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开发研究

2017-05-27 23:16孙由体
中国教育技术装备 2016年24期
关键词:法治教育现代信息技术校本课程

孙由体

摘 要 以法律与生活课程开发为例,从学情调查、设计理念、内容组织、方式方法和课程评价等5个方面,对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的开发内容进行探索。

关键词 高职院校;现代信息技术;法治教育;校本课程;法律与生活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489X(2016)24-0089-03

1 高职院校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开发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的缘起

目前,高职院校学生接受法治教育的主渠道是依托开设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进行的。在教学实践中至少存在两个问题需要解决:其一,由于这门课一般只开一学期,少部分学校开设一学年,这样一来,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就出现难以持续的问题;其二,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之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行本科专科“一本通”,其权威性固然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教材在法治教育的内容选择、学时安排上没有也不可能充分考虑到各类学校、不同层次学生的实际,针对性不强、缺乏灵活性的问题也是不争的事实。

此外,在信息時代背景下,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中如何有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适应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提高教学实效性,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解决上述问题的一个可行之举就是基于现代信息技术,针对高职学生学习法律的现实需求,开发增设法律类校本课程作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后续拓展课程,在一定的层面上也可以弥补国家统一法治教育课程教材的不足。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就开发了法律类校本课程——法律与生活作为公共选修课,面向全校大二、大三的学生开设,成为近年来学生热选的一门课程,填补了高职院校利用课堂开展法治教育的空白,延伸了学生接受法治教育的时间与空间。

2 高职院校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开发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的意义

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的开发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需要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现实中,“信访不信法”“信关系不信法律”等“潜规则”盛行,法律所应享有的至上权威在治国理政中远未得到体现,对于规则的尊重与遵守也还远未成为国人的生活方式。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未来可靠接班人和合格建设者,大学生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培养,不仅承载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梦想与荣光,也关系到自身的成长成才、家庭的幸福与和谐。因此,作为国家统一法治教育课程的延伸和补充,如何有针对性地开发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已成为高职院校法治教育面临的重要课题。

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的开发是落实国家普法规划,推进法律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的重要举措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简称“六五”普法规划)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提出要“加强高等学校普法教育,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积极推进高校法学理论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1]。《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2]。可见,加强对高职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加强法治教育的课程开发、教材建设,正是高职院校贯彻落实国家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

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的开发是适应高职院校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依法治校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集中体现了法治的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共同价值,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治原则和法治目标在价值观上的反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高职院校要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推进依法治校,就有必要开发适合本校学生特点的法治教育校本课程。

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的开发是适应大学生自我法治教育意识觉醒、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的主观需要 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法律素质的人才,不仅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大学生成长成才全面发展的要求。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也是一种自觉的生活方式。随着我国法治建设进程的推进,法律将不可避免地渗透到国家、社会、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一个不知法、不懂法、不尊法、不守法、不会用法的人将很难适应现代生活。因此,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的开发,对于加强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帮助大学生从容面对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各种法律问题,提高自身法律素质,更好地适应现代生活方式,就成为理性的选择。

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的开发是适应以信息技术支撑职业教育改革、提升高职院校法治教育教学实效性的时代需要 《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2〕5号)指出,要“全面加强信息技术支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以先进教育技术改造传统教育教学,以信息化促进职业教育现代化”。近年来,高校校园惨案时有发生,大学生暴力犯罪案件频出。例如:2004年,云南某高校学生马加爵在学生公寓因琐事而用铁锤残忍地杀害4名同学;2010年10月,陕西某高校学生药家鑫仅因交通肇事撞伤人后为逃避责任而杀人灭口;2013年4月,上海某高校研究生林某因琐事在寝室饮水机内投毒,致使室友黄某不治身亡;2013年,南京某高校一名学生因琐事惨遭室友杀害。作案学生不仅断送了自己和受害人的美好前程,而且毁了自己和受害人家庭的希望,这是十分令人痛心的。这些案件的发生凸显了学校道德教育的缺口,也反映出大学生法治教育实效性亟待提高。

在信息化、网络化的背景下,如何适应学生学习方式的变化,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思想、现代教育技术媒体整合教学资源、优化教育过程,以实现对教学资源和教学过程进行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就成为高职院校深化法治教育教学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

3 高职院校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开发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的主要内容

做好学情调查,找准课程开发的针对性和定位 通过学情调查,掌握高职大学生学习法律的现状和需求,尤其是学习的内容和方式方法,在此基础上确立法律与生活课程的定位:此类校本课程属高职院校法治教育范畴,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必修课的后续拓展课程,是面向学院各专业学生在修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后开设的一门公共任选课。

凝练课程设计理念,设定开发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的课程目标 法律与生活课程设计理念为:以学生为本,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坚持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以近年来发生的重大法律事件为切入点,以案说法,介绍相关法律,提高法律素质。按照“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设定课程目标,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的相关法律制度,拓宽法律知识视野;增强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指导学生学法知法尊法守法用法,培植法治认同,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

厘清课程设计思路,组织课程教学内容 该课程立足于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坚持“三贴近”的原则确定主题,围绕主题挑选整合相关内容,从科学性、影响力、实用性等方面筛选法律事件和典型案例,将法律与生活相融合,展示法律的公平与公正,向大学生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思维,学会用法律的眼光透视社会,以法治的观念解析人生,从而达到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目的。

在课程教学内容的组织上,采取专题化教学,不求体系完整,选题可根据教学需要不断调整、完善和更新,与时俱进,尽量避免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相关内容重复。

首先,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权威摆在首要位置。以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以“CCTV12·4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为载体,将“法治的力量”设为第一个主题,带领学生走近法治人物,见证他们是如何影响推动中国法治的点滴进步的,见证他们是如何追寻正义、实现公平的一次次付出的,见证他们是如何为践行法治中国的梦想不停地奔跑呼喊的,从而领悟宪法的精神、感受法治的力量。从2001年开始,CCTV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迄今已走过15年,已经成为央视乃至中国传播界第一法治节目品牌。每年一届的法治人物评选,是法治建设实践中的一件大事,不仅是对过去一年中国法治进程的回望,更是对未来中国法治发展的期待。

其次,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教育的基本任务。以近年来生活中发生的一些重大法律事件為切入点,挑选确立“法眼看醉驾”“消费与维权”“劳动维权”“远离犯罪”“一房三嫁”“婚内婚外”“继承风波”等专题,以案说法,介绍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意识,培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至上、权力依法行使、权由法定等基本法治理念,引导学生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

最后,通过欣赏中外经典法治题材的电影来兼顾法学基础理论和法治文化的学习和感悟。为此,课程内容中特别安排“村规与国法”“影像中的正义”两个专题,组织观看中外法治题材影片。《被告山杠爷》涉及的法学基础理论和法治文化知识主要包括法律的含义、渊源、本质、作用和运行机制,法治与人治,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历史必然性和艰难曲折性。《十二怒汉》是一部以陪审团为主角的法庭戏,是探讨美国陪审员制度和伸张法律正义的经典之作。可以引导学生比较中美陪审员制度异同,理解程序正义对于保障实体正义的重要性,即理解正义为什么要通过让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为什么要深化司法改革、实现公证司法等问题。

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创设恰当的教学情境 公选课一般安排在下午两节课以后或者在晚自习等“业余时间”。通过学情调查了解到,学生上了一天的课,已经很辛苦了,如果还是采用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方式,那么继续坐下来被动地听教师讲课,对他们可能就是苦不堪言的事。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们在认识某一事物时,只用听觉能够认识事物的12%,只用视觉能够认识事物的20%,而视听觉并用,可认识事物的65%。因此,在法律与生活课程教学中以讲授法为辅,更多采取案例教学、以案说法、课堂讨论、多媒体教学等方式方法。其中,多媒体教学以其音像兼备、图文并茂、形象直观、动静相辅、信息量大等特点受到学生的欢迎。恰当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借助多媒体技术设备选取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典型人物、案例、歌曲、优秀影视题材、法治专题片等材料,创设极具感染力的学习情境,使深奥的法理通俗化、抽象的理论形象化、呆板的法条生活化,既容易引起学生的感性共鸣,激发学习热情,引发学习方式变革,又能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教学内容,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从而增强教学效果。

由于公选课人数较多,一般采用大班上课,课堂讨论可以通过建立QQ学习群、课程网站,围绕相关话题,高效便捷地组织学生分享交流,鼓励学生多看一点儿、多听一点儿、多想一点儿、多说一点儿,在学习生活中多做一点儿。当然,这种交流也可以延伸到课外进行。

注重过程评价设计,促进课程教学目标实现 “校本课程的评价就是对自身开发历程进行评价的过程,是对自身开发过程的一种质量的监控过程。”[3]为有效促进法律与生活课程目标的实现,按照“一切有利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来确定课程评价的价值取向。评价主体主要包括学校、教师和学生。评价时机即什么时候评,则涵盖了校本课程开发的整个过程,包括对校本课程实施前的评价、对校本课程实施中的评价以及对校本课程实施后的评价。评价内容可根据校本课程开发的不同阶段,可以分为对校本课程开发的情境与目标定位的评价分析、对校本课程方案可行性的评价、对校本课程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其中,尤其注重课程实施过程的评价,它是一种形成性评价。建立学校督导组的检查性听课评价、任课教师的自我评价、学生调查的反馈性评价机制,关注课程实施的进度、教师与学生在实施课程中参与的程度、是否有效使用了教学资源、实施中与原计划方案有何不同以及实施的效果到底怎么样等。通过过程评价,记录下校本课程实施中的特色与不足,在此基础上对课程的开发项目进行修改,再实践,在不断实验和实践的过程中逐步完善课程,以求适合学生,能成为学生真心喜爱的课程。

此外,法律与生活课程在对学生的学业评价方面,强调学习过程的评价和淡化学习结果的评价是基于信息技术的校本课程区别于其他课程的特色之一。该课程大纲中规定,学生成绩一般由平时上课表现和学习成果汇报书加以评定,总评成绩构成:平时成绩占60%,学习成果汇报书占40%。其中,学生平时表现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上课出勤、参加课堂互动的表现情况综合评定。学习成果汇报书主要包括自我评价,以“法律与生活回顾与思考”为题,分别对“我最难忘的一次课”和一学期的课进行的回顾与总结。其中,要求回顾部分简单交代自己所听到看到的学习内容,重点写自己听课后的思考、评价、收获、体会等,不少于2000字。

这种考核方式注重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情感与价值观,注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参与及收获,有助于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对于学生在互动发言过程中所表现的独立创新意识,不仅进行口头表扬,而且给予加分鼓励。

参考文献

[1]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N].人民日报,2011-07-28(9).

[2]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N].人民日报,2016-04-18(01).

[3]林一钢.略论校本课程的评价[J].课程·教材·教法,

200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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