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追责背景下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探讨

2017-05-26 22:14钱治宏
科技资讯 2017年10期
关键词:消防安全管理

钱治宏

摘 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快车道,造成火灾的因素增多,火灾隐患呈现多种形态,加强火灾事故倒查,无疑有利于火灾事故的预防和追责,在这个大背景下,社会各个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保证其施行,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有效的火灾预防和管理。

关键词:火灾事故追责 社会单位 消防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4(a)-0142-02

火灾历来是严重威胁到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的灾难之一,对人民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各项生产活动等都会造成严重的破坏,因此针对火灾,要结合实际开展火灾事故倒查、追责,一方面,这样可以对一起事故责任链上的各个环节人员进行宣讲教育,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启动倒查机制和追责程序,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可以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从而有效预防火灾。当前我国社会生产生活中的火灾事故依然时有发生,对社会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各个社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内部建立运转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保证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不流于形式,不成为应付检查的“运动式”行动,只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得力,才能有效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1 当前社会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缺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单位是承担消防安全责任的主体。尽管如此,从大量的火灾事故案例分析,造成火灾的原因有很大程度上是单位主体责任未能有效落实,许多社会单位负责人没能清楚地认识到肩上担着消防安全责任的担子,责任意识十分淡薄,主观上认为消防工作和单位(企业)的生产经营主业相比,可以靠后,能够稍等。甚至少数单位负责人还认为消防工作只是政府和消防部门的事情,自己不是主角,配合做做工作就可以了。

1.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操作性不强

在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中,不难发现,很多社会单位消防管理措施在具体的操作执行过程中效果会大打折扣,一方面是制度效能先天缺陷,制度保障安全的实际效果打折扣,这主要是因为在制定制度措施时没有进行科学调研,没有充分结合本行业的实际特点,没有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相关的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相对缺乏,制定出的单位内部消防管理程序、制度,不能把握重点、切中关键。另一方面是管理制度动态调节能力偏弱,相关消防管理制度和措施没有根据实际情况的改变进行及时的调整和优化。引进了新设备,未能根据参数指标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未能及时重新确定重点部位;在單位人员调整后,又时常出现管理断层现象。

1.3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管理不到位

一些单位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投入不足;单位的消防设备、设施未能做到及时的检查、维护和更新,直接导致单位内部消防器材、设备长期处于损坏或者半损坏状态;消防设施、系统的管理也处于低水平状态,缺乏应急响应机制。今年发生的南昌“2.25”重大火灾事故中,装修施工队切断了酒店的消防系统,竟然没有管理员制止、发现。这样的状态,一旦发生火灾,这些设备设施往往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无法对初期火灾进行及时有效的扑救和控制,使得火灾往往进一步蔓延扩大,造成较大损失。

1.4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偏低

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许多社会单位的员工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存在严重的消防知识缺乏、消防专业技能偏弱的问题。一些社会单位考虑人力成本,在招聘员工时,门槛较低,标准要求不高,招收入职后,定岗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人员往往不再筛选、把关和培训。这样招入的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对相关的消防知识和技能都掌握不足,难以胜任岗位。此外,部分社会单位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不够积极,往往处于缺失或瘫痪状态,难以有效提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技能,再加上社会单位内部员工的流动性,各项培训机制和措施显得难以持续,单位工作人员难以参加系统有效的培训。

2 火灾事故追责背景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2.1 建立完善单位消防责任体系,明确岗位人员职责

从安全管理的层面来看,社会单位内部必须建立完备的消防责任体系,明确各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社会单位在对每个岗位本职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的同时,将涉及单位消防安全的部分职责并入岗位职责,专职的消防安全工作岗位上的员工明确专门职责,一般岗位员工明确共同职责,让每名员工在承担本职岗位职责外,都承担起部分的共同消防安全责任。在顶层设计上,国家层面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社会单位消防责任体系的建立提供理论依据和支持,推动社会单位将消防安全责任履职在绩效考核、年终考评标准中赋予相当权重,以此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全方位运转。

2.2 调整、优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针对当前一些社会单位存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缺乏实用性、操作性、科学性的问题,需要各个单位在分析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的情况下,进行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调整和优化;行业特征明显的单位,应组织本行业、本单位的骨干力量,梳理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要点、重点,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根据要点、重点有的放矢地调整、优化单位内部的消防管理体系;同时,在出现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更新时,要及时分析研判,调整消防安全管理的流程或模式,确保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时效性,避免消防管理系统落后于单位的实际变化和发展。

2.3 提供完善的消防技术服务体系

消防安全管理专业性较强,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了保证各个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科学有效,各地政府应牵头组织对本地区的消防安全形势的研判,查找剖析存在问题;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政府应当组织相关的技术力量定期进行“把脉会诊”,为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出药方”“定出方案”。 同时应该组织或督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内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研究、分析和总结,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并根据研判分析的结果对本行业各个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使各社会单位消防工作人员能够真正掌握熟悉适用于本行业生产生活中的消防安全管理技能,从而提升单位内部消防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2.4 加强对消防管理从业人员的审查力度

当前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技能偏低的现象较为普遍,建议确立单位消防管理工作人员的备案审查制度,消防监管部门从源头上对各单位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性进行审查把关。当前,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工作人员,除明确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持证上岗外,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未在专业性上做过多要求,这就导致很多单位对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确定十分随意,可能是管后勤的、管采购的副职领导兼任,对消防工作从未接触过,他们在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时往往流于表面,不能深层次发现问题,找出问题症结。具有一定规模的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应当更高,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由具有较高管理才能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人员担任。消防监督管理部门要通过日常的监督检查对单位的消防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对不掌握、不熟悉相关业务的要责令下岗培训,以此督促社会单位加强消防管理从业人员的培养、培训,切实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保证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与准确性,保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有效及时。

参考文献

[1] 宋立明.浅议创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4(1):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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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张元祥,胡蕴明.对社会单位实施消防监督分类管理的探索与实践[J].武警学院学报,2010(2):6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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