贫寒子弟积极接受科举考试教育。历书记载,雷州半岛虽远离中原,但民风淳朴,“人多向学”(30)。官、私学教育中,朱熹理学思想占有较大内容。在理学思想教育下,许多读书人养成了“淡泊”品德。万历、嘉庆《雷州府志》的《乡贤志》及《人物志》中,记载了部分受过理学教育的雷州生员,不论考中科举功名及当官与否,持“淡泊名利”、“清贫寡欲”的读书人许多。一部分人出资护贫,慷慨助人;一些人荐举贤才,不谋私利;一部分人家庭虽贫,却推辞不义之财。这些现象与理学清贫寡欲观点有密切关系(31)。明清期间,广东地区教育发达,超过广西。如,明代惠州府官办学府及书院数量,据明朝《惠州府志》记录,惠州府内有官办儒学九所,各类书院二十四所。府内以博罗、归善两县的儒学及书院为多。明代,王守仁“心学”的致“良知”、新会地方学者陈献章为代表地方儒学流派在惠州影响较大。书院普及,对于惠州民间教育与科举振起,清廉思想的传播发挥了巨大作用(32)。
最后,在肯定清官政绩的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广东一些冒牌清官对广西少数民族残酷剥削的危害。部分官员假借朝廷税收之名,中饱私囊,导致赋税“头绪纷繁”,平民对税收,“茫然不知名目”,为躲避赋税,贫民被迫流浪,“十室九空”,浔州、柳州等府“独甚”。(《神宗实录》卷二八一)。一些少数民族头领被迫率众起义。因此,冒牌“清官”的腐败也成为明清两朝广西民族地区民众造反比广东多的重要原因之一。
注释:
(1)陈旭. 孝亲、忠君、爱民—清官政治思想模式[J]. 同济大学学报,2004(6):96-115.
(2)魏琼. 清官论考[J]. 中国法学,2008(6):129-144.
(3)颖之. 清官研究综述[J]. 中国史研究动态,2006(1):11-16.
(4)曾国富. 古代雷州籍清官事迹述论[J]. 岭南文史,2013(1):34-41.
(5)民国黄占梅修,程大璋纂. 卷二十一,职官,唐颂传[M].桂平县志,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版,1968:609.
(6)清张显相等人编. 卷十五,宦绩,明朝胡济条,平南县志[M]. 平南县:武城书院刻板,道光十五年印刷,1835:4.
(7)清张廷玉等. 卷一百六十六,列传第五十四,张祐传[M]. 明史,北京:中华书局,1979.
(8)谢启昆等. 卷二百四十一,宦绩录一,陈临传,广西通志[M]. 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6211.
(9)清陶墫,陆履中等人修. 卷三,宦绩,萧嘉祐传[M]. 恭城县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303.
(10)清朝吴九龄等修,卷之十四,宦績上,刘士奇传[M]. 梧州府志,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版,1962:309.
(11)清蔡呈韶等修,胡虔等纂. 卷二十六宦绩,吴让传,临桂县志[M]. 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版,1967:433.
(12)谢启昆等. 卷二百四十七,宦绩录七,龚遂传,卷二百五十,宦绩录十,李衷同传,广西通志[M]. 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6321、6375.
(13)清陶墫,陆履中等修. 卷三宦绩,谭虬传,恭城县志[M]. 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版,1968:305.
(14)清臧宪祖等人纂修. 卷十四,人物,萧銮传,潮阳县志[M]. 海口:海南出版社故宫珍本丛刊影印本,2001:86.
(15)欧阳保等. 卷十七乡贤志,孙希武传,万历雷州府志[M]. 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9.
(16)谢启昆等. 卷二百四十六,宦绩录六,张昊传,广西通志[M]. 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6311.
(17)清冯德材,全文炳. 卷十四,宦绩录,余用讷传,郁林州志[M]. 台北:成文出版社,1967:177.
(18)清何梦瑶,陆本仁等人. 名宦志,明朝区昌条,岑溪县志[M]. 台北:成文出版社,1934:14.
(19)郭培贵. 明代东莞地区的科举群体及其历史贡献[M].暨南学报,2008:116-125.
(20)吴宣德. 明代进士的地理分布[M]. 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9:271-274.
(21)陈友乔,李建忠. 明代惠州府进士初探[J].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4(9):1-7.
(22)沈登苗. 再论清代进士的时空分布[J]. 杭州学刊,2017:(4).
(23)杨群熙编著. 潮汕历史名人录[M]. 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1991.
(24)汪森辑,吴中任,梁超然等校注,卷26,粤西丛载[M].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2007:452.
(25)官修. 明实录,510卷,世宗实录;50卷,穆宗实录[M].台北:台湾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3.
(26)张李军,阎丽丽. 古代清官的人格特征及其成因[J]. 廉政文化研究,2016(1):79-84.
(27)郑维宽. 宋代以来客家移民开发岭南西部边疆的过程及其历史意义[J]. 广西地方志,2013(5).
(28)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晚清和民国时期广西统计史料摘编[M]. 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89:183.
(29)刘加洪. 客家人廉洁清正、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J]. 嘉应学院学报,2010(4):17-22.
(30)明李贤. 卷82雷州府风俗,大明一统志[M]. 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
(31)曾国富. 古代雷州籍清官事迹述论[J]. 岭南文史,2013(1):40-47.
(32)陈友乔,李建忠. 明代惠州府进士初探[J]. 广东师范学院学报,2014(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