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治琼
摘 要:质检专业教学担负着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任务,在化学分析实验教学中让学生参与实验准备,教师严格管理、巡回指导,加强技能操作考核,结合企业开展实践教学,让学生正确并熟练掌握化学分析实验技能和基本操作,提高学生观察、分析、解决问题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培养严谨的实验工作作风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为后续课程实验的开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化学分析 实验 技能 考核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4(a)-0164-02
农产品质量检测专业是培养具备指导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农产品质量控制与管理、农产品质量检测、质量检测仪器的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能独立从事本专业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化学分析是笔者学院质检专业一年级下学期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通过化学分析实验课的学习,不仅要培养了学生严谨的实验工作作风、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而且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及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为后续开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食品理化检验技术、饲料分析与检测技术、农产品生产环境检测等专业课实验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1 让学生参与实验准备,激发学生学习实验技能的积极性
让学生从药品的选用、药品用量的计算,到试剂的配制、试剂瓶的分发等各个环节参与整个准备过程。
先由学生根据实验内容写出实验药品、仪器以及配制方法和步骤,教师检查后予以实施。如配制20%的硫酸溶液500 mL,计算时需要量取质量分数是98%、密度是1.84 g/mL的浓硫酸多少毫升?由于参加准备实验的每个学生都有任务,一个学生未完成准备工作就会导致整个实验无法进行,这就激发学生去学习、去思考,从而提高他们的积极性。
2 重视实验过程
2.1 实验中该“粗”时则粗,该“细”时必须细
所谓“粗”“细”指的是必须准确把握“量”的概念,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近似操作(粗),什么时候必须准确操作(细)。如配制1 000 mL,0.1 mol/L的HCl待标定溶液,可近似操作(粗)完成,用量筒量取一定体积的HCl,然后加蒸馏水稀释至1 000 mL;而学生用吸量管准确量取一定体积的HCl,用胶头滴管定容至刻度线,这样做就延长了实验时间。再如水中氯离子含量的测定,准确吸取100.00 mL水样于锥形瓶中,必须准确操作(细)完成,用移液管或吸量管准确量取水试样;用量筒量取水样就给实验带来了误差。
2.2 操作要细心、耐心,不能有“差不多”“将就”的思想
用移液管或吸量管量取溶液时,调整管内溶液凹液面恰好与刻度线相切,有时不是高一点就是低一点,学生两三次不成功后就会没有耐心,觉得差不多就行了;在滴定过程中滴定速度控制不好,滴定终点过量半滴、一滴,将就记录该数据。要想杜绝这些思想的存在,就要求学生实验时多训练这些项目,且要细心、耐心地完成,达到熟能生巧。
2.3 教师严格管理、巡回指导
实验过程中将学生分为几个小组,每组2~3人,指定小組长,在时间允许情况下每人都可操作一遍,如时间有限,则由团队协作完成,由小组长负责。通过巡回指导及时发现学生不足之处并加以引导,对操作不规范的学生耐心细致地讲解、示范,使每个学生的操作都达到规范要求,对实验结果评价不太好的学生可提醒重做补充数据;指导中记录学生的实验表现、实验数据,实验数据经教师签字后学生才能离开实验室,批改实验报告时认真对照学生的实验数据,防止学生篡改、抄袭数据,让学生在化学分析实验课中养成尊重实验数据、严谨的实验工作作风、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
3 以技能大赛评分细则为参考,加强技能操作考核
为提高高职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国家推出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通过大赛,不仅使学生的操作技能得到了提高,也达到了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目的。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业分析检验”赛项中化学分析部分评分细则为参考,制定以下考核内容(见表1、表2、表3)。
实验时,学生常采用“去皮”操作用增量法和减量法进行称量,技能大赛采用的是差减法称量,因此电子天平使用考核时,3种方法都应考核,促使学生平时称量时多练习。每组考核结束后要及时点评,让学生知道自已操作不规范或失误的地方,以便于在后续实验中加以纠正和注意。
4 结合企业,开展实践教学
贵州省黔南州土壤肥料工作站在笔者学院开设了黔南州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化验室,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可参与土壤有机质的测定(重铬酸钾氧化法)、土壤全氮的测定(凯氏蒸馏法)等项目的教学实践,不但夯实了实验基础,也提高了操作技能,更增强了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参考文献
[1] 胡伟光,张文英.定量化学分析实验[M].化学工业出版社,2014.
[2] 王炳强,曾玉香.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工业分析检验”赛项指导书[M].化学工业出版社,2015.
[3] 廖丽霞,廖小丽,方涛,等.分析化学实验技能的培养[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13(19):7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